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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只有我选 关注其社会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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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xjune 于 2008-2-24 23:04 发表
You are so Funny.
我不是倒希也不挺希.
没个理智?那你是'众人皆醉我独醒'的那一个嘛.
你这样叫讨论嘛.
在其他人眼中这只像哗众取宠的那一个.
事情都过去了.还要揭起别人的伤疤.你要不要想我这是妇人之仁.但你要 ...



嘿嘿 这哥们以后不是当顺民就一定要去当统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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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意见是不要抓着陈冠希来骂~骂,对现在来说已经没意义了哎~

关注一下这事件引发的关于隐私啊艺人的伦理道德啊性开放问题的探讨呢。。。还是可以说一下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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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理性。。。我们要回归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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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另外开多一张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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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 凤凰网论坛

我对艳照门从始至终关注,从以往经验看,它必将由娱乐为主上升到义理讨论,事实发展也的确是这样。

  从众多讨论中,我看出一个现象,就是香港人写的帖子要比大陆网友的严厉,大陆网友的帖子里有很多是为艺人辩护的,辩护理由大概如下:

  1,因为照片属于隐私,公布隐私是错的,所以之后关于艺人的道德讨论就不该展开,或者由于公布隐私这个起点错误,就不该谴责明星;

  2,这是明星私人的事情,属于私德,私德不该谴责;或者转变一种说法就是这没啥道德不道德,成人、自愿、私密,做什么与别人何干?

  3,你看了就没有谴责的权利,因为你和他们一个德行,如果又看又谴责就是持双重道德标准;

  4,人本身就是两面派,台面一套私下一套,大家都是这样的,有网友称之为“本色人”与“社会人”的差别;

  下面我一一反驳。先说我观察到的一个现象,就是我要驳倒的内容大都是一些有点小名的网友或作者写的,而我反驳所用的资料倒基本来自一些普通网友,我觉得这是因为一些有名头的作者端着架子,被概念绕进去了,反倒不如单纯心直的普通网友说得透彻。

  1,这些照片确属隐私,但有人认为艺人作为公众人物,他们的隐私权是受限的,特别是这种违背社会伦理、道德的事情,就该披露出来,因为这还涉及到欺骗、愚弄公众,就更该予以揭穿,所以公布出来没错。对此种观点我不想讨论,我且假设公布这种隐私就是错的,那么因此就不可以对它表露的事实予以评判吗?如果一个小偷把一个贪官的受贿证据偷出来,我们自然不能认为偷盗无罪,但因此便可以当贪污的事实也不存在?

  2,道德有个界线,这个界限定在哪里有争议,比如我看一些香港网友认为他们的性行为“淫荡”,这也是不道德的,比如还有人认为一个人和多个人发生关系也不道德。那么我认为道德的界限还可以再宽松些,就是如我看到大部分大陆网友的观点:“淫荡不是罪”,但陈冠希“脚踏四只船”、张伯芝一心两意(传其拍照期间与其同谢廷锋交往同时)、阿娇的谎言与虚伪(网友云:白天好傻好天真,晚上很黄很暴力)不仅是私德问题,它还违背社会公认的伦理道德,不正派、不正直;又因其是公众人物,负面影响更大、更坏,因此它已不属于私德范畴。

  3,他们的“做”与我们的“看”说明大家都有欲望,这点上是一样的。但因为我“看”了,便也“脚踏四只船”、和一个男子公开恋情又与别人有染、或者演戏愚弄大众了?如果我仅仅是看了,我就不能谴责他们真正违背公德的那部分?这叫什么逻辑嘛。

  4,我觉得“本色人”与“社会人”的概念是有的,比如你不喜欢一个人,却出于礼貌要和他表现出友好。但一个在家里不孝的人,在台面上大讲孝道;一个在家里搞婚外情的人,在台上大讲婚姻忠诚,难道也能定义为“本色人”与“社会人”的差别而视作正常?既然阿娇认为婚前性行为是错的,还和宗教徒一块去搞倡议,那为何私下里又去做?这也能解释为“本色人”和“社会人”?

  看了这么多争论,我觉得最基本的就是我们还要不要一个社会道德标准,即一个底线。现在的确是因为不道德的事多了,大家就见怪不怪,拿丑事当正常,一副看破世象的姿态,女演员靠和导演睡觉上戏,本是丑事,但也颇得到不少人的理解,慢慢的,大家开始习惯一切,理解一切、宽容一切:贪官贪污也是为了混口饭吃么、医生收红包也是因为收入太低么、公务员沾点公家便宜也是因为物价飞涨么……至于本就在道德上有模糊地带的男女关系,更是完全丧失标准(知名时评家长平语:男女关系,可能永远无法完成(道德的标准),只能成为永远的道德困境。那么我想问长平,有家室的人至少不该搞婚外情吧,如果你承认这点,怎么能说“永远无法完成”;如果你连这点都不承认,那也没什么好说的了)

  有代表性的观点是:可以借这个事教育青少年,“明星本就是这个样子的”,以便青少年正确看待偶像,不要盲目崇拜。我觉得这种教育方式等于告诉青少年明星“永远正确”,老油条教小油条一般的:“戏子本如此、社会很黑暗”,让人从小感受世态炎凉,学的玩世不恭。那么这些青少年还怎样“明辨是非”,因为只有“是”,没有“非”,明星做什么都是“本就那个样”,那我的偶像还不是永远“伟大、光荣、正确”?网友有不雅言论“戏子如***”,你还真要把这句话传达给青少年啊?

  最好的方法就是让他们亲贤远佞,抵制不良明星,让这些人没有市场,这才是一个青少年树立独立人格、分辨是非的正途。把丑恶曝光并坚决予以谴责,让丑恶没有生存空间,也是一个正派社会得以维持的手段。如果审丑疲劳、丧失底线、把纵容当成宽容,那这个社会肯定不正常。
转自 凤凰网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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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顛漁 于 2008-2-26 17:45 发表

郁闷!!不放电脑!
难道洗出来啊!


不拍就最好~放在回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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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漂 ̄移 于 2008-2-26 22:30 发表
看你们在论坛上老是说这个...!!!

真的觉得你们很SB...!!!

还叫别人逮他们出来..!!!

你们不就是喜欢说这些的一份子嘛!!!

真是的。..!!!

看到都火的。.!!!



(你们钱多?很无聊的话题都不要说了。..你们好要去解除,我就要不给回复啊,,!
让帖子沉下去就好了。.!!!再说也没必要了!!!)


你依仗你钱多就可以随便沉默别人的帖子了?别人回不回复是他们的自由,你现在用这种强盗手段剥夺了别人回复的自由和权利。。。你。。。我对你很无语。。。
这个帖子沉不沉~应该由大家来决定~就像台湾要进行独立公投,就应该由十三亿人来公投一样。。。
时间久了这个帖子也会沉的,你急什么?
现在又没有出现楼主恶意顶贴的行为。。。

唉~想不到这个学生网的道具还能这样用~学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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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漂 ̄移 于 2008-2-27 12:40 发表
那你就去叫13亿人来投好了。.!!!

你也钱多啊。.!!!

你也会买道具呢。..何尝你又不是一样..!!!


你可不要断章取义~我说的十三亿人是对台湾问题而言~
而这个问题~则应由本网站的所有网友来决定~
只要有三两个人愿意讨论这件事~
这个帖子就有存在下去的意义!
我钱多?呵呵~没你多~你是版主~你的金钱值可是我的三十多倍喔~我一介草民~哪斗得过你这有钱有权的版主呀~
我看你使用道具我才学会使用道具的~说到这里我还要感谢一下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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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漂 ̄移  发表于 2008-2-27 12:38
靠。....我活的久不久关你鸟事啊。.!!!

我沉不沉默又关你什么事....

我就喜欢这样啊。...又怎样,,,!!!SB!


这副嘴脸~有前途啊~果然是当版主的好料子~

你就喜欢这样~你喜欢哪样?你不喜欢的东西就要消失~而不用管别人的合法自由和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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