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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语:异闻录写到这里是我没有想到的,将近七十个故事,八个月走过来,作为第一部作品我还是很高兴有这么多人喜欢



  最近忙于书的事情而更新慢了很多,另外材料也是个大问题



  我不会因为出版而特意放慢速度或者压着结尾



  没必要这么做,因为可以明确告诉大家书只是前25个故事



  我不会无理的要求大家掏钱买看过的东西,只是希望大家向没看过的人推荐一下就可以了



  书我会继续连载下去,但我需要去充电,需要采风



  希望,希望大家能够稍稍体谅下我,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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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九夜 玩具


   枯燥的生活有时候也会有些很有趣的事情,我甚至会想,如果没有遇见纪颜,我定和普通人一样,过着朝九晚五的机械似的日子,当然,偶尔有时候也会遇见一些很讨厌的人,比如刚才在报社门口,一位长相落魄的中年人,硬要我买下他的东西。
   他的头发很长,胡子拉渣,几乎脏的发黄的衬衣有一半塞在皮带里,而另外一般不安分地跑了出来,中年男人告诉我,自己失业很久了,据他自己地描述,自从在报纸上看见我关于那些有趣故事的文章后,觉得他这个故事我一定感兴趣,并希望卖给我,以有急用。看他的模样似乎很缺钱,我本不想答应他,可是那人死死拉住我的衣袖,并一再宣称我一定会出钱。
  “你怎么就确定我会花钱来买你的故事?”我好奇地问他,但努力装出一副不屑一顾的样子。
  “会的,会的,您一定会的。”男人见我终于和他说话,非常的高兴,他把那一摞厚厚的档案夹在腋下,双手使劲在裤子上搓了两下,本来就不成样子的裤子一下子皱的如同腌菜一样。他郑重其事的将那档案袋双手交给我。
  “你要先付钱。否则听完故事走了怎么办?”他又说了一句,我当时也有些冲动,居然真的商量了一下价钱,把那档案袋要了过来,等到男人笑嘻嘻地拿着钱走远,我才有些懊恼,钱虽然不多,但万一里面是一堆废纸,这不是自己被别人当傻瓜欺骗么?
  我打开袋子,还好,真的是一摞摞手稿,字迹很漂亮,和那男人的样子截然不同,或许,本来他也是位西装笔挺,身份高贵的人,谁知道呢,这个世界的变化永远比我的想法变化要快。
  我将稿子带回社里,闲暇的时候,拿出来看了看。
  “在我还没有失业的时候,居住在自己家传的老宅里,那片地方现在已经被我贱卖了,没有办法,我无法还清自己的对银行的欠款。
   买我房子的是一对奇怪的人,看上去应该是父子,年级大些的有三十来岁,身材高大,相貌俊秀,而且对人礼貌有加,而且从他的举止和那辆高价轿车还有一次性付清房钱来看,一定是位相当富有的人。
  而那个小孩,实在让人无法接受,你难以想象这样一位温文尔雅的男士居然会有这样一个令人讨厌,不,应该是令人作呕的儿子。
  男孩大概十二三岁,只有一米二几左右,身上的一副脏兮兮的,头发乱的如同鸟窝,总是一副爱理不理的样子,细小的单眼皮夹着一颗几乎呆滞不懂的眼球,他的脸如同一块吸饱了过期牛奶的大海绵,蓬松而鼓胀,但是又苍白的很,令人称奇的是,那孩子的手掌却很大,几乎和成人一般大小了,手指的指节也非常粗大,远甚于同年龄的小孩,而且那孩子紧紧抱着一个已经破旧不堪的娃娃。
  那个娃娃已经几乎破的不成样子,额头的假发已经掉光了,还掉了一条手臂,整个身体带着暗红的铁锈色。
  ‘我的娃娃是最好的娃娃,它笑起来美貌如花,它的手脚灵活自如,它的皮肤不需要修补,你要是问我从哪里买的,我会告诉你这是我做的。’那孩子自从下车,就张着嘴巴唱着这古怪的歌谣,一时也不停歇,抱着那残缺的玩具看着即将变成他们家的房子。
  我正在和那男士谈话,叮嘱他们一些必要的常识和这附近的地理情况,人际关系等等,那男人很有礼貌也很诚恳的点着头说着谢谢。
  ‘实在太感谢了,我和他出来匝道,还生怕有什么地方不了解,经过您的介绍,我已经对这里有了初步的认识了,如果以后不忙,希望多来这里坐坐,无需客气,既然相识我们就是朋友,您卖出这房子一定也非常不忍,所以万一以后有经济上的困难,可以来找我。’年轻男子的话让我忽然觉得鼻子一酸,心头一暖,毕竟这样的朋友很少见了。
  我刚要离开,抱着破旧玩具的的那孩子忽然转过头,睁大了眼睛盯着我,我看见他的嘴巴一张一合,却那么的不自然,那肥厚的嘴唇就像是快要干死的金鱼一样,大口的呼吸着不多的空气。
  ‘你还会过来么?如果来的话,记得给我带玩具。’他说完,显的很激动,脸颊红了起来,胸膛也一起一伏。我一时被他问的没了回答,整个人僵立在原地,下意识的机械的点点头,还好男人发现了我的窘迫,笑着拍拍我肩膀,扶着那孩子进去了。
  这个奇怪的房主就这样住进了我家。
  说来惭愧,虽然将房子卖了出去,我依旧欠着一大笔钱,我被剥夺了最基本的消费权利,过着如同乞丐般的日子,以往的那些称兄道弟的朋友和趋之若鹜的亲戚们一个个看见我如同看见了瘟疫一样,避之不及,而我的妻子,也抛弃了我,只将那可爱的儿子留了下来,我既高兴,又担忧,高兴是还好儿子还在,最重要的东西还在,担忧的是自己吃苦到没什么,可是要是儿子跟着我吃苦就不好了,所以我努力工作,但还是被高额的债务压着喘不过气来。
  终于有一天,我想起了那个男人分手前的话,我决定厚着脸皮,去找找他。
  再次来到自己的以前的家,那是一种非常奇怪而心酸的感觉,如同看见以前的妻子或者女朋友躺在别的男人的怀抱里一样,许久不来,房子没有太大的变化,只是周围略显得比以前稍稍安静了些,我叩响了门,等了半天,开门的却是那个令我讨厌的孩子。
  ‘和我的儿子比起来,这孩子是多么难看。’我忍不住心里感叹道。
  ‘您果然来了啊。’那孩子没有抱着玩具,换了一身衣服,可是相貌依旧,我努力压制自己讨厌他的情绪,故作友好的拍了拍他的脑袋,那头卷曲的墨黑色头发硬的如同弯曲的铁丝。
  ‘你的父亲在么?我想找他有些事情。’我笑了笑,不料想他非常震怒地将我的手拍下来。
  ‘您太没有礼貌了,怎么可以随便拍打别人的脑袋,在我的家乡,这是非常不礼貌的行为。’他非常生气的说了一句,接着忽然又弯着眼睛笑起来,胖胖的脸颊露出两个酒窝,就像下水道的水流的漩涡一样,又像是哪个人在他的脸上用圆规扎了两个大洞。
  ‘原来你是找他啊,请等等,他在里面休息,我马上去叫他出来。’孩子笑嘻嘻地答道,请我坐在里面。
  我小心翼翼地走进去,里面的所有家具都是黑色的,黑色的木桌,黑色的茶几,罩着黑色外套的沙发,以及黑色的玻璃杯,墙壁上挂着一副梵高的向日葵,虽然是仿作,但也活灵活现,在光线不足的地方看去,那花仿佛在随风舞动一样。
  ‘我去喊他。’孩子一步步走进内屋。
  ‘为什么他不喊那男人叫父亲呢,或许这孩子压根不是那男人的儿子。’我纳闷地想着,没过都就,房间深处的黑暗处响起一阵轮子咕噜咕噜滚动的声音,似乎是轮椅,铁质的轮子滚在木板上,发出一阵咯吱咯吱的声音。
  ‘您果然来了。’我虽然看不清楚相貌,但肯定是那个男人,他的声音依旧柔和充满了磁性。
  ‘哦是的,实在,实在是难以启齿,我的手头很紧张,自己到无所谓,关键是不想让我的儿子受苦,这不马上六一儿童节了,他虽然很懂事,不说什么,但我知道他很想去躺游乐场,所以,我才厚着脸皮来找找您。’我一口气说了下去。
  ‘这样么?的确让人心痛,我可以帮助您,因为我也可以体会您的心情啊。’那男人温和地说道,接着我听见一阵小声地说话声音。接着是一阵急促的脚步。
  男孩从黑影里走了出来,手里拿着一些钱。
  ‘他说现金不多,暂时只能给您这些了。’男孩又笑了笑,这时候即便是他的笑容,在我眼睛里也显的可爱了。我收下了钱,对他们千恩万谢,并已在许诺尽快还清,不过那男人还是婉言谢绝了,并叮嘱有困难的话一定要来找他。
  孩子将我送到门口,刚要关门的时候,忽然隔着门缝望着我,看的我有些不适。
  ‘我不是告诉过您么,下次来要为我带个玩具。’他忽然收起笑脸,严肃的望着我。
  我这才想了起来,连忙说对不起,并告诉孩子我一定会履行承诺。
  ‘好的,我姑且再相信您一次吧。’说着,他一边咯咯笑着,一边合上了门。




  有了这笔钱,我和儿子过了个非常快乐的六一儿童节。自从失业后我从来没那么高兴过,当然,我从心底里感谢那个男人,也为自己遇见贵人感到由衷的幸运。
  可是日子还在过去,我却一直找不到工作,刚觉得苦闷的时候,我一个朋友介绍我去马戏团找点零活。
  那是一个不大的马戏团,与其说是马戏团,倒不如说是一群跑江湖的艺人,只不过到处在乡间郊外村子里表演些拙劣的魔术和杂技,外加一些略带下流的节目来吸引观众,这种团体大都是临时凑合的,随时可能散掉,就如同稀泥活好的建筑,用手指戳一戳就会碎裂。
  我在那里为他们搬运一些杂物和道具,还负责为演员准备伙食,还好这些人都比较和蔼,而且对我还算不错,工资是每天结算的,虽然辛苦,但能拿到一笔相对还算可以的收入,对我来说已经很难得了。
  这里的头头是一个上了年级的老人,大概有六十岁了吧,可是他的嗓音和气魄却一点不像,他总是一副发怒的表情,严厉训斥着戏团里的每一个人,红红的脸庞总是挂着如同京剧演员一样夸张的胡子,只不过是雪白的,据说戏团里大部分的女演员都和他有染,闲暇的时候喜欢大碗的喝酒吃肉,总的来说是一位还算豪爽比较容易接近的人。
  当然,他见过我儿子,并十分喜爱他,这也是我在这里受到的打骂比较少的原因。
  他的左脸和左半身有着很严重的烧伤痕迹,每当我问起,他总是闭眼不说,要不就长叹一口气,说是很早以前的就事了,不必再提。一次在他的房间里——一处临时搭建的木屋,我看见他的凌乱不堪的桌子上居然摆放着一个相架,里面有张黑白照片,虽然是黑白的,但却是一个非常美丽的女性,她的鸭蛋形的了脸庞和圆润的下巴,以及美丽而慈祥的大眼睛让人看的很舒服,随时都可以发觉她非常慈爱而富有同情心的光芒。
  我问过别人,大家都说这是团主以前呆的的马戏团表演魔术的一个女孩子,这个女孩子团主很少提及,只是在喝醉的时候说起过,只不过在团里一场大火后也销声匿迹了,据说这女人和那场火,是团主心里永远的伤痛。
  由于生意不错,马戏团在这块地方呆的时间稍微长一些,所以我赚足够了那份钱,并打算还给那个男人。
  我虽然失业,虽然落魄,可是我的自尊心还在,既然答应了是借的,就应该还,虽然没有限定日期,但自己的心里应该有个明确的时间,所以钱一旦够了数,我立即带着儿子回到了那里,当然,我还特意买了个娃娃,我不会犯两次同样的错误。
  儿子坚持要去是因为他觉得也应该向人家道谢,而且自己也很想在回家看看,毕竟是长大的地方,我对儿子的懂事非常欣慰,于是父子两个去拜访他们父子两个。
  很幸运,这次那男人在家,是他给开的门,虽然眼神略带疲惫,但依旧是充满阳光的笑脸,而非常优美的眼神。
  ‘是您?有事情么?’他和蔼地问我,并把我和儿子邀请进来。房间里一如上次一样,不过稍微要亮堂一些。
  ‘你上次是不是生病了?还是腿脚受伤呢?所以才坐着轮椅吧?’我忽然问他,男人猛的一愣,惊讶了一下,随机笑着点头,不再说话。接着他从里面端来了两杯可乐,我和儿子都喝了些。
  我和他稍稍聊了会,正准备从口袋拿钱出来还给他。这时候,那个讨厌的男孩又跑了出来,我不知道为什么,将手又拿了出来。
  ‘哦,是您啊,对了,答应给我的玩具带来了么?’男孩不客气的说,那神态非常的高傲和不屑,仿佛在指挥一个下人。
  我忍着气氛,依旧笑着把那娃娃给他,谁知道他拿过来看了看,一下扔在了地板上,这时候的我虽然不至于非常恼怒,但脸上估计也完全失了颜色了。男人非常抱歉的拾起娃娃,小心的塞回到那男孩手里,可是他依旧扔掉了。
  ‘我的娃娃是最好的娃娃,它笑起来美貌如花,它的手脚灵活自如,它的皮肤不需要修补,你要是问我从哪里买的,我会告诉你这是我做的。’他忽然低垂着脑袋,仿佛脖子被人打断了一样,从他的身体传来上次听过的歌谣,但这次听上去非常阴沉沙哑。
  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那男孩忽然又抬起头,满脸兴奋地看我一旁发呆的儿子,忽然冲了过去将他一把抱了起来,我和儿子都来不及做反应,一下子居然说不出话来。
  他看上去比我儿子还要瘦弱矮小些,却轻易地将他抱了起来。
  男孩子高兴的用手捏着我儿子的可爱的脸蛋,扯的他大叫着痛,我想过去抱回儿子,却发现自己迈不开步子。
  ‘好可爱,好可爱的玩具啊,做,做我的玩具吧,我会把以前的都扔掉。’男孩望着我儿子,忽然说了这么一句。
  ‘不要!’我忽然有种非常不好的感觉,可是眼睛一黑,昏了过去。在我失去意识的时候听见的只有那男人充满叹息的一句话。
  ‘你为什么还要回来?’
  不知道睡了多久,我才醒了过来,看来那可乐里一定下了药,我的头疼的厉害,仿佛用几个强壮的摔跤手用巨大的胳膊从不同方向大力的挤压着一样,眼睛要睁开都非常困难,房子里空荡荡的,看看手表,才发现本来是下午来的,现在几乎接近傍晚了。
  我看了看四周,似乎自己被抬到了原本是以前卧室的地方,由于非常熟悉,即便更换了家具走起来也轻车熟路,我没有发现儿子,于是担忧的大声呼喊他的名字,可是找了半天,却没有踪迹。
  一直走到了另外间卧室,那原本是我儿子的,看来现在居住的是那个讨厌的小鬼,房子很干净,里面有个大柜子,一层一层的,每层五格,我仔细看了看,全都是非常破旧的人偶玩具,各种各样的都有,穿着不同的衣服,有的没了手,又的没了脚,有的没了脑袋,但大多数是和我儿子年龄相近的小孩模样。不过身体小了几号而已。
  我忽然觉得有种非常不舒服的感觉,并且走了过去,打开了柜子,一阵刺鼻的药水夹杂着腐肉的味道扑鼻而来,我捂着鼻子拿起了其中一个断了手的人偶。
  当我的手握住的时候,感觉的不是干硬的塑料或者是粗糙的木质纹理,却是那种非常滑腻而柔软如同被水泡浸过的肥皂一样感觉,没错,那是种肌肉的感觉。
  我又看了看剩余的娃娃,在一些娃娃的手指头上,我看到了指纹。
  没有那个玩具会精细到手指上都刻有指纹。
  这些娃娃,这些人偶,这些玩具,都是活人的肢体,活着的的小孩的身体组合而成的。
  我的儿子!
  脑袋仿佛被硬物重重击打了下,我几乎窒息过去,双手紧紧扶住了柜子的边缘才没让我倒下去,走出房子的时候,我看了看那书桌,厚重的玻璃下面夹着几张照片,我把它们取了出来,放到身上。接着连忙跑出房间,继续寻找儿子。
  我一定要找到他,虽然我不愿意印证自己心里的那个可怕念头,当我将这个房子搜索了几次后却徒劳无功,当我绝望的时候,才想起原来我们家还有个类似半地下室的储藏室。




  入口在厨房,我将地板翻起来,靠着打火机微弱的光走下去。
  ‘我的娃娃是最好的娃娃,它笑起来美貌如花,它的手脚灵活自如,它的皮肤不需要修补,你要是问我从哪里买的,我会告诉你这是我做的。’这歌声悠扬的在地下室里传出来,犹如做好的肉,香味四散开来,火光很弱,弱到仿佛随时会被黑暗吞没掉。
  ‘爸爸,我在这里,在这里啊。’我忽然听见了儿子清脆的喊叫声,连忙朝那个方向跑过去。
  可是我的打火机照过去,却是那个丑陋孩子的脸。
  他紧紧闭着嘴,但嘴角抑制不住的向上敲着,眼睛笑成了一条缝隙,两边的脸颊像肉丘一样鼓了起来,在火光下他如同一个微笑的恶魔。
  ‘你在找你儿子么?’他开口了,但声音却无比粗糙干涩,犹如一个上了岁数的老人,发出的很久没有上过机油的轴轮转动的声音。
  ‘在这里呢。’地下室忽然亮堂开来。我看见了我儿子。
  他抬着头,紧闭着可爱的大眼睛,青紫色的脸上带着夸张而不真实的笑容,嘴角垂下两条细线,手和脚也掉着线,摆成一副高抬起手的动作,犹如一个木偶一样坐在一张医院用的手术台上。
  旁边则站着那个男人,一直带着和蔼微笑的男人,不同的是在他的周围墙壁山,挂着很多残破的人体断肢,旁边的台子还有很多大玻璃杯,里面浸泡着一些儿童的头颅,一排整齐的堆放着,还有很多的医疗器械道具,以及血迹斑斑的手术台。
  ‘你为什么要回来呢?’那男人说到。
  ‘你带来了我的玩具啊。’那孩子哈哈笑了起来。
  我终于再次昏了过去,那次我宁愿自己不要在醒过来。
  不过我还是苏醒过来,而叫醒我的却是我的儿子。




  ‘爸爸,快醒醒啊。’儿子带着哭腔推搡着我的身体,我恢复了意识,惊喜交加,一把搂住他,直到儿子喊疼才松开手。接着我发疯一样脱光儿子的衣服,到处寻找伤口,很幸运,他的身上依旧光滑细嫩,没有任何一丁点受伤,这时候我才松了口气。
  在地上我拾起了一封信,上面写着是留给我的。我来不及观看,就抱起儿子,赶紧离开了那地方。
  第二天好好睡了下,我一边看着信,一边朝马戏团走去。
  ‘不知道如何向您叙述这件事情,首先我要为我的父亲奇怪而顽劣的举动道歉,他就是如此一个人,虽然年轻的时候做过错事,但他已经不会那样了,所以我才一直看着他,为了满足他几乎有些变态的需要,我不停的收集那些刚刚死去的孩子的身体加工成他喜欢的玩偶,我必须以我的人格和生命发誓,我绝对没有杀过一个人,这些尸体都是从各个地方买来的,当然,这需要一大笔钱和精力,可是,谁叫他是我父亲呢?
  您听到的孩子般的声音,不过是他腹语发出的声音,他是一位腹语天才,这种家传的绝技到我这里已经消失了,当然,这与我不愿意学习有很大关系,虽然我毕业于名牌医科大学,但无法负担这些高额费用,所以我有着自己的生意和事业,因为我仅仅是希望我的父亲过的快乐些,毕竟,他也受到了很多伤害,尤其是母亲去世以后,他才变得非常的焦躁情绪容易波动。
  这只是他执意要给您开的一个玩笑,所以我再次向您道歉,作为歉意,我们搬走了,离开这里,所以临走前再次留下这封信,对您和您儿子受到的惊吓表示万分的抱歉。’我把信揉成一团,扔了出去,暗暗骂了一句神经病。
  回到马戏团,马上找到团主,将事情的经过和那张旧照片给他看,他望着照片好久,抽了好几根烟,在我的催促下,才缓缓开口说道。
  ‘那个家伙,也是个可恨可怜的人,他是个侏儒,一个后天养成的侏儒,他的父母——也是我以前马戏团的主人,为了能够表演些赚钱的节目,居然将自己最小的儿子从小灌输药物,并让他常年呆在狭小的罐子里,所以变成了这个样子,他在团里的节目是最招人喜欢的,整个马戏团都靠着他赚钱,可是他得到的却是最低劣的食物和整个马戏团的人的嘲笑,他总是默默忍受,忍受兄弟和双亲的打骂,他对任何人都是报以微笑,因为他还有我和那个女孩这仅仅的两个朋友。因为他的父母和兄弟根本没把他当作亲人,甚至压根没把他当作人来看,只是作为工具,仅仅是赚钱的工具。可是虽然受了这么多苦,他却一直保持着如孩子一样的心态,喜欢开玩笑和游戏。
   他相当聪明,总是自己自学一些知识,还会自己设计节目,孩子们见到他就会微笑,大人们看了他的腹语节目也惊叹表演的如此惟妙惟肖。他和那个美丽的女孩在一起总是惹别人嘲笑,可是谁也不曾想到,那女孩真的爱上了他,还为他做了许多人偶玩具。团里所有的男人和女人都投以鄙夷的目光,尤其是年轻男演员总是恨不得杀了他,因为他抢走了这些人心里的对象。而女人们则嘲笑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甚至连牛粪都不如的东西上。
  终于这件事被他的父亲——当时的团主知道了,其实这个老家伙也对那女孩垂涎已久,他万万没有想到如此美丽的姑娘居然和他最瞧不起的傻瓜儿子混在了一起,所有人都把恶毒的言语加到那女孩身上,他们朝着女孩吐口水,撕扯她的衣服和头发,在她的身体上留下各种伤痕,大声的骂她是贱货,XX。我虽然想救他们,可是却人微言轻,最后女孩在众人的殴打咒骂中居然流产了。而那小子也被关进了一个漆黑的房间,终日不见阳光。在这个黑暗的房间里,终于他的心也逐渐变得黑暗了。
  最后,他被疏于看管的女孩放了出来,但是常年积压的怨恨让他做了傻事,他模仿团长的声音,叫大家去一个密闭的房间,说是年底分红奖金,当一班人兴高采烈的走进去,却发现里面堆满了干柴,当这些人开始怀疑的时候已经太晚了,接着他锁上了门,并在外面放起了大火。而他的双亲兄弟,却不知道去了哪里,后来听说他将那些人全部圈养了起来,永远活在黑暗的地下室里面。
  除了我,所有人都被烧死了,其实我也只是因为他良心发现,嘱咐我没有去那个房间,我是因为事发后想去救火而被烧伤了,不过那两人稍稍安顿了我,并为我治好了烧伤,但是还没等我痊愈,他就带着女孩离开了,再也没有来过,他走的时候只带走了所有女孩为他做的的人偶娃娃和那张整个马戏团的合影。’团主终于说完了,眼睛里有些泪光在闪烁,一双大手紧紧攥着那长照片,发黄的照片。全然不像他平日里的样子。
  ‘他已经将这相片遗留了下来,是意味着想忘记那段往事吧。’我接口说道,团主愣了下,也点头,随后将那照片撕扯的粉碎,扔进了垃圾桶。
  我也没有在回过那个宅子,将它闲置了起来,带着我的儿子,辛苦的生活,虽然难受,但是我坚信什么苦难都有到头的日子,人在最好的时候要想到自己最坏会怎样,真到了最坏的时候,却又要想想好日子可能也不远了,我的儿子聪明懂事,才是我最开心的。
  只是,每当他向我小声提出想买个玩具的时候,我都不免有些心惊。”
  我读完了这个故事,略有些压抑,从窗外望去,居然看见刚才那个男人,他正刚才获得的收入为儿子买了些零食,两父子其乐融融地走在一起,虽然他们很贫穷,但相对某些人来说,他们非常富裕。
  我这才记起明天就是父亲节了,或许,我也该为我的父亲做些什么,不谈送什么礼物,起码陪他聊聊天,下一盘象棋,或者只需要安静地呆在他身边,默默地看着他,这样,他就会高兴好一阵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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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八夜 冥婚


   冥婚,又叫阴婚,冥婚是为死了的人找配偶。有的少男少女在定婚后,未等迎娶过门就因故双亡。那时,老人们认为,如果不替他(她)们完婚,他(她)们的鬼魂就会作怪,使家宅不安。因此,一定要为他(她)们举行一个冥婚仪式,最后将他(她)们埋在一起,成为夫妻,并骨合葬。也免得男、女两家的茔地里出现孤坟。还有的少男、少女还没定婚就天折了。老人们出于疼爱、想念儿女的心情,认为生前没能为他(她)们择偶,死后也要为他(她)们完婚,尽到做父母的责任。其实,这是人的感情寄托所至。另外,旧时人们普遍迷信于所谓坟地“风水”,以为出现一座孤坟,会影响家宅后代的昌盛。当时有些“风水家”(古称“堪舆”)为了多挣几个钱,也多竭力怂恿搞这种冥婚。冥婚多出现在贵族或富户,贫寒之家决不搞这种活动。宋代,冥婚最为盛行。据康誉之《昨梦录》记载,凡未婚男、女死亡,其父母必托“鬼媒人”说亲,然后进行占卦,卜中得到允婚后,就各替鬼魂做冥衣,举行合婚祭,将男、女并骨合葬。
  当然,也有活人同死人结婚的,按理是相当的晦气,但事情发生,总是有其一定的道理。
  “冥婚么?当然有,起码我就经历过。”纪颜从一堆书中抬起脑袋,他今天叫我来帮他清理旧书,天气不错,一些书应该拿出去晒晒,免得发霉或是被虫蛀就可惜了。另外,一些压着箱底的书籍也翻了出来,一并晒晒。
  “为什么一定要今天才晒晒这些书和衣物呢?”我问他
  他说了句等等,接着就从一大堆书里面翻找着,终于,他找出一个红色外壳,那种上世纪八十年类似于主席语录的笔记本,大概一个半巴掌大小,纪颜吹掉上面的灰尘,翻开读起来。
  “六月初六,俗谓‘晒衣节’,是日家家出晒衣物,书籍,可免霉渍鼠咬,江西德安一带,这一天需要迎接杨泗菩萨,不敢说一句笑话,如有违禁犯忌者,谓菩萨必将降灾于其人之身。在这一天见到太阳则大吉大利,如果天变下雨,则是不祥之兆。”他合上笔记,冲我笑笑。
  “我知道了,今天叫晒书节么”我把书整理着。
  “放下吧,今天还不是呢,只是告诉你有这样一个传统而已,其实我要和你说的,是关于冥婚的事情。”我们去洗了洗手,接着坐在沙发上。
  “去年六月,我接到朋友的恳求,希望我来一个城市近郊的一个村子,据说是遇见了很奇怪的事情,他是我高中时代大我一界的学长,后来据说去了警队,平日非常自负,他很少求人,所以他的要求我自然要答应。
  村子不大,只有不到一百来户人家,可是土地却很多,真的是地广人稀,而学长说的所谓的奇怪事情,是一关于一具女尸。
  根据学长的描述,死者大概十三,四岁,短发,面庞清秀——这只能说我在洗干净她的脸之后看到的,看样子似乎还是学生,这么年轻就死了,不禁让人有些心痛。
  没有明显的外伤,死因应该是脖子处的紫黑色淤痕。
  她是被人掐死的,而且发现的时候是下身赤裸的,后来鉴定也证实她是被奸杀的。而且她的嘴巴里还含有一些酒精的成分,胃部没有,可能是凶手强吻时候留下的。
  在这个民风向来淳朴的村子出了这么一件事,当然不好听,村长长得矮黑粗壮,但一脸老实,我们告诉他暂时不要张扬,免得搞的人心慌乱。
  尸体是在当地的一个瓜棚附近发现的,死者的身份也查清楚了,是一户瓜农的女儿,这家人是从外地搬来这里的,当初说是这里的土地适合种植西瓜,女孩是家中独女,正在县里重点中学上初中,这件事无疑对这个家庭是个很大的打击。
  女孩母亲很早就死了,和父亲生活在一起,那天也是她和父亲轮流看护瓜棚,发现尸体的,正是他父亲。
  这个红脸孔的高大男人把宽厚的双手插进头发里,默默地坐在一边。当我们问他话时,他的眼睛都在充血,嘴唇红的厉害,干净洁白的牙齿死死的咬着下嘴唇,现在的他犹如一头发怒受伤的狮子,我没有多问什么,只是让他好好安静一下。
  至于之所以说奇怪,那还是关于这具尸体。
  首先我赶来的时候已经距离死亡四五天了,当时这里已经收拾停当,可是尸体居然一点腐烂的迹象也没有,而且无任何尸斑,柔软如生者,割开皮肤,血液居然还可以正常地从伤口流淌出来。
  除了冰冷的身体和没有呼吸外,她和睡着的人没有什么两样。
  我也非常奇怪,这在我遇见的事情中毫无先例可寻。我只有期待赶紧抓到凶手。




  前面说过,村子里人很少,加上这个村子比较偏远,所以村子内的人犯案概率比较大,正当大家进行着紧张排查的时候,凶手却主动自首了。
  出乎我们意料之外,甚至包括当地的村民意料之外,凶手陪同着自己父母来自首,而当时眼前的那个同样稚嫩清秀而且带着书生气的男孩居然是如此残忍的强奸杀人犯。
  ‘是我杀了她,圆圆当时叫地很厉害,我不得不掐着她的脖子,然后,然后强,强奸了她。’这个叫朴素的男孩子断断续续地说,最后居然还羞愧地红了脸。
  一个强奸杀人犯谈到自己的罪行还会红脸么,我有些奇怪。
  接着,自然是死者的父亲对他的愤怒,要不是几个强壮的警察拖住,我相信不消几分钟,那男人会把眼前的朴素撕个粉碎,朴素的父母唯唯诺诺地站在一边,显的很慌乱,又带着内疚。
  他们一看就是非常老实巴交的人,而且这个男孩和那个叫圆圆的死去女孩居然还是同学同桌,圆圆还经常去朴素家写作业。
  ‘是我杀了她,我有罪,你们把我抓起来吧。’朴素忽然很不耐烦地高喊起来,伸出瘦弱如木柴的双手,在大家面前晃悠了一下。
  ‘你知道自己还未成年吧,根本不会判死刑。’学长忽然冷冷地说了句,朴素和家人当时愣了一下,随即低头不语。
  诚然如学长所言,如果是十五岁犯了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会从轻发落,而十四周岁以下则不会被判刑。
  朴素今年十一月才满十四。
  我忽然感觉到了法律的无奈,当朴素的父母面容焦急的确定了这件事后,脸上忽然露出了无比轻松而让人非常厌恶的表情。
  可朴素却依旧很悲伤地坐在凳子上,脑袋耷拉着望着地上。圆圆的父亲则大吼着要宰了他。
  ‘朴家人真缺德啊,早就算准了没事,何况朴素的大哥还是市里法院的,说不定交点钱就没什么事了。’
  ‘是啊,前几天他大哥还来了,坐着汽车呢,别提多神奇了,也难怪,人家好像是市里最年轻的检察官。’
  村民们大致都知道事情的原委,这么点人,消息口耳相传,不亚于现代媒体了。
  果然,一系列繁琐的条例后,虽然情节严重,但基与凶手的自首和未满十四岁,朴素被判监管,而朴家人也要对圆圆父亲做一定经济上的补偿。而学长和他同事也接到了上级的压力,希望此事尽快了解。
  当天朴素就又被他父母带回去了,而圆圆的尸体依然停在医院的太平间里,他父亲天天呆在那里,和女儿聊天。整个人如同丢了魂一样,只是抓着女儿的手。
  三天后,我又听闻了件更奇怪的事情。
  朴素要和圆圆结婚,也就是结冥婚。
  朴素回家的那天晚上,圆圆的父亲喝了很多酒,借着酒精的作用,提着菜刀冲进了朴家,他把刀架在朴素纤细的脖子上要挟说要不让朴素和圆圆结冥婚,以慰藉女儿的亡灵,免得玷污她的名誉,要么他豁出这条命,也要杀了朴素,朴家人没有办法,本身也是自己理亏,只好答应了这桩非常荒唐的婚事。
  而我和学长,居然也被邀请作为见证人。
  ‘你们是好人,我知道,所以希望你们能参加这次婚礼,算是我求求你们。’这个看似面容凶恶脾气暴躁的男人,居然老泪纵横地央求我们。
  ‘我是外乡人,这里一个亲戚朋友也没有,所以只好让你暂时充当一下,还希望你们千万不要嫌弃我。’他又再次恳求道,虽然学长略有犹豫,可还是答应了。
  而圆圆的尸体,也从太平间取出来,准备几天后的婚礼。
  朴家在这不大的地方算是声名显赫了,所以虽然是如此荒唐的婚礼,却也做的有模有样,该到的礼节,倒也是一样不落。
  即便是冥婚,也要有媒婆,这种人被称为阴司媒,多是村子里上了年纪的老太太,颠簸着小脚,蹒跚着来往于两家人之间,所有的前奏礼节半天之内全部做完。
  接着就是准备酒席和新房。这里的酒席和其他婚礼自然不同,不能有热菜,所有的菜都是凉的,四凉果:荔枝乾、龙眼乾、合桃乾及连壳花生,四冷盘:腊鸭、腊肠、金银肝、油炸鱼(或皮蛋酥),四酸果:酸沙梨、酸荞头、酸子姜、酸青梅。 四生果:苹果、甜橙、荔枝、沙田柚。另外还有馒头和花卷。如果你以为这些东西是给人预备的,那就大错特错了。
  圆圆的父亲准备了一天,并且在自家院子里拜了七桌,每个桌子菜都一样,全部铺着白布,每桌七个人,取七七四十九之意,表示死者的终结,桌子下面的椅子全都是圆木凳,上面漆着白漆。
  另外好来几十个纸人,男女老少都要,全部按房子啊院子和家里的墙壁旁边,所有座位上也放着。
  这就是所谓请过路游魂饮酒吃食,这些鬼魂进来讨了酒水,吃了食物,就不会骚扰死者的亡灵。
  而院门正中贴着白纸剪成的大大的‘喜’字,正对面则摆放着香堂和灵位。




  所有的一切布置好后,天色已经渐渐昏暗,我和学长站在里面,望着塞满整个空间的白纸糊好的,只会傻笑的纸人,黑色的夜和白色的纸人晃的眼睛生疼,心中也觉得很不舒服,本来是六月天,现在居然一阵阵的寒意,宛如冬天看见了冰块一般,虽然不曾用手去摸,但心中却已然冷了起来。办冥婚自然没有什么喜悦的调子助兴,偌大的院子听不到一点声音,如果说有的话,也是风吹过纸人发出哗啦哗啦的响声。
  不多久,夜色刚刚擦上来,朴素的父母以及他的大哥就带着他来了,朴素的脸比纸人还要白,穿着黑色的链扣马褂,剪了个平头,看上去非常滑稽,可是我去笑不出声来。
  他的父母非常紧张,生怕发生什么,两个老人紧紧的搀扶着朴素的两只手,那情景倒像是一对夫妻搀扶着自己的长辈一般。
  倒是朴素的哥哥非常高大,也很年轻,穿着白色短袖和灰色西裤,脚踏皮鞋,提着个黑色公文包,皱着眉头看着这些东西。
  ‘这不是搞封建迷信么,真是的。’他嘟囔一句,忽然朴素的父亲转过头对着他低吼一句。
  ‘你他妈给我闭嘴!’在我印象里这个男人自从知道儿子出了这档事后一直都是显的非常软弱的,但今天却又如此暴躁,朴素的哥哥被吼了一句后马上不再说话,只是低着头跟在后面。
  院子只有圆圆的父亲依旧朴素一家人,当然,还有我和学长。
  例行的礼节后,朴素去跪拜老丈人,但圆圆的父亲只是从鼻孔哼了一声,看都不看,而是从后院把女儿抬了出来。
  ‘你要和我女儿照一张相片,留作纪念。’圆圆的父亲闷声说了句。朴素的父母只好点头答应,因为他们看见不远处就摆着一把闪闪发亮的菜刀。
  圆圆从里面被他父亲背了出来,她已经被打扮了一下,只是在苍白充满孩子气的脸上涂抹着厚厚的脂粉,让人看的如此不自然。圆圆的眼睛始终是睁开的,无力而无神,嘴唇也被涂的很红,不像是十几岁的中学生,显的过于成熟,或者说带着些妖艳。她皮肤经过冷藏又接触炎热的夏季,犹如刚刚化开的冻肉,表面上起着一道道的褶皱,和布满了如丝网状的紫色东西,不是血管,而是神经。
  ‘坐着拍么?’朴素小声问。
  ‘站着!’圆圆的父亲把女儿尸体放下来,怒吼了句。
  我们也奇怪了,这该如何去拍?难道要父亲搀扶着圆圆么?
  正当大家有些奇怪的时候,圆圆的父亲从口袋里掏出一根很长很细的牛皮绳,这种绳经常用力啊捆绑书籍,非常坚固。
  而圆圆的父亲居然将绳子打了个结,套在女儿脖子上,接着搬来张凳子,居然将绳子另外一头系在房顶屋梁凸起来的部位上。
  这样,从外面看过去,圆圆倒的确是‘站’着的。
  圆圆的父亲小心的调整绳子的长度,让圆圆的尸体可以刚好脚尖着地,减少一部分拉力,免得给脖子留下过深的印记。然后扶正尸体,免得她摇晃起来,圆圆的身体看上去很轻,仿佛碰一下就会飘走一样,我看见她父亲的眼睛里始终溢着泪水。
  ‘拉着我女儿的手!’圆圆父亲把朴素的手扯过来,将自己女儿冰冷的手硬是塞了进去,然后用自己的大手揉了揉,仿佛要将两人的手如同揉面一样揉合在一起,想必是用的气力很大,朴素疼得闭上了眼睛,皱着眉头,却哼都不哼。
  我就这样看着朴素手中拉着一具尸体站在房门外,天色已经完全黑了,大家点上了蜡烛,学长用自己的照相机拍下了这个画面,他的照相机原本是只拍尸体的。
  ‘喝酒!’圆圆父亲拿过两个酒杯。
  ‘我家小素不会喝酒。’朴素母亲小声说了句。
  ‘不会喝也要喝,这是规矩。’圆圆父亲粗暴地把酒杯往朴素嘴巴里塞,朴素倒也没反抗,只是被呛的直咳嗽。
  ‘送入洞房。’圆圆的父亲又说了句,这下朴素的父母不干了。
  ‘你别太过分了,以前的事是我家孩子造孽,你要我们做什么都认了,这次你让朴素和你家女儿尸体睡一个晚上?’朴素的母亲哭喊着跑过去,想把儿子拉过来。朴素的哥哥也跑了过去。
  ‘怕报应么?怕报应就别答应,现在晚了,我女儿死了,如果你不答应,我现在就宰了这个小王八蛋。’圆圆父亲手里已经提起了菜刀,赤裸着上身,光着脚站在院子里,在蜡烛的照耀下,犹如一个鬼神。




  我们一看事情有些闹大了,连忙过去劝阻,可是圆圆父亲连我们也一并骂了。
  ‘你们这些家伙,要是真有本事,就把这个XX关到牢里去,或者让他去吃枪子,陪那几万块钱算什么?还得回我女儿么?她才十四岁,还要被那些人去议论,说她是被强奸的,你们有考虑过我的感受么?’圆圆的父亲声音越来越沉闷,带着哭腔,最后也听不清楚他再说什么了,只看见他的眼泪如同决堤一般流了出来。
  那不是泪水,而是心里的血吧。
  ‘我明白了,但是我不希望看见更大的悲剧。’我对他说了句,接着往后退了一步。
  ‘你放心,我要好好活着,本来这一步也是按照规矩来的。’他忽然冷笑了下。
  没有办法,大家只好看着他左手拉着朴素,右手扛着尸体走了进去。朴素踉踉跄跄地,犹如小鸡一般被圆圆父亲提着后领,但是他眼睛里没有恐惧,而是茫然地看着圆圆的尸体。
  院子里的纸人仿佛都在笑。
  那天朴素一家人也没有离开,只是坐在院子里,仿佛随时等待着什么发生,那一夜看来十分难熬,朴素的大哥倒是伏在桌子上睡了起来,而圆圆的父亲则提着刀站在门口,红着眼睛不准任何人进去。
  这样僵持了一夜,白天第一声鸡鸣刚过,房门开了。
  朴素安然无恙地走了出来,也没有看出别的不同,只是略有疲惫,脸上依然带着悲伤。
  圆圆的父亲有些惊讶,接着长叹一口气。将菜刀一扔,蹲在地上大哭。
  ‘现在,我们一家不欠你什么了。’朴素的哥哥打着哈欠,冷笑着望着哭泣的圆圆父亲,扬长而去。
  我和学长安慰了一下圆圆父亲,也只好选择离去。我们两个离开院子的时候回头看了看,圆圆的父亲蹲在那片白色之中,显的十分扎眼。
  第二天,圆圆的尸体开始发硬,出现尸斑,很快便火化了,骨灰让她父亲带回了自己家乡。
  我原以为事情就这么结束了。
  半年后,当我再次来到这个村子,却是因为另外一幢婚事。
  这次结婚的人是朴素的哥哥。
  那个年轻的检察官,满脸意气风发,我之所以会被请来,是朴素告诉我的,他托学长告诉我,既然半年前我们参加了他的婚礼,半年后也来参加他哥哥的婚礼。
  这句话似乎听起来很有道理,但我却觉得很不舒服。
  不过我还是来了。比起半年前,村子没有太大变化,不过朴家人的婚礼办的非常奢华,比起城市里来丝毫不逊色,据说朴素的父亲也是承包鱼塘经营甲鱼生意的。
  老子有钱,儿子有权,我不禁笑了笑。
  与上一次冥婚相比,这一次倒是真的很热闹,不仅村子所有人都来了,连外地的也来了,一些朴检查官处理过的案件当事人也来了,带着大小不同的礼盒和厚薄不同的红包。他们绝对不会放过这样的好机会,虽然谁也不知道这位检察官还会结多少次婚,不过第一次总要出售阔绰些,不过这次的婚礼却是在白天举行的。
  朴素的哥哥非常得意,手里端着酒杯,到处敬酒。而朴素则蹲在一旁,手里拿着一杯白开水,仿佛一切与他无关。
  ‘我不过是大家眼睛里的强奸杀人犯罢了,我永远比不上哥哥,从小就是这样。’他看见我来了,自嘲地说。
  这时候宾客们要求新娘出来,朴素的哥哥也开始叙说他如何将新娘追到手的。
  ‘真是一个奇怪的姑娘啊,她虽然没有父母,但异常聪明,自从我在湖边认识她就完全被迷住了,又漂亮又大方,而且还有着和我一样的家乡口音。’朴素的哥哥高兴地说着,想必有些醉意了,舌头有些打结,我听的不是太清楚。
  ‘哦,新娘的娘家人来了么?’我看了看四周,问朴素,朴素摇头说自己并不知道。
  新娘也走了出来,很漂亮,很白,脸颊涂抹着厚厚的脂粉,嘴唇如鲜血版红艳,走路轻盈不带风。
  ‘我娘家人来了。’她忽然掩嘴笑着说了句。葱段似的手指指向门外。
  外面进来一大帮人,呼呼啦啦,男女老少都有,居然有四十多个,看来这女孩娘家人真不少。嘴巴里都喊着同样一句话——恭喜姑娘新婚,他们虽然穿着各有不同但确有相同的特点。
  皮肤很白,走路很轻巧,面无表情。




  这伙人在桌子旁边坐了下来,开始大口地放肆吞吃着桌子上的菜肴,场面略有尴尬,不过很快又过去了。
  ‘新郎新娘照张相!’下面的人酒过三巡,菜过五味,纷纷起哄喊道。朴素的哥哥和新娘也答应了,不过这次负责照相的是我。
  朴素的哥哥拉着新娘的手,站在新房大门前——这是朴素父亲花钱新盖的。
  当我将镜头对准他们,忽然发现那里不对了。
  我仔细一看,微笑着的新娘头顶上,居然有着一根似有似无的绳子。直直的从半空中垂了下来,一直到新娘的脑后。我挪开一看,却又发现什么也没有。
  再回到镜头,也没看见了,我飞快按下快门,心想可能是自己看错了。
  酒席延续到下午,直到把朴素的哥哥喝个酩酊大嘴,新娘笑嘻嘻地把他搀扶进洞房,而那几十个娘家人也忽然一齐起身告辞,又风一般离开了,整齐的如同军队一般。
  ‘真是古怪的一伙人。’朴素忍不住嘀咕了一句。
  酒席逐渐散去,大家开始收拾东西。大概过了半小时,我和朴素聊了下,正准备离开,这时候洞房传来一阵尖叫,朴素的哥哥光着上身,穿着裤衩跑了出来,惊慌的地用手指着自己的背。
  ‘背上好痛!’他转过来对我们说。
  我惊讶的望见先前的新娘整个人趴在朴素哥哥的背上,侧着头贴着他的脖子,双手搂着他的腰,整个人如同一个孩子抱着枕头一样,而那脸分明是半年前被奸杀的那个女孩——圆圆的相貌。
  朴素的哥哥哀嚎起来,因为背上仿佛多了个肉块一样,而且我可以清楚地看见两人的连接处肉芽还在不停的增长连接蠕动着,犹如齿轮的转动一样,两人的身体几乎完全成为一个整体了,而先前还看得到的四肢已经几乎融合了进去,远远望去,朴素哥哥背上仿佛长了个巨大的肉瘤。
  ‘我错了,我错了!是我那天喝醉酒强奸了你,你放过我吧,放过我吧。’朴素哥哥跪倒在地上,双手合十,如同捣蒜一样往坚硬的石板上磕着头,可背上的肉块依旧往他身上陷进去,最后只能看见那张带着微笑的脸露在外面。
  圆圆的脸,苍白而干净。
  朴素冷冷地站在旁边看着,没有丝毫的表情。朴素的母亲当场就昏了过去,而他父亲也呆滞地站在原地不知所措,至于那些宾客,早就作鸟兽散了。
  我这才知道,原来当年朴素是为哥哥顶罪的,因为查出来是他哥的话,就算不死,也要坐一辈子牢,而如果他去顶罪,自然没什么事情,顶多只是名声不好罢了。而且在收拾残余宴席的时候,发现桌子下面有很多没经过拒绝的菜和洒了一地的酒。
  冥婚的故事后来就在那个村子流传开来,朴素一家也倒了,他们家的甲鱼塘一夜之间所有甲鱼都死光了,朴素哥哥背上的肉瘤也那不下来,医生说如果拿下来,那即使没有生命危险,恐怕这辈子也要瘫痪在床。这男人听完后就疯了,天天跑到那个早就荒废的瓜棚里,高喊着,放过我,放过我。他背上的肉瘤也越来越大,最后身体不堪重负,只能在地上爬行着。朴素的双亲不堪打击,不久就病逝了,而朴素则下落不明,不知道去了哪里。
  最后一次见他,他带着圆圆的灵牌。
  ‘我会一直带着,当她是我真正的妻子的。’他苦笑着,摸了摸木质的牌位。
  后来,据说在离村子几十里外的一家祭品丧事店,一夜之间所有的纸人都肮了很多,嘴巴上全是居然油腻。至于是不是真的,就不得而知了。”
  “这就是冥婚么?”我问他,纪颜点点头。
  “这种仪式不知道起源于那里,但可以肯定的是已经有两千年的历史了,下到百姓,上至皇家,都有为死去的子女举办冥婚的记载,不过现代后就渐渐泯灭不见了,或许在某个遥远的地方,那里还会有这种冥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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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夜 婴牙


  被丢弃的,就是垃圾。听上去倒是个极为简单易懂的道理。
  虽然然每一个垃圾也曾经是一个有用处的东西,不过当失去作用时当然要扔进垃圾箱。
  在我的旁边就是一个垃圾箱,准确的说应该是个果皮箱,很破旧了,绿色的油漆外科几乎脱落光了,“爱护卫生”四个字也只能看见后面三个了,那个爱字完全磨光了。
  垃圾箱的入口出还粘着一块香蕉皮,还有些干涸发黄的痰迹,稍微靠近一些你几乎可以嗅到阵阵带着浓重刺鼻的酸梅味,和腐烂的水果味道。不知道这个城市创卫是如何拿到的,这种垃圾箱,也难怪路人在扔的时候喜欢表演投篮技巧,毕竟如果扔东西的时候手如果碰到的话,会恶心很久。
  至于做报纸一不小心忙到入夜,早已经是家常便饭了,看看手表早已经快八点了,早已经厌倦了回家吃方便面的我决定买几个蛋糕随便打发下自己。城市开始远离白天的喧嚣,犹如一个少女,换下了布满灰尘的外套,穿上了黑色的丝绸睡衣,安静地睡着了。
  路边就有一家叫金冠蛋糕的小店,里面的售货员打着哈欠的百无聊赖的看着电视,新闻里似乎在报道最近越来越多的弃婴事件。我则走过去问她要了几个蛋糕。
  咬着蛋糕,我走在回家的路上,不知道是在是太难吃还是不习惯吃这个,我把剩下的半个蛋糕扔进了路边的一个垃圾桶。谁知道高中那点投篮技巧忘光了,手生的厉害,蛋糕落在了垃圾箱外面。路边有很多还未打烊的小店。大人们都顾着生意,正好一个小姑娘睁着圆圆的大眼睛站在店门外,估计是老板的女儿或者是她的父母正在里面购物,小女孩手里拿着跟棒棒糖,好奇地望着我。我心想老自己大一个人了,总要为下一代起个表率作用,对着她尴尬地笑了笑,然后走过去捡起蛋糕扔进去,动作做的极为夸张,就像是表演情景哑剧一样。
  靠着旁边的路灯,垃圾桶闪着绿光,黑洞洞的扔口像一张大嘴一样。
  刚想转身离开,却发觉自己的衣服好像被人拉了一下。
  回头一看,一个人也没有。我看了看路边的那个小女孩,她的眼睛里也充满了不解,歪着脑袋望着我。
  “大概是错觉吧,可能衣服勾住了什么东西。”我暗自嘀咕了一下,手在衣角摸了摸,可是没有什么所谓的线头之类的。我刚想转身,但这次确确实实感觉到了,我的衣服被拉扯了一下。
  我没有转头。
  因为我看见旁边的小女孩惊恐的用手指着我,她的嘴巴开始慢慢变成个O形,接着哇的哭了出来。
  “妈妈!垃圾桶长出手来了!”小女孩已经把棒棒糖扔掉了,两只胖乎乎的小手揉着眼睛,朝店里走去。
  我回头一看,根本没有什么所谓的手。蹲下身子,忍着垃圾桶撒发的臭味,我望里面晃了一眼。
  黑乎乎的,什么也没看看见啊。
  可是我听见一阵咀嚼声,速度很快。我小的时候养过蚕。听大人们说,当夜深人静的时候,把蚕和桑叶放进小纸盒,就是那种以前用来装打针需要的药品的小盒子,将耳朵贴在盒面上,你可以听见蚕咬食桑叶的声音,有点像锯子在木头上来回拉,又有点像咬着蚕豆,很脆,很急。
  现在听到的声音,就是如此。直觉告诉我,垃圾桶里面有东西。我拿出手机,打开灯,把垃圾桶盖子缓缓地打开,当手机的灯光即将照进去的时候,一个看上去体型比狗稍微大一点的东西呼的一声从里面窜出来,吓了我一跳。它用四肢在地面快速地奔跑着,迅速穿过了马路,消失在夜色里面。
  我想去追,不了却被小女孩的母亲拉住了,她硬要说我抢她女儿的棒棒糖吃。可是小女孩却一再强调垃圾桶里伸出了一只手。一下子乱成一团,好说歹说,我又帮她买了新的棒棒糖小女孩才破涕为笑,和她的母亲离开了。
  第二天午休,当我把这件事情告知纪颜的时候,他也非常奇怪。
  “从垃圾桶伸出来的手?”他无比诧异的重复着我说过的话,看来这件事连他也未曾听过,的确是非常古怪的事情。
  “不过我也没有亲眼看到,只是那个小女孩是这样喊的。”我实话实说。
  “孩子的眼睛往往比大人更敏锐,更真实。”纪颜很相信地说了句,无可否认,人的年纪越大,看东西往往越虚假。话虽不错,不过这件事却解决不了,全市的像昨天那样的果皮箱和垃圾桶最少有上千个,总不可能一个一个去查吧。我原以为事情会不了了之,可是很快,居然陆续有人反应在夜晚被垃圾桶内伸出的手吓到的事情。
  纪颜饶有兴致的把所有出事的地点标记到市区地图上,然后高兴地拿给我看。
  我看着满地图的红叉,不知道他想告诉我什么。
  “没注意么,这个家伙只出现在饮食街或者餐馆附近。因为那里丢弃的食物很多。”果然,经他这么一说,倒是的确如此。难道说只是一只被遗弃的饥肠辘辘的小动物罢了?可是问题是那个女孩明明看见伸出来的是只手。
  不过就算知道这个家伙的目的,我们也不可能老是蹲守在那里等吧,何况我们也没有这个义务,毕竟不是每个人都像纪颜这家伙一样总是有空闲的时间来研究这个。
  当然,这句话我从来没对他说过。




  天空上压下来的云如同刚刚抹过脏桌子的黑抹布,断断絮絮的,而且还没有拧干。混合着汽油的水渍在冰冷的阳光下折射着绚丽扭曲着的而让人发腻的彩光。街道上的行人拿紧了自己手中的黑色皮包,低着头,默默地急行在还没完全风干的地砖上,如同忙着准备过冬食物的蚂蚁。若不是从步行街两边堆满着虚假伪善笑容的商家们招呼着带着孩子的家长进去消费的话,我还真没发现今天是六一儿童节。
  孩子的节日么?或许已经离我太远了,几乎是记忆深处的东西了,我儿时的六一留给我的只有是那狭窄潮湿闷热的低矮土房,和频繁的搬家换房,或者抱着廉价的已经破旧的泛白玩具呆在一大堆吐着霉味的家具面前无聊地看着父母与刻薄的房东对几块钱差价的房租争吵不休。
  我向来认为这种节日还是多一些的好,国人们喜欢用节日约束自己,例如学雷锋日就应该做好事,植树节就应该多栽树,母亲父亲节就回家吃躺饭,当然,平日里本该作为陪双亲吃饭的奖励所得的钱就不要了,儿女们会爽快地当作孝顺之用,不知道又有没有吃饭日,是否干脆就在那天才吃饭,其余的日子都喝粥,这样省下来的钱能干多少事啊,国民生产总值肯定翻番,不过苦了种粮食的农民伯伯,不过也没什么,大力推广种榴莲啊,种仙人掌啊,管他土地适合不适合,人家明星都种了,你种不得?
   为了写部分关于儿童节的报道,我和纪颜漫无目的地走着。他说顺便看看,说不定可以遇见那个喜欢躲在垃圾箱的家伙。
   我看见许多的年轻父母,搂着抱着牵着那些兴高采烈的孩子们,整个街道充满了童趣,我仿佛来到了童话世界里的小儿国,不过这些孩子在若干年以后也会长大,没有那个人可以不长大,问题是长大以后的他们心底里是否还残留着孩提时代的一点童真。
  接近黄昏的时候,忽然下起了暴雨,在这个城市生活了几十年的我早已经习惯了,连忙拉着纪颜跑进了附近商家的塑料棚下避雨。
  “需要买什么东西么?”老板手里提着一把伞笑容可掬地问我。
  “不了,借贵宝地躲下雨。”我罢了摆手,老板马上转身,进店里去了,把伞立在了里面墙角。
  外面的行人少了很多,可是我却看见一位身材瘦削,披着蓝色外套里面裹着长裙的女人居然抱着一个襁褓在暴雨里行走,她的头发和衣服紧紧地贴在身上,从远处看去就像一根熄灭的火柴。每每路过果皮箱,她都非常在乎地朝里面望望。她木纳地一步步走在街道上,不在乎路人奇怪的眼神,一边走,一边嚎哭着,在空旷响彻着雨水击打地面的声音里显的非常揪心。
  “哪里有这样的母亲呢?她怀里抱着的该不是她的孩子吧?”纪颜皱着眉头说了句,而且一边说一边冲进店里。
  “老板,伞借我用下。”说完,便抄起墙角的伞冲了出去。
  “你这人怎么这样,这是新伞,没过水,坏了你要赔钱!”老板气急败坏地从里面冲出来,我笑着拦住了他。
  “借用一下,如果你实在觉得亏了就当我们买下了,反正回去也要用,这雨又不知道什么时候下完。”
  一听买下来,他不再说话,哼了一声,接着从我这里拿过钱,嘟嘟囔囔地走进去了。
  在看纪颜,他已经把那个女人拉过来了。
  走到近处看,她大概三十岁左右的样子,虽然面黄肌瘦,脸颊的肉仿佛被刀剔除过一样,但五官还算清秀,只是眼睛里看不到多少光芒,几乎没有多少黑色。
  是失去希望的人么,眼睛无光的只有两种人,瞎子和绝望者。
  她似乎对我们没有什么反应,只是死死地抱着那襁褓。
  “松开手吧,里面是你的孩子?这样还不把孩子淋坏了?”我走过去,想去结果来。可是她仿佛受了很大刺激一样,抱的更加紧了。我和纪颜没有办法,否则人家还以为我们两个以为不再光天化日之下就可以强抢良家婴儿。不过那女人忽然眼睛一翻,晕了过去。
  她的身体很弱,大概经不住这样的暴雨吹打。纪颜连忙搂住她,在为她掐住人中。我则拿起了她始终抱着的襁褓。
  是婴儿?可是我没有听到一声啼哭啊。
  好奇地打开襁褓一看,里面居然是一个塑料娃娃而已,难怪呢,的确没有那个正常的母亲会抱着孩子在暴雨中行走。
  纪颜也略有惊讶,不过那女人醒了之后却又换了副脸孔。
  “看来我又发病了。实在对不起。”她显的有些冷瑟,不过却很有礼貌,举止也和刚才不一样了,看来应该受过很好的教育。
  由于雨水把她全身打湿了,为了避免着了风寒,纪颜建议赶快送她回家。
  “你的家在哪里?”我问她。
  “家?那个地方姑且称之为家吧。”她很失望地抱着身体,低垂着头说。
  天色不早,我决定和纪颜先送她回家。
  出乎我们的意料,这个女人的家居然如此的奢华,在位于市中心的黄金地段能有这么大的房子应该花了不少钱。
  “每次犯病,我都会抱着这个娃娃四处乱走,给你添麻烦了,真不好意思。”进入屋子,里面的装修更加华丽,全大理石铺设,只是几乎所有的家具都是铁制的,包括椅子和桌子,还有茶杯,看来这女人不喜欢木头么?女人在一个佣人的搀扶下进去洗澡换衣,而让我和纪颜在客厅里等待,一刻钟后,她出来了,换上了一套镶嵌着金丝花纹的灰色绸缎睡衣,原本乱糟糟的头发也整齐地梳理在脑后,而经过热水的冲洗,脸上也恢复了几丝红润,和在雨中根本是判若两人。
  “既然您没事了,我想我们也该走了。”我准备起身,而纪颜却没有动,他直直地望着那个女人。
  “可以告诉我们为什么你会抱着那个塑料娃娃么?如果方便的话。”纪颜缓缓地说,女人没有任何表情,薄而苍白如纸张般的嘴唇动了动。
  “因为我思念我的孩子。”我坐了下来,心想可能她的孩子丢失了吧,在这种节日看见别人都带着孩子享受天伦之乐,的确容易产生心病。
  “不,与其说是我弄丢了我的孩子,倒不如说是我抛弃了他更为恰当。”女人始终没有太大的情绪波动,冷酷的如同冰雕一样,在她那高雅尊贵的脸庞上看不到本来该有的温柔。听完她的话,我和纪颜都有些吃惊。
  “你们也该看到了吧,这房子,这富足的生活,以及我现在社会的地位,其实得到这些都是有代价的。
  十年前,我还只是个刚刚毕业参加工作没多久的大学生,我原以为自己是优秀的,出众的,我不知道运气是什么,因为我自己就是好运的代名词,从小到大,伴随我长大的是赞扬和羡慕。可是当我真正融入这个现实的时候,发现我原来的想法是如此的幼稚可笑,比我厉害,比我能力强的人比比皆是,巨大的落差让我产生了强烈的自卑感。
  而那个时候我遇见我现在的先生,一位大我十六岁的台湾男人。或许你们会看不起我,这也没什么,我也不会自欺欺人的到处说我和他是因为互相爱慕而结合在一起,根本不是为了钱。从小父母的教育让我非常直爽,的确,我嫁给他就是因为他富有,这有错么?人生活在世界上总该有个目的,我只想过的舒适些,因为我已经过于习惯生活在别人羡慕或者说嫉妒的眼光里,我无法忍受自己受轻视。
  当然,我也不是完全看重他的财产,总的来说他还是十分爱我的,婚姻就是这样,要不找一个你爱的人,要不找一个爱你的人。结果我发现这个世上没有我爱的人,那我只好找一个全心全意爱我的人了。
  可是我错了,我丈夫的母亲是一位相当注意禁忌的人。而我的孩子,则犯了他们家族所谓的大忌。”女人十分平静地叙述着,如同在讲他人的故事,可是说到这里,语速居然变快了,鼻孔也因为呼吸的加快而张大。
  “禁忌?”纪颜奇怪地说了句。
  “是的,而且是很严厉,无法妥协的。那孩子生下来,嘴里就长满了牙齿。”女人痛苦地闭上了严谨,紧紧地咬住自己的下嘴唇,好半天没有在说话,反倒是纪颜说了起来。
  “婴孩若诞之怀牙,必勀父母?”纪颜说。女人点了点头。
  “这不过是诧言罢了,怎么还会有人当真?”纪颜无奈地说。
  “可是,那孩子的牙齿,犹如锯齿一般,长满了整个嘴巴,你见过正常的人会长那种牙齿么?”女人睁开眼睛,反问我们。




  “我丈夫祖籍江浙一代,虽然公公去了台湾,但家中风俗一直不变,新生儿是在周天前是不可以喝母亲的奶水的,而是要向他人或者邻居‘乞奶’,又叫‘开喉奶’,生的是男孩,就像生女孩的人家讨奶,反过来也一样,意喻为孩子讨个好姻缘。
  可是这个孩子,生下来就长满牙齿,谁敢为他喂奶?孩子饿的大哭,我忍着疼为他哺乳,结果被婆婆发现,她高喊着说这孩子是妖孽,并警告我,如果不把孩子处理掉,就要丈夫同我离婚,当然,那孩子他们也不会管。而且我也别想要走一分钱。
  而这个决定,我的丈夫也默认了。
  于是我面临着一个选择,要么我孤身一人养大这个孩子,要么我就抛弃他,继续我一如往前的富足生活。”外面的暴风雨下的更加剧烈了,女人再次停了下来,望着窗外的暴雨出神。
  “那天也是六一,也是这么大的暴雨,我做出了个至今悔恨的决定,我将那孩子扔进了路边的垃圾箱。让我吃惊的是,他没有哭泣,也没有嚎叫,而是瞪着眼睛看着我,拳头握的紧紧的。我感到了一丝恐惧,倒退着离开了那里,那以后我就落下了病根,每次出现暴雨,我就会陷入疯癫的状态,我的丈夫也开始厌倦我了,为我在这里置办了一处房子,就不再理会我了。”她的神情很漠然,我无法评价或者指责她的选择,更不能去说她是自私的,因为我没有经历过这个,我不知道自己是否同他一样,所以我没有资格以卫道士的口语去说她。
  “你很自私。”纪颜说了四个字。那女人听后却自嘲地笑了笑。
  “的确,你说的没错,但是我也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了,到头来我失去了丈夫,也没了儿子,一个人空守在这大屋里。”
   “但是,我经常有种预感那孩子还活着,所以我最近时常会去找他,希望可以补偿我对他的过错。”女人说到这里,终于忍不住了,那冷酷和高贵在对孩子的思念面前软弱的不堪一击,她捂着脸痛苦的哭泣起来。
  “夫人,请不用难过,我们一定会把他找回来的。”纪颜忽然开口说道。
  我吃惊地望着纪颜,这么大的城市,到哪里去找啊。可是纪颜的样子不是开玩笑,他也从不开玩笑。
  “那,那正是太感谢你们了,如果你们帮我找到他,无论付多少钱我都愿意。”那女人放下手,一脸喜悦地望着我们。
  “不用了,你还是多留着些和你孩子生活吧。”纪颜谢绝了,并且和我一起离开了那里。
  路上雨已经停了,我忍不住问他,是否真的能找到。
  “你难道也认为一个婴儿在垃圾堆里真的可以生存下来?”纪颜反问我。
  “难道你只是安慰那个女人一下么?”我问道。
  “不,我觉得现在应该去找那个垃圾箱里的怪物。另外你去查查那个女人的背景啊。”我还以为他是一时激动就答应了。
   我和纪颜分开了,他去准备陷阱来抓那个喜欢呆在垃圾箱的怪物,而我则去查了查那个贵妇人的背景。
  结果和她告诉我们的差不多,她的丈夫的确是个台湾富商,不过据说最近正在重病着,而且情况很不乐观,大概是怕丈夫走后自己孤独终老吧,所以想把自己孩子找回来。
  而纪颜那边已经准备好了一切,只等着那只怪物落网了。
  等待的时间总是觉得漫长,纪颜说他在各个怪物曾经出现的垃圾桶里都投放了沾有他血液的食物。
  “只要他吃下去,我就可以找到他。他不去碰的食物十二小时后就会没有效力,而如果吞下肚子,血液的力量可以维持的更长一些。”纪颜自信地说,接下来则是耐心地等待十二小时。




  果然,纪颜感觉到了。
  我跟着纪颜来到了一家小饮食店的后门,那里堆放着大量还未刷洗的碗筷,我打赌任何人看过之后都会对这里的食物失去信心了。而且很快,我们在附近找到了一个垃圾桶。
  一个长方形的,顶盖则是弧形可以掀顶的铁质垃圾桶。
  “就在里面。”纪颜肯定地说,“不过听你说他跑地很快,我带来丝网,这是乡下用来捕狼的,应该用得着。”我听从了他的话,两人将丝网盖住了垃圾桶的上面,接着掀开了垃圾桶。
  一个黑影很迅速的跳了出来,不过这次他则撞在了丝网上。
  捉到了。
  纪颜赶紧把网束紧,将怪物带回了家中。
  我们好不容易把他拖了回来——一路上他都在拼命挣扎着,打开灯,我才看见他的全貌。
  和普通的小男孩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只是身体很脏,而且手臂很细,但大腿却非常发达,这恐怕也是他用四肢高速奔跑的原因。
  他的眼睛很漂亮,但却带着不解恐惧和愤怒,就像是被打扰了好梦的孩子一样。我忍不住伸手去摸了摸他的脑袋。
  如果不是有丝网,恐怕我的手就没有了。
  几乎是一刹那,我看见他的嘴巴猛的张开朝我手咬过去,我下意识的避开了,牙齿咬在丝网上,断了好几根绳索。
  “狼都无法咬断的网居然被轻易拉开了。”纪颜叹了口气,只好找来一个铁笼子暂时把它关起来,笼子里的他显的非常安静,只是盯着我们。
  “他到底是如何生存下来的啊。”我不解地问。
  “不,大部分婴儿恐怕都会在丢弃不久后死去——如果没有好心人人样的话,可是他不一样。带着婴牙出生的人,他们的生命力和适应能力完全超过了普通人,怎么说呢,或许某些恶劣的环境一个物种需要很多年才能进化到去适应,而他只需要几年,甚至几个月就可以了。他犹如蟑螂一般的生命力居然靠着吃垃圾箱里的食物活了下来,而且养成了动物的本能。
  这种东西叫竜,旧时侯,一些部落对婴儿的降生有很多规矩,比如六指的婴儿,甚至双胞胎或者多胞胎都被视为不吉利不详,生出这些孩子的家庭会被视为贱民,孩子会被处死,如果是双胞胎则由孩子的父母选择一位留下来,另外一个就抛弃到荒野喂狼,而且整个部落都要‘竜’多日,可能是一种祭祀,后来泛指不详的婴儿叫竜。”纪颜望着那孩子,慢慢地说着。
  “我曾经也是竜。”我以为自己听错了,回过头却发现笼子里的那个孩子正趴在地上与纪颜对视着。
  “你说什么?”我问纪颜,他则摇头,不再说话了,我清楚纪颜的个性,如果第一遍问不出来的事情,再问下去也是多余。
  “早点睡吧,明天我们把他交给那个女人,应该可以没事了。”纪颜打着哈欠,走进了卧房,我见外面天色很晚,于是干脆也住在这里一宿。
  只不过夜里总是睡不着。
  因为我听见了一宿的磨牙的声音,和金属的撞击声,我觉得好笑,任凭你牙齿在厉害,那笼子可是铁做的。
  果然,早上醒来,那家伙很疲倦地躺在里面,嘴角还趟着鲜血。
  我们来到了那栋豪宅,接待我们的是先前看过的佣人,我将笼子递给她,她看了看,小心地避开了那孩子的嘴,把笼子帮我们提到了客厅,而且我们再次见到了那位妇人。
  和几天前不同,她的气色似乎更好了,听说我们为她找回了儿子,非常高兴,可是等她看见笼子,又吓了一跳。
  “这是我儿子?”她往后退着,指着笼子说。
  “那当然,难道您认为能在垃圾桶里生活了十年多的人还会是衣冠楚楚,懂礼识节的人么。”我又些不满地说。
  “不,我的意思是,我要看看他的嘴巴。”那妇人说。纪颜蹲下去,找来一块面包,扔进了笼子。
  那孩子张开嘴巴大口的吞吃起来,他的牙齿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啊,只是略脏一些。
  “这不是我儿子。”妇人失望地说,“他的牙齿是那种类似鲨鱼一样的连着的锯齿,不是这种人的牙齿。不过还是很感谢你们,虽然他不是我儿子,我还是会好好照顾他,让他能重新变成人。”说完,他朝我们鞠了一躬。
  我和纪颜向她告辞,走出了那房子。
  “我总觉得那有些不对。”纪颜低声说。我则反问他哪里不对了。
  “如果这孩子在垃圾堆里生活了十年,为什么我们现在才发现他啊,不可能十年中他从来没被人发现过,你在这里生活了这么久,有听说过么。”
  我当然摇头。
  “还有,那佣人从你手中接过笼子,却没有任何一点的惊讶表情,另外房间里的那些铁制的家具,太古怪了。”纪颜说的的确很有道理,不过我实在不明白是为什么。
  “对了,那个台湾富商还有别的子女么?”纪颜忽然问道。
  “没有,他只剩下一个八十多岁的老母亲,而且似乎他如果死了,所有的钱都回归他母亲,如果老太太再去世,那遗产都会归为政付和慈善机构。”我如实说。
   纪颜皱了皱眉头。
  “我觉得我们可能被利用了。”纪颜叹气道,他望了望那栋豪华的房子。
  “算了,这些家事也不是我们管的了的。走吧。”纪颜拍了拍我肩膀。




  一个月后,我接到了一则消息,因为我始终注意着那个妇人和她重病的丈夫,而现在,她丈夫已经去世,而遗产的绝大多数落到了老太太手里,后来据说这位妇人带着一个孩子去了台湾,并告知说这是她丈夫仅存的儿子,老太太自然很高兴,在做过了检查后,证明了的确是她儿子的骨血,所以把那孩子留在了身边,并且再次承认了这个儿媳妇的身份,原来以前的矛盾来自于这个女人好赌成性,而且遗失了自己的孩子,而并非是因为什么生下来带有婴牙的不祥之子。
  可是没过多久,老人被发现死在了家中,喉咙都被咬断了,仿佛是什么野兽干的,那唯一的孙子也不见了。所有的钱,全部变成了那妇人的财产。
  我把这事告诉了纪颜,他嗯了一声。
  “其实我觉得那妇人可能早就找回了自己曾经丢失的孩子,再养育了段时间后发现无法把他变成正常人,所以又再度抛弃了吧,那孩子也就逐渐养成了在垃圾箱里寻找食物的习惯,大概最近她发现被她抛弃的儿子又有了利用的价值,才在那天演了出戏,想让我们再次把他找回来。
  具备野性的孩子果然如她所愿将那老人咬死了,所以自然所有的钱都归她了。至于如何使那孩子咬死自己的奶奶,或许早就是那女人的训练课程之一吧,即便是狮豹一类的野兽,也是会被人类轻易的埋下暗示而产生条件反射的。”
  原来如此。
  不过我觉得很不舒服,被人利用自然不是什么让人值得骄傲的事情,我决定再去她家一次,和那女人好好说道一下,纪颜没有阻止我。
  来到她家的时候已经是傍晚,我忽然看见一道影子飞快的跳进了客厅开着的窗户,我叫来了佣人,她认得我,并开了门,说太太在客厅。
  我信步走进去,没到客厅却闻见好大一股血腥味。
  打开门,却看见那个孩子伏在地上,死死的咬住那女人的喉咙,看样子似乎没救了,眼睛已经泛白,手脚无力的耷拉下来。
  那孩子,不,还是叫他竜吧,似乎知道我来了,朝我大张着沾满了鲜血的嘴巴,发出了呜呜的悲鸣。
  那一刻,我借着不多的外面透过来的最后一丝光线,清楚地看见,在他那如普通人牙齿的后面还长着一层牙齿。
  密密麻麻,如锯齿一样的婴牙,闪着银色的光。
  当外面完全接近黑暗,他敏捷地跳了出去,马上消失在夜色之中。
  或许有一天,我还能在垃圾箱边遇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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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六夜 戏魂


   旧时侯,或者说在现在一些远离都市喧嚣的充满着浓郁村土气息的村庄里,大家还是把看戏作为一件类似于过节性质的全民庆祝活动,没有特别重要的事情断然是不会去请戏班的,要不是一年一度的庙会,或者是村子里比较富裕或者地位尊贵人家的红白喜事。
   大部分戏班都是流动的,他们风餐露宿,有生意的时候卖力演出,无事则忙着赶路,套用一句话就是,不再戏台上,就是在将要去戏台的路上。
  其实戏业,包括一切说唱艺术,并不是按照现在分的如此详细,而其起源也来自于上古时代巫师们为祈祷上天而跳的一种舞蹈,当神话里的神逐渐变得人格化,历史化,本来只能出现在严肃高雅的祈神活动中的戏剧也慢慢深入进寻常百姓,成为了电影电视出现以前人们的主要娱乐休闲手段。
   不过很不幸,唱戏的演员俗称戏子,他们的地位之地下,恐怕是现在这些受人尊敬,被万千少女少男风靡爱戴的明星所体会不到的。旧时戏业被称为贱业,是专门侍奉人的“玩意儿”,何谓贱业,像奴隶,妓女,理发师都被归之为一类。《元史•选举志》云:“倡优之家及患废疾,若犯十恶奸盗之人,不需应试。”由此可见,戏剧演员所受之歧视。
  民间更是如此,视戏业之人为“下九流”,认为一人从戏,满族皆辱,艺人死后是不允许埋进祖坟的,俗话说“王八戏子吹鼓手,好汉不再台上走。”可是反过来,老百姓对戏剧艺术又非常喜爱,这就造成了一种看似非常可笑而矛盾的现象——“台上人人爱,台下遭人厌”。
  说了这么多,只是想引出下面这个关于唱戏的故事罢了。
  前面说过,纪颜的家乡是一个较之规模很大的村庄,虽然纪家在其中最有地位,不过这村庄并不叫纪家庄,我也记不得了,姑且称之为周庄吧。
  周庄的百姓大都忙于农活,据说这件事还是纪颜父亲少年时候发生的,并且将它详细的记录了下来。
  “那段时间正是夏季双抢之后,由于村里年景不错,加上我们家老太爷——爷爷的生日。村里人决定请一个戏班来唱一出河南梆子戏,老年人都爱听穆桂英挂帅,唱腔回肠有力,听得很是带劲。
  可是去哪里请呢,这个任务交给了村子里腿脚最快也口舌最为灵巧的周六去作了,这个人尖嘴猴腮,颧骨高耸,头发稀疏,身材矮小,总是弓着腰,双手互相拢着放于胸前——不要误会,他不是虔诚的基督教徒,只不过向来在村子里喜欢小偷小摸,总是受人白眼,不过他也有他的优点,无论三教九流的人,他总能和人家搭上话,而且讨价还价甚是本事,这种活,当然交给他干比较好,不是有那么一句么,即便是张用过废卫生纸,也会有他发挥作用的一天,何况是个大活人。
  据说周六背着一口青灰麻布口袋,带着预付的订金迈出村口的时候,天色是灰暗的。
   “等我好消息吧,戏班一定会如期赶来的。”周六对着大家招了招手。
  几天后的一个夜晚,雷雨刚过,空气弥漫着土地清晰而浓郁的味道,村头还有几颗大数被雷从中间劈开,所以仔细的吸吸鼻子,还能嗅见一些木头烧焦的味道。而最早看到戏班进来的正是我。
  一行人排着单队,整整齐齐,犹如根竹筷子一样直直的从村口插了进来。
  大概几十人左右,最前面一人梳着大背头,皮肤白皙,一手弯曲放于胸前,另外只手别在后面,穿着青色长衣马褂,脚踏一双镶底千层黑布鞋,走路非常讲究,大概四十多岁左右,不过面白唇红,一双眼睛顾若流星。看见人就将折起的袖口放下来,双拳施礼。看来他就是班主了。
  “今天带着戏班应邀来到贵宝地,如有礼数不到,还望各位相亲父老多多见谅。”说着,深鞠了一躬,接着挥挥手,身后一个跑腿的灵活少年,穿着无袖白衣马褂下身穿着到脚踝处的宽大青裤,提着一箱东西走上来。
  这里要说明一下,戏班讲究除外跑江湖,唱戏之人常常生活于舞台上的虚幻和现实中的歧视之中,多少有些心结,加上戏剧这门艺术本来源自于古代祈祷神灵的巫术舞蹈之中,所以他们非常讲究规矩。
  所谓的规矩,自然在他们认为可以保他们顺顺当当。他们身为当时社会的底层弱势群体,只好寄希望与鬼神的保佑。那少年拿上来的正是戏班供奉的“五仙爷”。因为戏班讲究的是身体健康,嗓音圆润透亮,喉咙是他们赖以生存的吃饭家伙什,所以对待食物非常谨慎,唱戏之人有不食牛,马,犬,骡,雁,鸽,鸠,的习俗。据说这样可以不长恶性疮疖,而所谓五仙爷,即刺猬,狐狸,蛇,黄鼠狼,老鼠五种动物。平日里禁忌直呼这五种动物名称,一般也不敢拿正眼看。,可见戏业众人对其之敬畏。
  “有请白二爷入堂!保吾辈穿堂入室,诸事皆宜。”为首的那个大褂男人高声叫到,声音极为清脆悦耳,看来也是一个齐活之人。这里说的白二爷就是指的是刺猬。
  果然,少年打开箱子,里面有铁笼装了只刺猬,戏班众人在班主带领下,一齐跪倒在它面前,上好香,口中念念有词。礼毕,这才算完。
  村长走过去和班主聊天,可是众人之中却唯独不见前去找他们的周六。可能这小子贪了余钱,又去闹市上瞎逛了,大家无暇顾及他,只道是戏班既然来了,他的任务也算完成了。
  “明天就是纪老爷子的生日了,趁赶着晚上把戏台子搭起来吧。”村长催促大家道。
  “不急不急。”班主微笑着摆摆手,“我们还要准备‘破台’。”
  所谓“破台”指的是新建的戏楼,戏院,会馆,庙台等戏剧表演的舞台,在这里首场演出的戏班举行的祭礼。这个戏班规模不小,周庄在附近也算是大庄,这样的讨个吉利的仪式还是不可少的。
  戏业人称台口朝南,朝东的戏台为“阳台”,朝北的为“阴台”,朝西的为“白虎台”,俗话说,“要想发大财,最忌白虎台。”,所以,凡是台口朝西的“白虎台”也必须“破台”,然后才能演出,否则会无端找来祸事口角纷争。
  破台形式各有不同,有的比较简单那仅仅在后台墙壁上挂一红胡须,意为代表判官,以此辟邪去灾。复杂些的,要由一名旦角扮演“女鬼”、把“女鬼”赶跑,杀一只公鸡,把鸡血散在戏台四周,然后鞭炮齐鸣,就算破台了。破台的时候演员不可说话,嘴里都叼一个朱砂包,据说可以避免引鬼上身。
  不过这个戏班的破台方式颇为与众不同。




  除了戏班班主和那个少年之外,似乎所有人都不苟言笑,无论是身体健硕的武生,还是面貌秀丽的花旦,他们都很顺从地站在班主身后。班主叫过来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女,身材修长,可是面孔苍白,眼神黯淡,手指上有点点红斑——可能是有些皮肤病吧,长期接触油彩,多少有些过敏。
  “玉,你和国民去准备一下破台。”班主的话虽然轻柔,却充满了命令和威严感,这个女孩机械的点点头,然后签着另外一个身材高大年轻男子的手,两人跟着村长去了准备搭戏台的地方。而其他人,则跟随着班主去了早已经为他们准备好的住宿之处。
  而我则好奇的跟着那两个前去准备破台的二人。临行前,我发现爷爷的目光有些古怪,始终盯着那班主看,班主似乎也略有察觉,总是低头装作不见,实在躲避不了,则勉强地对着笑了笑,然后立即转头和他人说话去了。
  戏台搭起来是很快的,村子里壮劳力很多,不消两个时辰,台子已经初见规模——不同表演的戏台规格也是有要求的。我们这里自然比不上大都会梨园的正规大舞台,但也不能让外人迷了眼睛,小瞧了大家。所以戏台稍微比平日里大了些许。
  长五丈有余,宽四丈,高三丈,后台有帆布遮盖,演员换服上妆不会被瞧见,台子是竹子搭造的,后山竹林好竹子许多,大家前几日已经伐了一些来了。
  我紧紧跟在那二人身后,他们对搭台的村民说要准备“破台”,这个过程外人必须回避,否则轻则惹闹鬼神,重则容易招鬼。因为戏剧大多有部分关于生死鬼神之间的戏,那时候的人迷信饰演这样的戏剧过多会招惹它们上身,所以投胎化妆鬼神的时候都要进香叩头,庞杂人等不得在场。大家知道规矩,就一哄而散了。我混在在后台的底布旁边,因为布的颜色较深,我又穿了件黑色缎衣,天色已经暗了下来,所以看来没有被发现。
   他们问村民要了只公鸡,说是辟邪用。
  可是等大家散去,我却看见他们把公鸡宰杀后不是将血泼洒在后台或者地上,而是到提了起来,居然把嘴巴对着鸡脖子出,大口喝起鸡血来。
  我从未看见过人喝生鸡血。喝完后,两人又撩起袖子,割开自己的手腕,把他们自己的血洒在地上,两人的血很稠,如同调制的肉酱一样。做完这些事情以后,他们收拾停当,返回了戏班。
  我站在后台过了好久,一直等他们走远后才敢跑出来,接着一口气跑回家,因为我觉得还是把这件事告诉爷爷比较好。
  可是回到家中,却发现爷爷已经不再家了,说是大家都已经随大家去了戏台处准备了,我也被堂弟拉了过去。
  夜色很快沉了下来,戏班子也开始化妆,家伙什像锣鼓之类的已经拿出来了,只是那几个人脸色黑乎乎的,面无表情。
  下面已经聚了很多人了,老老少少,宛如过节一般,也到是,这里一年到头也没有什么娱乐节目,老婆孩子热炕头常年如此,可以听听戏算是非常奢侈的精神食量的享受了。
  第一出就是当时常香玉的名段——选红,我对豫剧研究不多,现在也是个半调子,何况那时候,不过听起来声声入耳,清脆好听,唱戏的人似乎颇得了几分神韵,下面的无论听懂的没听懂的都喊个好,听戏么,不就图个热闹。那些孩子们稍大些的如我这样就蹲在离开戏台不远的土废墙上,年纪小的只好骑在男人们的脖子上,大家都聚精会神地听这戏,而我却没有心思。
  我好几次向坐在中间八仙桌旁边笑嘻嘻听着戏的爷爷谈及那件怪事,可是爷爷似乎并没有太大的兴趣,总是用话打断。我只好自己一个人溜了出人群,往戏台后面走去。
  后面甚是热闹,似乎刚才的戏要接近尾声了,班主和那个少年在大声吆喝那些演员抓紧时间换服卸妆,演员们有条不紊地进出大有帐篷的后台换装,只是走路动作颇为奇怪,仿佛双腿灌了铅一样,奇怪地是他们在台上的时候却腿脚灵便动作灵活。
  那少年似乎有些困了,用手捂着嘴巴,转头对班主说了句话。
  “爹,我牙疼。”话音未落,嘴巴上就挨了一巴掌。
  “我教了你多少次了,不许说那个字,要说柴调子!”班主和白天的样子判若两人,非常急躁,旁边昏黄的灯光照射在他本来白净的脸上,蜡黄蜡黄的,加上面庞消瘦,仿佛的了肝炎的人一样。少年挨了一巴掌,不敢还嘴,只是捂着,低着头走进帐篷,班主看了看他,叹了口气。
  (后来我才知道,戏班子里是不允许说和聋,哑同音的字的,一般要用别的词语代替,如龙叫海条子,牙叫柴调子,而且小人书也是不许看的,说是不能和那些画里的“哑人”打交道)。
  我见班主一直站在门口,也没的机会进去瞧瞧,只好回到前台,现在演的是穆桂英挂帅了。
  台下的人已经有些亢奋了,有几个人开始学者台上人的腔调唱了起来,开始只是低沉着自己哼哼,后来声音却越来越大,有的还加上了动作,场面开始骚乱起来。好几个人都模仿着台上角色的唱腔行动,而且分的很均匀,男的模仿男的,女的模仿女的,还有模仿着台上拉二胡打点鼓的,动作惟妙惟肖,仿佛台上一出戏,台下也是一出戏一般,爷爷的眉头皱了皱,抬头看了看天色。
  上面的月亮很圆。今天似乎是十五,因为我依稀记得爷爷是初一的生日。
  旁边的人样子似乎开始有些异常了,他们一个个睁着凸出的眼球,张着流淌着口水的嘴巴,双手在半空胡乱舞动,仿佛中邪得了癔症一样。爷爷把桌子一拍,喊了句不好,然后往后台疾步跑去。我和父亲以及几位叔叔也跟了过去。
  台上的戏还在继续,他们仿佛根本不受台下观众的影响,但是他们唱戏的声音越来越空灵,越来越飘渺。
  后台处班主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看见爷爷跑了过来,正奇怪着。
  “到底是怎么回事,那些人有问题,明明是在找替身么!”爷爷一下冲过去,抓起班主的领子。
  “我不知道,我只是班主,仅仅希望把每出戏都唱好而已。”班主的脸色冷的让人发抖。
  爷爷从未生过这么大气。
  “我纪某人的生辰触点霉头没关系,半只脚进棺材的人了,怕这些个作甚,可是你不能把无辜的乡亲们卷进来,我和你并不相识,若是你与我早有旧怨,对我一人,对我纪家来就是了,何必连累无辜!”爷爷放开她,忍着激动的情绪吼道,几位叔叔和父亲一听也往前逼近班主一步,也将爷爷护了起来。
  “我压根不认识您,我说了,是一个小子请我们来的,戏班子来这里就是唱戏,何况我们唱的也不错,何错之有。”班主依然是那副调调,听到很让人有些生气。
  “那周六呢?你们来了一天了,他哪里去了?”父亲问了一句。话音未落,班主冷笑了句。
  “一字谓之贪罢了,他拿着订金去赌牌,结果输了大半,回来怕你们责骂,于是花了低价请我们来这里,钱多有钱多的唱法,钱少么,自然有钱少的唱法。”班主又继续说着。
  “你戏班子里那些根本就不是活人!”爷爷忽然来了一句,几位叔叔和父亲都惊讶地回头望着爷爷。
  “是与不是都不重要,我们的戏唱的不是很好么,他们生前也喜欢唱戏,死后我能满足他们心愿,顺便赚点小钱而已。”班主说地很轻松。
  “胡扯!你自己去前台看看!”爷爷把他拉了过去。班主来到前台看见这种光景也吓了一跳。
  “怎,怎么会这样。”他马上走到台下,高声喊道“都停下,别唱了!”可是台上的人似乎完全不把他放在眼了,依旧继续唱着,点鼓打着,而且节奏越来越快,台下的人也越来越疯狂。




  “这出戏一结束,他们也就找好替身了。”爷爷叹气道。
  我当时也从后面走过来,指着班主说:“爷爷我看见他叫那两人去破台,可是却是喝了公鸡血,又把自己的血撒在地上。”
  “我也没有办法,他们的血早已经僵固,喝下公鸡血可以催动血脉流动,否则就身体僵硬,动不了了,把血洒在后台,是怕他们一下会失控。”班主无奈地说。
  “可是他们已经失控了,这出戏不能停,一旦唱完,这些人就都会失心疯了。没了魂魄,比死更难受。”爷爷非常痛心地说。
  班主则低头不语。
  “我并非想要害人,实在有说不出的苦衷。”他似乎很是懊恼,居然抱着头坐在地上哭起来,那个少年忽然走了出来,走过来拉了拉他的衣袖,班主将少年一把抱住,放声痛苦。
  “现在还有个办法,只要把他们困住,还能抱住大家。”爷爷的声音坚定了许多,立即开始吩咐人手。
  他叫几位叔叔去了村口赶紧看下一些尚未被大雨浇湿而又被雷电劈开的树,而父亲则被吩咐让在场所有未满一轮的小孩全部抱走。
  “幼童寿不到十二,易被游魂附体。”这是后来父亲告诉我的,不过当时我已经刚过了十二,所以被父亲赶到一边。
  没过多久,几位叔叔抱来了一大捆木头,各种形状的都有。我好奇地问爷爷这有什么用。
  “这个唤作雷击木,上天雷电所劈开,鬼魂深惧之。”爷爷一边收拢木头,将后台整个围成一圈,总共八个角,按照八卦图形,把木头摆放好。
  台上的戏已经进入高潮了,扮演穆桂英的演员声音高亢,眼看着就要结束了。
  爷爷排开众人,肚子走到台下,对着台上的唱戏人大吼一句。
  “人也好,鬼也罢,不可贻害世间无辜之人,听老头一句劝,都散了吧。”不过上面的戏还在唱着,而且很快要结束了。爷爷等了片刻,依旧没有任何反应。
  他长叹一口气,接着居然掏出一把匕首,割开自己左手手腕一个口子,鲜血立即流了出来,几位叔叔和父亲见后大惊,想去阻止,但却被爷爷挥手拦住。
  “我已是行将就木的人了,不过我的话你们还是要听的。”说完背对着大家,将匕首抛下,从后台走上前去,居然站在了戏人之中。
  这帮人依旧没有理会,还是在那里自顾自的唱着,爷爷,大步走上前去,血随着他的步伐在戏台上滴落开来。他一把抓住扮演穆桂英演员的手,两人居然对唱了起来。可惜我对戏剧天生没有兴趣,具体唱些什么,我也没有听清楚,只知道到后来爷爷的血越流越多,叔叔们和父亲的脸色也越来越难看,不过奇怪的是本来应该快结束的戏居然一直唱了下来。
  最后爷爷从台上下来了。非常的虚弱,脸色惨白,但台下原本跟着一起唱啊跳的人居然回复了平静,只不过都昏过去了。爷爷说了句照顾好他们,接着也不省人事了。大家立即帮爷爷止住血,然后七手八脚抬回家去了。
  那一夜发生的事情太多了,我只记得后来那台戏一直唱着,台上的演员显的非常兴奋,仿佛不知道疲倦一般,他们的声音越唱越高昂,戏文越唱月快。最后我受不了了,眼睛开始犯困,大家都散了,临走前,看见班主泪流满面,跪在台前痛哭。
  他们唱戏地声音响彻动天,一直延续到第二天的第一声鸡叫才结束。




  早上起来,只剩下空荡荡的戏台,他们都不见了,似乎从未来过一样,村民们也将昨晚的事情忘的一干二净。
  不过有一个人回来了,他就是周六。
  周六一脸的恐惧之色,如同受了很大刺激一样,跌跌撞撞的跑进我家里,口中高喊着:“纪老太爷救我,纪老太爷救我。”
  当时爷爷已经稍微好些了,不过依然只能躺在床上,进食少量的红糖水鸡蛋,叔叔们看见周六来了,气不打一处来,纷纷要上前揍他。
  “你到底请了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回来?”父亲一把揪住他的衣领,周六哭丧着脸,抡起自己的胳膊往自己脸颊上拼命的扇起来,直扇的双脸红肿高耸,仿佛两边各贴了块猪膘肉,带着红红的半透明色。
  爷爷终于说了句算了,他才停下手来。
  “我是真不知道,那天我拿了钱去了集市,一下没管住自己的爪子,居然将定金输了大半,正在烦恼时,本来想回来认错,结果在村口几十里的荒外处地方遇见了那个戏班。
  当时我就觉得非常奇怪,因为天气热的很,而他们除了那个班主和少年,全身裹的紧紧的,脸头上都带着斗笠和黑色面纱,特别是走起路来,小腿挺直挺直的,灌了铅一样。而且走起来非常整齐,跟着前面的班主。
  不过我看见他们背着箱子,还有一些唱戏的家伙,于是上前问了问,没想到那班主一听可以唱戏,居然说分文不收,并邀好一起上路,让我带他们回村子。
  我一听有这等好事,就没有用我的狗脑子多想想有什么不妥,就一口答应,并且带着他们往村口走。
  走到黄昏的时候,天忽然开始下起大雨,雷电交加,那班主好像非常畏惧,连忙说让找个地方避雨,等雨停再走,于是我带着他们去了离村口不远的破庙。
  进破庙的时候雨已经下了起来,我跟在最后面,本来要进去,正好一阵闪电,接着是一个大雷,震的我耳朵都快聋了,可是等我转头,忽然其中一个人扯下斗笠,居然朝我扑了过来。
  我借着外面闪电的光,看见那人的脸干瘪如同腌制的腌菜一样,土黄色的,而且面目狰狞,眼睛直直的凸了出来。伸出细长的双手朝我脖子处掐过来,我吓坏了,没命地跑,后面班主一直在喊我:“莫要跑,不打紧,不打紧。”
  那晚上我怕他们追上我,一直沿着山路乱跑,直到雨停日头出来了,才敢停下来,接着倒在地上一下就累地睡着了,这不我一醒过来就回村子了,那个戏班在这里没出什么事吧?”周六畏惧地小心试探问道,结果自然得到的是众人的唾骂。
  “那个班主,不是普通的班主,其实是个赶尸人罢了,我最近听说有个戏班在赶戏的时候需要渡河,但却因为被众人看不起租不到大船,那些人,向来不与戏子同船同车,以为是折了自己身份,污了船客的名节。所以班主只好带着他们坐了条破旧小船,几十个人拥挤在船上,那还了得,果然到河心,遇见天气变坏,掌船的马上弃船跑了,剩下的人全部活活淹死在河里,只有班主水性不错,可是拼了性命,也只是救起了他儿子。
  据说后来那河每到晚上过去就能听见河下鼓锣齐鸣,戏声大作,以至于没人敢过河了,班主雇了人,将所有的尸体和家伙都捞了上来,说是要把众人带回各自家乡好好埋葬。”爷爷说到这里,开始气喘,休息了下,接着说道“我认为班主是怕众人魂魄不散,想唱完最后一出戏才肯罢休,所以才会出此下策吧,至于事情演变到那个地步,也不是他想看见的,所幸最后没有出事,否则,我这个生辰过的可就罪过大了。”
  这件事就这样结束了,不过由于爷爷失血过多,本来硬朗的身体一年不如一年,没过多久就去世了,至于那班主是如何赶尸的,爷爷却只字未曾提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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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五夜 墙


   大学的宿舍总有些或多或少的传闻,特别是那些有着几十年高龄的年代久远的旧楼,黑色充满裂缝的木地板,长而幽暗的厕所,都是让人觉得很不舒服的地方,倘若是还出过什么意外,那好事者就更加变本加厉,故事套着故事,老生们总是喜欢用这些来吓唬新来的同学,看着他们唯唯诺诺略有发抖的样子不免总是心中暗爽,不为什么,只是因为自己进校也是如此这般,就如同切掉尾巴的猴子,以后每次进笼的新猴子总会被以前的猴子集体按住,切掉尾巴。
   黎正的离开让纪颜的性格似乎变得低沉了许多,唯有李多在的时候尚能看见他的几丝笑脸,大多数时候他都站在窗边一个人抽着闷烟,实在不愿意看他这样,正好报社和其他几家杂志社打算在某大学举办一个书报展览,那学校正是纪颜曾经就读过的医学院,我于是热情地邀请他同去,开始他并不答应,不过经不住我的再三纠缠,我以帮忙的借口终于说动他了。
   毕业后的人多去学校走走,看看那些热情充满朝气的学生,总能找到几缕自己当年的影子,人自然也会年轻起来。
   和别的学校不同,医学院的学生似乎脸上总带着与实际年龄不符合的睿智和平稳,也难怪,做医生的自然是需要细致和严谨,来不得半点马虎,久而久之,自然有些许呆板,当然,也不绝对,比如眼前为我们带路的这个男生,就非常的活跃。
  “您知道么,我刚进大学的时候从接我入校的老生那里听得一个故事,非常吓人呢,不过想必只是传说而已。”这个叫华月风的高个男孩子带着一点江南口音的好听普通话向我们介绍道。
  纪颜笑了笑,难道他也听说过?华月风并不知道眼前的这个人是大他几年的校友。刚开始纪颜见到华月风的时候就略微呆了一下,不过他很快又恢复常态,接着笑着说猛的看见他们还真能找到自己以前的感觉。
  “说说看,那是什么故事?”我好奇地问道。
  “是这样的,”华月风清了清嗓子,极具表演性质的夸张的说了起来。
  “在这所大学里,在我们的主宿舍楼里,每层都铺了一层地毯,除了第四层,每层都是经常换洗,而且都是灰黄色的,只有第四层是红色的,甚至下雨或者偶尔有人把水泼洒在上面,那红色也不会有丝毫的褪色感觉。
  当我们问起旧生是怎么回事的时候,他们大都不知道,只有接我的那位大四的辅导员,用广东话说道:‘“后生仔,千祈晤好迫自己读书啊”(小孩,学习上千万不要太逼自己)。
   据说几年前,在第四层的宿舍中住着两位好朋友,两人读的专业不同,但都有相似的爱好,而且成绩都很不错,你要知道,医学院的学习是很残酷的,淘汰制度远比其他学校严格多,每年都有不少的人无法经受残酷的考试而被刷下来,有的直接被劝退,这对其中一些花了很大精力,本身又背负着重大压力的学生来说,是件几乎无法接受的事情,所以,在医学院自杀也不是什么新鲜事了。
  这两个人也是如此,紧张的学习几乎让他们喘不过气来,其中一个读骨伤科的同学非常聪明,而另外那个则相对更刻苦些。不过骨伤科的男生成绩要略好一些。我们姑且称呼读骨伤科的男生为A君,另外一个叫B吧。
  A君有段时间要经常出外实习,每次回来都看见室友拿着一本厚厚的《解剖学》端着用功看,他也不好打搅,只好默默地各做各事,这样的日子慢慢的进行着,知道有一天A君在书桌上发现了朋友的字条。
  上面写着一句话;‘你可以借点东西给我么?’他看后笑了笑,随即他也写了张纸条,说当然可以,然后便出去了,第二天回来朋友不在,结果桌子上却又多了张纸条。
  ‘很重要的东西,我怕你不肯。’他觉得有趣,又回了张,说没关系,大家是朋友,无所谓借。
  可是那个同学始终不说要借什么,这事也逐渐在A君心中淡忘了。
  直到一个夏天的周末,A君看书累趴在桌子上睡觉,忽然朦胧中被人拉了起来,读骨科的男生睁眼一看,发现自己的寝室好友乱糟糟的头发,口吐着白沫瞪着眼睛,手里拿着一把崭新发亮的手术刀把自己拎了起来。
  ‘读,读,读不完的书啊,怎么办,怎么办?’那人断断续续地说,
  A君吓坏了,连忙问室友怎么了。
  ‘可不可以借你的脑子给我?这样我就不用这么累了。’那人忽然神情严肃地问。
  A君终于明白了,室友一直想借的是他的脑子,他看得出朋友不是开玩笑,于是开始大力的挣扎。可是还没等少许反抗,手术刀已经把他脖子割开了,鲜血一下就喷洒出来。
  拿着手术刀的医科生满意地看着倒在自己脚下的同窗好友,看着他无助的捂着自己的喉咙。
  ‘这下有脑子记东西了。’他拖着朋友的双腿,往外走去,只是可怜那个人,到死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被杀,当时他又没死,可喉咙被割开又喊不出来,只能任由着自己的身体被慢慢拖进黑暗的走廊尽头,看着自己身下拖出一道长长的血迹。
  据说后来那血迹怎么洗也洗不掉呢,所以被用来告诫我们,读书千万被太强迫自己了,凡事量力而行。不过我猜想估计是假的吧。”华月风讲完故事,接着摸了摸自己脑袋,眯起眼睛笑了笑。
  我也笑了笑,不过忽然发现身边的纪颜却没有笑。
  “那不是传闻,是真的,可是和你说的却又略有不同。”纪颜望着华月风。后者则微笑着做了个请的动作,示意纪颜说下去。
  “我也曾经是这个学校的学生,你说的那件事其实正好发生在我大一刚刚入校的时候。”三人找了个凉亭坐下,纪颜开始徐徐道来。
  “大家都来自祖国的四面八方,大多数人都还是第一次离开家乡,来到完全陌生的城市里,开始的时候还略有生涩,不过由于都是男孩子,很快变熟悉了,寝室是四个人的,和我同寝室的三人却各有各的特点。
   和我都是本地的瘦高个小华,长相帅气,性格开朗。另一个是家境富裕来自北京的刘哥,最后一个则是一直到开学的时候才转入寝室的雁楠。




   四个人中数雁楠最不苟言笑,不过也并非冷冷冰冰,只是犹如算盘竹子,别人拨一下,他就动一下,你问一句他则答一句,绝不多说,然后就又去拼命看书。
  “我是靠着乡亲们从嘴巴里省出来的粮食才来上学的,我只能拼命读下去。”每当我们劝他稍微休息下的时候,雁楠总是抬起头,扶了扶鼻梁上的眼睛,张着薄薄的嘴唇认真地说,所以大部分时间若是去外面玩耍或者吃饭,雁楠总是不去的,虽然每次回来我们都为他带了些,可他也推辞不受。别说酒肉朋友,可人大部分时候靠的却还是吃饭喝酒联络感情,长期这样,雁楠和大家多少有了些隔膜。
  “他,大概是不想欠我们的情罢了。”小华叼着烟,抱着吉它坐在阳台上,寝室里只有我和他两人,雁楠去自习,而刘哥则去满学校找漂亮女生了。据说他很是厉害,早在高中的时候女朋友就论打来计算了,而我们也从未看过那个女孩子在他身边呆的超过两个星期。不过奇怪的是这家伙成绩非常好,每次考试作业都不错,实在让我等羡慕不已。
   我很喜欢和小华相处,一来都是本地的,二来他会弹吉它,歌也唱得不错,只是略带苍凉。
  日子慢慢过去,可是奇怪的事情却开始浮出水面。
  首先是我们的宿舍,那是一栋民国时期的建筑,不明白校方却一直不肯拆除,虽然内部翻新了下,可是还是让人觉得住的很不舒服,很大的原因是里面总有一股子发霉的味道,一如潮湿的置放在箱子里过久的衣物一样,而且我们是宿舍楼层的最末一个寝室,墙壁正好靠在最外面,所以每到下雨,墙上总是湿湿的一片,让人很难入睡。
  靠最外面的,就是小华和雁楠。
  但是奇怪的是挨着小华的那面墙却干燥如常,雁楠则叫苦不迭,他来自少雨地区,这样湿润的雨季让他很难入睡,我见他总是晚上在床上翻来覆去,于是提出和他换床睡,雁楠起初不同意,可是长期的睡眠没有质量使他学习成绩也略有下降,最后他同意了。
  “麻烦你了,真是不好意思,雨季一过我们就立即换回来吧。”雁楠抢着帮我收拾东西,我则摆手说不用了。
  “不,一定要换回来!’雁楠的眼睛睁的很大”把我的床单拽的死死的。我只好连声说好的,他才恢复过来。雁楠出去后,躺在床上发短信的刘哥忽然伸了个头出来冷笑道。
  “瞧丫那操性,还以为自己是什么玩意,纪颜你白做好人了,这种人压根不会把你对他的好记在心里。”刘哥不屑一顾地说道。
  “没什么,反正我也喜欢和小华一起啊。”我则笑了笑。
  “算了,懒得搭理他,我晚上去戏果,这里的妞盘亮的多了去了,要不等下我看有多余的打电话叫你和小华一块去吧,反正你们也无聊。”说着他手机响了,对这电话嚷嚷了几句,马上跳下床,拿好钥匙。
  “哥们我今晚上不回来了,甭给我留门了。”说完便一溜烟走了,出去的时候正好撞见雁楠拿着脸盆走进来,两人站在原地互相对视了一下,然后各走各路了。
  天南地北的人聚在一起,多少有些隔膜,我当时也只是这么认为的。
  可是那段时间小华的脸色却非常不好。我问他怎么了他始终不说,最后逼急了,他才张嘴说出来。
  “每天你们睡着以后,靠着我的那面墙就在蠕动。”他低着脑袋沉着声说道。
  “这怎么可能?”我开始听了也觉得有些荒谬,“你大概最近学习太累了吧?”
  “不是的,要不这样,今天晚上你就拿着笔和纸睡在我床上试试,反正我不敢睡了,晚上我回家睡觉去。”说着,他抄起书包,就出门了,我见他脸色不是很好,本想拦住,无奈他一下就跑了。
  晚上雁楠早早地就出去了,寝室里只剩下我一个人了。
  我躺在小华的床上,却没有发现任何异动,于是沉沉的睡过去了,没过多久,外面开始下大雨了,墙壁开始渐渐出现黑色的水渍,可是我这边还是白白的一片。
  忽然在雨声和雷声中我听见了另外一种声音。
  那是一种拍打墙壁的声音,很有节奏感。
  以前我睡在自己床上,经常听见这声音,因为隔壁寝室的同学喜欢躺在床上听歌,竖起的大腿敲打在墙壁上,或者有事没事拍拍墙玩。
  可是现在这墙的另外一面什么也没有。
  我将自己的耳朵贴在墙壁上,果然,那声音更加清楚了,而且我几乎可以分辨的出那是脑壳磕在墙壁上的咚咚声音。
  这个时候,贴在墙面的脸上感觉墙体真的在蠕动,虽然只是轻微的一下,可我清晰的感应到了。我立即缩了回去。
  没错,在宿舍的日光灯下,那墙体的确如揉搓的面团一样一下一下凹凸着,最后停下来了,我用手摸了摸,非常有纹理感。
  从床上跳下来的我赶紧从抽屉里拿出一张大的白纸和铅笔,白纸本来是拿来画人体骨骼的,我想起了小时候经常把纸垫在硬币上画图的事情。
  同样,我用白纸平铺在墙面上,然后用铅笔大范围的涂抹着。
  随着铅笔芯渐渐的磨平,纸上出现了一幅黑色背景,白色线条的人脸。
    那是一张女性的脸,虽然不是很清除,但是看得出五官脸型都很不错,是个美丽的女孩子,但眉宇间却略带忧愁,她眼睛紧紧闭着,嘴角略微上翘,仿佛在笑,但那笑容却充满绝望。
  我想都没想,立即把那纸撕碎了扔进垃圾箱。
  幻觉吧,我再次用手抚摸墙壁,却只能感觉光滑如镜,先前的凹凸不平感却没有了,那奇怪的撞击声也没有了。我只能单方面的认为事情结束了,而且仿佛的确如此,第二天小华回来了,如没事人一样,依旧笑嘻嘻和我聊天,说回去吃了如何如何多的好吃的,我则用拳头锤了锤他。
  接着,刘哥也回来了,心情似乎很好,上课的时候这家伙坐我旁边,满身的酒气,而且隐约之中还有股淡淡的脂粉香气。
   “今天要交上星期布置的血管分布图你小子画了没啊?小心最后考试不过就搞笑了。”收作业的正是雁楠,我知道他可是不留情面的,而这次的作业是和最后考试挂钩的,我自然不免有些担心。
   “你丫少给我拔塞子,压根不必担心我,我在点背也不会挂科,忘记和你说了,昨天晚上哥们我可爽了,居然还是雏,真难得,不过就是有点死赖着不走,虽然是靓,可是我不可能对一个女的两星期以上啊,要不你都会笑话我了是吧?”说着他用大手搂了搂我肩膀,我拍开他的手。
  “你就作吧,小心有报应,倒是没一个女的会嫁给你,真正孤家寡人一个。”刚说完,他就呼呼睡去了,我也只好继续听课。
  很奇怪,没看见他画图,也没看见他交,可是老师并没有指出来,后来翻了翻成绩,他居然比我分还高,和雁楠是同分。
  期末考试前,即便是刘哥也有些紧张了,他也开始绷紧面孔,复习课本,他很聪明,看的也快得多,问的问题也很到位,而且一旦专心做事就把手机关闭,不过我依旧看见一些人来寝室找他,有男有女,大都被他骂跑了。因为累积学分不过,是会被立即离校的,那可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每年为这个从主楼跳下来自杀也不是一个两个了。所以哪怕是雁楠,也比平日多了些谨慎和烦躁,学习的压力和炎热的天气,恐怕都是原因所在。
  只是有一个漂亮女孩却总是哭着过来,无论刘哥如何赶她就是不走,骂也骂了,好话也说了,从女孩的口音听来,居然好像也是本地人。她老是侧着脸站在门口,长相有些面熟,却老想不起来。
  最后刘哥实在受不了,和女孩出去了一趟,过了老半天,我还以为他又要在外留宿,谁知道他居然跑了回来,一脸沮丧,原本白净的脸庞上居然多了个纤细精致的红色的手掌印。
  “我怎么知道肚子里的孩子是不是我的种,真是的,还死赖着我不放了,纪颜你们这里的女孩子是不是都这样啊。”他向来口不择言,我倒也习惯了,不过还没等反击他,小华忽然一反常态的跳了起来朝他扑了过去,刘哥没防备,脸上马上挨了几下。小华什么也不说,只是往刘哥身上招呼,还好我把他们拉开了,雁楠则站在边上,面无表情地看着。
  “马上要考试了,要打架死远点打。”雁楠坐在椅子上说了一句,接着拿着书又去自习教室了。
  小华也出去了,我总觉得他最近有些奇怪,临走前只对着刘哥说了句“以后再乱来迟早废了你。”刘哥气得跳了起来,可是被我按住了。
   “我这是看你面子,否则我拆了他!”我安慰了他几句,也觉得心烦,于是出去走了走。寝室里只剩下刘哥一人在看书。
  我来到了寝室楼下,看着最外的那侧墙,始终想不通那天到底怎么回事。
  而那时候我忽然接到电话,说医院的父亲病情有些恶化,我只往寝室打了个电话给刘哥想让他帮我请假,但始终无人接听,事情紧急,我只好先赶往医院了。




  父亲是高三毕业病重的,始终不见好,还好那次不是太严重,不过我还是在医院守了一夜。
  我是第二天凌晨赶回学校的,天忽然开始下雨了,而且又急又大,我没带雨具,只好连忙往宿舍赶,这个时候估计连喜欢大清早去草地背单词的雁楠都得呆在房间里了。
  当我来到宿舍楼下,却没再上去了,因为我看见一个白乎乎的东西吊在宿舍楼外的墙壁上,位置看上去就是在我们寝室。
  犹如一个雨天娃娃,我看清楚了,好像是个女孩,穿着一身白色连衣裙,黑色的头发和裙子被雨水打湿了,紧紧的粘在身体上,她是背对着我,脸朝着那墙壁。一条长长的绳子勒在她的脖子里。
  开始刮风了,她纤细瘦弱的身体就像纸做的一样被吹起,然后又重重的敲打在墙壁上,发出咚咚的声音。
  我立即打了电话给学校管理处,很快,他们把女孩的尸体放了下来。
  那女孩的脸和我上次从墙壁上临摹下来的一模一样。
  而且很熟悉,我后来想起来,这好像就是那个经常来找刘哥的女生。由于天才刚蒙蒙亮,校方不想造成不必要的骚动,连忙封锁了消息,把女孩尸体抬走了,知道这事的人并不多,我也被告知不要随便乱说话。
  宿舍楼的灯似乎坏了,我踩着木制的地板,脚底下咯吱咯吱的响着,回到寝室,却刘哥不见了,小华也不见了,只有雁楠躺在床上。
  我以为他还在睡觉,所以没去叫他,可是又忽然看见他的手上有些血迹。
  虽然只是一丁点,但我确定那是血迹,因为它有血液特有的凝固后的痂痕。
  我转身出去,不料雁楠却说话了。
  “很感谢长久以来你对我的照顾,我不喜欢欠人家的情,因为我暂时还没有能力去还,你一直奇怪那小子的作业吧,其实都是我帮他做的,考试的时候我也帮着他作弊,不过他也的确很聪明,他有颗非常优秀的脑袋,有着非常优秀的脑子,一些我需要花很多时间记的资料他一下就记熟了,实在不明白老天爷为什么如此不公平。不过无所谓了,我不会再为了赚他那几个遭钱而受罪,看他的脸色了。”雁楠说完,在床上翻了个身。我没听明白他的话,只是知道了原来是他一直暗中帮着刘哥写作业。
  当我走出寝室的时候,却看见门外一条狭长的血迹,开始进来的时候有些急,居然没有注意。
  我顺着血迹走下去,那血迹一直到了楼层的另外一端。
  那里是厕所,那时候每层楼就一个厕所,而不是像现在每个寝室都有。
  我小心的走进厕所,里面只有水滴的哒哒声。
  刘哥歪着脑袋靠着墙躺着,大大的眼睛圆睁着,仿佛很不相信似的,血迹是从他脖子处留下来的,他的喉咙被割开了,开伤口应该是非常锋利的刀具。
  接连出现两个死去的学生,校方有些乱了,他们将刘哥的尸体抬走了。抬起尸体我才发现,原来刘哥的脑子也被人取走了。头后面一个巨大黑糊糊的洞。
  失踪的小华也成为了警察的首选目标,因为据说有人看见小华从手术室带走了把手术刀。而且死去的女孩居然是小华的高中同学,小华喜欢她很久了。
  我打电话给小华家里,接电话的是个小男孩,男孩叫来了小华的妈妈。
  “小华?他很久没回家了。”小华的母亲奇怪地说,我非常诧异,前几天他不是还回去了么,第二天还说吃了很多母亲煮的菜。
  “没有,那天他是打电话说要回来吃饭,可做好饭后却一直没来,我还正想骂他几句。”小华的母亲开始絮叨起来,我安慰了她几句,放下了电话。
  小华就这样失踪了,我们这间寝室一死一失踪,没有别人再敢搬进来,也好,我和雁楠喜欢清静。雁楠怕潮,所以他就睡在了小华那张床上。我一直对雁楠那天手上的血迹奇怪,他推说是不小心做实验的时候割伤的,虽然我不相信,可是尸检报告说了,刘哥死亡的时间雁楠一直坐在自习教室里面,有上百号人为他作证。
  “你该不是怀疑我杀了人吧?”雁楠冷笑着说,我自然是摇头。
  我和他之间很少说话,日子也就慢慢的过着,直到刘哥死了整整一年后,又是一个夏季的大雨天。
  我那天睡的很迷糊,雁楠去了自习教室通宵看书,我半夜迷迷糊糊的起床却看见床上躺着一个人,原以为是雁楠又回来了,可是当从厕所回来,却发现雁楠的拖鞋还在,如果他回来了,必定会换上拖鞋的,这是他雷打不动的习惯。
  而且那床下没有鞋。
  我没有拉灯,因为躺在床上那人的背影像极了小华。
  “是你么?小华?”我大声问道,可是没有回音,等我走过去的时候,床上的人慢慢爬了起来,不过他没有朝我过来,而是将身体贴在墙壁上,那人的身子如同沉下水的石头,融进了墙里面。我马上拉开灯,床上空无一人,可是我却在墙壁上看到了一个人形的白色印记。
  那以后我也没有再看见过小华了,谁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后来雁楠也不肯睡在那里了,他说每天睡着以后都感觉身体背面,后劲脖子处都能听到呼吸声,甚至还能感觉到有凉气打在脖子上,直打冷颤。
  几年后我们毕业了,搬离了宿舍,雁楠先走了一步,他回了老家去做了一名医生,他说大学中最值得高兴的是交了我这样一个朋友。
  我则苦笑着说,“如果是三个多好。”雁楠沉默着不说话。
  后来雁楠走了,我在收拾东西的时候,却发现他的平日里经常上锁的衣橱里发现了一个铁盒子。
  非常轻,我摇晃了下,却不知道是什么。本来想去追他,可是到楼下才发现他已经坐车去火车站了。
  我打开了盒子。里面是一个干枯的发白的脑干。灰白色的,如同钙化了一般,又像铺了一层石灰的大核桃仁。盒子里面好大一股子防腐剂的味道。
   里面还有张字条,是雁楠的笔记。
  上面写着几个字。
  “一直以来,我都想看看真正从头颅里取出的人脑,当我发现了那家伙的尸体,于是拿起地上的手术刀,我把他的脑子取了出来,我想知道他这样的人的脑子究竟和其他人有什么不同呢?”纸条的末尾有着重重的几个问号和感叹号。
  我将那盒子以及纸条都烧掉了。
  “只是不知道,他们三人心中的墙是否能烧得掉。”纪颜说完了,脸上更加忧郁,手指夹着的香烟留下好长一段烟灰。
  华月风也没有说话,只是忽然问了一句。
   “原来是这样啊,那我安心多了,我现在睡的正好是你说的那个宿舍呢,而且我的床铺就是靠着最外面的那张,不过我并没有在墙壁上看见人形的痕迹,还是让我带你们在学校四处看看吧。”说着,他站了起来,背过身,我看见他的手在额头处动了一下,似乎在擦汗。 等我转到他面前,他用手遮挡住自己的眼睛。
  “太阳还真热啊,估计又要下大暴雨了。我们还是抓紧时间去转转吧。”说着,他大步走在了前面。
  “他长的,很像小华。”纪颜把烟头掐灭扔进了路边的果皮箱。
  “哦?不过你后来有没有知道那面墙到底有什么问题?”我问纪颜。
  “不知道,只是通过父亲的笔记晓得有些建筑物是有灵性的,你听过盐透么,浓度高的东西会中和浓度低的东西。如果小华真的被那面墙吸进去的话,墙自然有了生命,它可以提前感应到几天后女孩出事也就不足为奇了,不过我相信墙壁不会再出现问题了。”纪颜笑了笑,看着前面华月风的背影。
  “哦?为什么?”我问他。
  “因为他的现任主人的心里没有墙壁。”纪颜终于畅快地笑了起来,拍了拍我肩膀,大步赶上了华月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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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四夜 姐妹


  卢笛恐怕可以算是我见过的男性中最为招惹女孩子喜欢的了,其实他并没有纪颜英俊,也不像其他的男性那样喜欢耍酷,但是他具备一种与生俱来的亲和力和熟悉感,他可以不让任何人讨厌自己,在卢笛的身边总是飞舞着许多灿烂的美丽景色,当然,这一度使我们这些朋友颇为嫉妒。
  用卢笛的话来说,其实被女孩子包围,尤其是漂亮女孩子包围并不是外人看上去那样非常幸福的事,自然,他每次愁眉苦脸的抱怨那些女孩很难伺候的时候,得到的只能是我们的拳脚相加。但是玩笑归玩笑,我们非常想知道卢笛究竟会娶一个什么样的妻子。
  “不知道,我非常的苦恼,如同一直摇摆的挂钟,不明白何时才能停下,也不知道停在什么地方。”卢笛的性格偏向懦弱,带着一些诗人的忧伤,可能也是女孩喜欢他的原因。加上显赫的家境和温文尔雅的谈吐,的确很少有女孩不对他动心。
  很凑巧,前些日子我居然接到一个电话,是卢笛打来的,电话里他只说了一句话。
  “我要结婚了,有空就过来坐坐。”说完就挂了,那种语调非常的凄寂,说的难听点,不像是将要结婚的喜悦,反到是像通知讣告一样。
  婚姻果然是爱情的坟墓么?
  挂上电话才知道他居然连地点都没说,只好再次打过去询问日期地点,居然就在下星期二,我看了看日程,看来只好请假半天了。
  那天居然是大雨,我非常的诧异,出席了这么多次婚礼,下雨天结婚还真是少之又少,几乎可以说没有。
  “我很喜欢下雨,出生的时候就是伴随着暴雨下来的,所以无论是我结婚还是死去,我都希望是在有雨的日子。”卢笛经常用单手托着下巴,盯着窗外看。
  果然很符合他的个性,只不过我越来越对新娘好奇了,究竟是怎样一位美人,抑或是一位非常聪明可爱的女子居然可以使平日里对事情犹豫不决的他下定决心结婚呢。
  可是当我见到那个女孩时,我自己的都无法掩盖脸上的失望之色,不仅仅是我,看得出所有接到他要结婚而兴致勃勃赶来的宾客都有那种感觉,甚至还有几位曾经和卢笛交往过的几个优秀女孩居然气的当场离席了。
  那是为极其普通的女孩,既没有过人的容貌和优雅的谈吐,也没有显赫的背景,要知道,卢笛的家里虽然谈不上豪门,但却是世代书香,祖上出过很多名人,虽然没有轻视那女孩的意思,但的确对这桩婚事费解。
  不过卢笛看上去还算不错,脸上始终带着笑容,从旁里人的话来看,卢笛完全是自愿娶这个女孩的,说是她苦苦守候了很多年,不过这个理由听上去总是如此牵强。
  宴席上充溢着一种很不和谐的氛围,尤其是某些人的祝福声中,隐隐能嗅出一种报复式和幸灾乐祸的愉悦。
  我能了解到其中应该有某些原因,不过这个日子实在不好找他谈。
  糊里糊涂的酒会过后,我回到了报社,可是当下班之后,却意外的接到卢笛的电话。
  “我们谈谈吧,因为找不到一个可以倾诉的对象了。”他的声音有些哽咽,而且卷着舌头吐字不清,从话筒里都能闻到浓浓的酒味。
  我答应了,并按照约定去了他家附近的一个篮球场,以前我们经常在那里打球。
  不过现在外面仍然下着大雨,球场上一个人也没有。
  当我撑着伞来到球场的时候,卢笛已经早早的站在那里了,他的样子看上去很没精神,我纳闷干嘛不去陪新娘,却一个人跑了出来。
  “让我和你聊会儿吧,再不说,我会疯掉的。”他笑了笑,仿佛在谈论别人一样。
  我们走进了旁边遮雨的塑料棚,找了块还算干净而干燥的地方坐了下来。
  “不打扰你吧,真是不好意思,每次有不舒服的事情都拉着你说话。”卢笛抱歉的拍拍我肩膀。他的确是这样的人,总是喜欢站在别人的角度想问题,考虑他人的感受。善解人意并不见得一定就是优点,过分的话会让自己活的很累,很辛苦。
  我摇摇头,虽然工作一天很累,不过我更想知道他背后的故事。
  “你一定为我选择的对象感到不解吧,在说明我的选择前,我想先告诉你一个故事。”他半闭着眼睛如同刚刚睡醒一般,鼻尖上还挂着雨珠,不过并没有擦去,而是一直望着外面的大雨。低沉带着磁性的嗓音混合雨敲打在塑料彭棚上的声音,让人觉得仿佛在念诗一般。
  “在我认识的众多女孩中,有各种各样的,聪明的,可爱的,漂亮的,体贴温柔的。但是从来没有一个女孩能够集合这些所有的优点,有时候我和她们相处,总是会想,造物主究竟有没有制造出一个真正完美的女性呢?
  很快,这个问题得到了答案,而且让我更加激动的是,不是一个,而是一对,一对长相声音性格完全相同的双胞胎。
  当一位美丽的女孩站在你面前,即便她有奥黛丽赫本的高贵美丽,梦露的性感漂亮,但是顶多只能用令人昏厥来形容到极致吧,可是你想想,两个完全一样的女孩,穿着打扮,说话的声音语速甚至包括眨眼的动作都没有任何的区别——起码从普通人的感觉来说。你会有什么反应?你只能说这的确是个奇迹。你可能会跪下来对神的无意或者是有意的举动心存崇敬。
  不过像普通的双胞胎一样,即便是我,在开始也很难进入她们的圈子。这两个女孩无论走在哪里,双手总是牵在一起,紧紧的十指双扣,而且她们说话尤其有趣,一个人说一句,互相间都能知道对方下一句要说什么,这种测试心灵相通的实验我们做起来总是乐此不疲。
  后来我知道,这对姐妹父母很早就过世了,在这个世界上她们没有任何其他的亲人了,以至于她们之间过于互相重视,把对方当成了自己身体生活生命的一个部分,虽然没有像电视里那种连体双婴,但是两人之间总有着一根看不见的纽带。
  她们继承了父母巨额的一笔遗产,生活富裕豪华,但是却喜欢过着简单简朴的日子。姐妹两居住在父亲生前设计建造的一栋房子里,房间很大,却只住着她们两人,也不请任何佣人,只是在门口设置了保安人员,这也是她们父亲早已经安排好的,因为这栋房子本来就是一栋双子楼。楼的名字就叫‘sister’,是父亲专门为姐妹俩设计的,本来是安排两人分别住在房子的两边,不过自从父母去世后,她们却一直睡在一起。
  说了这么久,却忘记告诉你她们的名字,姐姐叫刘雪,妹妹叫刘雨。可能她们过世的父母都喜欢水吧。
  不知道处于一种什么心理,我很想接近她们姐妹两个,很想看看这貌似无缝可寻的姐妹关系中是否有能我的空间。于是我经常接近她们,和他们聊天。不过起初是非常困难的,因为别说是我这样的陌生人,即使是她们熟悉的朋友都很少能够和姐妹两个聊超过十句。但是她们并非冰冷的,而是沉默着摇头,用漂亮的大眼睛注视着你,所以即便被拒绝,你也不会心存不满,如果非要找个词语来形容她们的话,那就是天使。”卢笛的眼睛里充满着一种非常迷茫的色彩,如连绵的雨帘,又像雨后的彩虹。
  “既然这样,为什么你没有从姐妹里找一个你喜欢的呢?”我忍不住问他。
  “说得对,我当时的确是这么想的。”卢笛再次清醒过来,接着说下去。
  “按理说,即便是双胞胎,也应该有一点特征加以区别,就像某个人说的,这世界上绝对没有两片完全一样的树叶。可是我认识两人这么久,却始终找不到她们的不同点。每次两姐妹笑着让我猜谁是姐姐,谁是妹妹的游戏,我每次都错。
  ‘即便是随便猜,也应该有一半的机会啊,为什么每次都错呢?’当时的我傻傻地摸着后脑勺郁闷地说。
  ‘因为你对我们两个的好感都是一样的,当你真的喜欢一个人多一些的时候,你就可以猜出来了。’两个漂亮的女孩同声说着,我感觉有些眩晕,仿佛自己站在一个充满这镜子的房间。
  或许诚如她们所言,如果我真喜欢那个一个多一些,就自然可以猜出来了。快乐的日子依旧进行着,那个猜谁是姐姐的游戏也重复地玩着。
  旁边的人都说,很少看见刘雪刘雨姐妹会和一个男人如此的亲近,而她们自己则说,那是因为我的外貌像她们父亲,而说话动作则像她们的母亲。
  或许是吧,早早离开父母温暖的人,总会对和父母相似的人产生熟悉感。




  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着,直到有一天,由于家里的变故,我不得不一个人住在这个城市,由于以前有人照顾,一下子突然到来的独自生活就很不适应,我经常生病,人也瘦的厉害。姐妹两个知道后,热情的邀请我去她们的那栋双子楼住一段时间。我开始并不想去,可是后来还是答应了。
  那栋楼非常的漂亮,通体都是白色的,据说外壁不是油漆刷的,而是真正的白色大理石铺设而成。房子外表看去像一张立起的弓,从两边高耸起来的楼塔,犹如镜子的里外,一摸一样,房子的建筑布局很有些中世纪欧洲的皇家风格,也难怪,刘氏姐妹的父亲就是一位在英国比较有名的设计师。整个房子让人看的非常舒适,内心充满了满足感,只是觉得这么大的房子只有两人住多少有些寂寞。
  不过据说他设计完这这座双子楼后,就死在了办公桌上。随后他的妻子也由于伤心而随之离去。加上姐妹两个从小就喜欢披着长发,穿着白色的连衣睡裙,赤着双脚,手拉着手无言地走在冷静的房间过道上。这栋‘sister’在外人的议论声中多少带着些不详的味道。
  但是当时的我并没有在意。
  住进去以后,开始的日子还算很不错,每天都有可口的饭菜,另外和两姐妹聊天,做游戏,和她们在一起你不会有三个人的感觉。
  你始终会觉得,她们是一个人,只不过是你的眼睛发生了重影而已。
  但是渐渐的,随着和她们交往的日子加深,我也终于发现两人的不同了。开始我会觉得很好奇,很得意,因为我终于知道了如何去区分她们,但是刘雪和刘雨并不知道。
  姐姐刘雪说话的时候,有时候会下意识的轻轻咬一下嘴唇。
  的确是略微的差别,或许是我的意识里多少带着些女性的细腻,这与我从小就在母亲身边长大有关吧。
  但是我很快发现,原本的一人重新变成了两人。我开始惊慌和不安。因为我同时发现,自己可能爱上了刘雪。
  虽然我前面说过,两姐妹说话像一个人一样,一人说一句,但是刘雪说出来的总是些很平淡,很带着诗意的话,是一些陈述句,而妹妹却是些感叹或者问话,带着自己强烈的感情。
  我并不是不喜欢刘雨,但的确更喜欢刘雪多一些。
  而且不仅仅是咬嘴唇,刘雪的左手无名指上由于一次小的以外,留下了一道很细小,几乎不仔细看就无法识别的淡淡肉色伤疤。那似乎是一次她拿餐刀给我不小心划到的。可是没过多久,我看见刘雨也用刀在自己的指头上划了一刀,刘雪很难过,问妹妹为什么要这么做。
  ‘我不可以和姐姐不一样啊,我们两的肉体应该没有任何的差别,一点点细微的不同都是不允许的,否则,我们就不是一个人了。’刘雨微笑着,任凭着鲜血流淌,用另外一只手抚摸这姐姐的脸。我看着两姐妹相拥在一起,实在插不上什么话,可是当看见刘雨微笑的时候,心里总有一些莫名的不安。
  因为当刘雪低头哭泣时,刘雨转过脸,带着笑看着我。
  ‘现在,你还能猜的出我们么?’刘雨,再次笑着问我。我只好无言以对。
  当刘雨的伤好以后,再次要和我做猜谁是姐姐,谁是妹妹的游戏时,我拒绝了。因为我已经猜出来了,但我又不想骗她们。
  ‘你到底还是猜出来了啊。’刘雪咬了咬嘴唇。
  ‘你知道么?除了父亲和母亲,你是第三个能猜出我们的人了。’刘雨带着和刘雪同样的微笑说着。
  ‘但是他们已经死了,离开我们了。’刘雪说。
  ‘你也会死么?’刘雨问我。
  我没有回答她们,但是我知道自己不可能把她们分开,我不会从刘雨身边带走她的姐姐,因为刘雪也不会同意的。我能做的只有离开了。当她们知道我要离开这座‘sister’的时候有些惊讶,但还是很平静的接受了,不过我看见她们两人的手第一次没有紧紧地握在一起。
  最后我还是答应了她们的请求,留下来吃最后一顿饭。不过她们坚持让我坐着,所有的事由两人自己去做。
  那天本来是下午,可是外面已经阴沉着天了。
  坐在餐桌边的木椅上,我忽然隐约嗅到了一丝血腥味。
  她们到底在制作什么食物。
  过了好长一段时间,我几乎已经快要睡着了,忽然听见了叮铃叮铃的声音,看见一个人推着一辆餐车过来。但我无法分辨这个人是刘雪还是刘雨。




  但是她们从来都是两人一起出来的啊。
  ‘吃吧,姐姐做的汤很好喝的。’看来她是刘雨了。她依旧充满着天真的笑容看着我,把一个巨大的汤盆端上来。
  汤里浮动这白色而细腻的肉块,整个房间里洋溢着非常诱人的香气。
  ‘你姐姐呢?’我问刘雨,四下里看着。
  刘雨没有回答,只是一边为我盛汤,一边微笑着。
  ‘你很快可以见到她。’说着,她自己也盛了一碗。
  我喝着碗里的汤,很惊讶为何世界上还有如此美味的东西。刘雨也大口喝着。
  ‘你姐姐呢?’我又问她,刘雨的脸上划过一次不悦。
  ‘这是你第二次问她了,’刘雨顿了顿,放下碗,‘记得我们和你说过么,当你爱上我们两人其中的一个后,你会很容易分辨出来我们谁是谁。’
  ‘我记得。’我慢慢地回答她,或许现在这样告诉刘雨,我就可以带刘雪走了。
  ‘可是你没有选择我。’刘雨咬了咬嘴唇。我有些差异。
  ‘你姐姐呢?’我大声质问起刘雨,即将到来的不安感让我很激动。
  ‘我说过了,姐姐做的汤很好喝,可惜她死了,我们只能喝一次。’刘雨慢慢地将碗里剩下的汤倒进嘴里,安静的房间里我可以听见她喉咙下咽的声音。
  我无法相信地坐在椅子上。
  汤盆里浮上来一样东西,细长。
  那是一根手指,准确地说是无名指,在指头旁边有一道非常仔细才能看到的一道淡淡伤疤。
  ‘姐姐已经死了,准确的说我们吃了她。’刘雨高兴地站了起来,她的神情我从来没见过。
  她又咬了咬嘴唇。
  ‘从子宫开始我们就在一起,我们一直是一个人,或者说我一直是半个人,姐姐也是。如果没有遇见你我们还会一直像外面的人认为的一样,所谓的幸福快乐地活下去。可是谁也不了解我们睡在这栋房子里晚上有多么冷,多么寂寞,所以你不应该出现的。’刘雨望着我。
  我则低垂着脑袋。
  ‘我的确不应该介入你们。’
  ‘可是晚了,我和姐姐都爱上了你,但是你却只有一个。于是,姐姐和我约定好,如果你爱上了我们其中的一个,也就是你能完全分辨出来我们的时候,我们姐妹要变成一个人,一个人。’刘雨紧紧地咬着下嘴唇,一丝血顺着牙缝流了出来,如同一根红色的细线。
  房子外面下起了大雨,我这辈子从未见过那么大的雨。
  ‘你不是刘雨。’我忽然昂起头,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刘雨吃惊地望着我。
  ‘碗里的,才是刘雨吧。’我忍着强烈要吐的感觉,指着那汤盆。
  ‘刘雪和你最大的不同就是在激动的时候喜欢咬着下嘴唇。’我终于说了出来。
  刘雨,不,应该是刘雪呆滞地望着我,可是很快又再次微笑起来。
  ‘我的父亲,母亲,都无法接受我们两个过于相似而发疯死去,没想到你居然能如此看透我们。小雨说了,她知道你喜欢我,想要带我走,她也很喜欢你,所以她说,要我们吃下她,这样,小雨又再次成为我们的一部分了,这样,我们姐妹就永远不会分开,就像以前一样。’刘雪笑着解释。
  ‘所谓的吃下姐姐,其实是你占据了刘雪的身体吧。’我问道。
  ‘是啊,这身体是姐姐的,而灵魂却是我的,这不是很好的结合在一起乐么。’我也不知道该如何去称呼眼前的这个人了,究竟是刘雪杀了刘雨,还是刘雨将刘雪作成了肉汤。
  但我明白,她们姐妹两一定死去了一个。




  ‘你说的咬嘴唇,其实是我和姐姐商量好的,连我们自己都弄不清楚我们是谁,你以为你能看清楚么?’我眼前的女孩解开了自己的发箍,脱去了衣服,站在了窗户边上,外面的大雨击打着那窗子。她打开了窗户,雨点一下就无情地拍在她洁白无暇的肉体上。房间里的灯已经灭了,随着每一次的闪电,我都能看见她赤裸的身体,闪电的光将本来白色的躯体照射的更加惨白。我仿佛看见了一副油画,一位美丽的女神站在了如同画框般的窗户前面,后面的背景则是紫黑色的天空和磅礴的大雨。
  ‘现在,你还能猜的出谁是姐姐,谁是妹妹么?’她高声笑道,下雨的声音已经很大,嘈杂的充满了耳朵,眼前明明是一个人在说话,而我却听到的是两人的和音。
  我用手按在桌子上,脚却无力上去。
  终于,我昏了过去,等到醒来的时候,她已经不见了,眼前只有被雨浇湿的地毯,和那在餐桌上依旧冒着微微热气的汤。
  我冲到厨房,看见了一具尸体,几乎已经切碎了,只看了一眼,就无法看下去。
  我离开了那栋‘sister’的双子楼,而且从未再回去,据说,本来是通体白色的双子楼,有一半竟然慢慢变成了红色。
  那以后我也没见过那对姐妹,我始终认为她们还是完整的,姐姐和妹妹无论那一个都没有死去,只是重新成了一个人。或许她们只会爱着对方,我不过是她们精心挑选的,拿来作为两人结合的一个借口和契机罢了。
  那件事恐怕我才是受害者,以致与以后很长时间我都惧怕女性,尤其是漂亮的,完美的女孩,似乎从每一个人身上我都能看到那两姐妹的影子,直到遇见我现在的妻子,她挽救了我,虽然她不优秀,但她可以让我忘记以前的噩梦。”说完,卢笛站了起来,长舒了一口气。
  “我该回去了,或许,她等的着急了。”卢笛终于露出了发自内心的笑容,不久,便随着缓慢的步伐消失在我的视野里。
  说老实话,我听的很糊涂,随后,我把这件事告诉了纪颜。
  “你知道么,有一种说法是吃掉活人的肉或者器官,可以继承死者的灵魂,据说有一个部落,都是父子相传,当儿子要接替父亲的位置时候都会举行一个仪式,那就是吃掉自己的父亲。这并非空穴来风,你也该听说过吧,很多被移植心脏或者别的器官的人在移植过后会性情大变,或者凭空多出很多自己以前没有的习惯,或许就是源自于此。”纪颜道了杯水,咕噜咕噜灌进嘴里。
  “而且,如果是双胞胎姐妹,或许吃掉另外一个,两人真的就能永远在一起了。”纪颜看着窗外的大雨默默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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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夜 抽屉


  大多数收藏家其实都有很强的占有欲,正常点的有喜欢邮票,钱币古玩这类比较普通的,然后有少许另类的,比如收集火柴盒,香烟盒之类,当然,也不乏变态者,像德国集中营中专门喜欢收集美丽的少女皮肤,先在上面纹上各种各样的花纹,然后将女孩泡在玫瑰花瓣和防腐剂的热水中,让防腐剂能进入皮肤毛孔内,也方便剥下来。至于剥下来的人皮,有的制成套枕,有的制成皮桌布,最著名的当属那个战败后苏联战士从一个德国军医家里收缴出来的一个台灯灯罩,没错,那是人皮制成的。
  不过我要说的这位朋友自然没有这么令人作呕的嗜好,就算他有,他也不敢去成为《沉默的羔羊》中的那位变态杀手。其实他的爱好是收藏古木桌子,任何年代的木桌他都非常喜欢,不过收藏这玩意实在需要很大的空间和气力,有些桌子非常重,不过他总是乐此不疲的继续着这种爱好,以至于将美丽的妻子气的离婚,但他倒落的清闲。
  这位叫谭蓝的朋友家境非常富裕,得益于他年轻时代的拼搏和经营有道。不过一有好的木桌他都叫我来看,虽然我不是很懂,不过在他的熏陶下多少了解了一些。木桌这种东西主要看历史和原料,如果是名贵的木料,像紫檀木,一直被认为是最名贵的木材,大多为紫黑色,在各种硬木中,紫檀质地最为细密,木料的分量最重,木纹不明显.自古被用作声名显赫宅门大户人家之用,有些人可能会谈到红木,其实红木不是一种木料,而是泛指一类木头,根据《红木》国家标准规定,红木是紫檀属的紫檀木类、花梨木类,黄檀属的香枝木类、黑酸枝类、红酸枝类,柿属的乌木类、条纹乌木类,铁刀木属及崖豆属的鸡翅木类5属8类33种材料的总称。用这8类33种材料制作的家具可称为红木家具。红木材质结构甚细至细,平均导管(管孔)弦向直径不大于20微米。红木心材材色都是经过大气变深的,其中紫檀木类为红紫色,花梨木类、香枝木类、红酸枝类为红褐色,黑酸枝类为黑紫色,乌木类为乌黑色,条纹乌木类和鸡翅木类为黑色。这类木头制成的桌子我的朋友是买不起的,因为据说前些时日一张明清时代龙纹石面黄花梨木桌居然被人以九十八万元的高价买走,的确让人无法相信。另外一些则是有特殊意义或者年代久远的,不过木制品切忌重新上漆,否则身价大不如前,当然,还有一些本来根本不值钱的也被认为炒作起来,什么是奢侈品?那就是可以卖出比自己原本身价高几百甚至几千倍价格的东西,就如同中秋节的天价鲍鱼鱼翅燕窝月饼,不过我很不明白,既然想吃,还不如直接去吃,干嘛要把这些夹在月饼里?我始终觉得月饼还是用最原始的豆沙馅最好。
  废话少说,谭蓝在电话里的语气几乎可以用激动来形容。
  “昨天吃了仙丹,从乡下一个老农家里捡漏,淘到一张老花梨木背雕纹桌,真便宜,才两千多!”谭蓝一边说着一边咂吧着嘴,仿佛一个孩子吃到了梦寐以求的巧克力糖一般。
  “不是我打击你,你就不怕被人埋地雷,你交学费的次数也不少了。”我笑道,不料谭蓝一口咬定,是张很不错的桌子,而且这个桌子特别之处不在桌子的来历和原料,而是上面的一个抽屉。
  “你来了就知道了,电话里不方便说。”说完,谭蓝挂了机,电话响起了嘟嘟声。我合上电话,心里犯起了嘀咕,什么抽屉这么惊天动地。
  所谓吃仙丹,埋地雷,捡漏,交学费都是淘古玩人的术语,就像旧时黑道上的黑话一般。吃仙丹比作买到了非常便宜的藏品,埋地雷指的是有些人以为去农村从农民手里买的货不会有错,却不知道这些货是商人和农民合伙作伪的,这就是埋地雷。而捡漏比作卖主看假、但古玩是真货,被人买走,对买主来讲叫“拣漏”。反过来对卖家来说就叫走宝,至于交学费顾名思义,则是玩古玩的新手不识货,老买到不值钱的仿制品。



  从报社到他家很远,不过恰巧那里居住着我的一位采访对象,反正也是路过,所以我也没去拒绝谭蓝的好意,所谓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分享别人的快乐也是件不错的事。
  谭蓝的家的确可以用古色古香来形容,进屋你就能闻到一股子非常清香干净的木制品的味道,一点也不像现在的地板家具,全是甲醛味,有的放置了一年味道还是很大,科技倒是发展了,结果我们的居住条件反而下降了。
  “进来,快!”谭蓝的身材和我很像,两人差不多个头,不过他要瘦很多,头却无比硕大,可惜满脑子装的不是智慧,我经常取笑他整个头颅里都是木头渣子,他却一本正经的皱着眉头说自己倒希望是这样。
  谭蓝的眼睛最为有特色,如果是平时,到没有什么,只要一看到美女或者是喜爱的木桌,他的眼睛一下变成了三角眼,一点眼白的都看不见,直往外冒着攫取的目光。
  “我喜欢的,一定要搞到手。”这是他的名言,老婆如此,钱财如此,木桌也如此。
  他的家本来是十分宽敞的,可惜堆放了如此多的桌子,我只能小心的走过去,前些时日帮他搬桌的时候,他宁可自己的手被砸破了,血都流在桌子上也不肯松手。
  “手好些了么?”我看着他缠着绷带的手指。
  “好多了,不过后来又不小心划破了,滴了一滴在那桌子上,还好后来一点痕迹也没有,要不然我非心痛死不可,说不定我会气的把那手指给剁掉。”谭蓝仿佛在谈论的是根香肠,而不是自己的手指。
  进入了内堂,我看见了那张桌子。
  很漂亮,蛋黄色,大约一米多高,保存的很不错,桌面边沿线脚交叠变化,两平两凹;桌面与腿足之间以卷云角为点缀;腿足头呈内翻马蹄形,工艺精美。而且在桌面左下还有个暗格,也就是那个抽屉。
  我很少见这种桌子也带着抽屉的。
  抽屉外面没有任何把手,纹理结合的很好,几乎成了桌子的一部分,不仔细看还真没发现。
  “这,这是个神奇的抽屉!”谭蓝抑制不住的舞动着双手,嘴角一下下地抽动着,我奇怪即便他以极低的价格淘到一张好东西也不必说的这么夸张啊。
  “我可以理解你的不解和惊讶,因为我自己也没想到,只是最近才发现这抽屉的与众不同之处,我甚至犹豫了很久,该不该告诉你,不过作为我唯一的好朋友,我是在找不到人分享我的快乐了!你知道这种喜悦压抑在心底无法宣泄出来很容易生病的.”不过他话锋一转,忽然眯起眼睛低沉着说:“当然,我还是要警告你,不要把你知道的一切说出去任何一个字,否则对你我都没有任何好处。”
  我有些后悔来这里了,我最讨厌的就是和别人分享秘密,因为你也要承担无谓的烦恼,而且更加多,因为秘密一旦泄漏,人家第一个怀疑的就是你,当然,他不会去想是否是他自己无意说出去的。
  “好吧,快说吧,我保证不说去。”最终我的好奇心占了上风。
  “我只是偶然间发现这抽屉的特别之处,前天,因为我找不到自己的钢笔,整个屋子都翻过了,我当时满脑子想的都是自己的钢笔,因为需要记录些东西,后来只剩下那个抽屉没看过,我是个没记性的人,几分钟前还那在手上的东西经常不翼而飞。所以我找起东西也是乱翻一气。当然,打开抽屉前我压根不抱希望。
  可是原本空荡荡的抽屉里居然正躺着一只笔,能找到找了很久的东西是件让人非常开心的事情,可是我很快发现,这支笔并不是我的那只。虽然型号颜色一样,但新旧确实不一样的。
  我开始怀疑这个抽屉有着某种神奇的作用,于是我开始试验,先是想要一本书,结果拉开抽屉后那书就躺在那里,我高兴坏了,试验了很多次,只要是那抽屉装的下的东西我都尝试过,结果真是屡试不爽啊。”他得意地哈哈大笑起来,自从他离婚后我还没看见过他这么高兴过。
  “听说过聚宝盆么?喜欢什么,想要什么都能得到,你说这个世界上我算是最快乐的人么?为了证明给你看,瞧,我从这里可以掏出一只手表!”说着,谭蓝果然从里面拿出一只名贵的男式手表。虽然我始终觉得那是他一早放进去的来忽悠我而已,但是他坚持要我亲自尝试一次,我拗不过他,只要试了下。
  我决定要一个数码相机,好的要几千块,一直想买但考虑到一旦买了恐怕这个月要靠到步行街去帮人拍照来维持生计了。
  我暗自在心中祈祷,拉开抽屉的一瞬间,我看到了崭新的照相机放在抽屉里。
  居然是真的!而且我肯定不是谭蓝做得手脚,很快我还想了数据线,电池,内存卡,于是一整套装备都拿齐了!
  “没有欺骗你吧?”谭蓝见我笑得如花一样,拍了拍我的肩膀。



  “甚至包括钱币也可以。”谭蓝顺手拉开了抽屉,又摸出了一打崭新的钞票。
  我再次仔细端详起那个抽屉,比普通的稍大一些,也要宽一点,从外表看实在想象不出居然有这个能力。
   “我昨天兴奋的试验了一天,想要任何东西都能达成,可是我总觉得少了些什么。”谭蓝伸开双手,仰坐在沙发上。
   “哦?那是什么?”我把玩着相机,背靠在桌子上,好奇地问他。
   “一个女人!我还欠缺一个女主人啊。”他的眼睛忽然射出精光,再次变成了难看的三角眼,整个人也从沙发上跳起来。
  “你可以说是最富有的人了,还怕没有老婆么?”我开玩笑说,可是谭蓝的脸色却并不好看。
   “不!这些女人都有或多或少的缺点,这个世界压根没有完美的女性,只有那个神奇的抽屉,才能赐予我最理想的另一半!”谭蓝的眼睛里已经看不到别的东西了。
  “你疯了?抽屉里怎么可能出来人呢?”我刚说完,却感觉身后的抽屉自己动了起来。
  我没有感觉错,抽屉正在努力的自己往外突出来。




  随着我诧异的转过身体,抽屉哗啦一下自己弹开了,犹如电脑的光驱一样。
  不过我看见的不是黄色光滑的抽屉内侧,而是黑黑的一片。我揉了揉眼睛,仔细看了一眼。
  原来那黑色的东西是人的头发,准确的说是一个女性的头发,她的后脑勺正对着我。
  抽屉继续向外延伸出来,我难以思议的看到了犹如电视里的武林高手表演缩骨功一样,一个女人居然慢慢从抽屉里爬了出来。
  先是头和肩膀,她的脸始终对着地下,我看不清楚,赤裸着身体伸出两只洁白如牛奶般手臂的女人继续往外爬着,她的下半身还卡在抽屉里,这样看去就像一只捕获到猎物的螳螂。她很瘦弱,曲线也很好,身体正是以人类难以达到的弯曲角度从抽屉里伸展出来。就如同一截雪白的牙膏,慢慢的从抽屉中挤了出来。
  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个女孩真的按照谭蓝的愿望出现了!
  女人继续朝外爬行着,她的头发已经触到了我的裤子,身后的谭蓝忽然高兴的笑到,一把把我推开,扶起那个女孩。并且为她披上衣服。
  我看了看女孩,很漂亮,五官端正而灵巧,只是笑起来有些不舒服。
  让人看的感觉有些漂亮过头了。
  的确是非常完美的女性,起码从外貌来说是的。谭蓝犹如得到了个宝贝一般搂着她,女孩也很听谭蓝的话,两人仿佛久别的新婚夫妇一般亲热,只不过女孩的一双眼睛始终注视着我。
  我看着她的眼睛,觉得很奇怪,但始终看不出来有什么不对。
  或许能从抽屉出来的人本身就不可能是正常的,不过一些事情既然发生了,反而就不会诧异,就如同前面我拿到了自己喜欢的数码相机,我会去怀疑这个相机是否是正常的么?
  谭蓝也是。这听上去挺没道理,可事实却的确如此。
  谭蓝对着我咳嗽了几声,我识趣地准备告辞。不过女孩忽然笑了笑,用纤细如葱白的手指指了下我的手。
  “给我们拍张照片!”谭蓝对着我招呼,我也很乐意,当他们摆好姿势,我为他们拍了几张便离开了那房子。
  临走前我听见房子里响彻着谭蓝的笑声。
  工作很忙,即使是相机也来不及去玩,我把它扔到家里也没去管了,没几天,我忽然听闻到一些消息,大都是些商店举报说自己的货物莫名其妙丢失的事情,我隐约觉得有些不妙,拜托一个银行的朋友问了问,果然,最近银行经常发现整打的新钞不翼而飞,开始还怀疑是内部人做的,彻查了很久,却得不到任何结果,只好不了了之。
  看来所谓的抽屉,其实只是一个小偷罢了。
  我忽然想起了自己的那部相机,赶紧回去,在电脑上看了看那天拍摄的照片。
  照片上的谭蓝一脸春风得意,不过我一看见那女孩就觉得不舒服。
  似乎是脸。我把她的脸放大了,终于发现了那里不妥了。
  女孩的瞳孔很大,远远大于正常人,或者说活人,就如同夜晚猫的瞳孔一样。
  我立即打电话联系谭蓝,可是里面只有忙音,看来必须去他家一趟,叫他赶快把那张桌子和那个女人都扔掉,当然,我也带着那个相机。
  可是当我来到他家的时候,却发现谭蓝家的门都没锁。我推开走了进去,叫了几声,去无人答应。
  桌子上的饭菜已经变质了,在这种炎热的天气,放置一两天就会变质了,饭菜几乎一点都没动,旁边还有一瓶开了封的葡萄酒。
  我走进了内房。那张桌子好好的摆放在原处,似乎什么也没有发生。空旷的房间里弥漫着一种衰败俄感觉,谭蓝本来是个极爱干净之人,怎么几天不见家就成这样了,温柔乡就令一个人如此快的连生活习惯也改了么。
  整间房子既找不到谭蓝,也找不到那个怪女人。我决定离开的时候,身后的抽屉想起了呜呜的声音。
  在安静的房子显的非常令人注意。我踱着步子走过去,刚想伸手拉开,结果抽屉啪一下摊开了,我没留心,没站稳,一下坐在地上。
  抽屉里慢慢伸出了一只手,很熟悉的手。
  因为手腕上正带着那只前几天谭蓝从抽屉里掏出的那之手表。接着,呜呜的声音更大了,我的腿开始发软,虽然努力想站起来,却只能看着手无助的在晃悠着。
  我挺直了背,看见抽屉里有一个人头,是谭蓝的。
  谭蓝的眼睛充满了恐惧,依旧是那令人讨厌的三角眼,他的两只手努力的像外趴拉着,我看着他,想到了猫抓住老鼠的时候会故意放开几次,但却又一下按住老鼠的尾巴,看着老鼠无助的伸着腿在地上抓着。
  现在的谭蓝犹如一只等死的老鼠。
  因为我看到了他的头顶上还有一只手,是个女人的手,不过却不在雪白细长,而是肿胀的,惨白的,手的皮肤几乎变得半透明了,我见过那样的手,医学院里被福尔马林浸泡的标本就是如此。谭蓝的嘴巴上也有一只,死死的按在嘴上,难怪我只能听见呜呜的声音。
  “救我。”谭蓝似乎努力挣脱掉了按在嘴上的那只手,吐出了两个字,短而颤抖像往外倒豆子一样。
  不过这是我听他说的最后两个字了。
  谭蓝的头左边,伸出了那个女孩的头,依旧是放大的瞳孔,依旧是美艳的脸容,依旧是让人看得不舒服的笑。
  只一下,快得让人难以细想象,那女孩就把谭蓝拖了进去,后者连哼都没来得及哼一声,仿佛抽屉里面是个深不见底的黑洞,两人掉了进去一样。房间里恢复了宁静,我几乎觉得刚才看到的是幻觉而已。
  抽屉啪的一下再次自己关上了。
  “索求的过多,就是这种下场么?”我将手中相机小心的放回抽屉。抽屉依旧如平常一样普通,我四下里摸索了下,除了冰冷光滑的内壁,什么也没有,我只好暂时离开了那房子。
  第二天我正打算找人把那张桌子给搬走烧掉,起码别让其他人得到了,可是等我请着人来到房子的时候,却看见谭蓝离婚的妻子在指挥着人搬着东西。一阵寒暄后才知道,她说昨天晚上接到谭蓝的电话,很急,声音仿佛不是他的一样,说自己要出躺远门,暂时不能支付抚养费了,并嘱咐前妻将这房子充数,并且可以卖掉所有珍藏的古玩和古木桌作为抵偿。
  “昨天晚上?”我大惊。谭蓝的妻子奇怪地看着我。
  “有什么不对么?难道那家伙又在骗我?算了,反正也离婚了,他的死活我也管不了了,还好这里的东西还算值钱。”女人叹了口气,接着又忽然开心的笑道。
  谭蓝的死活她的确是管不了了,不过我只关心那张桌子。
  谭蓝的前妻听说我要买那张桌子,惋惜地拒绝了。
  “真不好意思,那桌子我已经卖给一个收古物的商人了,他高兴坏了,搬的时候还不小心把自己手指弄破了,血都滴在上面,吓得他连忙擦掉。”谭蓝的前妻歪着脑袋回忆说。
  我只好和她告辞,看来,这张桌子和那个抽屉依然会在这个世界上继续游荡着。
  或许不久后我又会听到商店的货物莫名失窃的消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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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夜 背


   天气之好,倒是很适合出外旅游,不过在五一出去游玩就不是你去玩旅游,而是旅游玩你了。准确地说,是那些守着祖宗产业的懒汉们,喜欢做着一锤子买卖的人,上山收钱,下山要买票,即便上个厕所,也要逼着你买卷卫生纸。
  “我小便!”你和看厕所的老头争执。老头干黄如饼干的脸皮绷的紧紧的,只是拿出一卷粗糙如同磨剪刀的砂纸样手纸递给你。
  “我带了纸了!”你再次争辩,无力的掏出一卷心相印,无奈人家认准了,进厕所就一定要买他们的手纸,似乎是说我怎么知道你是不是带了纸进去呢?这种规定感觉就像是酒家不准自带酒水一般听上去很有道理。
  前文只是笑谈,不必当真。不过出外旅游,而且如果不是随团旅游,而是一伙驴友喜欢三三两两结伴而行,去一些本来人迹罕至而且比较生荒的地方的时候,还是小心为好。
  下面的故事是一位朋友告诉我的,他和我从没见过面,不过即便是从电话里他颤抖的声音,我也可以听得出他惊魂未定。恰巧五一需要做一版旅游专刊,想想题材正好缺乏,于是放下手头工作,和他聊了起来。
  “我是一个公司的彩领。”我一听就纳闷了,都知道有金领,白领,蓝领,黑领,倒是从未听说过彩领。
  “告诉你,像我们这样的人,经常是做着蓝领的工作,受着白领的气,承受着金领的工作压力,却拿着黑领的工资待遇,你说是不是彩领?”听起来他倒是怨气十足。
  “所以出外旅游无疑对我来说是一种非常好的,也是最有效的减压方式,否则的话我真说不准什么时候会用键盘把天天站在我面前呵斥的上司的脑袋给敲碎掉。
   不过随着旅游次数的增多,我和公司里几个驴友们对那些所谓的著名旅游景点已经厌烦了,那些已经加了太多人为装饰的景色早就变的不干净不纯粹了,而且越是出名的地方人就越多,我们本来旅游的目的就是逃避那些杂人,结果还不是挤到人堆了?
  所以我和另外两个最要好的朋友决定,三个人去一处比较偏僻的,保持着自己独有的生态环境的地方。可是从现在来看,我们做了个非常错误的决定。
  当然,无论如何,那时候我们还是在忙碌的准备行李和必需物品,由于大家都是老手了,还是比较熟练的。
  首先要准备一个大的背包,四十四到五十升就够了,然后还需要一个小背包放一些必须的小件物品,如旅游资料,零食等等,另外笔,燃烧弹,指南针折叠雨伞之类的也是当然要带着的,还有一些常用药品,如止血贴、纱布、绷带、喇叭牌正露丸、驱风油、感冒药、曼秀雷敦薄荷膏。”他居然开始向我说起他的旅游常识了,所以我不得不咳嗽了两声,打断了他的话。
  “不好意思,我说过头了。”他尴尬的笑了下,不过却非常苦涩。
  “三个人准备好东西,又对准备去的地方的天气以及风土人情做好准备后就出发了。
  很遗憾,我至今不想告诉你我们具体去了哪里,因为我是在不想让更多好奇的人在受到伤害,或者说我自己也无法描述那里的状况,只知道大概是湘赣交界的一带吧。
  那时候天气已经非常炎热了,不过对于经常在外单独旅游的我们并不觉得难以忍受,一行人很顺利地沿着地图的指示前进,我们并没有特意规定方向,只是随意的旅行,希望自己可以融入大自然多一些。
  可是我们忘记了长期生活在钢筋水泥堆里的我们已经没有了祖先的自我保护能力和对危险的敏锐嗅觉了。
  在经过一片丛林的时候,我的一位队友忽然被蜇伤了。他并没有看清楚是蜜蜂还是马蜂,或者是其他带着剧毒的昆虫。
  这种程度的伤对我们来说是小儿科了,既然准备好了脱离团队旅行,被蛇咬被蜂蜇早就应该计算在内。
  可是我忘记了,不是每个人都能适应蜂毒的。好比青霉素,可能你去年没事,但今天体质发生变化,就过敏了。
  有些蜂毒会进入血管,会发生过敏性休克,以致死亡。虽然我和另外一个人连忙用消毒针将叮在肉内的断刺剔出,然后用力掐住被蜇伤的部分,用嘴反复吸吮,以吸出毒素,并且涂抹了一些药物。可是他的状态很不好,十五分钟后,脸色开始变青,呼吸也变的非常急促,被蜇伤的地方红肿得像馒头一般大小。他的脉搏和心跳都开始下降了。我的气力比较大,所以只好背起他,赶紧寻找当地人,既然他们在这里生活,自然对蜂毒有办法。
  还好没走多远,我们看到了一处建筑物坐落整齐却又稀疏的村落。
  不过那里的土却非常柔软,当我背着朋友踏上那块土地的时候,感觉踩在了一块厚厚的毛绒地毯一般,低头一看,土都是红色的。



  村里的人不多,不过还是非常热情,他们对我们的来到非常诧异,看得出已经很久没有人来过了。
  果然依我所料,他们对治疗蜂毒很拿手,一个看上去大概六十来岁,却鹤发童颜身体依旧硬朗的老人叫我们把朋友抬到他家,随后去里屋配置了一些草药,用嘴巴嚼的稀烂,混合一些黑黑的汁液,涂抹宰了伤口上。很快,朋友的伤口开始消肿,不过他的脸色还是很苍白,嘴唇干的发裂。
  村里人很友好地招待我们,使得早已经习惯于都市里尔虞我诈日子的我们非常感动,只不过,老者提醒了一句。
  ‘千万别让你的朋友吃土。’
  ‘吃土?’我和另外个朋友觉得非常奇怪,虽然这里的土的确有些与众不同,但还不至于拿起来当美味佳肴吃下去的地步。我忍不住口西笑起来。老者有些不快,但还是摸了摸胡子,又叮嘱了一句。
  ‘蜂毒已经没事了,但你的朋友最好在完全康复前不要碰我们这里的赤土,否则,我们也救不了你们。’说完,边起身忙活着为我们做饭了。我和另外个驴友看了看躺在床上仍然昏迷着的同伴,忽然感到有一丝如流星划过的不安。
   老者吃得很少,可能正是他们这里的养生之道吧,只不过我忽然发现,包括老人在内,这个村子的所有人脸色都很红,犹如关公一般,白天看上去,因为有阳光照着,倒不觉得,反还有些健康强壮的感觉,可是夜晚看去,却在灯光下透着如鲜血一般的红色。
  同伴在吃过饭后建议我们明早就离开,我也表示同意,毕竟这里总让我觉得有些不安。
  农家竹制的床非常凉爽,不过也有传说,说竹席竹床越是颜色深,越是红色的就越凉快,不过等到了完全变成深红色就不能用了。因为开始竹床还是青色的,先是吸汗感觉凉快,等到了后来则是会吸使用者的鲜血了。农家人怕竹床成精,所以快吸饱了血汗的竹制品就扔掉了。
  不过这也只是道听途说的传闻罢了。
  不知道是否白天发生的事情太多,我在床上辗转反侧睡不着觉。忽然隐约听见老者从里房起了床,蹑手蹑脚的走出了房门,接着便蹲在地面上不动了。
  我的床在客厅,正对着大门,所以看的很清楚,不过由于老者背对着我,实在不晓得他在干什么。
  月光如雪,洒落似霜,我为了能看清楚,稍微挪动了一下身体,不料想竹床已经年岁久远,稍微一动,就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
  我无法忘记那一瞬,老人听见了,猛的转过头来。月光恰巧照射在他脸庞上,白天慈祥善良的老者已经不见了。
  我看见他正抓着地面上红色的土往自己的嘴巴疯狂地塞着,他的嘴角,脸上到处是红色土粒,口水混着着红土流下来,宛如鲜血一样,我看着他,想起了动物世界播出的狮子进食的画面。
  老人的眼睛瞪的很大,随着腮帮子一下一下有规律的凹陷鼓起,他将嘴巴里的土使劲吞咽了下去。我则吓得话都说不出。
  ‘外乡人,吓到你了吧?’老人忽然恢复了先前的友好,只是嘴边的红土让我还是有些畏惧。他也意识到了,立即擦干净嘴巴,叹了口气,坐到我床边,我则将身体缩了起来,坐到另外一边。
  ‘你不必怕我,这个村子里的人都是如此,我们没有恶意,更不是妖怪,只不过只要一天不吃这里的红土就全身不舒服,而且虚弱无力,不过拜这里的红土所赐,村里的人的身体也非常健康,从来也没有生病过,只是脸上看过去会比常人要红一些而已。大家称这土是神土,是神专门给我们的恩赐啊。’他说得很慢,却字字有力,非常诚恳。我也开始有些相信了,以前只在电视里听说过这等事情。
  ‘可是红土既然有如此功效,为什么老人家叮嘱不让我受伤的同伴吃?’我忍不住问道。
  ‘那我不知道,只是从我的长辈提醒过,被这一带蜂毒伤着的人,千万不可以进食这里的红土,至于后果如何,我也不清楚,不过他们传下来的规矩,自然有其中的道理。’我听完后略感失望,不过还是感激的点了点头。
   后半夜,我又听见有人出门的声音,我只道是老者又要吃土,觉得不便再去打扰,所以也就背过身体,装傻不知。
   由于时间并不充裕,我们第二天还是决定离开这里,受伤的同伴经过一夜的调理已经可以自己走路了,不过还是很虚弱。我们决定早点回到城市,结束这次旅行,虽然这样有些气馁和沮丧,但毕竟身体还是最重要的,大不了以后再来就是了。
   告别了老人和村民们,我们按照回去的路慢慢返回。直到第二天中午,我在一个水库旁边稍微休息下。拿出些干粮和水进行补充。这个水库很大,也很干净,城市里很难看见还有这么干净的水源了,我甚至可以看见水底的石头和鱼。
  我正在观赏着四周的景色,却没有注意到被蜇伤的朋友没有吃太多的东西,而是从自己随身带的旅行包里忽然取出了一个包裹的整整齐齐的塑料袋。我还以为他自己留了些好吃的,单独藏起来了,于是笑了笑,不再理会。
  可是我看见他从塑料袋里拿出的是一捧红色的土。




  那是那个村庄的土,是老者再三叮嘱我们别让他吃的东西。可是他是什么时候挖的?难道是昨天晚上?
  还没等我多想,正要冲上去阻止他,朋友已经将一巴掌红土塞进了嘴巴,随便咀嚼了几下,然后使劲吞咽了下去,接着露出一种非常满足的神情。
  ‘你疯了!’我大声吼到,接着抢过了他手中的袋子,可是他却拼命从我手中想夺回那个塑料袋,他的力气变的出奇的大,即便是身体健康的时候他也从未如此过。
  ‘好吃啊,真好吃,你应该试试啊,什么鱼翅鲍鱼,都滚蛋吧,这红土才是宝贝,就像是神仙的食物一样,吃下去伤痛啊,疲劳啊,全都没了,吃啊,吃啊!’他笑嘻嘻地,嘴角淌着口水,就像精神病人一样,一边抢过我的袋子,一边抓着土大口地吃了起来。旁边的另外个伙伴已经呆滞了,忽然,他也抛掉手中的干粮,试探着抓了一点吞下去,紧接着他也疯狂了,和受伤的朋友开始抢夺红土,两个人就像两只见到一块肉骨头的饥饿野狗,打起架来。
  抢夺到一半,先前被蛰伤的那个人忽然高高仰起脖子,就像打鸣的公鸡一般,怪叫一声,喷出口中的红土,不停地吐着白沫全身抽搐地倒在了地上。但是和他抢夺红土的那个却丝毫不去搭理,只是还在往嘴巴里塞着红土,甚至还掰开那人的嘴巴,把他还没吞下去的红土挖出来吃下去。
  我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场面,可是我马上反应过来,一定要先救活我的朋友,他的身体开始剧烈的抽搐起来,为了怕咬伤舌头,我不得不拿了块毛巾塞住他的嘴巴,接着立即寻找药物。
  在镇静剂的作用下朋友开始慢慢平静下来。旁边的同伴也似乎恢复了神智,他惊恐跑到旁边用手指抠着嗓子想吐出那些红土,无奈他吐的胆汁出来了也没吐出一粒。
  那些土吃下去后仿佛有生命一样,死死的趴在胃壁上?
  我和那个同伴决定轮流背着伤者,赶快回到医院去,希望可以还能挽救他的生命。
  可是炎热的天气,加上四周的几乎一样的地形,我发现我们三人居然在这么小的地方迷路了,其实我知道,最关键的是我们的理性已经渐渐被粉碎了。
  背着他每走一步我都很艰难,同伴也是,他把剩余的红土都扔掉了,就像扔掉瘟疫一样。
  终于,我们三人走不动了,找了一棵大树,坐在树荫下休息,我看了看大家的行囊,食物和水已经不多了。
  由于他有时候醒过来很激动,还张口咬过我们,我无奈之下只好将他翻转过来,让我的背贴着他的背,用绳子固定在身上,这样才能背着他继续前进。
  ‘放弃,放弃他吧。’同伴望了望已经昏迷的朋友,忽然小声对我嘀咕了一句。
  我的脑海里何尝没有浮现这种想法,可是很快就把它按下去,但这个想法就如同水瓢,总是拼命地浮上来。
  ‘不行。’我坚决的反对,舔了舔干涩的嘴唇。
  ‘我们可以留一部分水和食物给他啊,这样就不算抛弃他了!’同伴还不死心,将脸凑过来对我说,那一刹那我觉得他长的很让人憎恨,当然,如果我有镜子照照,会觉得我同样很难看。
  因为我最终也同意了这个提议。我把所有的食物和水分成了三份,留下其中的一份放在昏迷的朋友旁边。
  ‘不要怪我,你一定要撑住,我们马上来找人救你。’我在他耳边轻轻说道,而处于昏迷状态的他忽然伸出手死死的抓住我的手腕,非常疼。
  他闭着眼睛低沉了一句。
  ‘别走,别离开我。’
  我犹豫了下,但还是使劲掰开了他的手,接着和同伴继续向前面走去。
  回头望去,朋友已经离我越来越远了。
  ‘不用这样,如果背着他,我们三个都走不出去。’同伴热心地开导我,拍了拍我的背。
  ‘滚,你真让人恶心,如果是我,你也会毫不犹豫地抛弃掉吧,说不定连食物和水都不会留!’我架开他的手臂,那人愣了下,接着冷笑了几声,不再说话。
  我们接着走了整整一天,终于发现前面已经离旁边最近的城市郊区不远了,我和他都很高兴。于是决定睡一觉,好好休息下,依靠最后的体力赶快回去。
  那一觉睡的很沉。
  可是当我醒过来却发现自己和同伴依旧躺在抛弃朋友的那棵树下。




  我之所以知道,是因为地面上还有着我留下来的食物和水,一点也没有动过,但是朋友却不见了。
  我连忙摇醒了同伴,他吓坏了,说可能我们走错路了。两人连忙爬起来,四处寻找了下朋友,可是根本没有踪迹。
  ‘冷静!要冷静!’我这样提醒自己和同伴,两个人稍微平静了下,再次靠着地图和工具往城市边缘走去。
  可是只要我们一睡觉,醒过来就发现回答了那棵树下。
  而且我依稀可以看见树下又一个人睡过的痕迹,而且还个人形的地方与旁边不同,是红颜色的土壤。
  食物和水都没有了,我看见同伴眼睛直勾勾地看着那些红土。
  我狠狠揍了他一下,总算没让他干傻事。在商量了下后,我们决定再次赶路,不过睡觉的时候轮流值班,每个人睡一小时。
  走了一天后,我们知道一个荒芜的旧房子可以休息,入夜后,我们躺下了。
  每人一小时,虽然有些麻烦,但却是最好的方法了。大概两点的时候,是我值班。
  长期的跋涉已经让我不堪重负,还好平时的锻炼起到了作用,我还可以支撑下去。
  不过眼睛依然在互相打架,当我将睡未睡的时候,忽然听到门开了的声音,我闭上眼睛,只留了一条细缝观察着。
  这里夜晚的天空很明朗,所以还是可以看得比较清楚,不过我宁愿当时我是个瞎子。
  我原以为是路过的旅行者,或者是附近的猎户,要么是一只野兽我都不会害怕的让自己觉得无助。
  可是我偏偏看到了最不愿意看到的人。
  不,或许已经不能称他为人了。
  我的那个朋友,脚步蹒跚的扶着墙壁靠近躺在地上的我们两个,借着外面不多的光,我可以看到他的脑袋如同一个拔开了皮晒干的芒果,脸已经开始腐烂了,干枯的如同缺水的树叶,已经开裂而且脸皮一片片耷拉下来,而嘴巴却鼓鼓的,一下一下的蠕动,我知道,那里面一定是红土。因为他每走一步,嘴边都掉落一些红色的土渣掉下来。
  他面无表情,走向了躺在我床边的朋友,然后机械的将他提起来,倒过来放在背上,背靠着背将他背去,接着,迈着同样的步伐慢慢走了出去。
  我努力控制着自己的牙齿,死死的咬着,避免它们因为颤抖而发出声音。
  临出去的时候,他回头望了我一眼。
  我终于知道为什么我和同伴无论走多远都又回到那颗树下了。
  不知道等了多久,我迅速跳了起来,任何一样东西都不去收拾,立即跑出屋子,向外面狂奔。
  天快亮的时候,我终于看见了一户冒着缕缕白烟的民房,我冲过去,看见一个农夫正在生火做饭,终于,我昏了过去。
  醒来的时候我已经在这里当地的医院了,我不愿意去回忆那些事情,我也不知道我的朋友将那位同伴带到哪里去了,总之,那七天几乎成了我这辈子最想磨灭却又印象最深刻的日子。”那人终于说完了,我们两个握着听筒沉默了很久。
  不过,还是他打破了僵局。
  “你知道么,我一直在寻找那个村落,可是一直都没有再遇见过,我的两个伙伴也秒无音讯,警察把他们列入了失踪人口,他们的亲人不止一次的质问我,为何只有我一个人活着回来了,所以,虽然我没事,但是我却最痛苦,几乎每晚都能梦见他们两个,口里塞满着红土站在我面前。”说到这里,他已经泣不成声,我安抚了他几句,才使他稍微好点。
  挂上电话,我不禁想到,究竟有多少人在那种情况下,还可以义无反顾的背起自己的朋友继续往前走,或许背起的不仅是一个人,更是一份信任,或者说是责任。
  可是真的面对这种情况,我会选择背叛他,还是选择背起他?
  或许这对很多人来说都是个无法选择答案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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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夜 纸虎


  “一切反动派都是纸老虎。”这是毛主席说过的名言,所以大家以后也就泛指外貌凶残但实际不堪一击的家伙叫纸老虎。
  不过这也并不代表纸老虎真的就没有危险。
  从上周开始,陆续有人莫名其妙的死去,没有任何的伤痕,法医也无法鉴定,一律统统推到心脏麻痹上。这样的新闻自然引起了老总和纪颜兴趣,而正好,一个人打电话告诉我,可以透露一些有用的消息,自然,纪颜和我都过去了。电话里的那个人还说,造成这一切的,其实居然是一只纸老虎。
  “纸做的老虎啊。”纪颜若有所思的说了句。门开了,出来的是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半秃的脑袋挂着几缕仅存的头发,而且整齐的梳理在一边,穿着很得体,儒雅的外貌加上鼻梁上的一副深度眼镜告诉我,虽然从外面看这家人并不富裕,不过看来可能是从事文化工作一类的人。
  果然,这位秦先生是一位高中语文老师,他由于批改作业太晚,回家的时候见到了纸虎。
  知道我是记者,秦老师没有太大的反应,只是用手推了推眼镜,可是脸庞看过去潮红了不少,不是每个人的脸红起来都好看,尤其是他这种本来非常苍白粗糙如刷墙后的脸,平白抹了一些粉红,让人看的不是太舒服。
  为我们倒了些茶,三人走进了客厅,客厅里很凉爽,东西不多,只有一套藤条编制而成的待客家具,这年头,藤制的东西不多见了,坐上去很柔软,也很舒适。
  “我这辈子还没如此近的见过老虎。”秦老师用左手食指,拇指和中指握着茶杯提手,轻轻呡了一口,长舒了口气,开始谈及正事,我和纪颜则认真的听着,当然,我还要做笔录。
  “以前也只是在电视里或者动物园隔着老远看它们,可是我万万想不到城市里居然也有老虎。”秦老师似乎还心有余悸,说话很轻。
  “您不是说是纸虎么?”纪颜忽然打断他问道,秦老师有些不快,脸沉了一下,但是很快又恢复常态,咳嗽了一声。
  “请听我说完吧。当时时间已经不早了,不过由于是立夏,即便到了夜里,但还是可以蛮清晰的看见街道边的东西,我习惯在办公室完成工作,所以批改得迟了些,没有办法,为人师表,自然要勤恳一些。”秦老师说着挺了挺胸,圆圆的玻璃片后面的眼睛里跳动着一丝骄傲。
  “我沿着熟悉的路走回家,可是忽然听见了一阵咀嚼的声音,那声音很大,而且听着很不舒服,就像是饿极了的野兽突然发现了肉一般。当时的路人已经很少了,由于这条街是卖古玩的,所以入夜后大都已经打烊,只有一些卖吃食的小店还依旧亮着灯,期盼着顾客光临,只是那天天气很热,大家都懒散的很。
  我一时好奇,就顺着声音过去了,大概慢行了十几步,前面有个转口,不过四下里没有任何灯光,显的非常黑暗。迈着碎步,我小心的走过去,起初我以为是哪里的野狗或者野猫在吃食,现在想想当时真是无聊,可能人就是这样,平淡的日子过久了,即便看到危险也会不由自主的靠上去,希望得到少许的刺激。虽然我很害怕,因为听说这条路入夜后经常有一群流氓转悠,不过想想自己身上也没有余财,反倒不怕了。
  不过这次我可错了。
  在我过去的时候,正好一辆汽车开过,速度不快,所以车灯大概在那里停留了两秒多,不过这也足够我看清楚了。
  我看见一只巨大的老虎,是的,一只老虎。我从未见过如此大的动物,甚至怀疑如果它朝我扑来我恐怕连逃跑的勇气都没有,老虎身上的花纹非常漂亮,黑色的斑纹在夜色里扣住了光线,黄色的皮毛则闪着亮光。它的爪子死死的扣住了一个年轻男子,那人似乎已经没有知觉或者反抗能力了,只是趴在那里一动不动,他赤裸着上身,虽然我的视力不好,但还是可以看见他胳膊上好像有些纹身。
  那只老虎是侧面对着我,丝毫没有在意我的出现,而是大张着嘴在那里撕咬着什么,可是奇怪的是我没有看见年轻男子身上有任何的伤痕,起码在我那个角度没有。
  难道是动物园的老虎跑出来了?可是这附近压根没有什么动物园或者马戏团之类的,而且动物园的老虎怎么可能这么巨大而且野性十足。车灯过后再次回复黑暗,我的腿都在打抖,过了许久,我才让自己平静下来,不过咀嚼声忽然停止了。我装着胆子摸索着墙壁走进去。
  地面上只躺着刚才的那个年轻男子,我拿手探了探他的鼻息,可是遗憾的是已经断气了,我只好赶紧跑到旁边最近的店铺报了警,接着在现场等警察来。
  不过,在那之前我却在现场捡到一样东西,这让我非常奇怪。”秦老师犹如一个职业的说书人,居然在这里停了一下,喝了口茶,起身走进了内房。我和纪颜正好坐在沙发上等候,没多久,他出来了,手里多了样东西。
  居然是一只纸老虎。




  大概两个手掌大小,不得不说做工非常精细,而且是立体的,老虎凶狠的姿态完全展露出来,半张着大嘴,前爪微微抬起,弓着个腰,身体压得很低,分明是扑向猎物的样子。
  “秦老师你是在开玩笑吧,单凭现场捡到只做工精细的纸老虎,就说是它干的?”我忍不住开了句玩笑,这的确很好笑。
  不过秦老师一脸严肃。手里又多了些东西,再一看居然是照片,秦老师把照片递给我,原来这一摞照片居然都是他手里的那只纸老虎。
  “这什么意思?”我匆匆看了下,无非是他给老虎拍了几张照片罢了,于是把照片丢给纪颜,纪颜低着头,一张张看着,还不时的抬起头看了看秦老师手里的纸老虎。
  秦老师听完,着急了,“你仔细看看照片啊。”
  “这里的照片上,所有的老虎姿势都不一样。”纪颜站了起来,把照片还回给秦老师,这时候后者才满意的点点头。果然,我拿过来仔细一对比,虽然都是同一只老虎,但是的确每张照片姿势都不一样,有趴在那里休息的,有高昂着头的,总之,仿佛有个人做了一系列不同动作的纸老虎一样。
  “起初我捡回这只老虎也只是好玩,可是我忽然发现每过段时间,这只老虎的样子居然会有变化,我怕告诉你们不相信,只好拿照相机一张张拍下来了。”秦老师小声说着。
  “我只是个普通的老师,越来越觉得这东西古怪的很,告诉别人又没人相信,因为我这人平日里给人家的印象都是非常理性和寡言少语,突然间告诉人家我捡了只会动的老虎,而且老虎每动一次,新闻里就说莫名其妙死了个人,你说我还敢留在家里么,只好希望你们可以把这只老虎请走,否则我睡觉都不踏实,这几天脸色都差了很多,而且我怕出事,把老婆孩子都送到老丈人家去了。”秦老师平坦的额头都流汗了,在阳光下闪闪发亮,似乎一下说得过快,让他有些不适应。
  “那您不会把他扔掉,或者烧掉都可以啊。”我看了看这只纸老虎,这不是很容易想到的事么。不料秦老师仿佛听见了极为大不敬冲撞鬼神的话一般,赶紧缩起身子,将老虎拿回手中。
  “别说了,无论我把它撕成多少碎片,或者烧成灰,第二天它又好端端的摆放在我家客厅里啊,所以我也就不敢再碰它了,万一惹怒了它,说不定我自己都性命不保。”
  居然有这等事!
  纪颜走到秦老师面前,拍了拍他的肩膀示意他轻松些,接着从他手里接过纸老虎。
  “把它交给我吧,您可以不用再担惊受怕了。”言毕,将老虎拿在手中。
  秦老师如释重负的长嘘一口气,恐怕所谓送瘟神送瘟神就是如此这般了。
  路上纪颜把玩着这只老虎,却不太说话。
  “有问题么?”我问他。
  “拜托你一件事吧,去查查最近莫名其妙死去的人都是些什么背景,至于这只老虎,还是暂时放在我家里吧。”他迟疑了片刻,随即回答我。
  这是当然,我和秦老师一样,可不愿意把这个东西放在自己家里。
  和纪颜分开后,我立即去查阅那些死者的资料,似乎没有太大的联系,只是说这些人非奸即盗,大都是在公安局案底一大摞的人,其中秦老师看见的那个有纹身的年轻汉子,是当地一霸,经常在古玩街收取保护费,还杀过一个人,不过因为没有确凿证据,被放了,总之是个人见人恨的家伙。其他那些人也都是半斤八两。
  “看起来,似乎死的都是该死之人。”我看着那些材料,喃喃自语道。




  黎正的伤势似乎好的太慢了,虽然经过落蕾祖父的医治,但还是进展缓慢,李多提出这几天让她来照顾黎正,虽然黎正不想去,但纪颜也说最近可能需要回老家一趟,还是让李多来照顾他比较好。得到纪颜的同意,丫头笑嘻嘻的领着黎正去了她租的新房子,在她搬家的时候我被征过劳役,还不错,而且离纪颜家也并不算太远。
  “你真的要回老家?”我问纪颜,他却笑了笑。
  “不是,只是我希望他们兄妹能多交流一下,适当的时候可以告诉李多,我不想欺骗她,而且她的记忆可能随时都会恢复的,有些准备对她对黎正都好。”看来他还真是细心。
  这只纸老虎呆在纪颜家里已经三天了,可是纪颜也未能察觉一些异样,而老虎依旧变化着样子,我去的时候,它已经变成了向外迈着步子,仿佛随时会离开的样子了。
  “真是只奇怪的老虎,而且每到凌晨的时候,你把耳朵对着虎嘴,还可以听见哀鸣,那是人的哀鸣。”纪颜皱着眉头看着那只老虎。
  我暂时把工作推给同事,决定今天晚上和纪颜轮流值班,看看这老虎到底还会耍什么花样。
  我们把这只纸老虎放在窗台,自己则睡在对面的沙发上。困了就睡一下。
  起初并没有什么事情发生,不过到了凌晨的时候,我揉了揉惺松的睡眼,忽然外面的月光照到了老虎身上。
  那只纸老虎居然开始变大了。
  月光下它的毛色体型和真的老虎根本没有两样,不,在我看来它远比体型最大的雄性西伯利亚虎还要大上一圈。当它停止变大的时候,抖了抖身子,扬起头看着窗外的月亮。
  我惊讶的几乎忘记推醒身边的纪颜。
  等我终于回过神来叫醒纪颜的时候,老虎已经弓起腰,纵身一跃,朝窗户外面跳了出去。
  由于夜晚炎热,加上纪颜家外蚊虫很少,我们是开着窗户的。
  纪颜马上跳了起来,可是还是只能看见老虎的背影,他立即从随身的口袋里掏出一把匕首,朝自己拇指一划,接着将一滴血弹了出去。
  “你这是干什么?”我好奇的问他。
  “我们追不上它了。不过我把血附到老虎身上,可以知道它的去向。”纪颜用手指了指窗外的老虎。
  月光下它跑得飞快,一下就消失了。
  “走吧,如果时间长了我也无法知道它去哪了。”纪颜拍了拍我的肩膀,立即朝门外走去。我也只好紧随其后。
  现在已经夏天,这个四大火炉之一的城市即便是夜晚依然带着几丝炎热的气息,宛如刚刚被热水冲刷过一般。
  我经常会纳闷,以前有这么热么?以前这个城市没有电风扇,没有空调,没有冰淇淋,他们却是如何度过的?
  我始终觉得不知道人类是在进化,还是退化。
  纪颜和我几乎以自己最快的速度奔跑着,很快,我就吃不消了,感觉心脏堵得慌,还好,纪颜停下来了。
  “它停住了。不过我不知道确切的方向。”纪颜转动着脑袋,似乎在感应着什么。
  我觉得四周似乎很熟悉。
  这好像是李多居住的地方。
  纪颜也意识到了什么,低沉着声音喊了句不好。我极少见过他这样,似乎只要是和李多有关,他平时的冷静和睿智就都不见了。
  我们来到了李多的房子。
  房间里面有一个人,还有一只老虎。
  黎正穿着睡衣,毫无表情的站在那只老虎对面。我们没有看见李多。
  小孩身高的他站在那只高大的老虎面前显的非常矮小。
  可是那只老虎却显的非常谦卑,犹如一只小猫一般,低着脑袋,缩起爪子的前肢伸了出来,摇晃着长长的尾巴。喉咙里响起了呜呜的声音。
  我和纪颜都呆住了。
  黎正终于走了过去,伸出手,按在老虎的额头上,接着,这只巨大的老虎抬起头,盯着我们,我和纪颜和它稍稍保持着一段距离。
  “你们来了?”黎正总算注意到了我们两个。
  “李多呢?”纪颜着急地问道。
  “你真的很关心她啊,我用控尸虫让她暂时睡着了,毕竟有些事情她知道的越少越好。”我忽然觉得黎正的说话语气有些异样了。
  “你们知道那只老虎的主人是谁么?”黎正坐到了床上,看来腿伤仍然使他无法长时间站立。
  我和纪颜当然摇头。
  “对于上次在山上无瞳消失后出现的那个白衣男人的身份,恐怕你也应该猜出来了吧,的确很让人无法相信,但是你知道怨崖是如何产生的么?或许说是谁制造了怨崖?”黎正一脸严肃地望着纪颜,后者没有说话,等于示意继续说下去。
  “那并不完全是我的祖先被灭族后产生的,准确的说他们还没有能力制造一个类似黑洞一样专门吸收死者怨气的东西。而无瞳也是怨崖的一部分,由于我带着返魂香进入怨崖,使得这一部分产生了自主的意识,居然想变成真的人类,不过它已经不存在了,连同我的肉体。




  而我现在这副小孩的身体同样无法再承受任何伤害了,想必你也察觉了,为什么我的伤恢复得如此之慢,这是因为身体不完整的缘故,而且如果再次受伤的话,这肉体很可能会突然崩坏。”说到这里,黎正停了下,眼睛低垂了下去。
  “你还没有告诉我,谁才是怨崖真正的缔造者。”纪颜问。
  “就是那个男人,那个有着多重身份的男人。他充满悲剧和压抑的一生和在临死前发出的怨气居然被残存在返魂香内的九尾狐的意志捕捉到了,你应该清楚返魂香的来历,九尾狐为了追踪三块流落在各地的返魂香而将自己的力量分成了三份,无奈它虽然得到了,却无法全身而退,结果分别被凡人封印住了,其中留在中土的一块就有它的部分灵魂。否则以它的力量,是不会被轻易打败的。所以九尾和他达成了一笔交易,至于具体内容是什么,我就不知道了。
  而纪黎两家在大唐之初承担的任务,一是为了镇压隐太子建成的冤魂,贞观初年长安妖气横行,这也是皇帝为什么赐姓黎家李姓,并且特意用泰山桃木打造了桃木钉,并在上面刻了‘黎明苍生,正气永存’,二就是守护封印在和氏璧中的那块返魂香,作为镇国之宝。结果我的族人窥探了其中的力量,居然受到了九尾的蛊惑,与它签订了契约,并承诺在黎氏一族中奉献最优秀血统的女性来作为继承九尾的那部分力量的载体。我的祖先们以为这件事隐瞒的很好,结果还是被太宗知道了,一怒之下,以黎家与废太子——李承乾造反事件牵连而被灭门,并把这件事推到了你们家族身上,可惜那个老鬼临死前还以为是最好的朋友出卖了他。其实皇帝怕的是万一九尾的力量出现,那大唐的基业就难保了罢了。可是结果荒唐的是,灭掉黎氏一族却依旧没有阻止唐朝皇室的覆没。至于那块和氏璧,据说也被太宗交给你们一族保护起来了,作为代价,纪姓人永远不准出世为官,更不许在乱世辅助豪强。”黎正这时候抬起头来,望了望里屋。纪颜的眼神忽然有些异样。
  “你的意思,难道是说李多?”
  “作为约定和记号,被承载力量的那个女孩,成年后耳朵上就会浮现十三个耳洞,所以那压根不是什么封印,只是个标记而已。她在出生以前的一千三百年就注定了她只是九尾的载体,所以根本没的选择,因为每一百年就会浮现一个标记。”黎正嘴角向上翘起,看着纪颜,可是纪颜的脸色都变了。
  “你是怎么知道这一切的?”我问黎正。
  他哼了一声。“刚才的老虎告诉我的,而且,我现在就要离开这里,等李多醒了就告诉她我走了。因为那个男人答应我,可以恢复我原有的身体,当然是要有代价,不过到底他要什么我也不知道,总之去了再说吧。那只老虎并不普通,它有吞噬人类灵魂的能力,或者说它就是靠着吞吃人的灵魂而维持着自己,我也不知道那个男人为什么需要如此多的邪恶污秽不堪的灵魂。”黎正从床上艰难的撑起身体,往屋外走去,到了门口,他站在纪颜旁边,停了下来。抚摸着那只纸老虎,老虎则听话的低垂着脑袋。
  “该说的我都已经说了,我奉劝你还是不要与那男人为敌,你应该了解,光是他用纸做出的那只老虎,我们两个都敌不过。”说完这句,他步伐缓慢地想要离开了房子。
  “我不会让你离开的,你去哪里我不管,但你起码应该为你的亲人想想。”纪颜一边说,一边掏出匕首,往自己手掌插去。可是还没等到拔出血剑,他的匕首就被黎正用钉子打落在地了。
  “亲人?”黎正忽然冷笑一下,“我在孩子的时候就亲眼目睹我的父亲因为害怕我母亲不经意间显露出来的能力,而用我们家祖传的桃木钉一根根插进我母亲的身体,而我只能抱着妹妹无能为力地躲在一边,接着又无助地看着那个警察用子弹打爆了我发疯父亲的脑袋,而现在李多根本不认识我,视我为路人,你还觉得亲人这个词语对我还适合么?”他走过来,捡起掉落在地上的匕首,递给纪颜。
  “谢谢你的照顾,不过我还是告诫你一句,别在浪费你的血了,你自己应该知道你的父亲和祖父是如何死的,这种东西对你的身体负荷又有多大,何况,以现在的你,恐怕连这只纸做的老虎都敌不过。”黎正说完,拍了拍老虎,骑了上去,老虎朝天低吼了一句,快速的跑出去了,消失在茫茫夜色里。
  沉默许久,纪颜才长叹一口气。
  “我终于明白为什么我们一族要避世在在偏僻的山村里,原来只是为了逃避那血腥的屠杀,无论是任何当权者知道我们守护着那种东西,都不会放过我们一族。”我和他走进里屋,床上李多正睡的很香,纪颜看着她耳朵上闪闪发亮的耳钉,却许久无语。
  “为什么明明是纸折成的东西却可以活动呢?”我对纸虎非常好奇。
  “很多有优秀的术师都可以做到,他们使用年代久远的古树表皮制造成树浆,并在里面放入自己制作的符咒或者是自己的鲜血,接着将动物甚至人的灵魂融入其中。这样制造而成的纸张折成的东西便有了生命力,不过想要创造出像那只老虎庞大而且具有攻击力的人,恐怕少之又少了。”纪颜缓缓道来。
  为了不打扰到李多休息,我们只好离开了那房子。一路上纪颜一直不说话,恐怕他正在想应该如何去编一个怎样合适的理由去说服李多关于黎正的失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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