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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ackie仰着头躺在她的怀里。她已经看不清楚Hilary的容颜,也听不清楚她的声音。  曾经的深爱和无言的憎恨。刻骨铭心的爱恨纠缠,在生命的尽头,是一片平静。
  即使在深切的热爱里面,我们也是孤独.
 繁华落尽,如梦无痕。
一個人太具備感情,必定會自傷的,的确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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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动
    临上飞机的时候,他递给她一个木盒子。是送给她的礼物。他们互道珍重。然后她提着行李远去。在机舱里,她打开盒子。里面有一张卡片和一堆照片。卡片上写着,这些是我想你的日子。那些照片上是一天又一天的天空。清晨的,黄昏的。晴朗的,阴郁的。每一张后面都写着日期。某年某月某日。
  就像他们少年的时候,他躺在阳台上。看着天空.想着她.
  17岁。她家后面的那条巷子。他靠在墙上等她。夜色中,她像一只鸟一样从黑暗中跑过来。快乐的。惶恐的。他还在读书,没有什么钱。除了看电影,只能在街上闲逛。买小摊便宜的食物吃。
  深夜的时候站在街头,等着最后一班公车。她怕冷。她总是笑着对他说,好冷。他敞开夹克,把她冰凉的手放进去。然后把她的脸,把她的身体都放进去。放在他温暖的怀抱里。她的眼睛漆黑而明亮。17岁的时候,她的脸上才有的幸福的笑容。她轻轻地对他说,我们就这样一直站到天亮好不好?他说,好。
  然后有一天,他们对彼此的父母撒了谎。准备坐船去一个海岛过夜。他们渴望能整个晚上在一起。温暖的身体。甜蜜的气味。纯真的缠绵。相拥着看到夜空中的曙光出现。她对他说,这是我第一次和别人一起看天亮。结婚是不是就是这样?他没有说话,只是在背后抱着她,轻轻亲吻她的头发。
  父母终于发现了。她的母亲找到他,质问他,你大学都没考上。你养得起她吗?如果有了孩子,你如何来负责?母亲哭了。他终于答应母亲。等考完大学,再去找她。他没有再去找她,也不再给她电话。
  终于在一次争执中,她对他说,你既然这样我们就分手好了。他也很生气。他说,分手就分手。就这样轻率地分手了。一晃就是5年。
  他没有考上大学。他不是读书的料子。他只喜欢音乐和吉他。他跑到外地去找工作。做了导游。她常常在外面四处漂泊。然后有一次在机场,偶然地就碰到了。
  一起去喝酒。他让她摸他的胡子。他说他老了。深夜走到街头,还是寒冷的冬夜。她总是忘记戴手套。她笑着对他说,好冷。他慢慢地把大衣解开来,把她冰凉的手放进去。然后把她的脸,把她的身体都放进去。他的怀抱还是一样的温暖。原来爱情的花朵开了又谢,谢了又开。清香的气息却一直藏在心底。
  她问他,我们去哪里?他们去酒店开房间。整个晚上在一起。不停地做爱。似乎无法停止。然后他告诉她,他已经结婚了。
  她又回到了自己的城市。继续自己的生活。他飞过来找她。他们坐在酒吧里,他告诉她他离婚了。她说她一直都很忙碌。他说,再忙,也应该抽出空来嫁给我。他拿出一枚简单的戒指,把它放在水杯里。他说,如果你愿意,就把这杯水喝掉。
  她看着他,她说,我不喝。
  他没有勉强她。在机场告别的时候,她哭了。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不愿意跟他走。他摸着她的头说,有空的时候给我写信,没空的时候就给我打电话。保持联系。
  生活又开始继续。他做着他的导游。她在酒吧和别人狂欢。
  她依然写信给他,告诉他她出去时在飞机上的寂寞。告诉他她很怀念老家后面的那条小巷子。黑暗的小巷,他等在暗淡的路灯下。她一直记得他的样子。头发遮住了眼睛,英俊而沉郁的脸。总是沉默无语。却有这样深情的眼神。还有他怀抱里的气息。
  但是他们的一生不会再在一起。
  她去他的城市看他的时候,坐在角落里看他在酒吧的舞台上弹吉他。他已经是很大的男人了。脸上有了沧桑的轮廓。可是在她的眼里,还是17岁时在街头偶遇的少年。在小摊吃面条的时候,他轻轻拉住她的手指。
  她终于能在黑暗中对他吹出一声响亮的口哨。身边一个女人笑着对她说,他很帅对不对。她说,对。他一直是一个greatguy。
  然后女人轻轻地说,今年夏天我们打算结婚。
  曾经爱过。年少的岁月。简单的事。张艾嘉的电影《心动》,再一次让人回味爱情的甜美和脆弱。时光重来,人已不在。
一個人太具備感情,必定會自傷的,的确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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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孤独的人
  文森特·梵高是世上最孤独的人之一。这是欧文斯通写的前言。他曾给梵高写过一本传记。书名是《渴望生活》。
  这个荷兰画家因为精神失常,割掉了自己的耳朵。最后开枪身亡。
  他在阳光充沛的田野上,对着自己的身体开了一枪,然后掩着伤口回到家里,拖了几天后死去,在他弟弟提奥的怀里.
  只有提奥支持他的绘画。提奥定期给生活窘迫的梵高汇钱,让他能在满足温饱的前提下继续创作。梵高则不断地写信给弟弟,告诉他自己创作的过程,对生活的信心和绝望。这本书信集里,孤独的梵高说完了他一生想说的语言。
  为了忘掉忧虑,我躺在一棵老树干边的沙地上,画这棵老树的素描。我穿着一件亚麻布上衣,叼着烟斗,望着深蓝色的天空,望着沼泽和草地,这使我快乐。生活对于我来说是一次艰难的航行,我不知道潮水会不会上涨,乃至没过嘴唇,甚至涨得更高。
  但是我要前行。
  19世纪的印象派画家里,梵高是一个另类。他的画有点类似儿童的创作,线条和色彩大胆纯粹,醉心于风景,植物和贫苦大众的描绘。鸢尾花,向日葵,星空,麦田,苹果园,夜色中的咖啡店,吃土豆的农民,拾麦穗的妇人。
  画面中的每一个物体,都以独特的方式燃烧着它的生命力。
  它们已经不仅仅是一些静物。它们是凄艳的生命。
  没有一个画家的用色,会像梵高这样浓烈,明亮,无法控制般的亢奋。深红,明黄,靛蓝,艳紫,苍绿。油彩有时候以凝固状态呈现在画布上,无法稀释和抹匀,好像一颗被揉搓的灵魂,把暗红的鲜血喷射在包容着无限向往的空白上。黏稠的血液因为激情,在丧失倾诉的寂静中,像混乱的手指,因为无法抓住空虚而扭曲。
  危险天空下的麦田。一种骚动激越的情绪纠缠在压抑而明丽的色彩中,令人不安的气息扑面而来。是暴雨之前的清新而寒冷的风。是灵魂无法突破的孤独。梵高终于发现,生命的疼痛滋长于自我挖掘的伤口。于是,他向自己开了一枪。
  破碎带来快乐。可以不再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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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尔兰音乐
  爱尔兰音乐是从1998年开始听。一直听到现在。第一张CD是在小店铺里买的盗版,忘了所有的曲目,只剩下零星的旋律,残留在心底。那是真的像水滴一样清澈的音乐。好像幽暗的丛林里一片深蓝的水洼。风把红色的树叶,粉白的花瓣吹落下来,漂浮在水面上,然后被带走。这是音乐带来的意象。
  在去北方看一个朋友的时候,我的行囊里带着这一张CD。我见到他,然后和他一起听了其中我最喜欢的曲子.然后把它留给了他.后来我决定消失,当我这样多的时候,我最喜欢的CD留在了北方,留在一个我不想再见的人身边。我后来再也买不到起初的那一张。我只是买了其他的爱尔兰音乐。非常多。
  有三张是我最常听的。《Celtic Dance》。小提琴拉出来的舞曲,伴随着风笛和钢琴。快板酣畅淋漓,慢板迂回柔缓。单纯的节拍里,有纯粹的心情。《Celtic Woman》。7位女歌手倾心演唱的14首清醇甜美的歌曲。歌名有《Trees》,《This Moment》等。《Song of the Irish Whistle》。舒缓的旋律。也是我最喜欢的一张。《暖暖》,《七年》等小说,都是在深夜的《The Level Plain》,《The South Wind》的旋律中写出来。
  从早上听到晚上。从深夜听到凌晨。那种高亢起来明亮尖锐,低沉的时候柔软婉转的旋律。像一条丝线,不断地不断地缠绕。
  我不清楚音乐和文字的关系。有时候房间里什么声音也没有,只听见键盘在空气里敲击的声音。有时候流水一样的音乐四处倾泻,我坐在电脑面前,看着窗外曙光隐隐浮白的凌晨。一夜就这样过去了。
  那时候是秋天。我记得。1998年的秋天。我的一个人的封闭生活。只有爱尔兰音乐和写作陪伴着我。它们让我保持着清醒,没有在寂静中腐烂。
  听这种音乐,要在深夜到凌晨之间的,那段暧昧的时间里。秋天,稍微有点清冷的天气。光脚,裹一条毯子。独自。窗外有雨声。点点滴滴打在玻璃上,好像心里的回声。
  在小店铺的一大堆盗版盘里,它们偶尔出现。后来我很少去买CD。我是怀旧的人,会把很多用过的东西留在身边。我总想着它们也许是可以陪着我一直度下去的。直到它失去声音。直到我意念模糊。可是我们的灵魂曾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交融。每一条心的纹路都被温柔地覆盖。填补。和愈合。
  每一次在不同的地方搬迁或转移,我就得扔掉很多东西。流离的生活让人无所依傍。
  旧日的信,日记,E-mail在清理的时候,是有快感的,一切突然空白,仿佛白雪茫茫。
  只有对物质的温暖依赖。旧衣服,旧照片,旧书,旧CD。带着它们到处走。2000年我把最喜欢的3张爱尔兰音乐CD带到了上海。这个拥挤的城市。深夜在租住的北京西路的旧公寓里写作,让旋律如水般四处流泻。然后在镜子里看到自己平静的容颜。
  还好。没有物是人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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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在别处(1)
  读高中的时候,我认识海伦。我一直觉得她是个与众不同的人。区分的标准很简单,那时候在班里,几乎所有的女生都不喜欢她,说她矫揉造作。但是海伦一如既往。
  她是个浑身散发出浪漫气息的女孩。走路的时候喜欢轻轻摆动腰肢,常常一边说话一边用眼睛斜斜地看人,非常妩媚。如果那时候很多女孩还仅仅是一枚青涩的果实,那么海伦是离阳光最近的那枚果实.
  我不介意和海伦做朋友,因为她是个阅读广泛,有自己品位的人。我们在一起交谈的机会不多,那时各有自己的朋友圈子。我对她很温和,有时候我们说话,能够就看到的某本画册谈上很长时间。
  她给我看她的笔记本,里面写到她参加的一个舞会,认识一个美国男人,他自己开画廊,在上海工作。在那个舞会上,他教她跳狐步舞。这样的事情,那时候在我们这样一个重点中学里只能是一个传奇,很多女生知道这个故事,她们说她有幻想症状。可是我相信这是真的。
  高中毕业以后,海伦去北方读大学。
  她不断地有信来,信上的字迹一律是倾斜跳跃的,飘忽地拥挤在一起。她在信里有许多事情可以描绘,比如在秋天的北京看银杏树的黄叶飘飞如雨,在天津骑着自行车去各个大学校园参加舞会,和同学一起去河北农村,学校的宿舍里她挂着一个曰本纸灯笼……当然,始终都有那个美国男人,她叫他John。她说John的金发梳成马尾,常常穿一件秋叶黄的麻质西装,是她见过的最英俊的男人。他比她大很多,离婚,有一个孩子。可是他爱她。
  假期的时候,海伦回到南方的城市。我们见面。她的个子高挑,脸上有健康的肤色和笑容。离开这个南方俗气的城市,海伦如鱼得水,找到她想要的生活。当然也不会再有平庸的同性取笑她的与众不同。
  她有两个最好的朋友,一个是以色列的外籍同学,一个是北京女孩。她把她们去海边的照片拿出来给我看,一群高高大大的女孩,神情自若地摆出各种姿势和表情,有一种自由和桀骛的气息。她说,她们打算去安徽农村看旧时的老房子,还想去四川。但是西藏是不去的。因为她觉得那是一个圣洁的地方,她必须要和自己最爱的男人一起去。
  那时候,海伦已经有自己的电脑。她始终是个走在前沿的人,英语出色,喜欢阅读和音乐,对电影绘画服装都有很好的品位。在她的家里,我看到满满一柜子的画册,CD和影碟,还有非常漂亮的衣服鞋子。绿色的翻绒皮鞋子,纯黑吊带蕾丝背心,褐色丝绒西服,还有上千元的华丽的羊毛披肩……大部分都是很昂贵的名牌。
  她用微波炉烘烤爆米花,有些烤焦。然后她打开电脑,给我看她下载下来的冰岛歌手比约克的照片。这个歌声诡异的女孩,有一张猫一样天真而冷傲的脸。我们同时还喜欢王菲,收集她所有的CD。
  大学毕业以后,使我感觉不解的是海伦依然回到了南方城市,没有留在北京,也没有去她喜欢的上海。她最爱的男人在上海,但是她回到了自己的城市。自然我不问她任何问题。我还是希望自己相信,她所描述的故事都是真实的。
  有一次她对我说,有一次她在杭州街头邂逅一个马来西亚年轻男人,她觉得他很英俊,就过去请他给她拍照片,然后一起找了咖啡馆喝咖啡。分开后彼此打电话交往很长时间,那个男人去香港工作,居然获得最有魅力男人奖。她绐我看他寄给她的照片和杂志封面及介绍,果然是同一个人。
  同样的还有一些别的事情,比如她翻时尚住宅杂志,里面介绍住在香港的一个英国男人的居室,她很喜欢他房子里的宗教气息,就给他发了传真。然后,那个男人回了信,他们开始通E-mail,等等。
  我喜欢她对我说的这些离奇的事情,里面弥漫勇气、梦想和传奇的味道,不是平淡生活中的人所能轻易做到的。我欣赏这种注重生命体验,能够制造离奇故事的人。所以我觉得海伦有缓慢释放的漂亮。她的个性很张扬。
  她每天早上坐班车去离市区很远的保税区上班,做一份乏味但稳定的工作。回到家以后,用流利的英文在网络上和外国男人聊天,如果感觉有趣她就会去上海看他们。她还是提起John,说他已经回美国,她感觉自己已经不再喜欢他,但是他依然希望她能做他的妻子。他在电话里向她求婚,被她拒绝……她说她和国内的男人不会产生任何感觉,当然这个观点我很理解,但并不赞同。
  她也曾提到很想辞职,一度非常想去澳大利亚读书,但都没有实现。所以我觉得她会做这份工作很久,因为她说过自由必须建立在稳定的现实基础上。这是我们每一个人都必须付出的代价。
  她在网络上刚刚碰到一个远在加拿大的中年男人,他有一个自己的农庄,过着与世无争的生活,他们曾经有数次连续交谈从深夜到凌晨,那个男人说他会到上海,希望与她见面。海伦的脸上神情妩媚。
  她开始和朋友相约出去旅行。去敦煌拍照片,会被国外一家网络站点采用。我把一条红格子棉布长筒裙送给了她,那条裙子是用一块一块棉布拼起来的,有少数民族野性妖艳的风格。她很喜欢。自然我们一直交换许多礼物,香水,耳环,挂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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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的一个首饰盒我一直在用,原木做的,有树的清香,用一个皮带扣子系着,描着花草的细碎花纹。
  那次见面海伦的头发扎着两个辫子,穿着她在北京阿尤的店里买的红色碎花灯心绒裤子,嘴唇抹的湿漉漉.虽然他一直都是个相貌平平的女孩,但的确于众不同.
  我希望海伦有一天能够和她心爱的男人去西藏,在高原明亮的阳光中,眯起眼睛看到远方她梦想中的生活。那一刻,只要快乐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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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淡如菊
 每天晚上下班以后,独自去南京西路的曰本寿司店吃晚饭。从北京西路走到南京西路,15分钟左右的路程。
  夜晚7点左右的寿司店,灯光明亮,不时有铁板烧灼耳的尖叫声。穿着蓝衬衣和白色围裙的干净的男人,从垂下的长长布幔里探出头来,戴着手套的手里还捏着一只寿司。大幅的玻璃窗外是夜色正浓的南京西路,车流和人群,纷杂地交错.
  店里有微微蓬松的米饭,三文鱼橘红色的生鱼片,生菜沙拉,酱汤,蒸蛋。城市生活,紧张的工作,对一个女人来说,回到家里独自做一顿饭给自己吃,丧失掉所有温暖的意义。而在空调适度的干净店铺里,吃一顿干净而营养搭配合理的晚餐,感觉是关爱自己的。身体和心都得到了舒缓和放松。
  常常我看到一个独自吃晚餐的女人。我们之间相隔了一个空的位置,放着她大大的手提包。她的晚餐内容很简单,一碟鱼子寿司,一盘清炒蘑菇,生鱼片,还有一杯清酒。她神情自若地坐在那里,吃得缓慢而悠闲。有时候侧着头看窗外的灯火璀璨,很安静的,好像想着一些心事。
  30岁左右的女人,不是很漂亮。但是有一种干净的淡定的味道。穿中式的蓝印花上衣,简单的短发,皮肤很好。耳朵上戴雅致的小颗钻石耳钉,手指上一只戒指也没有。我能够用直觉判断看到的各种陌生人,通过她的神情,味道和细节。所以我相信她应该是一个大机构里主管级的人物,单身,有很好的经济基础,独立。自由。
  她拿筷子的那只手,手指透露出寂寞而优雅的气息,一只碧绿的玉镯子轻轻地从瘦的手腕滑落。是个有故事的女人,耐人寻味。
  一直习惯看到那些一到30岁就迫不及待在脸上浓妆艳抹的女人。在中下层的商场柜台后面,在农贸市场的满地泥泞中,在拥挤不堪的公共汽车里面。用着低劣化妆品的脸,会有突兀的完全不配合衣服的鲜红唇膏和堆积在一起的惨白厚粉。那种惟恐青春逝去而极力挽留的局促,让人感觉悲哀。而且脾气通常异常暴躁,小小一个吃亏就可以被仇恨和咒骂,因为贫乏,性格亦变得自私和贪婪。曾经如花的容颜和清澈的心情一去不复返。整个人被生活,被家庭,被孩子和丈夫完全压垮。无力翻身,亦无处可逃。
  也许一到30岁的女人,是会失去安全感的。如果缺乏自信,如果不独立和聪明。会活得很辛苦。还没有嫁出去的,会急于寻找长期饭票,因为自己无力在社会上打拼,开拓有价值的前程,担心被淘汰,温饱会有问题。而男人是越来越挑剔和自私了。他们没有兴趣去供养一个无用的女人,除非她很美貌。爱情变得不可信任。如果有了孩子,又常会把自己丢掉,整个人都交付了出去,肥胖,邋遢,都不在乎。等到发现身边的男人开始把视线转移到门外,呼天号地,无法自控。女人的歇斯底里,常常是因为缺乏自信。因为她的精神支柱是在以别人为基础。
  而我相信逼仄残酷的城市生活,自己用双手撑起来的天空,才最晴朗。就像那些走在社会潮流尖端的女人,她们会越来越美,随着年龄的增长,释放的味道也更宜人。我喜欢那些到了30岁还神定气闲的女人。喜欢她们有自己的工作,聪明果断,为社会创造价值。喜欢她们选择简洁的衣服,用进口的化妆品。喜欢她们因为生活的磨砺和沉浮,而越来越沉着和平静。喜欢她们不依赖男人,但有欣赏男人的好品位。喜欢她们为自己而活,懂得珍惜自己的感情,关心自己的健康。喜欢她们懂得付出,充满柔情,而又冷静地和感情保持距离。喜欢她们享受独处的快乐。喜欢她们的成熟。
  那天对朋友说,觉得女人最美丽的时期是两段。15—17岁,花蕾初绽的清醇甜美。然后是靠近30岁的时候,因为经历过很多的世事,眉目之间有无人得知的秘密,人淡如菊,更显不羁。但前提是她必须是一个懂得享受生活和工作的女人。她的钱不是靠男人的给予,所以她不会刻意装扮自己,不会为谁而改变。她能安排自己,能控制自己,能支配自己。
  这是爱自己的最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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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漂亮女孩
  我觉得我文字里的女孩是漂亮的。是我的观念中的漂亮。
  她们通常只有两种装束。夏天是白色的棉布裙,光脚穿球鞋。冬天是旧的仔裤,黑毛衣和大大的男装外套。头发是长的,有时候会扎松松散散的麻花辫子。
  比较经典的是小说《一个游戏》里面所描写的:穿着脏的仔裤,裤管卷起,边缘已经磨

得起须。男式的黑色毛衣,空荡荡地裹在身上,能从领口看到脖子的肌肤。羽绒外套,球鞋。苍绿色的贝纳通棉围巾,很皱。黑发凌乱,脸上的皮肤很干燥,有起皮的碎屑。但是没有任何化妆。
  这样的女孩,看过去常常让人感觉暧昧和模糊。她是神情淡漠的,但你能感觉到她内心潮水的暗涌,也许在某个无法预料的时候她会突然地激烈,让你窒息。
  有一点点落拓,一点点纯真。笑起来的时候,会显得脆弱。常常沉默不语。但你知道她是一棵诡异的植物,会开出迷离的花朵,散发辛辣的气息。
  我把对女性的审美观,用一种极至的方式,建立在我文字里的角色里面。就如读者所言,我所有的小说,其实只有两个人。一个名叫安的女子。一个名叫林的男人。他们辗转于不同的情节和结局,在时光和情欲的路途上颠沛流离,始终未曾逃脱宿命的手心。
  而真正的主角永远只是一个女孩。林是模糊不清的陪衬,就像一片浓重的阴影,在拍照片的时候,会显出人物的孤独感。他们的关系就是如此。他们之间的爱情因此而显现出本质来。残酷的。并且无法靠近。
  因为我的自恋,我文字里的女孩,永远都是独自在拍着一幅幅被衬垫着的照片。很寂寞。但是美。
  我从来没有尝试过光脚穿球鞋。在夏天我穿细带子的凉鞋,不穿丝袜。因为我喜欢小腿和脚趾裸露在阳光和凉风中的感觉。有时候,会尝试涂珍珠色的指甲油,让干净的指甲闪烁出一点点明亮的光泽。这些小细节常常会令自己心情愉快。
  但是我的小说里的女孩是穿球鞋的。虽然一样的喜欢光脚。在ESPRIT的专卖店里,曾经看到一张广告画。夏天深绿的树阴和斑斓的花丛下,几个年轻的女孩挤在一张木椅子上晒太阳。她们穿的是印着小碎花的布裙,头发鬈曲浓密,神情懒散,只是一律都穿着白色的球鞋。球鞋上沾着泥和草汁,是系带子的那种。露出光滑的小腿,小麦色的皮肤。健康清醇。觉得照片拍得很好。
  看着那张广告画的时候,我想到,我要的那种美丽就是如此。
  从来没有穿过套装和高跟鞋。会觉得它们像一个框子,而灵魂的某个部分总是因为不适合这个框子而被束缚得难受。
  喜欢自己能拥有一些不用费心去照料它,穿起来如鱼得水般的衣服。一整个冬天,只需要几条旧的仔裤,几件黑色或烟灰的毛衣,加上大外套就能穿得很暖和自在。
  买过G-STAR的粗布裤子和男装外套,因为这个北欧牌子的款式,看上去像个随时处于漂泊路途中的人。那样的人,会在阳光下眯缝起眼睛深深呼吸空气中的花香。会在路边咖啡店里跷起腿来打瞌睡。会把喜欢的人推倒在墙上粗暴地亲吻她。会在风尘仆仆的路边扛着沉重的行囊搭顺风车。
  在衣服上能够找到我们想要的某种理想的气息,是一件奇妙的事情。因此,为这些看上去好像是在路边顺手捡来的粗布衣服,付出不菲的置衣费。不觉得自己是个有名牌情结的人。从不去美美百货或者锦江迪生。但是喜欢G-STAR。虽然它通常男装的款式较多。
  参加颁奖会的时候,穿着一条灰色的粗布裤子和黑毛衣走到舞台的灯光里面。灯光很刺眼,而我穿的洗旧了的衣服很暗淡。所以我觉得因此而很调和。那些近千元买来的布裤子或者翻绒皮鞋子,会狠狠地穿它们,把它们穿旧,穿脏。
  我的论调是,贵的脏的看上去很旧的东西,都是有品位的象征。
  衣服,鞋子,首饰,或者人物,都是如此。
  在大街上,如果迎面看到一个漂亮女子,会看着她,和她擦肩而过以后,再转过头去看。如果在前面看到一个背影,那我必定会赶上去满足自己的好奇。
  我的漂亮标准也许简单,但是又很挑剔。觉得一个人的脸长得太完美无缺,实际上就是平淡。喜欢的脸,是有一些属于个人化的小标记的。比如眼角下的一颗泪痣,隐隐闪烁着暧昧的情欲。鼻梁上的浅褐色雀斑,是一群淘气的小精灵。或者翘翘的鼻尖。或者是笑起来的时候眯得弯弯的眼睛。都有说不出的妩媚和灵性。
  那些冷若冰霜,艳若桃李的女子,如果再加上衣着光鲜,举止矜持,总是让人感觉索然。就像我每次看到中国的模特儿,总觉得她们像高大的橡胶人。因为没有个性化的特质。这永远都是中国模特走不到国际舞台巅峰的困顿。而瘦小的KATE MOSS因为她的小雀斑和淡漠的眼神,让人感觉到衣服后面的生命力。是有着强烈的表达力的。
  舒淇拍的RED EARTH的化妆品广告很漂亮。松绿的眼影,玫瑰红的胭脂,用在她的脸上,就是有着艳丽而天真的神采。眼睛明亮无邪,又隐含着小动物般的野性。好像一只小猫,等待着你的爱抚,可是在你抚摸它的时候,它又会突然地轻轻咬你一口。
  这样的女子总是讨人喜欢的。你可以想象到,她不会对你遮掩什么或者吞吞吐吐。她会很直接,那种直接是纯真而尖锐的。你因为其中的纯真而不设防,所以就会因为其中的尖锐而受伤。所以这样的女子又是有杀伤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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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时她又是情绪化的。她不会太压抑自己的感情。高兴的时候会有缠人的甜蜜,悲伤的时候会泪如雨下。  真性情的女子,总是容易带给别人爱情的感觉。
  我认为的漂亮就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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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暗香
 如果是独自一人,最想陪在身边的是香水。
  常常做的事情,是在手腕上轻轻地抹上一点,然后在休息的间歇,悄悄地闻它。
  这是很纯粹的私人的感受。香味对人是一种安慰.
  当自己觉得爱上某个人,或者想离开某个人的时候,会想闻到香水。
  喜欢那种带着点诡异的清香。
  不应该太单纯。伤感,野性,颓废,优雅,混杂在一起。无法分辨,却可以用心去感受。
  喜欢的人也是这样。
  比如一个穿着很简朴的棉布衬衣的男人,平静地站在街边的阳光下,但是你感觉得到他内心的暗涌。可以是激烈的。也可以是柔情的。
  无从捉摸的感觉,充满诱惑。
  看《玻璃樽》的时候,我喜欢舒淇。她符合我的审美观,天真而邪气,有着不羁的美丽。好像原野上盛开的蓝紫色野花,在风中烂漫而明亮。
  香水是有个性的气味。
  一瓶香水里包括的成分,可以有鸢尾,百合,茉莉,玫瑰,铃兰或者橡苔。
  当然还有更多的,例如佛手柑,风信子,月桂,含羞草,甚至琥珀。
  一整个春天,都可以在那瓶有色或透明的液体里,给灵魂带来安宁或激情。
  用过很长时间的是PETIT GUERLAIN。娇兰公司专门为婴儿设计的香水。
  香味是简单而清淡的。柑橘和柠檬的前味,然后是玫瑰和茉莉。暖暖的,带一点点慵懒。
  然后是CK ONE。中性的香水,和那个服装设计师推崇的简单优雅的风格是一致的。
  NINA RICCI的淘气小精灵,香味就比较浓郁一点。但是有一种绮丽的忧郁。
  最近买的是KENZO的清泉,仅仅因为炎热的夏天即将来临。而这种水果味道的香水,涂在脖子上有凉凉的感觉,也许加入了薄荷。
  对香水我是没有常性的人。
  如果常常闻着同一种味道,很容易让嗅觉麻木。
  不安定的感觉,有时让我们的灵魂保持灵敏的状态。
  有时会喜欢一些香水的名字。
  例如有一种香水是叫SOLO。单独表演,单独飞行,是我喜欢的意思。
  还有NARCISSE。古希腊神话中变成水仙花的自恋的少年。奇怪的是自己在北方旅行时,买来的两件外销的格子棉布衬衣,也是这个牌子。
  香水本身也是一种自恋的物品。
  有些人用香水,仅仅是想自己感觉着它。
  或者让自己爱的人感觉它。如此而已。
  中国的男人很少有用香水的习惯。所以也很少有人能把香水用得很适当。以前是碰到过的。很容易给人张扬尴尬的感觉。
  所以宁可他们是整洁的。因为干净的头发和皮肤,本身就有天然性感的味道。
  如果曾经爱过一个人,会记住他的气息。甚至有些人我们会淡忘他的容颜,但仍然记得他的气息。
  这是无法被时间代替的。
一個人太具備感情,必定會自傷的,的确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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