2009年秋季河源中学在源城区、市直学校 招收正取生和择校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公告 2009年初中毕业生升中考试已经结束,根据河源市教育局、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市直中小学校2009年秋季招生计划的通知》,源城区和市直初中毕业生的升中考试成绩,结合市直普通高中发展的需要,研究确定了2009年秋季我校在源城区、市直学校正取生和择校生最低录取分数线。 一、市直(含源城区)正取生最低录取分数线568分。 市区(含源城区)正取生在7月22日携带《河源中学录取通知书》和《升中考试准考证》到我校办理注册手续,预交600元学费,逾期取消资格。 二、市直(含源城区)择校生录取分数线。 1.学校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招生原则和“三限”(限人数、分数、钱数)规定,确定录取人数、录取名单。今年择校生最低录取分数线532分。定于7月16日至17日到办公室登记,8月7日办理缴费手续。 2. 市直(含源城区)低于531分(含531分)的学生,则无法在河源市招生信息化管理平台上被录取。 特此公告
河 源 中 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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