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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夜 犬娘


   我有一位朋友,十分要好的朋友,他尤其喜欢养狗,无论是名贵的犬种,还是街头流浪的小狗,只要他看见了,绝对不会放过,一定带回家里好好抚养,但他对狗的态度很自由,随意进出,以至于有时候他也向我说有很多流浪犬在他家养好伤吃饱后拉下一堆堆排泄物就摆摆尾巴摇摇屁股走了。不过他不在乎,始终乐此不疲的重复,让我非常奇怪。
   他对狗的喜爱似乎已经大大超越了正常人的情感,隐约中我觉得应该有些其他的故事。由于从小和他认识,我对他的家人还是很了解的,很不凑巧,他的父亲,确是一位屠户,而且,专门杀狗。却说这个行当倒也是有位祖师爷,而且名声颇为响亮,此人正是助汉高祖刘邦打下天下的大汉第一勇士樊哙,据《史记》记载:汉朝的开国皇帝刘邦手下的大将“樊哙沛人也,少时以屠狗为业”。汉高祖刘邦与樊哙自幼就是好朋友,后结为连襟,同娶吕氏为妻,樊哙自幼家贫,住在沛邑城郊的乌龙潭(现为樊井)边,以屠狗为生,他用乌龙潭的水洗狗肉,再用乌龙潭的水煮狗肉,其味道特别鲜美香醇。所以有很多人对狗肉情有独钟,所以同学父亲的摊位倒一度也非常红火,甚至在改革初期就给很多狗肉火锅提供肉源,很早就发了财,不过不知道为什么,当事业如日中天的时候却一下放弃了,将生意卖与他人,真是让人好生奇怪,本来想问问,不过想想既然别人没有主动说,自然是不便说,问起来回答不是,说谎也不是,于是干脆就压在心里不说了。
  我曾经去过一次那个肉摊,那还是因为我的父亲有一次叫我去买点狗肉下酒,我虽然不是很喜欢吃狗肉,但对于孩子,尤其是那个时代,有些肉吃还是很高兴的,于是我想起了我的同学,他曾经说我如果想要买狗肉,一定要去他爸爸那里,可以便宜些。
  我自然找到他,朋友也一口答应,孩子嘛,总有些喜欢逞意气,其实他也极少去他父亲那里。
  那是一个巨大的菜市场,一进去就可以闻到混杂着汗臭味,腐烂的菜叶和一股浓重的血腥味,还有动物粪便的味道。这种奇怪的味道让我很不舒服,朋友一蹦一跳着带我来到了他父亲的肉摊上。
  他的父亲相当高大,赤裸着上身,露出古铜色结实的肌肉依旧宽阔的肩骨,他系着一条长长的充满油腻闪闪发亮的深蓝色围裙,上面似乎还粘着星星点点的血迹。旁边有两个年轻人,招呼着客人,负责拿肉找零钱。我望了望肉摊,左边的挂钩上挂了一串串红色的肉块和内脏,旁边还有数个砧板,但上面已经是血红一片,沾着很多红色的肉末和骨头渣滓。我的旁边还有两个先到的客人,一个个半张着嘴巴,带着满意的眼神端详狗肉,而且不停的指指点点。
  在同学父亲的脚下,有着好几个铁笼子,光线很暗,我只好走过去看,原来里面关着许多狗。
  我无法忘记它们的眼神,很绝望,的确,那是种非常绝望的眼神,它们大都只有一米多长,体型并不大,毛色很杂,都是土狗,其中一条黑色的幼犬,睁着圆圆的毫无光泽如同塑料般的眼珠流着泪直直地看着那个红色的砧板,接着又盯着我看。我被盯的有些发毛,这时候同学的父亲一直在催促我。
  “娃娃,快点,我还要敢去喝酒。”同学父亲的声音犹如雷声一般震耳,我只好胡乱指了一只。
  “就它吧。”我指着刚才的黑狗。它瞧见我的手指着它,开始剧烈的颤抖,整个身体都在抖动。同学的父亲大手一挥,把笼子里的小狗拖了出来。这时候,所有关在笼子里的狗都开始叫起来。并不是愤怒的吼叫,而是低沉的哀鸣。
  我终于见识到了他们是怎样杀狗的。
  朋友的父亲一只手揪着黑狗的耳朵,像提兔子一样把它提留起来,被提出来的小狗没有任何的反抗,或许它知道是徒劳,只是呆滞的缩着四肢,而同学父亲的另外一只手拿起一件很怪的铁器,有些像撑衣服的架子,实际上就是这个改造而成,只不过前面弯曲成了一个U形的样子,他把前端压在狗脖子上,黑狗整个身体被卡在地上,任凭四肢如何摆动,也无法挣脱出来,它的脖子晃悠了很久,最终不动了,把小脑袋贴在冰冷的地面上,只是不停的流泪,喉咙里发出呜呜的鸣叫。
  同学的父亲拿出一柄铁锤,我看见他高高举起,朝黑狗的头上砸去,刹那间我听见了一声沉闷的声音,就像折断的柴火一样。
  那狗还没死,头上已经凹陷了一大块,不停的向外吐着白沫和热气,嘴巴张的大大的,粉红色的舌头耷拉了出来,如同一条红色的带子。
  很快,第二声闷响后,那黑狗不会动了,眼睛里的亮光也渐渐暗淡下去。同学的父亲手法熟练的把狗尸提起来,挂在铁钩上,拿起一把剔骨尖刀,手法熟练地在狗脖子上划开一个口子,接着犹如拔香蕉皮一样,一下就把狗皮扒了下来,露出冒着热气的粉红色的肉。我已经完全看呆了,脚下的狗血混合着白色的脑浆浸透了穿着凉鞋的脚。同学的父亲割下一大块狗后腿肉,我交了钱,脚步迟缓的走了出去。
  出菜市场后我和同学都不说话,两人先前来的兴奋和高兴一扫而光,我和他分手后脑袋空白的走回家。
  从那次后,我不再吃狗肉了,同学也是。
  可是我只是知道这些罢了,却不知道同学为何如此喜欢溺爱狗。



  在他家,我望着满地乱跑的小狗,和眯着眼睛不知疲倦的拿着狗粮喂养他们的朋友,终于问起他为什么如此喜爱养狗,并谈到了他那位杀狗的父亲。
  “你还记得那次和我一起去看杀狗啊。”他歪着脑袋笑嘻嘻地望着我,随后又表情严肃起来。
  “告诉你一些事吧,或许你会明白我为什么这么喜欢狗。
  我出生的时候,父亲并不在身边,由于那时候狗肉市场很走俏,他几乎离不开肉摊,加上那时候母亲看上去预产期也没到,所以他放心的回去杀狗卖肉,结果刚刚杀完几只狗,邻居的大妈跑过来告诉他我妈发动了,结果还没等他赶到医院,我就匆匆落地了。
  据说我生出来的时候就很会哭,而且讨厌我父亲。每次他张开手走向我,母亲说我都会全身发抖,不会说话的我喉咙里发出很凄惨的鸣叫,接着就嚎嚎大哭起来,这让父亲很难堪,也很尴尬。
  他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而且只要他呆在家里,我总是会生病,奇怪的是只要他离开,我的病就不治而愈了。
  于是大家都众口一词,我和父亲犯冲。”说到这里,他忽然话锋一转,
  “你知道胎神么?可能也叫胎煞。”
  我摇头,哪里听过这个。
  他略带失望的低下眼皮,接着慢慢解释给我听。
   “我其实带着少数民族的血统,这点恐怕你还不知道吧,我的母亲,是一位布依族人,虽然已经融入到汉族很久了,但布依族却一直对生育保有自己的一套习惯和风俗,当年据说我的外祖父母就十分反对母亲嫁给一位屠户,因为他们觉得父亲杀气太重了。
   不过他们还是结了婚,而且似乎也很顺利,父亲依靠着卖肉的钱承担着养育一家人的重任,大家倒也非常协调顺利。
   布依族人认为,胎儿的怀孕形成是一项很伟大的事情,而胎儿在子宫里直到生产下来之前,一直处于一种似人非人,徘徊在两个世界之间的状态,所以他们很脆弱,需要保护。
   传说在孕妇的周围,一直存在着一种神灵,它们是死去孩子的母亲化成的,大家无法区别它们的善恶好坏,因为如果它对胎儿有益,保护胎儿,大家就敬它,叫它‘胎神’,如果它对胎儿有害,加害胎儿,大家怕它,称之为‘胎煞’。这也是它们名字的由来。
  而且在孕妇怀孕的时候,丈夫不允许狩猎,捕鱼,因为族人们认为动物鱼类的灵魂惧怕男子,所以就会去找胎儿报复,母亲提醒过父亲在怀我的时候不要杀戮过多,可是由于生产住院都急需用钱,父亲虽然表面答应,但还是在杀狗卖肉。
  祖父母对于我和父亲的不融洽归咎与父亲杀狗过多遭致的报复,无奈下父亲到处去求解破解的法子,于是有一个老人向父亲提出了一个办法。
  那就是认一只犬娘。”他似乎有些感慨,话语间停顿了下,而我也非常惊讶。
  “犬娘?”我大声地说了出来,话刚出口,方觉得有些唐突,不好意思笑了笑,还好同学并不见怪。
  “是的,也难怪你反应这么大,当时我的父亲也很惊讶,甚至非常气愤。因为在常人辱骂的时候经常骂一句狗娘养的,现在倒好,自己反到上赶着去认一只狗做母亲,虽然只是为了应运之法,和那些把名字叫的很贱怕孩子养不大有些类似,但毕竟传出去实在有伤颜面,所以父亲开始的时候坚决不同意。可是当他发现只要他在家我就紧咬嘴唇连奶都不喝,只好长叹一口气,同意了那个老者的提议。
  不过新的问题又出来了。
  到底如何去找一只犬娘?
  父母当然去询问那个老者,老者说必须找一只第一次生产幼仔的母犬,而且幼仔必须全部天生早夭,这样才符合条件。听起来似乎容易,父亲是做杀狗生意的,自然认识不少养狗人,但实际找起来却非常困难。
  狗场很大,包括种犬幼犬大的有几万只,不过父亲认识的都是些养肉犬的,他们很热情的为父亲查找符合条件的母犬,不过一番查找下来,把他累的够呛,当他几乎要放弃的时候,一个朋友却告诉他,正好他那里有一只第一次生产而且年龄不到一岁的母犬,生下了三只,不过一天之内都没活下来,父亲一听大喜,连忙把那只母犬抱回了家。
  说来奇怪,那只母犬一抱到我家就和我很有缘,它很喜欢我。总是趴在我的摇篮边上,而我也和父亲没那么生分了,他居然也可以抱着我而不至于被我的啼哭声弄得心烦意燥。



  这是只很普通的狗,在我儿时的印象里它一直陪伴着我,而且家里人从来不叫它狗,而是喊犬。而我更是叫它犬娘。我喊不出它的种类,只知道犬娘的皮毛很光滑,也很短,白色的,犹如刚刚刷过白色油漆的墙壁。它总是喜欢用长长的毛茸茸的脑袋拱我的小手,对于儿童时代能有这样的伴侣,的确让我少了许多孤单。
  但是在我和父亲关系慢慢变好的时候,犬娘却和他的关系越来越糟糕,几乎每次父亲进门它都要对着父亲大吼,那神态简直和对我的天差地别,父亲经常皱着眉头地小心绕过它,可是这种日子终究不是办法。母亲经常劝父亲放弃杀狗的这个工作,而父亲总是叹着气摇头,要么就是用言语敷衍,实在过不去了,只好苦笑着感叹。
  ‘不去卖狗肉,那一家人如何生活,以后孩子还要上学,你以为我喜欢天天干这血肉横飞的勾当?’母亲见父亲这样,也只好砍了话头,只希望生意好些,存一些钱,去做点别的小生意。
  不过生活总是事与愿违,正当父亲决定放下屠刀的时候,母亲得了场大病,将家中的积蓄几乎花的一干二净,无奈下父亲只好继续卖狗肉,而且比原先杀的还要多,而犬娘几乎已经对他达到了无法容忍的地步,甚至连父亲扔给它的肉或者只要父亲触碰过的东西它都非常憎恨或者撕咬。有时候父亲半夜起来,居然会看见犬娘呲着牙齿,喉咙里咕噜咕噜地坐在他的床头边盯着他。母亲经常咳嗽着说犬娘有灵性,它可以嗅出父亲身上那股我们嗅不出的同类的血的味道。父亲也正好借口犬娘不喜欢他,总是在外面跟着一帮朋友喝酒,母亲和我都不喜欢那些人,他们总是满口的污言秽语,总是让人觉得不安,当然,犬娘更是不喜欢他们。
  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到我十二岁那年。
  一般犬类的寿命都不会太长,虽然视种类而言,但大体到了十几岁的狗已经算是高龄了。犬娘的确也失去了以前的那种活泼和旺盛的精力,不过很奇特的是,自从它走进我家后,就再也没有和别的狗接触过,十二年来它也没有再生育过任何小狗,而是始终陪伴在我身边,虽然有时候我要去上学。起初母亲把它关在家里,结果回来一看所有的东西能撕碎的都被它咬了,无奈之下只好同意它和我一起,所以我的同学和学校的老师每天放学都能看见一只白色的大狗非常老实地蹲在门口一动不动,不时的晃悠着脑袋等着我过来,而每次我习惯地走过去抚摸着它的脑袋,而犬娘则用它黑色带着湿润的鼻子碰了碰我的手,用暖暖的舌头舔了舔手背,接着脚步愉快地走在我前面。
  可是这种日子结束了,因为我要上初中,那是所不错的重点学校,父母花了很大气力才把我弄进去,我不想去那里,因为那个学校是寄宿的,也就是说每个星期的周末我才能回家,才能看见犬娘,可是我更无法拒绝父母期待的眼神,我知道为了让我进去他们省吃俭用的存钱,而在他们看来,能上好初中才能上高中,能上好高中才能上好大学,而好的大学毕业才能有好工作,才能养活自己。而且他们一直在存钱,母亲总是叮嘱父亲买最便宜的药品,而父亲也和那帮朋友断绝了交往,把酒也戒掉了。
  这似乎是所有为人父母心中一条环环相扣的锁链。
  犬娘似乎也了解,这次并没有生气和愤怒,只是睁着眼睛低着脑袋在我脚边转悠,时不时的发出一阵类似玩具娃娃挤压才发出的声音。其实我知道它也没有气力奔跑吼叫了,它越来越老了,每天都吃的很少,而且更喜欢趴在那里将头埋在前肢里一动不动,除非是我过去抚摸它,否则犬娘可能会一趴就是几个小时。
  学校的生活很好,刚刚接触那么多同龄人在一起生活吃饭游戏和学习,让我觉得离开了犬娘原来也能这么快乐。于是,我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少了,而每次回去也忙着和父母谈学校的见闻情况,与犬娘在一起戏耍也越来越少,每次当我停下嘴巴无意间瞟了一眼犬娘,看见它失望的低垂着耳朵夹着尾巴,脚步迟缓地离开,走到墙角趴了下来的时候,我会有一刹那的不舒服,就像心里被掏空了一般。
  直到发生那件事,我才明白自己和犬娘间的纽带却一直还在。



  开学的时候,下了场大雪,这个时候还下雪算是比较少见的了。我离开家还看见犬娘蹲在门口看着我。雪下得很大,印象中那是唯一一次这个城市下着那么大的雪,而且雪一直在下,仿佛没有停的意思。
  回到学校,和不见了一个寒假的同学聊了聊,接着收拾东西,很快一天就过去了,可是睡觉的时候总觉得有些什么事情没放下,很奇怪,一直都睡不着,虽然那天我已经很累了。
  现在想想,的确有预感这回事。
  在沉静的校园里我忽然听见了一声熟悉的叫声。开始我以为是幻听,可是转个头的确听到了,而且叫声带着急促和沙哑。
  是犬娘的声音,我有些不敢相信,连忙爬起来穿好衣服,走到窗户前擦了擦被大家呼出的气息模糊的玻璃窗。
  外面有路灯,所以能看得比较清楚,雪地上白皑皑的一片,非常的空旷,我第一眼并没有看见犬娘,可是当我仔细的看了看,原来原本皮毛就是白色的它身上盖了层厚厚的雪,而它就蹲在雪上还在仰着头叫着。
  叫声已经把一些同学惊醒了,纷纷在埋怨着,我只好赶紧穿好衣服跑到宿舍楼下。
  真的是犬娘,我再次确定了,可是我从来没带它来过这里。而且这里离家相当的远,如果是步行恐怕要八九个小时。
  可是它就这样当真跑来了,我高兴的抚摸着它的脑袋,上面铺了层厚厚的雪。犬娘似乎也很高兴,欢快的摇着尾巴,我已经许多时日没有看见过它这样了。
  可是我忽然发现犬娘的嘴巴里似乎有东西。它死死的咬着,不肯开嘴。昏黄的路灯下我努力让它张开嘴巴,看看到底是什么。
  终于,犬娘吐了出来,白色的雪地上多了一样东西。
  是一截断指。上面还带着血,可能是因为一直含在犬娘嘴巴里的缘故,血液居然还没有凝固,非常迟缓的流淌开来,在地上映出一个淡红色的半圆,只不过流淌的很慢,如同儿时吃的麦芽糖一样。
  指头已经有些变黑了,我吃了一惊,不过又仔细看了看,那指头我看的非常熟悉,指头上有道不小的三角伤疤,那是一个叫胡子的高个男人,是父亲众多朋友中的一个,非常喜欢赌博酗酒,因为他曾经用手摸过我的脸,我看了看他的手,所以记着他的指头上有一截伤疤。
  家里一定出事了。
  我拍了拍犬娘的脑袋,捡起地上的指头,学校老师出来了,我告诉他们家里可能出事了,老师们叫醒了学校司机,开车送我回去,而且报了警。上车的时候,犬娘开始有些反常了,它没有像以前那样热情的舔着我的手背,而是温顺的趴在我脚边,我的腿可以感觉得到它肚子随着呼吸的一起一伏。可是我现在无心关心犬娘,我更担心的是家中的父母。
  等我来到家里,发现警察已经来了,原来胡子输光了钱,又知道父亲为我读书存了些,所以喝了酒拿着一把剔骨刀趁着夜色和另外一个家伙向来家里抢劫。母亲惊魂未定地说胡子把父母用绳子帮了起来,正在家里翻东西。结果犬娘猛的冲过去咬住了胡子拿刀的手,胡子的另外个伙伴吓住了,用刀顶在母亲脖子上喊着让犬娘松口,犬娘咬下胡子的指头,然后从门外跑了出去。
  警察到的时候胡子和他同伙走了,不过凭着断指他还是被逮住了。
  父母非常高兴可以拿回被抢走的钱财,可是犬娘却再也无法蹦跳着围绕在我身边了。
  原本八九个小时的路程,它居然只花了不到两个小时就赶来了,这种消耗燃烧了它身体里最后的精力。
  不过犬娘离去的时候非常安详。我始终认为它能找到我是因为我和犬娘间有着被人无法理解也无法看见的纽带。
  那以后我不再养狗,父亲也不再杀狗。
  但是我会收留一些很可怜的,在街头流浪的小狗,或者是被遗弃的宠物犬,但是我不会养它们,虽然我会尽力为它门寻找新主人,但是在我看来实在没有任何一条狗可以替代犬娘在我心里的地位。”朋友说完了,不过我可以看见他的眼睛有些湿润。
  虽然我解开了心里一些多年的疑问,但我并不觉得轻松。
  “你知道么,有时候我在床上睡着后,搭在床沿外的手经常可以感觉到有东西在舔我的手,一如以前一样,就像犬娘,非常的温暖。”他笑着抱起一条瞎了只左眼,老是汪汪在脚边叫唤的吉娃娃,送我走出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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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夜 割喉


   纪颜已经完全康复了,不过黎正还需要留院住些时日,可能是因为身体缩小到了孩童,恢复能力也差了不少。纪颜离开的时候黎正连眼皮都没抬,依旧在看书。出院后的纪颜在家中静养,可惜这几天李多也在,恐怕要静是不大可能了。
   当几天后来到纪颜家里,却看见了一位身穿制服的年轻警察,大概二十七八,高而偏瘦,几乎半凹陷的脸颊有着一些病人般的苍白,却也有一股不服输的韧劲和严肃认真犹如机器般的冷酷表情。制服穿在他身上空荡荡的,有些滑稽。同他握手的时候感觉很有力,尤其是食指。
   “我是刑警队的桑一阳。其实我们不认识,不过我的一位警校校友纪先生应该是故交了。”桑一阳的声音很独特,是那种混合着回声的低沉嗓音,随着上下滚动的巨大喉结,他薄而紧闭的嘴唇吐出几个有力的字语。我把名片给了他,不过年轻的警探虽然结下了名片,但眼睛却一直注视着纪颜。
   纪颜笑了笑,“不妨说下,我一时记不得了。”
   年轻的警探顿了顿,“叶旭,想必你还有印象吧,他告诉我你帮他破过一桩非常奇特的案子。我其实不相信这些,不过最近这件事实在很古怪,叶旭向我极力推荐你,我希望纪先生最好和警方合作下,尽一下优秀市民的责任。”桑一阳说话的时候几乎可以和黎正拼一下了,都是一种居高临下的表情,我叹了口气,心想又来个不好对付的人。不过纪颜却依旧不说话,只是高兴地坐了下来。
   “说下吧,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果然,这家伙除了对奇怪的事情感兴趣外,丝毫不在意别人的态度。纪颜的热情似乎让桑警官有些意外,不过他很快也坐了下来。我看见他坐下的时候特意用手往腰间挪了下。
  我也在旁边坐了下来。
   “事情是这样的,最近夜晚经常出现割喉的案件。起初我们认为是抢劫杀人,可是被害者的财物分文未动,几名被害人之间也毫无联系。长时间的排查丝毫没有进展,所以大家本来把这件事情判断为无差别杀人。”
   “无差别杀人?”我问道,桑一阳皱了皱眉头,不过又很快解释道:“就是凶手杀人没有丝毫的预判,随意杀人,这样我们很难找到他。而且所有被害者遇害的地点时间都是没有共通性,也没有目击者,简直成了悬案。”桑一阳说到这里有些生气似的吐了口气。
   “如果不是上周看到电梯里留下的录影带,恐怕我们也会把这事当作普通的变态杀人狂处理。”桑一阳的语气有些不连贯了,居然带着略需悲伤。我很想知道他到底看见了什么。
   “最近的一名遇害者是一位白领女孩,她是独自一人在电梯里出事的。”桑一阳一边说,一边拿出了一卷录影带。
   “你们看了就知道了。”他指了指电视。
   “画面出现了一名穿着黑色套装的年轻女性梳着一头过肩的乌黑头发,背着一个皮包,画面正好是从头顶上方正对着她。女孩似乎有些疲倦,身子歪斜地靠在电梯壁上。
   似乎没有什么不妥。
   忽然,她好像想起什么一样,开始翻找背包,原来是手机,她拿出了手机,看了看,似乎有些不解,不过还是放到了耳朵边上。
   “注意看这里。”桑一阳忽然把带子放慢了,画面一下一下的慢慢前进。
   我清除地看到,女孩耳边上的头发好像飘起来了几根,宛如失重或者有风一样,接着,女孩的喉咙起了变化,而最差异的是她自己却浑然不觉,依旧对着手机喊话。
  我看见女孩的喉咙就像拉链一样,一条口子慢慢的打开,没有流血,一点也没有,伤口几乎一直拉到脖子的另外一侧。接着,停止了。
  女孩也收起了电话,我惊讶她难道一点也没有任何的感觉么.这时候,女孩似乎想开口说什么,电梯门也打开了。
  伤口开始流血了,最开始是往外渗透,就像漏酒的酒桶一样,接着,女孩察觉到了,她下意识的用手去捂住,可是那是徒劳,很快,她倒在了电梯口,女孩拼命想挣扎着爬出去,可是没过多久她就瘫倒在地上后腿开始有节奏的抽搐,我忽然一阵恶心,因为儿时看见父亲宰杀鸡的时候也是这样的场景。身子下的血液像化开的冰块,浓稠地慢慢散开。
  录像结束了。
  “你们看到了,我们把几个受害者的伤口对比了下,都是同一类型的,不是用利器像刀片之类的划开的,因为如果是人,用力的大小,会让伤口呈现不同的粗细程度。可是这些伤口几乎是一个宽度的。如果要说的话,感觉就像是有人用刻度其画好了蓝本,在如同解剖室的医生慢慢的打开似的。”桑一阳的话让我觉得有些不舒服。
  “手机呢。”纪颜忽然说了三个字。桑一阳点点头。
  “的确,我们查看了手机,包括以前的几个受害者,他们最后接到的电话都是一样的。但是这个号码是个空号,无从查询。不过由于数年前同样发生过一起类似的割喉案件,我们以前曾经对比过,那儿凶手叫王真,已经入狱了,据说他当时就是事先打电话给受害者确认其身份再计划杀人。而现场的那个号码,就是王真的。”
  “你是说他每杀一个人前都要打电话给受害者?”我惊讶地问,这种人还真是不多。
  “王真还在么?”纪颜问道,桑一阳点了点头。我却更奇怪了。
  “他杀了那么多人,难道还活着?”我有些质疑法官的宣判了。
  “他不仅活着,而且活的很好,你们要是不相信,我带你去吧。”桑一阳终于露出了进屋子以来的第一次笑脸。
  虽然那笑容比哭还难看。
  或许有些人的确不适合笑,桑一阳恐怕就是其中之一。
  见到王真的时候我才知道为什么说他活的很好了,的确是活的很好。
  无论谁有着好几个漂亮年轻的护士照顾日常起居,住着宽敞明亮的住房,躺在舒适暖和的被窝上都不得不说这个人活得很好。
  不过活的很好并不代表活的很快乐。



  桑一阳脱下帽子,把身体埋进病床旁的软沙发,沙发发出一声噗哧的声音。
  “喏,他就是王真。”桑一阳拿帽子指了指床上的那个人。
  如果还能算人的话。
  王真的四肢几乎干枯了,就像刚打捞上来木乃伊,骨头上面包着一层薄薄的布满蜘蛛丝一样的青紫色血管,全身插着十几根导管,旁边还有一些我叫不上名字的机器。一台似乎是心电图,不过看上去他的心脏跳动很微弱。王真的脑袋很像电视里出现过的那些食人族吃完人后遗留的头部标本,几乎全部缩进去了,头发就像刚被火烧过的草地,残存着几根枯黄的头发,只有眼睛圆鼓鼓的放在眼眶之内。
  “其实忘记告诉你们了,虽然王真杀了很多人,但这些人都没死。”桑一阳的话又让我惊讶了。
  “哦?”纪颜也有些不解。桑一阳从沙发上站起来,走到王真身边。
  “所有受害者都是在被电击后晕倒了,他们的咽喉都只是非常准确的离气管很近的地方划开了。而且每次离开的时候,他还用随身带好的纱布把伤口包扎好,并且帮助他们叫救护车。以至于在最后定案的时候都不知道如何去判。由于情节不是太严重,而且他家人四下里花钱到处打点,最后还是以故意伤人罪判了十年。”桑一阳说完后带着非常戏谑的眼神盯着王真。
  “当年把他抓起来的,是我的一名同事,那家伙真是走狗屎运,居然在值勤的时候偶然撞见了神色匆忙离开现场的王真,结果就这样戏剧性的逮起来了。不过王真入狱前自杀,虽然救了过来,却成了这个样子。”
  “不明白你们怎么会花这么多人力物力来维持一个将死的囚犯的生命。”我语带嘲讽地说。
  桑一阳似乎不介意我的话,而是转动着自己手上的警帽。
  “呵呵,保住他的命不是我们要求的,而是他的亲人。王真是一位非常著名的外科医生,要不然也没有那么高超的刀法了。快而准,下手力道也不轻不重。”
  “那个号码的确是王真以前打给曾经的受害者的,不过那部手机已经不翼而飞了。所以我们觉得这次的割喉案子非常蹊跷。当然,叶旭告诉了你的事,所以我只好试试看,当然,如果你们害怕拒绝也没有什么,毕竟是人之常情。”桑一阳带着挑衅似的用黑而发亮的眼睛看着纪颜。
  “好的,我会立即开始查,不过我需要你给我以前受害者的所有资料。”纪颜非常干脆的答应了。
  桑一阳把我们送出了医院门口。我和纪颜则搭上了一辆出租车。
   “现在去哪里?”我看了看纪颜,他的脸色不太好。
  “没办法,虽然讨厌坐车,现在我们就去那个出事的电梯看看,死了人的地方一定也会有一些遗留下来的普通人看不见东西。”看来纪颜好奇心的确勾起来了。
  这是栋非常普通的写字楼。我们进去后表明了身份,因为桑一阳先前打了电话来,所以我们进去的很方便。我极讨厌这种写字楼,建筑布局非常紧凑,虽然外表高大,里面却非常狭窄,犹如一口巨大的棺材,而且每当走到电梯时候总觉得有些凉意,楼层非常安静,只能看见三三两两的少数几个人出入,出事后警察曾经封锁过现场,现在还能看见遗弃不用的道具。
  出事的电梯已经封锁了。紧闭的银色电梯门前摆了个黄色的塑料警戒牌。上面写着八个黑体正楷大字。
  “电梯故障,正在维修。”
  其实不用上锁,出了这事,在这里工作的人还有谁敢乘坐这部电梯。
  人内心的锁比外界任何的锁都要坚固百倍。
  地面上似乎还能看见黯淡的红色血迹,我觉得那女孩很可怜,就这样莫名其妙的死去了。或许死的时候她都无法理解是为什么。
  纪颜打开了电梯们,里面空荡荡的,可是我又总觉得似乎塞满了什么东西一样。
  纪颜蹲了下去,仔细的看着电梯内部,不过看来没有什么发现。
  “干脆我们坐坐看。”纪颜笑了笑。
  “好吧。”我勉强挤出笑脸。纪颜喊来了管理者打开了电梯开关。这个厚实的中年男人拿来钥匙打开了,接着立即跑开,非常注意不让自己的手接触到电梯,似乎生怕自己沾惹到什么晦气,我回望四周一个人也没有,看来连旁边的电梯都没人坐了。
  我们按了顶层的按钮,电梯却没有反应。纪颜继续按了几下。
  这下有反应了。
  “电梯超过最大限载人数。”我听见一个非常机械的女声。随即电梯上的红灯转了几下,四周光滑的电梯壁上如同泼了血一般鲜红。
  纪颜看了看电梯,和我一起走了出来。
  刚出来,电梯门就关上了,然后徐徐上升。
  “这是怎么回事啊?里面不是没人么。”我非常奇怪。纪颜则一言不发,使劲掰着电梯门。我虽然不轻,但这电梯至少可以同时进去十几人,为何我们两个上去就现实超载了?
  “来帮忙,看看有什么可以撬开的。”纪颜吃力的掰着,我怕他手上的伤还没好,赶紧过去帮他,很快,电梯门被拉开了。黑洞洞的,什么也看不清楚,下面好像还有层地下室。我和他小心的站在电梯边缘,上面传来咯嚓咯嚓的缆绳摩擦声音,听起来似乎电梯开始往下走了。
  “你这是干什么,被人看见可不太好。”我埋怨他道。
  “电梯好像快下来了,你用眼睛好好看看电梯底部有什么。”纪颜抬起头,盯着上面的电梯。
  “这么黑怎么看?”我话一出口,忽然想起镜妖,有它的话,即便在黑暗中视力也很好。
  电梯的确又开始回落了。
  我眯起眼睛向上望去。
  电梯的底部似乎粘着什么东西,就像是一块口香糖一样,死死趴着,电梯越来越靠近,我也看的越来越清除。
  是一个女人,穿着黑色的职业套装,但衣服显的非常陈旧,头发低垂着下来,遮盖住了一部分脸。双手双脚张开,像一个大字一样,刻在电梯底部。为什么说刻?因为我看见她的肢体几乎有一半已经陷入到电梯里了,仿佛她的身体和电梯连成了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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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梯还在继续降落。
  我已经看清楚她的脸,她的脖子了。
  女孩的脸几乎是飞快从上面接近我,我看见面无表情的她似乎又好像在笑,很迷人的笑,却又很忧伤。说老实话,她的脸还算清秀。只是她的眼睛没有光泽。
  死者的笑容,我是第一次看见。
  脖子处一条手指粗细的均匀伤口,已经变的紫黑色了,可是她身体其余的部位却是惨白色的。
  她的嘴唇动了下,可是我听不见任何话。虽然我极力眯起眼睛想靠着嘴型猜测下,可惜我没读过唇语。我只能依稀辨别出一个字。
  那个字似乎是“风”。
  电梯重重的落了下来。纪颜把我拉开了,因为我几乎看的入神,差点被砸到。
  纪颜望着地上大口喘着粗气的我。眼睛有些疼痛,纪颜说过,镜妖不能使用过多,毕竟我无法承受它的能力太久。
  “她好像向告诉我们些什么,不过我听不见,只知道其中好像有个风字,不过也可能是同音字啊。”我从地上爬起来,赶紧把看见的东西告诉纪颜。
  “那个女孩一直都不肯离开。”纪颜若有所思地说。
  可是为什么呢?为什么她要趴在电梯底部,而且似乎不准任何人进入?
  电梯门又打开了。纪颜决定再次走进去实验下,可是虽然只站了一个人电梯依旧报警说人满了。我想到纪颜的脚底下就是那个女孩就一阵不舒服。
  出来后,我们叮嘱管理员关闭电梯并不准任何人靠近,哪怕是电梯修理工人。他点着头答应了。于是我和纪颜离开那栋事发的楼层,只是我的脑子里女孩的脸还在晃来晃去。
   这次换我的脸色不好了。
   “女孩好像在阻止任何人进入那个电梯。”纪颜望着窗外的景色。
   我们接下来继续走访了后面的几个出事地点。总共有三个。第一个死在路边的电话亭里。第二个死在自家的浴室里,而第三个,则死在车窗紧闭的汽车里面。
  后来的调查没有别的情况发生了。可是我们依旧没有太多的头绪。纪颜于是开始翻看起王真的资料。而我也瞅见了那个象征死亡的电话号码,很普通的一个电话,是在想不通为什么这些人死前手机里接到的最后一个电话都是这个号码打来的。
  王真是名资格老到的外科医生,而且尤其擅长咽喉部最难的肿瘤息肉切除手术,一些歌手由于用嗓过度,加上不注意调节和保养,所以很容易产生息肉,自然,王真的那一刀对他们来说是保住自己身价的一刀。
  唱歌唱的烂的演员可以去唱歌。但演戏演的烂的歌手却不是那么好转型做演员的。所以王真的名气自然越来越响了。
  不过王真在几年前忽然连续几次手术失误,这对外界来说非常奇怪,因为这些失误几乎是连新手都不会去犯的,他甚至还让一个病人这辈子无法发声,成了哑巴,不仅赔偿了一大笔医药费,连医生也没的做了。或许后面他做的那些事情只是为了证明自己的医术还在么?不过这也太无聊了吧。
  纪颜合上了王真的资料。
  “我们去找找那个女孩身边的人看看。”我很同意他的观点。
  死在电梯的女孩叫孙颖,是一名文职人员,平时为人处世小心谨慎,是个很乖巧的女孩。无父无母,有一个姐姐,还有一个男朋友。我们找到她的住址时,恰巧看见个男人走出来。
  这个男的大概小三十左右,梳着大背头,身材很高大,国字脸,鼻子高挺,五官棱角很分明,只是脸上很悲伤,眉毛几乎连到了一起。他的头发很长很邋遢,两边的络腮胡子远远望去就像涂抹了层黑色的泥巴。 那人一直低着脑袋,所以没有注意我们。
  我和纪颜表明来意,他没有说话,只是听说我们是桑一阳委托的,抬了抬眼皮,接着哦了一声。然后请我们进了房间。
  房间里很凌乱,东西到处都是,仿佛要搬家一般,在里面的房间,我们坐了下来,我看见墙壁上似乎挂了很多照片,其中就有孙颖的
  “我们本来很快就要结婚了,不过那天晚上我们吵了架,大吵了一架,天色很晚了,我告诫过她不要离开,说了很多次了,因为我总觉得有什么不好的感觉,可是她不听我的。第二天我就接到了噩耗。”男人低着脑袋坐在床边,喃喃自语般地说着。
  纪颜看了看墙上的照片,皱着眉头,忽然冒出一句。
  “你是警察?而且和桑一阳是好朋友?”
  男人抬起头,顺着纪颜的手的方向望去,接着机械的点了点头。
  “王真该不会是你逮捕的吧?”纪颜又继续试探地问。果然,男人没有否认。
  几年前是这个叫柳落石的警探在值勤时候误打误撞逮捕了王真。并且还得到了嘉奖,获得了升迁。而王真最后一个割喉的对象,其实就是孙颖的姐姐。看来两人的结合从某种意义来说倒是王真的功劳。
  我和纪颜没有见到孙颖的姐姐,因为她已经出国了,恐怕还没有接到妹妹遇害的消息。只是从柳落石这里也没有得到更多有用的消息,我和他互相留了电话号码,接着就离开了孙颖的房子。



  “我总觉得,墙上的照片有些奇怪,但又一时说不上来。”纪颜离开的时候回望了下呆在房子里的孙颖的男友。
  洗澡死在自家浴室的是位医生,很巧合,他是王真以前的助手,当王真出事离去后他接替了王真的职位。至于另外两人,就没有任何的联系了,一个是下班回家的DJ,被人发现喉咙割开死在电话亭里面,一个是某公司高级白领。直到第二天他的同事来上班的时候才发现了从车里漏出来的血。电话亭的询问结果也是那时候打进来的电话和其他几人接到的是同一个号码。
  “医生不是在洗澡么?”我看着档案有些奇怪。
  “很正常,一般他们会在浴室也会安置一部电话,怕有急事出诊。看来倒是名副其实的死亡电话,接到的都死了。”纪颜看着医生的资料,头也不抬的回答我。
  我见他专心看东西,就没再问他,只是有些担心纪颜的身体。还好我把桑一阳的委托告诉了老总,毕竟是刑警,有道是民不与官斗,老总也只好放了我的假。
  “如果你是一位医生,一位艺术高超,刀法精湛的医生,而且又没有什么其他的事影响你做手术的心情,这种情况下如果你犯错了,你想会是什么原因?”纪颜经常把自己代入人物,或者干脆把我带进去。
  “不知道,或许手突然抽筋吧。”我半开玩笑地回答。可是纪颜却非常认真地望着我。
  “你知道么。那个死在浴室里的医生,以前就是为王真准备日常用品和手术衣服及手套的。”
  “那又怎样?”我不解。
  “有一种外伤用的麻醉剂,如果涂抹在手套内侧——你想下如果手指接触到,在进行手术的时候当然反应会迟钝很多。”纪颜说到这里停顿了下,指着资料上那位遇害的医生,“不巧,这个家伙好像手里就有,这种麻醉剂叫表面麻醉剂,这个本来是为了帮助儿童而发明的,结果也用于小型手术,如扁桃体的切割,一般当需要对扁桃体手术的时候,医生会把麻醉剂喷洒在喉咙里,世界上第一种能渗透完整皮肤的浅表麻醉剂——恩纳就是由英国阿利斯康公司推出并进入中国市场的。这种麻醉剂可以成功地将高水含量和高浓度局部麻药碱性基因结合起来,克服了其他麻醉剂不能渗透皮肤的缺点,可以在皮肤上保留4~5小时的止痛效果。用这种麻醉剂大量稀释后加入0.5毫升的利多卡因,只要在手套内部涂抹薄薄的一层就足够可以使王真灵巧的手指失去平时的灵敏了。”
  “你怎么连这个也知道?”我听他说了这么多,觉得有些好奇。
  “不要忘记了,我是医学院毕业的。”他笑了下,露出一排整齐的牙齿。
  果然,进一步调查我们知道这个死去的医生的确和王真积怨颇深。看来四个死者里有两个居然多少和王真有联系。
  可是一个躺在床上几乎是个半死人的王真是如何去杀人呢?
  我问纪颜难道可以灵魂状态去割喉,纪颜笑着摇头,回答说这基本是不可能的。
  王真没死,即便死了,他也是无法对人做物理攻击的。
  另外,那个手机也找不到了,像桑一阳说的一样,在王真入狱的时候就不见了,至今也找不到,资料上写着丢失二字。
  将近半天跑下来,却没有得到太多的消息。我有些许气馁,中途还接到了桑一阳的一个貌似关心的一个电话。不过纪颜似乎在医院呆久了,精力充沛的很,丝毫看不出一点疲惫和厌烦。
  如果王真要报复,杀死逮捕自己刑警的女朋友和害自己失去工作的同事似乎说得通,可是一个死在车子里的公司白领和那个迪厅下班的DJ和他并没有任何联系,似乎这就有些不明白了。
  桑一阳给我们的资料可以说比较详细了,可是其实没有太大作用。警察甚至怀疑过王真的家人,但那次电梯里的录像却又让他们觉得非常不解。因为那的确无法被认可为是人所能做到的。
  我和纪颜决定先回王真所在的医院,去看看那个躺在床上半死不活的人。纪颜则去了病房翻看了王真的病历。
   我看了看王真已经萎缩如同鸡爪一样的手,忽然感叹了一下,曾经是一双治病救人的手,却变成现在这样。没过多久,纪颜变回来了。
   “你知道王真是怎样自杀的么?”纪颜一边看着王真,一边对我说。我摇了摇头,似乎资料上并没有写。
   “刚才我打了电话给桑一阳,在王真入狱前在拘留所的时候,除了他的亲戚朋友外还有一个人探望过他,这个人是柳落石。那个逮捕过他的人,两人似乎交谈过,而王真在回去后,就用毛巾想勒死自己。”我大惑不解,除了上吊,怎么可能勒死自己?
   “拘留所里没有可供上吊的地方,也没有任何铁质锋利道具,王真开始就表现过自杀迹象,所以只要他单独一个人的时候,连嘴巴里都放了牙套,根本合不上,就是为了避免他咬舌自杀。不过王真的确很厉害,居然用带来的几条毛巾系在一起,绑在两边的铁栏杆上,在把脖子套进去,然后身体开始转圈,毛巾如同扭螺丝一样,把脖子勒慢慢勒紧。
  你也知道,自己勒死自己是不可能的,因为失去意识后手自然会松开,不过铁栅栏不会,而且那毛巾是湿的,所以即便后来王真被勒的昏迷,可是脖子上的结却依然很紧,不过他差一点就可以死了,很凑巧,那天的警卫突然接到了个电话,然后发现了他在自杀,把他救了下来,不过由于缺氧太久,他变成这样了。”纪颜慢慢悠悠的在王真的病床前走来走去。
  “其实他躺在这里还是很幸运的,因为我听说有好几个受害者都买通了里面的牢头,要废了他的手,可能他知道了消息,所以决定自杀吧。”
  我望了望躺在床上的王真,开似乎对这个疯狂的外科医生有了些怜悯和同情。他恐怕这辈子都只能这样了,连死的权利都丧失了。



  出来的时候,门外停了辆警车,我以为桑一阳来了,可是四下里看了看却没发现他,我猜想估计上厕所去了吧,也好,我不是很喜欢和他多说话,这人总是一副盛气凌人的样子。
  不料,车门渐渐打开,从里面出来一个人,不过不是走出来的,那人巨大的身体几乎从车里翻出来,从车子里爬了出来,我看见他的喉咙就像破裂的水管,鲜血从里像外喷射出来,飞溅得到处都是,车子里面也鲜红一片。
  那人正是柳落石。
  我和纪颜连忙赶过去,看到他的车子里还有部手机。
  如果发现的早,即便喉咙割开用手捂住也能多活十几分钟,可是柳落石已经断气了,临死前他的脸似乎很安详,没有像前几个受害者一样的恐惧表情,似乎一切都如他所愿一样。他的左手拿着一部手机。
  “一定是王真了,可是他现在还躺在病床上啊。”我扶着柳落石的脑袋,恨恨地说了句。纪颜则长叹了一口气。他在柳落石身上找出了个钱包,并在车子里看了看,用那部手机打通了桑一阳的电话。
  桑一阳来的时候脸上像铺了层霜,一句话也没说,看了看尸体就叫人用白布盖上了。
过了好久,当他照常忙完例行的公事后来到墙角点了根烟,不过他的手在颤抖,居然连打火机也打不着,恼怒的他将烟和打火机一起扔了出去。
  纪颜把一根点燃的香烟地给了他,桑一阳犹豫了一下,接了过去。
  烟过半根,桑一阳终于说话了。
  “或许对他来说是解脱吧,孙颖死了之后他一直魂不守舍,一米八零的大个子居然一下瘦了几圈,本来警队给他放了大假,让他好好休息,但没想到他也出事了。”
  “哦?这么说他很爱孙颖了?”纪颜突然呛了桑一阳一句。桑一阳奇怪地望着纪颜,肯定地点了点头。
  柳落石手机里接到的最后一个电话和其他几个人一样,都是王真以前用过的那个号码。
  “我原以为你可以帮我破了这个案子,但没想到你也只是如此罢了,一样有人死。”桑一阳的抽完烟,先前的神情又恢复过来了,纪颜却也不恼。只是向桑一阳要过柳落石临死前握着的电话,开始拨打起来,并且往车子走去。
  不久,他从车子里又拿出一个手机,式样不是很新,似乎是几年前的款式。
  “这是在他车上的。”纪颜把手机扔给桑一阳,后者狐疑的翻看起手机,接着拿起自己的手机按照那个号码拨打过去。
  果然,手机响了,桑一阳的脸色也变了。
  很复杂,如同一个迷路者站在了十字路口。
  “我在柳落石家里看见的照片没有两人在一起的,只有单独的,似乎所有的合照都不见了,当时我觉得有些不妥,不过也没多想,可能这并不算什么,不过作为未婚妻,连他钱包里的照片都是这样,似乎有些说不过去了。”纪颜将柳落石的钱包打开。里面有孙颖和他的合照。
  不过那照片是撕开后又重新粘上的。
  “今天并不冷,也没有下雨,可是他却把整个车子窗户全部关的死死的,在车子里用王真的手机拨打了自己的电话,因为他知道,想要被割喉,需要的不仅仅是那个电话,最重要的是封闭的空间。电话亭里的DJ,车子里的白领,浴室里的医生和死在电梯里的孙颖。
  和空间有关,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应该是空气了,我不知道王真到底做了什么,似乎接听者在封闭的空间里接到了手机打出的电话,旁边的空气会被急剧压缩,而且是从外部缓缓割开喉咙,奇怪的是被害者直到完全割开后才有所察觉。”纪颜把手机放到自己耳边,接着有手做了个划开脖子的动作。桑一阳没有说话。
  “至于动机,那个车子死去的白领你们不是调查了么,其实他最近正在和孙颖所在的公司谈生意,我想柳落石应该产生了不该有的猜疑和误解,两人之所以吵架恐怕也是为此,大概柳落石是在忍受不了内心的自责,也选择了这样结束自己。
  当年他逮捕王真的时候,曾经还去探视过王真一次,这个疯狂的医生可能把这种杀人方法和手机告诉了他,不过可能当时柳落石并没在意,一直到今天,他打算杀死那个白领的时候,他尝试着用了一下,往街边的电话亭打了一个电话,自己则躲在旁边观看,结果倒霉的下班DJ成了第一个受害者。至于那个医生,可能是王真交代过柳落石,顺便帮自己复仇吧。这个医生生活很有规律,柳落石可以选择在他洗澡的时候打电话给他,对于警探来说,要到他的浴室电话也不是难事,而孙颖,恐怕那天晚上柳落石跟着她出了门,在确定她进了电梯后,拨打了电话。”纪颜终于说完了,我也想起电梯那里原来女孩说的不是“风”而是“封”字,原来是死去的她害怕别人也这样悲惨的死去。
  桑一阳没有说话。不过纪颜却忽然皱了皱眉头,仿佛想起了什么一样,快步走进了医院。我和桑一阳则跟在他后面。
  病床的王真居然坐了起来,旁边围了很多护士。
  “真实奇迹,他居然醒过来了。”一位医生扶了扶眼镜,感叹道。场面很混乱,桑一阳也忙乱起来。纪颜青着脸,和我走出了病房。
  一周后,我几乎忘记了此事,不过纪颜却拖着我再次来到医院探视王真。



  他恢复速度之快令我咂舌,居然已经可以扶着拐杖下地走动了,虽然还是非常瘦弱。
  王真已经获得了保外就医的条件,这的确也无可厚非,至于纪颜向桑一阳解释的那些,即使他相信了,也没有任何证据,所有的罪名都放在了柳落石身上了。
  互相告知了身份后,王真坐了下来,虽然还在喘气,不过脸色好多了。
  “我可以告诉你们想知道的,因为所有事情结束了,我会重新开始我的生活。
  其实当我知道了自己无法再做手术的时候更多的是高兴,因为我早就厌倦了每天拿着手术刀小心翼翼的划开别人的喉管,避开那些重要的血管和气管来割除恶心的息肉或者肿瘤,每次我拿着手术刀的时候,我都有种冲动,一种想一刀割下去冲动,规矩是很奇妙的东西,有的人可能遵守了一辈子也不觉得,有的人却一天也不能忍受,我就是厌倦了重复的工作。
  终于,我想出了个游戏,一个我从未玩过的游戏,这个游戏足够让我享受一下以前从没有过的刺激感觉,那些高贵的身份优厚的生活待遇孝顺的子女和显赫的地位我都不想要了。
  接下来当然是我故意发生了几次手术失误,我的助手顺理成章的接替了我的位子,而我也开始装疯卖傻,整天郁郁寡欢。
  然后,我开始选择受害者,没有特别的要求,只是看上去顺眼罢了,我小心的电晕他们,接着割开他们的喉咙,以前的我只在手术室这样做过,你无法想象我在大街上,或者公共厕所里,或者只有两个人的车站上做这些的时候有多么刺激,当然,我没有杀死他们,因为那时候我还没有这种想法。”王真说到这里得意的笑了下,眼神里充满了满足感,不过他接着喝了口水,继续说着。
  “直到我遇见了那个警察,一个郁郁不得志的小警察,他渴望破一个大案子,渴望得到名利,渴望和他喜欢的女孩结婚。于是我找到了他,告诉了我的计划,起初他打算直接把我捆到警局,不过我很了解他,他更希望和那个叫孙颖的女孩子结婚。于是我们导演了一出好戏,让这个小警察救下了孙颖的姐姐,两个人自然顺理成章的走到了一起。
  可是当我真的入狱的时候,我开始害怕了,因为我风闻到那几个受害者居然联系里监狱里的牢头想要废了我的双手!那对我来说还不如杀了我!我绝对不能容忍自己到时候连双筷子都拿不起,何况,这个游戏我还没有玩够。
  在即将押送去监狱之前,我在拘留所的几天几夜都在冥思苦想。起初我开始装着自杀,希望可以弄点伤保外就医,不过很可惜没有成功,反倒让他们把我弄的连根牙签都不给我。直到那个警察来探视我,他居然恳求我千万不要说出我们之间的合作关系。我忽然想到这个家伙好像还有利用的价值。
  终于,我想到了一个办法。”王真刚想说下去,纪颜忽然从床边的沙发上站了起来,冷冷地说:“是咒媒?”
  王真愣了下,接着下意识地点了点头。
  “你居然知道,那我也就不多解释了,我是从一个家伙手里高价了解到的,咒媒不是一般人可以完成的,搞不好我自己就没命了,开始决定用毛巾绞杀自己之前我试验过了很多次,我的身体窒息的极限是多少,然后终于决定告诉那个姓柳的警察在特定的时间打电话给看守说我要自杀,如果晚几秒,我恐怕就真的要死过去了。”
  “你故意让自己陷入昏迷成为植物人的状态,这样你的身体可以安心在这里躺着,而不必去监狱。不过你知道如果不为自己离开身体的魂魄找一个地方安置,因为脱魂的时间长了,你照样还是会变成真正的活死人。”纪颜接着他的话说下去。王真居然赞许地点了点头。
  “所以,我就呆在了那个手机上,我在完全进入睡眠前告诉王真,如何使用,如何杀人,他根本不相信,不过这也很正常。因为我知道这个人总有一天会去使用那部手机。而当他开始激活那个手机去杀人,我也可以再次回到我身体,不过我必须等一个时候,等一个出现替罪羊的人,然后我才可以安心活过来,创造一个植物人苏醒的奇迹。至于那个助手,我实在很讨厌他,虽然我是自愿放弃我的所有,不过一想到那条卑微的杂鱼继承了我的荣誉和地位,我就想切开他的喉咙,所以也就顺带交代柳落石杀了他。”王真的脸变的通红,他好像很激动。
  “我过了番从未有过的一种生活,这个游戏我玩的很开心,再也没有比能够欺骗这些愚蠢的人更有趣的事了,很快,我的身体恢复后,即便我不继续作我的外科医生,我还可以写书,收徒,对外界说自己幡然悔悟,谁也不会怀疑一个躺在病床几年生死之间游走一遍的人说的话啊。”王真嘿嘿的笑了几声。
  纪颜忽然从口袋里摸索起来,掏出一样东西放在王真手上,王真奇怪的低头看了看。
  “你忘记一样东西了,这是你的手机,应该还给你。”纪颜也同样笑起来。
  王真手中的手机忽然响了。
  王真得意的表情不见了,他拿起手机看了看,一下扔到了床上。
  “怎么不接?不是找你么?”纪颜依旧笑着。
  王真重新拿起了手机,仔细的看着上面的来电显示,终于,他忍不住按了接话键。
  电话里只有沙沙的声音,虽然我站的很近,可我什么也听不到,但王真的脸却开始扭曲起来,他抛下手机,浑身开始哆嗦,脸也变的铁青,双手在空中胡乱的抓着,喉咙像停水的水管,发出阵阵怪声。一个小护士走了进来,看到这个情况立即叫来了主治医生,不过例行的几下抢救后,王真倒是真的变成死人了。
  我看了看他的手机,上面的电话号码居然是自己的。
  “咒媒究竟是什么?”王真并没有多解释,我只好问纪颜了。
  “你知道如果一个人眼睛瞎了,其他的感官会变得异常敏锐么?同样,王真把自己变成活死人,附在手机上,用自己做了个咒,咒媒是咒的载体,咒媒的力量越大,自然咒的力量就大,王真放弃了自己的身体,冒着被勒死的风险去完成了这个咒媒。”纪颜向我解释。
  “那刚才的手机?”我继续问他。
  “我不过是去旧货市场买了个和他以前型号一摸一样的手机罢了,然后借来他以前的手机,在口袋里打给了他。本来只是个恶作剧,结果他居然吓成那样。”纪颜仿佛如同小孩子般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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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夜 纸虎


  “一切反动派都是纸老虎。”这是毛主席说过的名言,所以大家以后也就泛指外貌凶残但实际不堪一击的家伙叫纸老虎。
  不过这也并不代表纸老虎真的就没有危险。
  从上周开始,陆续有人莫名其妙的死去,没有任何的伤痕,法医也无法鉴定,一律统统推到心脏麻痹上。这样的新闻自然引起了老总和纪颜兴趣,而正好,一个人打电话告诉我,可以透露一些有用的消息,自然,纪颜和我都过去了。电话里的那个人还说,造成这一切的,其实居然是一只纸老虎。
  “纸做的老虎啊。”纪颜若有所思的说了句。门开了,出来的是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半秃的脑袋挂着几缕仅存的头发,而且整齐的梳理在一边,穿着很得体,儒雅的外貌加上鼻梁上的一副深度眼镜告诉我,虽然从外面看这家人并不富裕,不过看来可能是从事文化工作一类的人。
  果然,这位秦先生是一位高中语文老师,他由于批改作业太晚,回家的时候见到了纸虎。
  知道我是记者,秦老师没有太大的反应,只是用手推了推眼镜,可是脸庞看过去潮红了不少,不是每个人的脸红起来都好看,尤其是他这种本来非常苍白粗糙如刷墙后的脸,平白抹了一些粉红,让人看的不是太舒服。
  为我们倒了些茶,三人走进了客厅,客厅里很凉爽,东西不多,只有一套藤条编制而成的待客家具,这年头,藤制的东西不多见了,坐上去很柔软,也很舒适。
  “我这辈子还没如此近的见过老虎。”秦老师用左手食指,拇指和中指握着茶杯提手,轻轻呡了一口,长舒了口气,开始谈及正事,我和纪颜则认真的听着,当然,我还要做笔录。
  “以前也只是在电视里或者动物园隔着老远看它们,可是我万万想不到城市里居然也有老虎。”秦老师似乎还心有余悸,说话很轻。
  “您不是说是纸虎么?”纪颜忽然打断他问道,秦老师有些不快,脸沉了一下,但是很快又恢复常态,咳嗽了一声。
  “请听我说完吧。当时时间已经不早了,不过由于是立夏,即便到了夜里,但还是可以蛮清晰的看见街道边的东西,我习惯在办公室完成工作,所以批改得迟了些,没有办法,为人师表,自然要勤恳一些。”秦老师说着挺了挺胸,圆圆的玻璃片后面的眼睛里跳动着一丝骄傲。
  “我沿着熟悉的路走回家,可是忽然听见了一阵咀嚼的声音,那声音很大,而且听着很不舒服,就像是饿极了的野兽突然发现了肉一般。当时的路人已经很少了,由于这条街是卖古玩的,所以入夜后大都已经打烊,只有一些卖吃食的小店还依旧亮着灯,期盼着顾客光临,只是那天天气很热,大家都懒散的很。
  我一时好奇,就顺着声音过去了,大概慢行了十几步,前面有个转口,不过四下里没有任何灯光,显的非常黑暗。迈着碎步,我小心的走过去,起初我以为是哪里的野狗或者野猫在吃食,现在想想当时真是无聊,可能人就是这样,平淡的日子过久了,即便看到危险也会不由自主的靠上去,希望得到少许的刺激。虽然我很害怕,因为听说这条路入夜后经常有一群流氓转悠,不过想想自己身上也没有余财,反倒不怕了。
  不过这次我可错了。
  在我过去的时候,正好一辆汽车开过,速度不快,所以车灯大概在那里停留了两秒多,不过这也足够我看清楚了。
  我看见一只巨大的老虎,是的,一只老虎。我从未见过如此大的动物,甚至怀疑如果它朝我扑来我恐怕连逃跑的勇气都没有,老虎身上的花纹非常漂亮,黑色的斑纹在夜色里扣住了光线,黄色的皮毛则闪着亮光。它的爪子死死的扣住了一个年轻男子,那人似乎已经没有知觉或者反抗能力了,只是趴在那里一动不动,他赤裸着上身,虽然我的视力不好,但还是可以看见他胳膊上好像有些纹身。
  那只老虎是侧面对着我,丝毫没有在意我的出现,而是大张着嘴在那里撕咬着什么,可是奇怪的是我没有看见年轻男子身上有任何的伤痕,起码在我那个角度没有。
  难道是动物园的老虎跑出来了?可是这附近压根没有什么动物园或者马戏团之类的,而且动物园的老虎怎么可能这么巨大而且野性十足。车灯过后再次回复黑暗,我的腿都在打抖,过了许久,我才让自己平静下来,不过咀嚼声忽然停止了。我装着胆子摸索着墙壁走进去。
  地面上只躺着刚才的那个年轻男子,我拿手探了探他的鼻息,可是遗憾的是已经断气了,我只好赶紧跑到旁边最近的店铺报了警,接着在现场等警察来。
  不过,在那之前我却在现场捡到一样东西,这让我非常奇怪。”秦老师犹如一个职业的说书人,居然在这里停了一下,喝了口茶,起身走进了内房。我和纪颜正好坐在沙发上等候,没多久,他出来了,手里多了样东西。
  居然是一只纸老虎。




  大概两个手掌大小,不得不说做工非常精细,而且是立体的,老虎凶狠的姿态完全展露出来,半张着大嘴,前爪微微抬起,弓着个腰,身体压得很低,分明是扑向猎物的样子。
  “秦老师你是在开玩笑吧,单凭现场捡到只做工精细的纸老虎,就说是它干的?”我忍不住开了句玩笑,这的确很好笑。
  不过秦老师一脸严肃。手里又多了些东西,再一看居然是照片,秦老师把照片递给我,原来这一摞照片居然都是他手里的那只纸老虎。
  “这什么意思?”我匆匆看了下,无非是他给老虎拍了几张照片罢了,于是把照片丢给纪颜,纪颜低着头,一张张看着,还不时的抬起头看了看秦老师手里的纸老虎。
  秦老师听完,着急了,“你仔细看看照片啊。”
  “这里的照片上,所有的老虎姿势都不一样。”纪颜站了起来,把照片还回给秦老师,这时候后者才满意的点点头。果然,我拿过来仔细一对比,虽然都是同一只老虎,但是的确每张照片姿势都不一样,有趴在那里休息的,有高昂着头的,总之,仿佛有个人做了一系列不同动作的纸老虎一样。
  “起初我捡回这只老虎也只是好玩,可是我忽然发现每过段时间,这只老虎的样子居然会有变化,我怕告诉你们不相信,只好拿照相机一张张拍下来了。”秦老师小声说着。
  “我只是个普通的老师,越来越觉得这东西古怪的很,告诉别人又没人相信,因为我这人平日里给人家的印象都是非常理性和寡言少语,突然间告诉人家我捡了只会动的老虎,而且老虎每动一次,新闻里就说莫名其妙死了个人,你说我还敢留在家里么,只好希望你们可以把这只老虎请走,否则我睡觉都不踏实,这几天脸色都差了很多,而且我怕出事,把老婆孩子都送到老丈人家去了。”秦老师平坦的额头都流汗了,在阳光下闪闪发亮,似乎一下说得过快,让他有些不适应。
  “那您不会把他扔掉,或者烧掉都可以啊。”我看了看这只纸老虎,这不是很容易想到的事么。不料秦老师仿佛听见了极为大不敬冲撞鬼神的话一般,赶紧缩起身子,将老虎拿回手中。
  “别说了,无论我把它撕成多少碎片,或者烧成灰,第二天它又好端端的摆放在我家客厅里啊,所以我也就不敢再碰它了,万一惹怒了它,说不定我自己都性命不保。”
  居然有这等事!
  纪颜走到秦老师面前,拍了拍他的肩膀示意他轻松些,接着从他手里接过纸老虎。
  “把它交给我吧,您可以不用再担惊受怕了。”言毕,将老虎拿在手中。
  秦老师如释重负的长嘘一口气,恐怕所谓送瘟神送瘟神就是如此这般了。
  路上纪颜把玩着这只老虎,却不太说话。
  “有问题么?”我问他。
  “拜托你一件事吧,去查查最近莫名其妙死去的人都是些什么背景,至于这只老虎,还是暂时放在我家里吧。”他迟疑了片刻,随即回答我。
  这是当然,我和秦老师一样,可不愿意把这个东西放在自己家里。
  和纪颜分开后,我立即去查阅那些死者的资料,似乎没有太大的联系,只是说这些人非奸即盗,大都是在公安局案底一大摞的人,其中秦老师看见的那个有纹身的年轻汉子,是当地一霸,经常在古玩街收取保护费,还杀过一个人,不过因为没有确凿证据,被放了,总之是个人见人恨的家伙。其他那些人也都是半斤八两。
  “看起来,似乎死的都是该死之人。”我看着那些材料,喃喃自语道。




  黎正的伤势似乎好的太慢了,虽然经过落蕾祖父的医治,但还是进展缓慢,李多提出这几天让她来照顾黎正,虽然黎正不想去,但纪颜也说最近可能需要回老家一趟,还是让李多来照顾他比较好。得到纪颜的同意,丫头笑嘻嘻的领着黎正去了她租的新房子,在她搬家的时候我被征过劳役,还不错,而且离纪颜家也并不算太远。
  “你真的要回老家?”我问纪颜,他却笑了笑。
  “不是,只是我希望他们兄妹能多交流一下,适当的时候可以告诉李多,我不想欺骗她,而且她的记忆可能随时都会恢复的,有些准备对她对黎正都好。”看来他还真是细心。
  这只纸老虎呆在纪颜家里已经三天了,可是纪颜也未能察觉一些异样,而老虎依旧变化着样子,我去的时候,它已经变成了向外迈着步子,仿佛随时会离开的样子了。
  “真是只奇怪的老虎,而且每到凌晨的时候,你把耳朵对着虎嘴,还可以听见哀鸣,那是人的哀鸣。”纪颜皱着眉头看着那只老虎。
  我暂时把工作推给同事,决定今天晚上和纪颜轮流值班,看看这老虎到底还会耍什么花样。
  我们把这只纸老虎放在窗台,自己则睡在对面的沙发上。困了就睡一下。
  起初并没有什么事情发生,不过到了凌晨的时候,我揉了揉惺松的睡眼,忽然外面的月光照到了老虎身上。
  那只纸老虎居然开始变大了。
  月光下它的毛色体型和真的老虎根本没有两样,不,在我看来它远比体型最大的雄性西伯利亚虎还要大上一圈。当它停止变大的时候,抖了抖身子,扬起头看着窗外的月亮。
  我惊讶的几乎忘记推醒身边的纪颜。
  等我终于回过神来叫醒纪颜的时候,老虎已经弓起腰,纵身一跃,朝窗户外面跳了出去。
  由于夜晚炎热,加上纪颜家外蚊虫很少,我们是开着窗户的。
  纪颜马上跳了起来,可是还是只能看见老虎的背影,他立即从随身的口袋里掏出一把匕首,朝自己拇指一划,接着将一滴血弹了出去。
  “你这是干什么?”我好奇的问他。
  “我们追不上它了。不过我把血附到老虎身上,可以知道它的去向。”纪颜用手指了指窗外的老虎。
  月光下它跑得飞快,一下就消失了。
  “走吧,如果时间长了我也无法知道它去哪了。”纪颜拍了拍我的肩膀,立即朝门外走去。我也只好紧随其后。
  现在已经夏天,这个四大火炉之一的城市即便是夜晚依然带着几丝炎热的气息,宛如刚刚被热水冲刷过一般。
  我经常会纳闷,以前有这么热么?以前这个城市没有电风扇,没有空调,没有冰淇淋,他们却是如何度过的?
  我始终觉得不知道人类是在进化,还是退化。
  纪颜和我几乎以自己最快的速度奔跑着,很快,我就吃不消了,感觉心脏堵得慌,还好,纪颜停下来了。
  “它停住了。不过我不知道确切的方向。”纪颜转动着脑袋,似乎在感应着什么。
  我觉得四周似乎很熟悉。
  这好像是李多居住的地方。
  纪颜也意识到了什么,低沉着声音喊了句不好。我极少见过他这样,似乎只要是和李多有关,他平时的冷静和睿智就都不见了。
  我们来到了李多的房子。
  房间里面有一个人,还有一只老虎。
  黎正穿着睡衣,毫无表情的站在那只老虎对面。我们没有看见李多。
  小孩身高的他站在那只高大的老虎面前显的非常矮小。
  可是那只老虎却显的非常谦卑,犹如一只小猫一般,低着脑袋,缩起爪子的前肢伸了出来,摇晃着长长的尾巴。喉咙里响起了呜呜的声音。
  我和纪颜都呆住了。
  黎正终于走了过去,伸出手,按在老虎的额头上,接着,这只巨大的老虎抬起头,盯着我们,我和纪颜和它稍稍保持着一段距离。
  “你们来了?”黎正总算注意到了我们两个。
  “李多呢?”纪颜着急地问道。
  “你真的很关心她啊,我用控尸虫让她暂时睡着了,毕竟有些事情她知道的越少越好。”我忽然觉得黎正的说话语气有些异样了。
  “你们知道那只老虎的主人是谁么?”黎正坐到了床上,看来腿伤仍然使他无法长时间站立。
  我和纪颜当然摇头。
  “对于上次在山上无瞳消失后出现的那个白衣男人的身份,恐怕你也应该猜出来了吧,的确很让人无法相信,但是你知道怨崖是如何产生的么?或许说是谁制造了怨崖?”黎正一脸严肃地望着纪颜,后者没有说话,等于示意继续说下去。
  “那并不完全是我的祖先被灭族后产生的,准确的说他们还没有能力制造一个类似黑洞一样专门吸收死者怨气的东西。而无瞳也是怨崖的一部分,由于我带着返魂香进入怨崖,使得这一部分产生了自主的意识,居然想变成真的人类,不过它已经不存在了,连同我的肉体。




  而我现在这副小孩的身体同样无法再承受任何伤害了,想必你也察觉了,为什么我的伤恢复得如此之慢,这是因为身体不完整的缘故,而且如果再次受伤的话,这肉体很可能会突然崩坏。”说到这里,黎正停了下,眼睛低垂了下去。
  “你还没有告诉我,谁才是怨崖真正的缔造者。”纪颜问。
  “就是那个男人,那个有着多重身份的男人。他充满悲剧和压抑的一生和在临死前发出的怨气居然被残存在返魂香内的九尾狐的意志捕捉到了,你应该清楚返魂香的来历,九尾狐为了追踪三块流落在各地的返魂香而将自己的力量分成了三份,无奈它虽然得到了,却无法全身而退,结果分别被凡人封印住了,其中留在中土的一块就有它的部分灵魂。否则以它的力量,是不会被轻易打败的。所以九尾和他达成了一笔交易,至于具体内容是什么,我就不知道了。
  而纪黎两家在大唐之初承担的任务,一是为了镇压隐太子建成的冤魂,贞观初年长安妖气横行,这也是皇帝为什么赐姓黎家李姓,并且特意用泰山桃木打造了桃木钉,并在上面刻了‘黎明苍生,正气永存’,二就是守护封印在和氏璧中的那块返魂香,作为镇国之宝。结果我的族人窥探了其中的力量,居然受到了九尾的蛊惑,与它签订了契约,并承诺在黎氏一族中奉献最优秀血统的女性来作为继承九尾的那部分力量的载体。我的祖先们以为这件事隐瞒的很好,结果还是被太宗知道了,一怒之下,以黎家与废太子——李承乾造反事件牵连而被灭门,并把这件事推到了你们家族身上,可惜那个老鬼临死前还以为是最好的朋友出卖了他。其实皇帝怕的是万一九尾的力量出现,那大唐的基业就难保了罢了。可是结果荒唐的是,灭掉黎氏一族却依旧没有阻止唐朝皇室的覆没。至于那块和氏璧,据说也被太宗交给你们一族保护起来了,作为代价,纪姓人永远不准出世为官,更不许在乱世辅助豪强。”黎正这时候抬起头来,望了望里屋。纪颜的眼神忽然有些异样。
  “你的意思,难道是说李多?”
  “作为约定和记号,被承载力量的那个女孩,成年后耳朵上就会浮现十三个耳洞,所以那压根不是什么封印,只是个标记而已。她在出生以前的一千三百年就注定了她只是九尾的载体,所以根本没的选择,因为每一百年就会浮现一个标记。”黎正嘴角向上翘起,看着纪颜,可是纪颜的脸色都变了。
  “你是怎么知道这一切的?”我问黎正。
  他哼了一声。“刚才的老虎告诉我的,而且,我现在就要离开这里,等李多醒了就告诉她我走了。因为那个男人答应我,可以恢复我原有的身体,当然是要有代价,不过到底他要什么我也不知道,总之去了再说吧。那只老虎并不普通,它有吞噬人类灵魂的能力,或者说它就是靠着吞吃人的灵魂而维持着自己,我也不知道那个男人为什么需要如此多的邪恶污秽不堪的灵魂。”黎正从床上艰难的撑起身体,往屋外走去,到了门口,他站在纪颜旁边,停了下来。抚摸着那只纸老虎,老虎则听话的低垂着脑袋。
  “该说的我都已经说了,我奉劝你还是不要与那男人为敌,你应该了解,光是他用纸做出的那只老虎,我们两个都敌不过。”说完这句,他步伐缓慢地想要离开了房子。
  “我不会让你离开的,你去哪里我不管,但你起码应该为你的亲人想想。”纪颜一边说,一边掏出匕首,往自己手掌插去。可是还没等到拔出血剑,他的匕首就被黎正用钉子打落在地了。
  “亲人?”黎正忽然冷笑一下,“我在孩子的时候就亲眼目睹我的父亲因为害怕我母亲不经意间显露出来的能力,而用我们家祖传的桃木钉一根根插进我母亲的身体,而我只能抱着妹妹无能为力地躲在一边,接着又无助地看着那个警察用子弹打爆了我发疯父亲的脑袋,而现在李多根本不认识我,视我为路人,你还觉得亲人这个词语对我还适合么?”他走过来,捡起掉落在地上的匕首,递给纪颜。
  “谢谢你的照顾,不过我还是告诫你一句,别在浪费你的血了,你自己应该知道你的父亲和祖父是如何死的,这种东西对你的身体负荷又有多大,何况,以现在的你,恐怕连这只纸做的老虎都敌不过。”黎正说完,拍了拍老虎,骑了上去,老虎朝天低吼了一句,快速的跑出去了,消失在茫茫夜色里。
  沉默许久,纪颜才长叹一口气。
  “我终于明白为什么我们一族要避世在在偏僻的山村里,原来只是为了逃避那血腥的屠杀,无论是任何当权者知道我们守护着那种东西,都不会放过我们一族。”我和他走进里屋,床上李多正睡的很香,纪颜看着她耳朵上闪闪发亮的耳钉,却许久无语。
  “为什么明明是纸折成的东西却可以活动呢?”我对纸虎非常好奇。
  “很多有优秀的术师都可以做到,他们使用年代久远的古树表皮制造成树浆,并在里面放入自己制作的符咒或者是自己的鲜血,接着将动物甚至人的灵魂融入其中。这样制造而成的纸张折成的东西便有了生命力,不过想要创造出像那只老虎庞大而且具有攻击力的人,恐怕少之又少了。”纪颜缓缓道来。
  为了不打扰到李多休息,我们只好离开了那房子。一路上纪颜一直不说话,恐怕他正在想应该如何去编一个怎样合适的理由去说服李多关于黎正的失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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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夜 背


   天气之好,倒是很适合出外旅游,不过在五一出去游玩就不是你去玩旅游,而是旅游玩你了。准确地说,是那些守着祖宗产业的懒汉们,喜欢做着一锤子买卖的人,上山收钱,下山要买票,即便上个厕所,也要逼着你买卷卫生纸。
  “我小便!”你和看厕所的老头争执。老头干黄如饼干的脸皮绷的紧紧的,只是拿出一卷粗糙如同磨剪刀的砂纸样手纸递给你。
  “我带了纸了!”你再次争辩,无力的掏出一卷心相印,无奈人家认准了,进厕所就一定要买他们的手纸,似乎是说我怎么知道你是不是带了纸进去呢?这种规定感觉就像是酒家不准自带酒水一般听上去很有道理。
  前文只是笑谈,不必当真。不过出外旅游,而且如果不是随团旅游,而是一伙驴友喜欢三三两两结伴而行,去一些本来人迹罕至而且比较生荒的地方的时候,还是小心为好。
  下面的故事是一位朋友告诉我的,他和我从没见过面,不过即便是从电话里他颤抖的声音,我也可以听得出他惊魂未定。恰巧五一需要做一版旅游专刊,想想题材正好缺乏,于是放下手头工作,和他聊了起来。
  “我是一个公司的彩领。”我一听就纳闷了,都知道有金领,白领,蓝领,黑领,倒是从未听说过彩领。
  “告诉你,像我们这样的人,经常是做着蓝领的工作,受着白领的气,承受着金领的工作压力,却拿着黑领的工资待遇,你说是不是彩领?”听起来他倒是怨气十足。
  “所以出外旅游无疑对我来说是一种非常好的,也是最有效的减压方式,否则的话我真说不准什么时候会用键盘把天天站在我面前呵斥的上司的脑袋给敲碎掉。
   不过随着旅游次数的增多,我和公司里几个驴友们对那些所谓的著名旅游景点已经厌烦了,那些已经加了太多人为装饰的景色早就变的不干净不纯粹了,而且越是出名的地方人就越多,我们本来旅游的目的就是逃避那些杂人,结果还不是挤到人堆了?
  所以我和另外两个最要好的朋友决定,三个人去一处比较偏僻的,保持着自己独有的生态环境的地方。可是从现在来看,我们做了个非常错误的决定。
  当然,无论如何,那时候我们还是在忙碌的准备行李和必需物品,由于大家都是老手了,还是比较熟练的。
  首先要准备一个大的背包,四十四到五十升就够了,然后还需要一个小背包放一些必须的小件物品,如旅游资料,零食等等,另外笔,燃烧弹,指南针折叠雨伞之类的也是当然要带着的,还有一些常用药品,如止血贴、纱布、绷带、喇叭牌正露丸、驱风油、感冒药、曼秀雷敦薄荷膏。”他居然开始向我说起他的旅游常识了,所以我不得不咳嗽了两声,打断了他的话。
  “不好意思,我说过头了。”他尴尬的笑了下,不过却非常苦涩。
  “三个人准备好东西,又对准备去的地方的天气以及风土人情做好准备后就出发了。
  很遗憾,我至今不想告诉你我们具体去了哪里,因为我是在不想让更多好奇的人在受到伤害,或者说我自己也无法描述那里的状况,只知道大概是湘赣交界的一带吧。
  那时候天气已经非常炎热了,不过对于经常在外单独旅游的我们并不觉得难以忍受,一行人很顺利地沿着地图的指示前进,我们并没有特意规定方向,只是随意的旅行,希望自己可以融入大自然多一些。
  可是我们忘记了长期生活在钢筋水泥堆里的我们已经没有了祖先的自我保护能力和对危险的敏锐嗅觉了。
  在经过一片丛林的时候,我的一位队友忽然被蜇伤了。他并没有看清楚是蜜蜂还是马蜂,或者是其他带着剧毒的昆虫。
  这种程度的伤对我们来说是小儿科了,既然准备好了脱离团队旅行,被蛇咬被蜂蜇早就应该计算在内。
  可是我忘记了,不是每个人都能适应蜂毒的。好比青霉素,可能你去年没事,但今天体质发生变化,就过敏了。
  有些蜂毒会进入血管,会发生过敏性休克,以致死亡。虽然我和另外一个人连忙用消毒针将叮在肉内的断刺剔出,然后用力掐住被蜇伤的部分,用嘴反复吸吮,以吸出毒素,并且涂抹了一些药物。可是他的状态很不好,十五分钟后,脸色开始变青,呼吸也变的非常急促,被蜇伤的地方红肿得像馒头一般大小。他的脉搏和心跳都开始下降了。我的气力比较大,所以只好背起他,赶紧寻找当地人,既然他们在这里生活,自然对蜂毒有办法。
  还好没走多远,我们看到了一处建筑物坐落整齐却又稀疏的村落。
  不过那里的土却非常柔软,当我背着朋友踏上那块土地的时候,感觉踩在了一块厚厚的毛绒地毯一般,低头一看,土都是红色的。



  村里的人不多,不过还是非常热情,他们对我们的来到非常诧异,看得出已经很久没有人来过了。
  果然依我所料,他们对治疗蜂毒很拿手,一个看上去大概六十来岁,却鹤发童颜身体依旧硬朗的老人叫我们把朋友抬到他家,随后去里屋配置了一些草药,用嘴巴嚼的稀烂,混合一些黑黑的汁液,涂抹宰了伤口上。很快,朋友的伤口开始消肿,不过他的脸色还是很苍白,嘴唇干的发裂。
  村里人很友好地招待我们,使得早已经习惯于都市里尔虞我诈日子的我们非常感动,只不过,老者提醒了一句。
  ‘千万别让你的朋友吃土。’
  ‘吃土?’我和另外个朋友觉得非常奇怪,虽然这里的土的确有些与众不同,但还不至于拿起来当美味佳肴吃下去的地步。我忍不住口西笑起来。老者有些不快,但还是摸了摸胡子,又叮嘱了一句。
  ‘蜂毒已经没事了,但你的朋友最好在完全康复前不要碰我们这里的赤土,否则,我们也救不了你们。’说完,边起身忙活着为我们做饭了。我和另外个驴友看了看躺在床上仍然昏迷着的同伴,忽然感到有一丝如流星划过的不安。
   老者吃得很少,可能正是他们这里的养生之道吧,只不过我忽然发现,包括老人在内,这个村子的所有人脸色都很红,犹如关公一般,白天看上去,因为有阳光照着,倒不觉得,反还有些健康强壮的感觉,可是夜晚看去,却在灯光下透着如鲜血一般的红色。
  同伴在吃过饭后建议我们明早就离开,我也表示同意,毕竟这里总让我觉得有些不安。
  农家竹制的床非常凉爽,不过也有传说,说竹席竹床越是颜色深,越是红色的就越凉快,不过等到了完全变成深红色就不能用了。因为开始竹床还是青色的,先是吸汗感觉凉快,等到了后来则是会吸使用者的鲜血了。农家人怕竹床成精,所以快吸饱了血汗的竹制品就扔掉了。
  不过这也只是道听途说的传闻罢了。
  不知道是否白天发生的事情太多,我在床上辗转反侧睡不着觉。忽然隐约听见老者从里房起了床,蹑手蹑脚的走出了房门,接着便蹲在地面上不动了。
  我的床在客厅,正对着大门,所以看的很清楚,不过由于老者背对着我,实在不晓得他在干什么。
  月光如雪,洒落似霜,我为了能看清楚,稍微挪动了一下身体,不料想竹床已经年岁久远,稍微一动,就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
  我无法忘记那一瞬,老人听见了,猛的转过头来。月光恰巧照射在他脸庞上,白天慈祥善良的老者已经不见了。
  我看见他正抓着地面上红色的土往自己的嘴巴疯狂地塞着,他的嘴角,脸上到处是红色土粒,口水混着着红土流下来,宛如鲜血一样,我看着他,想起了动物世界播出的狮子进食的画面。
  老人的眼睛瞪的很大,随着腮帮子一下一下有规律的凹陷鼓起,他将嘴巴里的土使劲吞咽了下去。我则吓得话都说不出。
  ‘外乡人,吓到你了吧?’老人忽然恢复了先前的友好,只是嘴边的红土让我还是有些畏惧。他也意识到了,立即擦干净嘴巴,叹了口气,坐到我床边,我则将身体缩了起来,坐到另外一边。
  ‘你不必怕我,这个村子里的人都是如此,我们没有恶意,更不是妖怪,只不过只要一天不吃这里的红土就全身不舒服,而且虚弱无力,不过拜这里的红土所赐,村里的人的身体也非常健康,从来也没有生病过,只是脸上看过去会比常人要红一些而已。大家称这土是神土,是神专门给我们的恩赐啊。’他说得很慢,却字字有力,非常诚恳。我也开始有些相信了,以前只在电视里听说过这等事情。
  ‘可是红土既然有如此功效,为什么老人家叮嘱不让我受伤的同伴吃?’我忍不住问道。
  ‘那我不知道,只是从我的长辈提醒过,被这一带蜂毒伤着的人,千万不可以进食这里的红土,至于后果如何,我也不清楚,不过他们传下来的规矩,自然有其中的道理。’我听完后略感失望,不过还是感激的点了点头。
   后半夜,我又听见有人出门的声音,我只道是老者又要吃土,觉得不便再去打扰,所以也就背过身体,装傻不知。
   由于时间并不充裕,我们第二天还是决定离开这里,受伤的同伴经过一夜的调理已经可以自己走路了,不过还是很虚弱。我们决定早点回到城市,结束这次旅行,虽然这样有些气馁和沮丧,但毕竟身体还是最重要的,大不了以后再来就是了。
   告别了老人和村民们,我们按照回去的路慢慢返回。直到第二天中午,我在一个水库旁边稍微休息下。拿出些干粮和水进行补充。这个水库很大,也很干净,城市里很难看见还有这么干净的水源了,我甚至可以看见水底的石头和鱼。
  我正在观赏着四周的景色,却没有注意到被蜇伤的朋友没有吃太多的东西,而是从自己随身带的旅行包里忽然取出了一个包裹的整整齐齐的塑料袋。我还以为他自己留了些好吃的,单独藏起来了,于是笑了笑,不再理会。
  可是我看见他从塑料袋里拿出的是一捧红色的土。




  那是那个村庄的土,是老者再三叮嘱我们别让他吃的东西。可是他是什么时候挖的?难道是昨天晚上?
  还没等我多想,正要冲上去阻止他,朋友已经将一巴掌红土塞进了嘴巴,随便咀嚼了几下,然后使劲吞咽了下去,接着露出一种非常满足的神情。
  ‘你疯了!’我大声吼到,接着抢过了他手中的袋子,可是他却拼命从我手中想夺回那个塑料袋,他的力气变的出奇的大,即便是身体健康的时候他也从未如此过。
  ‘好吃啊,真好吃,你应该试试啊,什么鱼翅鲍鱼,都滚蛋吧,这红土才是宝贝,就像是神仙的食物一样,吃下去伤痛啊,疲劳啊,全都没了,吃啊,吃啊!’他笑嘻嘻地,嘴角淌着口水,就像精神病人一样,一边抢过我的袋子,一边抓着土大口地吃了起来。旁边的另外个伙伴已经呆滞了,忽然,他也抛掉手中的干粮,试探着抓了一点吞下去,紧接着他也疯狂了,和受伤的朋友开始抢夺红土,两个人就像两只见到一块肉骨头的饥饿野狗,打起架来。
  抢夺到一半,先前被蛰伤的那个人忽然高高仰起脖子,就像打鸣的公鸡一般,怪叫一声,喷出口中的红土,不停地吐着白沫全身抽搐地倒在了地上。但是和他抢夺红土的那个却丝毫不去搭理,只是还在往嘴巴里塞着红土,甚至还掰开那人的嘴巴,把他还没吞下去的红土挖出来吃下去。
  我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场面,可是我马上反应过来,一定要先救活我的朋友,他的身体开始剧烈的抽搐起来,为了怕咬伤舌头,我不得不拿了块毛巾塞住他的嘴巴,接着立即寻找药物。
  在镇静剂的作用下朋友开始慢慢平静下来。旁边的同伴也似乎恢复了神智,他惊恐跑到旁边用手指抠着嗓子想吐出那些红土,无奈他吐的胆汁出来了也没吐出一粒。
  那些土吃下去后仿佛有生命一样,死死的趴在胃壁上?
  我和那个同伴决定轮流背着伤者,赶快回到医院去,希望可以还能挽救他的生命。
  可是炎热的天气,加上四周的几乎一样的地形,我发现我们三人居然在这么小的地方迷路了,其实我知道,最关键的是我们的理性已经渐渐被粉碎了。
  背着他每走一步我都很艰难,同伴也是,他把剩余的红土都扔掉了,就像扔掉瘟疫一样。
  终于,我们三人走不动了,找了一棵大树,坐在树荫下休息,我看了看大家的行囊,食物和水已经不多了。
  由于他有时候醒过来很激动,还张口咬过我们,我无奈之下只好将他翻转过来,让我的背贴着他的背,用绳子固定在身上,这样才能背着他继续前进。
  ‘放弃,放弃他吧。’同伴望了望已经昏迷的朋友,忽然小声对我嘀咕了一句。
  我的脑海里何尝没有浮现这种想法,可是很快就把它按下去,但这个想法就如同水瓢,总是拼命地浮上来。
  ‘不行。’我坚决的反对,舔了舔干涩的嘴唇。
  ‘我们可以留一部分水和食物给他啊,这样就不算抛弃他了!’同伴还不死心,将脸凑过来对我说,那一刹那我觉得他长的很让人憎恨,当然,如果我有镜子照照,会觉得我同样很难看。
  因为我最终也同意了这个提议。我把所有的食物和水分成了三份,留下其中的一份放在昏迷的朋友旁边。
  ‘不要怪我,你一定要撑住,我们马上来找人救你。’我在他耳边轻轻说道,而处于昏迷状态的他忽然伸出手死死的抓住我的手腕,非常疼。
  他闭着眼睛低沉了一句。
  ‘别走,别离开我。’
  我犹豫了下,但还是使劲掰开了他的手,接着和同伴继续向前面走去。
  回头望去,朋友已经离我越来越远了。
  ‘不用这样,如果背着他,我们三个都走不出去。’同伴热心地开导我,拍了拍我的背。
  ‘滚,你真让人恶心,如果是我,你也会毫不犹豫地抛弃掉吧,说不定连食物和水都不会留!’我架开他的手臂,那人愣了下,接着冷笑了几声,不再说话。
  我们接着走了整整一天,终于发现前面已经离旁边最近的城市郊区不远了,我和他都很高兴。于是决定睡一觉,好好休息下,依靠最后的体力赶快回去。
  那一觉睡的很沉。
  可是当我醒过来却发现自己和同伴依旧躺在抛弃朋友的那棵树下。




  我之所以知道,是因为地面上还有着我留下来的食物和水,一点也没有动过,但是朋友却不见了。
  我连忙摇醒了同伴,他吓坏了,说可能我们走错路了。两人连忙爬起来,四处寻找了下朋友,可是根本没有踪迹。
  ‘冷静!要冷静!’我这样提醒自己和同伴,两个人稍微平静了下,再次靠着地图和工具往城市边缘走去。
  可是只要我们一睡觉,醒过来就发现回答了那棵树下。
  而且我依稀可以看见树下又一个人睡过的痕迹,而且还个人形的地方与旁边不同,是红颜色的土壤。
  食物和水都没有了,我看见同伴眼睛直勾勾地看着那些红土。
  我狠狠揍了他一下,总算没让他干傻事。在商量了下后,我们决定再次赶路,不过睡觉的时候轮流值班,每个人睡一小时。
  走了一天后,我们知道一个荒芜的旧房子可以休息,入夜后,我们躺下了。
  每人一小时,虽然有些麻烦,但却是最好的方法了。大概两点的时候,是我值班。
  长期的跋涉已经让我不堪重负,还好平时的锻炼起到了作用,我还可以支撑下去。
  不过眼睛依然在互相打架,当我将睡未睡的时候,忽然听到门开了的声音,我闭上眼睛,只留了一条细缝观察着。
  这里夜晚的天空很明朗,所以还是可以看得比较清楚,不过我宁愿当时我是个瞎子。
  我原以为是路过的旅行者,或者是附近的猎户,要么是一只野兽我都不会害怕的让自己觉得无助。
  可是我偏偏看到了最不愿意看到的人。
  不,或许已经不能称他为人了。
  我的那个朋友,脚步蹒跚的扶着墙壁靠近躺在地上的我们两个,借着外面不多的光,我可以看到他的脑袋如同一个拔开了皮晒干的芒果,脸已经开始腐烂了,干枯的如同缺水的树叶,已经开裂而且脸皮一片片耷拉下来,而嘴巴却鼓鼓的,一下一下的蠕动,我知道,那里面一定是红土。因为他每走一步,嘴边都掉落一些红色的土渣掉下来。
  他面无表情,走向了躺在我床边的朋友,然后机械的将他提起来,倒过来放在背上,背靠着背将他背去,接着,迈着同样的步伐慢慢走了出去。
  我努力控制着自己的牙齿,死死的咬着,避免它们因为颤抖而发出声音。
  临出去的时候,他回头望了我一眼。
  我终于知道为什么我和同伴无论走多远都又回到那颗树下了。
  不知道等了多久,我迅速跳了起来,任何一样东西都不去收拾,立即跑出屋子,向外面狂奔。
  天快亮的时候,我终于看见了一户冒着缕缕白烟的民房,我冲过去,看见一个农夫正在生火做饭,终于,我昏了过去。
  醒来的时候我已经在这里当地的医院了,我不愿意去回忆那些事情,我也不知道我的朋友将那位同伴带到哪里去了,总之,那七天几乎成了我这辈子最想磨灭却又印象最深刻的日子。”那人终于说完了,我们两个握着听筒沉默了很久。
  不过,还是他打破了僵局。
  “你知道么,我一直在寻找那个村落,可是一直都没有再遇见过,我的两个伙伴也秒无音讯,警察把他们列入了失踪人口,他们的亲人不止一次的质问我,为何只有我一个人活着回来了,所以,虽然我没事,但是我却最痛苦,几乎每晚都能梦见他们两个,口里塞满着红土站在我面前。”说到这里,他已经泣不成声,我安抚了他几句,才使他稍微好点。
  挂上电话,我不禁想到,究竟有多少人在那种情况下,还可以义无反顾的背起自己的朋友继续往前走,或许背起的不仅是一个人,更是一份信任,或者说是责任。
  可是真的面对这种情况,我会选择背叛他,还是选择背起他?
  或许这对很多人来说都是个无法选择答案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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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夜 抽屉


  大多数收藏家其实都有很强的占有欲,正常点的有喜欢邮票,钱币古玩这类比较普通的,然后有少许另类的,比如收集火柴盒,香烟盒之类,当然,也不乏变态者,像德国集中营中专门喜欢收集美丽的少女皮肤,先在上面纹上各种各样的花纹,然后将女孩泡在玫瑰花瓣和防腐剂的热水中,让防腐剂能进入皮肤毛孔内,也方便剥下来。至于剥下来的人皮,有的制成套枕,有的制成皮桌布,最著名的当属那个战败后苏联战士从一个德国军医家里收缴出来的一个台灯灯罩,没错,那是人皮制成的。
  不过我要说的这位朋友自然没有这么令人作呕的嗜好,就算他有,他也不敢去成为《沉默的羔羊》中的那位变态杀手。其实他的爱好是收藏古木桌子,任何年代的木桌他都非常喜欢,不过收藏这玩意实在需要很大的空间和气力,有些桌子非常重,不过他总是乐此不疲的继续着这种爱好,以至于将美丽的妻子气的离婚,但他倒落的清闲。
  这位叫谭蓝的朋友家境非常富裕,得益于他年轻时代的拼搏和经营有道。不过一有好的木桌他都叫我来看,虽然我不是很懂,不过在他的熏陶下多少了解了一些。木桌这种东西主要看历史和原料,如果是名贵的木料,像紫檀木,一直被认为是最名贵的木材,大多为紫黑色,在各种硬木中,紫檀质地最为细密,木料的分量最重,木纹不明显.自古被用作声名显赫宅门大户人家之用,有些人可能会谈到红木,其实红木不是一种木料,而是泛指一类木头,根据《红木》国家标准规定,红木是紫檀属的紫檀木类、花梨木类,黄檀属的香枝木类、黑酸枝类、红酸枝类,柿属的乌木类、条纹乌木类,铁刀木属及崖豆属的鸡翅木类5属8类33种材料的总称。用这8类33种材料制作的家具可称为红木家具。红木材质结构甚细至细,平均导管(管孔)弦向直径不大于20微米。红木心材材色都是经过大气变深的,其中紫檀木类为红紫色,花梨木类、香枝木类、红酸枝类为红褐色,黑酸枝类为黑紫色,乌木类为乌黑色,条纹乌木类和鸡翅木类为黑色。这类木头制成的桌子我的朋友是买不起的,因为据说前些时日一张明清时代龙纹石面黄花梨木桌居然被人以九十八万元的高价买走,的确让人无法相信。另外一些则是有特殊意义或者年代久远的,不过木制品切忌重新上漆,否则身价大不如前,当然,还有一些本来根本不值钱的也被认为炒作起来,什么是奢侈品?那就是可以卖出比自己原本身价高几百甚至几千倍价格的东西,就如同中秋节的天价鲍鱼鱼翅燕窝月饼,不过我很不明白,既然想吃,还不如直接去吃,干嘛要把这些夹在月饼里?我始终觉得月饼还是用最原始的豆沙馅最好。
  废话少说,谭蓝在电话里的语气几乎可以用激动来形容。
  “昨天吃了仙丹,从乡下一个老农家里捡漏,淘到一张老花梨木背雕纹桌,真便宜,才两千多!”谭蓝一边说着一边咂吧着嘴,仿佛一个孩子吃到了梦寐以求的巧克力糖一般。
  “不是我打击你,你就不怕被人埋地雷,你交学费的次数也不少了。”我笑道,不料谭蓝一口咬定,是张很不错的桌子,而且这个桌子特别之处不在桌子的来历和原料,而是上面的一个抽屉。
  “你来了就知道了,电话里不方便说。”说完,谭蓝挂了机,电话响起了嘟嘟声。我合上电话,心里犯起了嘀咕,什么抽屉这么惊天动地。
  所谓吃仙丹,埋地雷,捡漏,交学费都是淘古玩人的术语,就像旧时黑道上的黑话一般。吃仙丹比作买到了非常便宜的藏品,埋地雷指的是有些人以为去农村从农民手里买的货不会有错,却不知道这些货是商人和农民合伙作伪的,这就是埋地雷。而捡漏比作卖主看假、但古玩是真货,被人买走,对买主来讲叫“拣漏”。反过来对卖家来说就叫走宝,至于交学费顾名思义,则是玩古玩的新手不识货,老买到不值钱的仿制品。



  从报社到他家很远,不过恰巧那里居住着我的一位采访对象,反正也是路过,所以我也没去拒绝谭蓝的好意,所谓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分享别人的快乐也是件不错的事。
  谭蓝的家的确可以用古色古香来形容,进屋你就能闻到一股子非常清香干净的木制品的味道,一点也不像现在的地板家具,全是甲醛味,有的放置了一年味道还是很大,科技倒是发展了,结果我们的居住条件反而下降了。
  “进来,快!”谭蓝的身材和我很像,两人差不多个头,不过他要瘦很多,头却无比硕大,可惜满脑子装的不是智慧,我经常取笑他整个头颅里都是木头渣子,他却一本正经的皱着眉头说自己倒希望是这样。
  谭蓝的眼睛最为有特色,如果是平时,到没有什么,只要一看到美女或者是喜爱的木桌,他的眼睛一下变成了三角眼,一点眼白的都看不见,直往外冒着攫取的目光。
  “我喜欢的,一定要搞到手。”这是他的名言,老婆如此,钱财如此,木桌也如此。
  他的家本来是十分宽敞的,可惜堆放了如此多的桌子,我只能小心的走过去,前些时日帮他搬桌的时候,他宁可自己的手被砸破了,血都流在桌子上也不肯松手。
  “手好些了么?”我看着他缠着绷带的手指。
  “好多了,不过后来又不小心划破了,滴了一滴在那桌子上,还好后来一点痕迹也没有,要不然我非心痛死不可,说不定我会气的把那手指给剁掉。”谭蓝仿佛在谈论的是根香肠,而不是自己的手指。
  进入了内堂,我看见了那张桌子。
  很漂亮,蛋黄色,大约一米多高,保存的很不错,桌面边沿线脚交叠变化,两平两凹;桌面与腿足之间以卷云角为点缀;腿足头呈内翻马蹄形,工艺精美。而且在桌面左下还有个暗格,也就是那个抽屉。
  我很少见这种桌子也带着抽屉的。
  抽屉外面没有任何把手,纹理结合的很好,几乎成了桌子的一部分,不仔细看还真没发现。
  “这,这是个神奇的抽屉!”谭蓝抑制不住的舞动着双手,嘴角一下下地抽动着,我奇怪即便他以极低的价格淘到一张好东西也不必说的这么夸张啊。
  “我可以理解你的不解和惊讶,因为我自己也没想到,只是最近才发现这抽屉的与众不同之处,我甚至犹豫了很久,该不该告诉你,不过作为我唯一的好朋友,我是在找不到人分享我的快乐了!你知道这种喜悦压抑在心底无法宣泄出来很容易生病的.”不过他话锋一转,忽然眯起眼睛低沉着说:“当然,我还是要警告你,不要把你知道的一切说出去任何一个字,否则对你我都没有任何好处。”
  我有些后悔来这里了,我最讨厌的就是和别人分享秘密,因为你也要承担无谓的烦恼,而且更加多,因为秘密一旦泄漏,人家第一个怀疑的就是你,当然,他不会去想是否是他自己无意说出去的。
  “好吧,快说吧,我保证不说去。”最终我的好奇心占了上风。
  “我只是偶然间发现这抽屉的特别之处,前天,因为我找不到自己的钢笔,整个屋子都翻过了,我当时满脑子想的都是自己的钢笔,因为需要记录些东西,后来只剩下那个抽屉没看过,我是个没记性的人,几分钟前还那在手上的东西经常不翼而飞。所以我找起东西也是乱翻一气。当然,打开抽屉前我压根不抱希望。
  可是原本空荡荡的抽屉里居然正躺着一只笔,能找到找了很久的东西是件让人非常开心的事情,可是我很快发现,这支笔并不是我的那只。虽然型号颜色一样,但新旧确实不一样的。
  我开始怀疑这个抽屉有着某种神奇的作用,于是我开始试验,先是想要一本书,结果拉开抽屉后那书就躺在那里,我高兴坏了,试验了很多次,只要是那抽屉装的下的东西我都尝试过,结果真是屡试不爽啊。”他得意地哈哈大笑起来,自从他离婚后我还没看见过他这么高兴过。
  “听说过聚宝盆么?喜欢什么,想要什么都能得到,你说这个世界上我算是最快乐的人么?为了证明给你看,瞧,我从这里可以掏出一只手表!”说着,谭蓝果然从里面拿出一只名贵的男式手表。虽然我始终觉得那是他一早放进去的来忽悠我而已,但是他坚持要我亲自尝试一次,我拗不过他,只要试了下。
  我决定要一个数码相机,好的要几千块,一直想买但考虑到一旦买了恐怕这个月要靠到步行街去帮人拍照来维持生计了。
  我暗自在心中祈祷,拉开抽屉的一瞬间,我看到了崭新的照相机放在抽屉里。
  居然是真的!而且我肯定不是谭蓝做得手脚,很快我还想了数据线,电池,内存卡,于是一整套装备都拿齐了!
  “没有欺骗你吧?”谭蓝见我笑得如花一样,拍了拍我的肩膀。



  “甚至包括钱币也可以。”谭蓝顺手拉开了抽屉,又摸出了一打崭新的钞票。
  我再次仔细端详起那个抽屉,比普通的稍大一些,也要宽一点,从外表看实在想象不出居然有这个能力。
   “我昨天兴奋的试验了一天,想要任何东西都能达成,可是我总觉得少了些什么。”谭蓝伸开双手,仰坐在沙发上。
   “哦?那是什么?”我把玩着相机,背靠在桌子上,好奇地问他。
   “一个女人!我还欠缺一个女主人啊。”他的眼睛忽然射出精光,再次变成了难看的三角眼,整个人也从沙发上跳起来。
  “你可以说是最富有的人了,还怕没有老婆么?”我开玩笑说,可是谭蓝的脸色却并不好看。
   “不!这些女人都有或多或少的缺点,这个世界压根没有完美的女性,只有那个神奇的抽屉,才能赐予我最理想的另一半!”谭蓝的眼睛里已经看不到别的东西了。
  “你疯了?抽屉里怎么可能出来人呢?”我刚说完,却感觉身后的抽屉自己动了起来。
  我没有感觉错,抽屉正在努力的自己往外突出来。




  随着我诧异的转过身体,抽屉哗啦一下自己弹开了,犹如电脑的光驱一样。
  不过我看见的不是黄色光滑的抽屉内侧,而是黑黑的一片。我揉了揉眼睛,仔细看了一眼。
  原来那黑色的东西是人的头发,准确的说是一个女性的头发,她的后脑勺正对着我。
  抽屉继续向外延伸出来,我难以思议的看到了犹如电视里的武林高手表演缩骨功一样,一个女人居然慢慢从抽屉里爬了出来。
  先是头和肩膀,她的脸始终对着地下,我看不清楚,赤裸着身体伸出两只洁白如牛奶般手臂的女人继续往外爬着,她的下半身还卡在抽屉里,这样看去就像一只捕获到猎物的螳螂。她很瘦弱,曲线也很好,身体正是以人类难以达到的弯曲角度从抽屉里伸展出来。就如同一截雪白的牙膏,慢慢的从抽屉中挤了出来。
  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个女孩真的按照谭蓝的愿望出现了!
  女人继续朝外爬行着,她的头发已经触到了我的裤子,身后的谭蓝忽然高兴的笑到,一把把我推开,扶起那个女孩。并且为她披上衣服。
  我看了看女孩,很漂亮,五官端正而灵巧,只是笑起来有些不舒服。
  让人看的感觉有些漂亮过头了。
  的确是非常完美的女性,起码从外貌来说是的。谭蓝犹如得到了个宝贝一般搂着她,女孩也很听谭蓝的话,两人仿佛久别的新婚夫妇一般亲热,只不过女孩的一双眼睛始终注视着我。
  我看着她的眼睛,觉得很奇怪,但始终看不出来有什么不对。
  或许能从抽屉出来的人本身就不可能是正常的,不过一些事情既然发生了,反而就不会诧异,就如同前面我拿到了自己喜欢的数码相机,我会去怀疑这个相机是否是正常的么?
  谭蓝也是。这听上去挺没道理,可事实却的确如此。
  谭蓝对着我咳嗽了几声,我识趣地准备告辞。不过女孩忽然笑了笑,用纤细如葱白的手指指了下我的手。
  “给我们拍张照片!”谭蓝对着我招呼,我也很乐意,当他们摆好姿势,我为他们拍了几张便离开了那房子。
  临走前我听见房子里响彻着谭蓝的笑声。
  工作很忙,即使是相机也来不及去玩,我把它扔到家里也没去管了,没几天,我忽然听闻到一些消息,大都是些商店举报说自己的货物莫名其妙丢失的事情,我隐约觉得有些不妙,拜托一个银行的朋友问了问,果然,最近银行经常发现整打的新钞不翼而飞,开始还怀疑是内部人做的,彻查了很久,却得不到任何结果,只好不了了之。
  看来所谓的抽屉,其实只是一个小偷罢了。
  我忽然想起了自己的那部相机,赶紧回去,在电脑上看了看那天拍摄的照片。
  照片上的谭蓝一脸春风得意,不过我一看见那女孩就觉得不舒服。
  似乎是脸。我把她的脸放大了,终于发现了那里不妥了。
  女孩的瞳孔很大,远远大于正常人,或者说活人,就如同夜晚猫的瞳孔一样。
  我立即打电话联系谭蓝,可是里面只有忙音,看来必须去他家一趟,叫他赶快把那张桌子和那个女人都扔掉,当然,我也带着那个相机。
  可是当我来到他家的时候,却发现谭蓝家的门都没锁。我推开走了进去,叫了几声,去无人答应。
  桌子上的饭菜已经变质了,在这种炎热的天气,放置一两天就会变质了,饭菜几乎一点都没动,旁边还有一瓶开了封的葡萄酒。
  我走进了内房。那张桌子好好的摆放在原处,似乎什么也没有发生。空旷的房间里弥漫着一种衰败俄感觉,谭蓝本来是个极爱干净之人,怎么几天不见家就成这样了,温柔乡就令一个人如此快的连生活习惯也改了么。
  整间房子既找不到谭蓝,也找不到那个怪女人。我决定离开的时候,身后的抽屉想起了呜呜的声音。
  在安静的房子显的非常令人注意。我踱着步子走过去,刚想伸手拉开,结果抽屉啪一下摊开了,我没留心,没站稳,一下坐在地上。
  抽屉里慢慢伸出了一只手,很熟悉的手。
  因为手腕上正带着那只前几天谭蓝从抽屉里掏出的那之手表。接着,呜呜的声音更大了,我的腿开始发软,虽然努力想站起来,却只能看着手无助的在晃悠着。
  我挺直了背,看见抽屉里有一个人头,是谭蓝的。
  谭蓝的眼睛充满了恐惧,依旧是那令人讨厌的三角眼,他的两只手努力的像外趴拉着,我看着他,想到了猫抓住老鼠的时候会故意放开几次,但却又一下按住老鼠的尾巴,看着老鼠无助的伸着腿在地上抓着。
  现在的谭蓝犹如一只等死的老鼠。
  因为我看到了他的头顶上还有一只手,是个女人的手,不过却不在雪白细长,而是肿胀的,惨白的,手的皮肤几乎变得半透明了,我见过那样的手,医学院里被福尔马林浸泡的标本就是如此。谭蓝的嘴巴上也有一只,死死的按在嘴上,难怪我只能听见呜呜的声音。
  “救我。”谭蓝似乎努力挣脱掉了按在嘴上的那只手,吐出了两个字,短而颤抖像往外倒豆子一样。
  不过这是我听他说的最后两个字了。
  谭蓝的头左边,伸出了那个女孩的头,依旧是放大的瞳孔,依旧是美艳的脸容,依旧是让人看得不舒服的笑。
  只一下,快得让人难以细想象,那女孩就把谭蓝拖了进去,后者连哼都没来得及哼一声,仿佛抽屉里面是个深不见底的黑洞,两人掉了进去一样。房间里恢复了宁静,我几乎觉得刚才看到的是幻觉而已。
  抽屉啪的一下再次自己关上了。
  “索求的过多,就是这种下场么?”我将手中相机小心的放回抽屉。抽屉依旧如平常一样普通,我四下里摸索了下,除了冰冷光滑的内壁,什么也没有,我只好暂时离开了那房子。
  第二天我正打算找人把那张桌子给搬走烧掉,起码别让其他人得到了,可是等我请着人来到房子的时候,却看见谭蓝离婚的妻子在指挥着人搬着东西。一阵寒暄后才知道,她说昨天晚上接到谭蓝的电话,很急,声音仿佛不是他的一样,说自己要出躺远门,暂时不能支付抚养费了,并嘱咐前妻将这房子充数,并且可以卖掉所有珍藏的古玩和古木桌作为抵偿。
  “昨天晚上?”我大惊。谭蓝的妻子奇怪地看着我。
  “有什么不对么?难道那家伙又在骗我?算了,反正也离婚了,他的死活我也管不了了,还好这里的东西还算值钱。”女人叹了口气,接着又忽然开心的笑道。
  谭蓝的死活她的确是管不了了,不过我只关心那张桌子。
  谭蓝的前妻听说我要买那张桌子,惋惜地拒绝了。
  “真不好意思,那桌子我已经卖给一个收古物的商人了,他高兴坏了,搬的时候还不小心把自己手指弄破了,血都滴在上面,吓得他连忙擦掉。”谭蓝的前妻歪着脑袋回忆说。
  我只好和她告辞,看来,这张桌子和那个抽屉依然会在这个世界上继续游荡着。
  或许不久后我又会听到商店的货物莫名失窃的消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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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四夜 姐妹


  卢笛恐怕可以算是我见过的男性中最为招惹女孩子喜欢的了,其实他并没有纪颜英俊,也不像其他的男性那样喜欢耍酷,但是他具备一种与生俱来的亲和力和熟悉感,他可以不让任何人讨厌自己,在卢笛的身边总是飞舞着许多灿烂的美丽景色,当然,这一度使我们这些朋友颇为嫉妒。
  用卢笛的话来说,其实被女孩子包围,尤其是漂亮女孩子包围并不是外人看上去那样非常幸福的事,自然,他每次愁眉苦脸的抱怨那些女孩很难伺候的时候,得到的只能是我们的拳脚相加。但是玩笑归玩笑,我们非常想知道卢笛究竟会娶一个什么样的妻子。
  “不知道,我非常的苦恼,如同一直摇摆的挂钟,不明白何时才能停下,也不知道停在什么地方。”卢笛的性格偏向懦弱,带着一些诗人的忧伤,可能也是女孩喜欢他的原因。加上显赫的家境和温文尔雅的谈吐,的确很少有女孩不对他动心。
  很凑巧,前些日子我居然接到一个电话,是卢笛打来的,电话里他只说了一句话。
  “我要结婚了,有空就过来坐坐。”说完就挂了,那种语调非常的凄寂,说的难听点,不像是将要结婚的喜悦,反到是像通知讣告一样。
  婚姻果然是爱情的坟墓么?
  挂上电话才知道他居然连地点都没说,只好再次打过去询问日期地点,居然就在下星期二,我看了看日程,看来只好请假半天了。
  那天居然是大雨,我非常的诧异,出席了这么多次婚礼,下雨天结婚还真是少之又少,几乎可以说没有。
  “我很喜欢下雨,出生的时候就是伴随着暴雨下来的,所以无论是我结婚还是死去,我都希望是在有雨的日子。”卢笛经常用单手托着下巴,盯着窗外看。
  果然很符合他的个性,只不过我越来越对新娘好奇了,究竟是怎样一位美人,抑或是一位非常聪明可爱的女子居然可以使平日里对事情犹豫不决的他下定决心结婚呢。
  可是当我见到那个女孩时,我自己的都无法掩盖脸上的失望之色,不仅仅是我,看得出所有接到他要结婚而兴致勃勃赶来的宾客都有那种感觉,甚至还有几位曾经和卢笛交往过的几个优秀女孩居然气的当场离席了。
  那是为极其普通的女孩,既没有过人的容貌和优雅的谈吐,也没有显赫的背景,要知道,卢笛的家里虽然谈不上豪门,但却是世代书香,祖上出过很多名人,虽然没有轻视那女孩的意思,但的确对这桩婚事费解。
  不过卢笛看上去还算不错,脸上始终带着笑容,从旁里人的话来看,卢笛完全是自愿娶这个女孩的,说是她苦苦守候了很多年,不过这个理由听上去总是如此牵强。
  宴席上充溢着一种很不和谐的氛围,尤其是某些人的祝福声中,隐隐能嗅出一种报复式和幸灾乐祸的愉悦。
  我能了解到其中应该有某些原因,不过这个日子实在不好找他谈。
  糊里糊涂的酒会过后,我回到了报社,可是当下班之后,却意外的接到卢笛的电话。
  “我们谈谈吧,因为找不到一个可以倾诉的对象了。”他的声音有些哽咽,而且卷着舌头吐字不清,从话筒里都能闻到浓浓的酒味。
  我答应了,并按照约定去了他家附近的一个篮球场,以前我们经常在那里打球。
  不过现在外面仍然下着大雨,球场上一个人也没有。
  当我撑着伞来到球场的时候,卢笛已经早早的站在那里了,他的样子看上去很没精神,我纳闷干嘛不去陪新娘,却一个人跑了出来。
  “让我和你聊会儿吧,再不说,我会疯掉的。”他笑了笑,仿佛在谈论别人一样。
  我们走进了旁边遮雨的塑料棚,找了块还算干净而干燥的地方坐了下来。
  “不打扰你吧,真是不好意思,每次有不舒服的事情都拉着你说话。”卢笛抱歉的拍拍我肩膀。他的确是这样的人,总是喜欢站在别人的角度想问题,考虑他人的感受。善解人意并不见得一定就是优点,过分的话会让自己活的很累,很辛苦。
  我摇摇头,虽然工作一天很累,不过我更想知道他背后的故事。
  “你一定为我选择的对象感到不解吧,在说明我的选择前,我想先告诉你一个故事。”他半闭着眼睛如同刚刚睡醒一般,鼻尖上还挂着雨珠,不过并没有擦去,而是一直望着外面的大雨。低沉带着磁性的嗓音混合雨敲打在塑料彭棚上的声音,让人觉得仿佛在念诗一般。
  “在我认识的众多女孩中,有各种各样的,聪明的,可爱的,漂亮的,体贴温柔的。但是从来没有一个女孩能够集合这些所有的优点,有时候我和她们相处,总是会想,造物主究竟有没有制造出一个真正完美的女性呢?
  很快,这个问题得到了答案,而且让我更加激动的是,不是一个,而是一对,一对长相声音性格完全相同的双胞胎。
  当一位美丽的女孩站在你面前,即便她有奥黛丽赫本的高贵美丽,梦露的性感漂亮,但是顶多只能用令人昏厥来形容到极致吧,可是你想想,两个完全一样的女孩,穿着打扮,说话的声音语速甚至包括眨眼的动作都没有任何的区别——起码从普通人的感觉来说。你会有什么反应?你只能说这的确是个奇迹。你可能会跪下来对神的无意或者是有意的举动心存崇敬。
  不过像普通的双胞胎一样,即便是我,在开始也很难进入她们的圈子。这两个女孩无论走在哪里,双手总是牵在一起,紧紧的十指双扣,而且她们说话尤其有趣,一个人说一句,互相间都能知道对方下一句要说什么,这种测试心灵相通的实验我们做起来总是乐此不疲。
  后来我知道,这对姐妹父母很早就过世了,在这个世界上她们没有任何其他的亲人了,以至于她们之间过于互相重视,把对方当成了自己身体生活生命的一个部分,虽然没有像电视里那种连体双婴,但是两人之间总有着一根看不见的纽带。
  她们继承了父母巨额的一笔遗产,生活富裕豪华,但是却喜欢过着简单简朴的日子。姐妹两居住在父亲生前设计建造的一栋房子里,房间很大,却只住着她们两人,也不请任何佣人,只是在门口设置了保安人员,这也是她们父亲早已经安排好的,因为这栋房子本来就是一栋双子楼。楼的名字就叫‘sister’,是父亲专门为姐妹俩设计的,本来是安排两人分别住在房子的两边,不过自从父母去世后,她们却一直睡在一起。
  说了这么久,却忘记告诉你她们的名字,姐姐叫刘雪,妹妹叫刘雨。可能她们过世的父母都喜欢水吧。
  不知道处于一种什么心理,我很想接近她们姐妹两个,很想看看这貌似无缝可寻的姐妹关系中是否有能我的空间。于是我经常接近她们,和他们聊天。不过起初是非常困难的,因为别说是我这样的陌生人,即使是她们熟悉的朋友都很少能够和姐妹两个聊超过十句。但是她们并非冰冷的,而是沉默着摇头,用漂亮的大眼睛注视着你,所以即便被拒绝,你也不会心存不满,如果非要找个词语来形容她们的话,那就是天使。”卢笛的眼睛里充满着一种非常迷茫的色彩,如连绵的雨帘,又像雨后的彩虹。
  “既然这样,为什么你没有从姐妹里找一个你喜欢的呢?”我忍不住问他。
  “说得对,我当时的确是这么想的。”卢笛再次清醒过来,接着说下去。
  “按理说,即便是双胞胎,也应该有一点特征加以区别,就像某个人说的,这世界上绝对没有两片完全一样的树叶。可是我认识两人这么久,却始终找不到她们的不同点。每次两姐妹笑着让我猜谁是姐姐,谁是妹妹的游戏,我每次都错。
  ‘即便是随便猜,也应该有一半的机会啊,为什么每次都错呢?’当时的我傻傻地摸着后脑勺郁闷地说。
  ‘因为你对我们两个的好感都是一样的,当你真的喜欢一个人多一些的时候,你就可以猜出来了。’两个漂亮的女孩同声说着,我感觉有些眩晕,仿佛自己站在一个充满这镜子的房间。
  或许诚如她们所言,如果我真喜欢那个一个多一些,就自然可以猜出来了。快乐的日子依旧进行着,那个猜谁是姐姐的游戏也重复地玩着。
  旁边的人都说,很少看见刘雪刘雨姐妹会和一个男人如此的亲近,而她们自己则说,那是因为我的外貌像她们父亲,而说话动作则像她们的母亲。
  或许是吧,早早离开父母温暖的人,总会对和父母相似的人产生熟悉感。




  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着,直到有一天,由于家里的变故,我不得不一个人住在这个城市,由于以前有人照顾,一下子突然到来的独自生活就很不适应,我经常生病,人也瘦的厉害。姐妹两个知道后,热情的邀请我去她们的那栋双子楼住一段时间。我开始并不想去,可是后来还是答应了。
  那栋楼非常的漂亮,通体都是白色的,据说外壁不是油漆刷的,而是真正的白色大理石铺设而成。房子外表看去像一张立起的弓,从两边高耸起来的楼塔,犹如镜子的里外,一摸一样,房子的建筑布局很有些中世纪欧洲的皇家风格,也难怪,刘氏姐妹的父亲就是一位在英国比较有名的设计师。整个房子让人看的非常舒适,内心充满了满足感,只是觉得这么大的房子只有两人住多少有些寂寞。
  不过据说他设计完这这座双子楼后,就死在了办公桌上。随后他的妻子也由于伤心而随之离去。加上姐妹两个从小就喜欢披着长发,穿着白色的连衣睡裙,赤着双脚,手拉着手无言地走在冷静的房间过道上。这栋‘sister’在外人的议论声中多少带着些不详的味道。
  但是当时的我并没有在意。
  住进去以后,开始的日子还算很不错,每天都有可口的饭菜,另外和两姐妹聊天,做游戏,和她们在一起你不会有三个人的感觉。
  你始终会觉得,她们是一个人,只不过是你的眼睛发生了重影而已。
  但是渐渐的,随着和她们交往的日子加深,我也终于发现两人的不同了。开始我会觉得很好奇,很得意,因为我终于知道了如何去区分她们,但是刘雪和刘雨并不知道。
  姐姐刘雪说话的时候,有时候会下意识的轻轻咬一下嘴唇。
  的确是略微的差别,或许是我的意识里多少带着些女性的细腻,这与我从小就在母亲身边长大有关吧。
  但是我很快发现,原本的一人重新变成了两人。我开始惊慌和不安。因为我同时发现,自己可能爱上了刘雪。
  虽然我前面说过,两姐妹说话像一个人一样,一人说一句,但是刘雪说出来的总是些很平淡,很带着诗意的话,是一些陈述句,而妹妹却是些感叹或者问话,带着自己强烈的感情。
  我并不是不喜欢刘雨,但的确更喜欢刘雪多一些。
  而且不仅仅是咬嘴唇,刘雪的左手无名指上由于一次小的以外,留下了一道很细小,几乎不仔细看就无法识别的淡淡肉色伤疤。那似乎是一次她拿餐刀给我不小心划到的。可是没过多久,我看见刘雨也用刀在自己的指头上划了一刀,刘雪很难过,问妹妹为什么要这么做。
  ‘我不可以和姐姐不一样啊,我们两的肉体应该没有任何的差别,一点点细微的不同都是不允许的,否则,我们就不是一个人了。’刘雨微笑着,任凭着鲜血流淌,用另外一只手抚摸这姐姐的脸。我看着两姐妹相拥在一起,实在插不上什么话,可是当看见刘雨微笑的时候,心里总有一些莫名的不安。
  因为当刘雪低头哭泣时,刘雨转过脸,带着笑看着我。
  ‘现在,你还能猜的出我们么?’刘雨,再次笑着问我。我只好无言以对。
  当刘雨的伤好以后,再次要和我做猜谁是姐姐,谁是妹妹的游戏时,我拒绝了。因为我已经猜出来了,但我又不想骗她们。
  ‘你到底还是猜出来了啊。’刘雪咬了咬嘴唇。
  ‘你知道么?除了父亲和母亲,你是第三个能猜出我们的人了。’刘雨带着和刘雪同样的微笑说着。
  ‘但是他们已经死了,离开我们了。’刘雪说。
  ‘你也会死么?’刘雨问我。
  我没有回答她们,但是我知道自己不可能把她们分开,我不会从刘雨身边带走她的姐姐,因为刘雪也不会同意的。我能做的只有离开了。当她们知道我要离开这座‘sister’的时候有些惊讶,但还是很平静的接受了,不过我看见她们两人的手第一次没有紧紧地握在一起。
  最后我还是答应了她们的请求,留下来吃最后一顿饭。不过她们坚持让我坐着,所有的事由两人自己去做。
  那天本来是下午,可是外面已经阴沉着天了。
  坐在餐桌边的木椅上,我忽然隐约嗅到了一丝血腥味。
  她们到底在制作什么食物。
  过了好长一段时间,我几乎已经快要睡着了,忽然听见了叮铃叮铃的声音,看见一个人推着一辆餐车过来。但我无法分辨这个人是刘雪还是刘雨。




  但是她们从来都是两人一起出来的啊。
  ‘吃吧,姐姐做的汤很好喝的。’看来她是刘雨了。她依旧充满着天真的笑容看着我,把一个巨大的汤盆端上来。
  汤里浮动这白色而细腻的肉块,整个房间里洋溢着非常诱人的香气。
  ‘你姐姐呢?’我问刘雨,四下里看着。
  刘雨没有回答,只是一边为我盛汤,一边微笑着。
  ‘你很快可以见到她。’说着,她自己也盛了一碗。
  我喝着碗里的汤,很惊讶为何世界上还有如此美味的东西。刘雨也大口喝着。
  ‘你姐姐呢?’我又问她,刘雨的脸上划过一次不悦。
  ‘这是你第二次问她了,’刘雨顿了顿,放下碗,‘记得我们和你说过么,当你爱上我们两人其中的一个后,你会很容易分辨出来我们谁是谁。’
  ‘我记得。’我慢慢地回答她,或许现在这样告诉刘雨,我就可以带刘雪走了。
  ‘可是你没有选择我。’刘雨咬了咬嘴唇。我有些差异。
  ‘你姐姐呢?’我大声质问起刘雨,即将到来的不安感让我很激动。
  ‘我说过了,姐姐做的汤很好喝,可惜她死了,我们只能喝一次。’刘雨慢慢地将碗里剩下的汤倒进嘴里,安静的房间里我可以听见她喉咙下咽的声音。
  我无法相信地坐在椅子上。
  汤盆里浮上来一样东西,细长。
  那是一根手指,准确地说是无名指,在指头旁边有一道非常仔细才能看到的一道淡淡伤疤。
  ‘姐姐已经死了,准确的说我们吃了她。’刘雨高兴地站了起来,她的神情我从来没见过。
  她又咬了咬嘴唇。
  ‘从子宫开始我们就在一起,我们一直是一个人,或者说我一直是半个人,姐姐也是。如果没有遇见你我们还会一直像外面的人认为的一样,所谓的幸福快乐地活下去。可是谁也不了解我们睡在这栋房子里晚上有多么冷,多么寂寞,所以你不应该出现的。’刘雨望着我。
  我则低垂着脑袋。
  ‘我的确不应该介入你们。’
  ‘可是晚了,我和姐姐都爱上了你,但是你却只有一个。于是,姐姐和我约定好,如果你爱上了我们其中的一个,也就是你能完全分辨出来我们的时候,我们姐妹要变成一个人,一个人。’刘雨紧紧地咬着下嘴唇,一丝血顺着牙缝流了出来,如同一根红色的细线。
  房子外面下起了大雨,我这辈子从未见过那么大的雨。
  ‘你不是刘雨。’我忽然昂起头,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刘雨吃惊地望着我。
  ‘碗里的,才是刘雨吧。’我忍着强烈要吐的感觉,指着那汤盆。
  ‘刘雪和你最大的不同就是在激动的时候喜欢咬着下嘴唇。’我终于说了出来。
  刘雨,不,应该是刘雪呆滞地望着我,可是很快又再次微笑起来。
  ‘我的父亲,母亲,都无法接受我们两个过于相似而发疯死去,没想到你居然能如此看透我们。小雨说了,她知道你喜欢我,想要带我走,她也很喜欢你,所以她说,要我们吃下她,这样,小雨又再次成为我们的一部分了,这样,我们姐妹就永远不会分开,就像以前一样。’刘雪笑着解释。
  ‘所谓的吃下姐姐,其实是你占据了刘雪的身体吧。’我问道。
  ‘是啊,这身体是姐姐的,而灵魂却是我的,这不是很好的结合在一起乐么。’我也不知道该如何去称呼眼前的这个人了,究竟是刘雪杀了刘雨,还是刘雨将刘雪作成了肉汤。
  但我明白,她们姐妹两一定死去了一个。




  ‘你说的咬嘴唇,其实是我和姐姐商量好的,连我们自己都弄不清楚我们是谁,你以为你能看清楚么?’我眼前的女孩解开了自己的发箍,脱去了衣服,站在了窗户边上,外面的大雨击打着那窗子。她打开了窗户,雨点一下就无情地拍在她洁白无暇的肉体上。房间里的灯已经灭了,随着每一次的闪电,我都能看见她赤裸的身体,闪电的光将本来白色的躯体照射的更加惨白。我仿佛看见了一副油画,一位美丽的女神站在了如同画框般的窗户前面,后面的背景则是紫黑色的天空和磅礴的大雨。
  ‘现在,你还能猜的出谁是姐姐,谁是妹妹么?’她高声笑道,下雨的声音已经很大,嘈杂的充满了耳朵,眼前明明是一个人在说话,而我却听到的是两人的和音。
  我用手按在桌子上,脚却无力上去。
  终于,我昏了过去,等到醒来的时候,她已经不见了,眼前只有被雨浇湿的地毯,和那在餐桌上依旧冒着微微热气的汤。
  我冲到厨房,看见了一具尸体,几乎已经切碎了,只看了一眼,就无法看下去。
  我离开了那栋‘sister’的双子楼,而且从未再回去,据说,本来是通体白色的双子楼,有一半竟然慢慢变成了红色。
  那以后我也没见过那对姐妹,我始终认为她们还是完整的,姐姐和妹妹无论那一个都没有死去,只是重新成了一个人。或许她们只会爱着对方,我不过是她们精心挑选的,拿来作为两人结合的一个借口和契机罢了。
  那件事恐怕我才是受害者,以致与以后很长时间我都惧怕女性,尤其是漂亮的,完美的女孩,似乎从每一个人身上我都能看到那两姐妹的影子,直到遇见我现在的妻子,她挽救了我,虽然她不优秀,但她可以让我忘记以前的噩梦。”说完,卢笛站了起来,长舒了一口气。
  “我该回去了,或许,她等的着急了。”卢笛终于露出了发自内心的笑容,不久,便随着缓慢的步伐消失在我的视野里。
  说老实话,我听的很糊涂,随后,我把这件事告诉了纪颜。
  “你知道么,有一种说法是吃掉活人的肉或者器官,可以继承死者的灵魂,据说有一个部落,都是父子相传,当儿子要接替父亲的位置时候都会举行一个仪式,那就是吃掉自己的父亲。这并非空穴来风,你也该听说过吧,很多被移植心脏或者别的器官的人在移植过后会性情大变,或者凭空多出很多自己以前没有的习惯,或许就是源自于此。”纪颜道了杯水,咕噜咕噜灌进嘴里。
  “而且,如果是双胞胎姐妹,或许吃掉另外一个,两人真的就能永远在一起了。”纪颜看着窗外的大雨默默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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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五夜 墙


   大学的宿舍总有些或多或少的传闻,特别是那些有着几十年高龄的年代久远的旧楼,黑色充满裂缝的木地板,长而幽暗的厕所,都是让人觉得很不舒服的地方,倘若是还出过什么意外,那好事者就更加变本加厉,故事套着故事,老生们总是喜欢用这些来吓唬新来的同学,看着他们唯唯诺诺略有发抖的样子不免总是心中暗爽,不为什么,只是因为自己进校也是如此这般,就如同切掉尾巴的猴子,以后每次进笼的新猴子总会被以前的猴子集体按住,切掉尾巴。
   黎正的离开让纪颜的性格似乎变得低沉了许多,唯有李多在的时候尚能看见他的几丝笑脸,大多数时候他都站在窗边一个人抽着闷烟,实在不愿意看他这样,正好报社和其他几家杂志社打算在某大学举办一个书报展览,那学校正是纪颜曾经就读过的医学院,我于是热情地邀请他同去,开始他并不答应,不过经不住我的再三纠缠,我以帮忙的借口终于说动他了。
   毕业后的人多去学校走走,看看那些热情充满朝气的学生,总能找到几缕自己当年的影子,人自然也会年轻起来。
   和别的学校不同,医学院的学生似乎脸上总带着与实际年龄不符合的睿智和平稳,也难怪,做医生的自然是需要细致和严谨,来不得半点马虎,久而久之,自然有些许呆板,当然,也不绝对,比如眼前为我们带路的这个男生,就非常的活跃。
  “您知道么,我刚进大学的时候从接我入校的老生那里听得一个故事,非常吓人呢,不过想必只是传说而已。”这个叫华月风的高个男孩子带着一点江南口音的好听普通话向我们介绍道。
  纪颜笑了笑,难道他也听说过?华月风并不知道眼前的这个人是大他几年的校友。刚开始纪颜见到华月风的时候就略微呆了一下,不过他很快又恢复常态,接着笑着说猛的看见他们还真能找到自己以前的感觉。
  “说说看,那是什么故事?”我好奇地问道。
  “是这样的,”华月风清了清嗓子,极具表演性质的夸张的说了起来。
  “在这所大学里,在我们的主宿舍楼里,每层都铺了一层地毯,除了第四层,每层都是经常换洗,而且都是灰黄色的,只有第四层是红色的,甚至下雨或者偶尔有人把水泼洒在上面,那红色也不会有丝毫的褪色感觉。
  当我们问起旧生是怎么回事的时候,他们大都不知道,只有接我的那位大四的辅导员,用广东话说道:‘“后生仔,千祈晤好迫自己读书啊”(小孩,学习上千万不要太逼自己)。
   据说几年前,在第四层的宿舍中住着两位好朋友,两人读的专业不同,但都有相似的爱好,而且成绩都很不错,你要知道,医学院的学习是很残酷的,淘汰制度远比其他学校严格多,每年都有不少的人无法经受残酷的考试而被刷下来,有的直接被劝退,这对其中一些花了很大精力,本身又背负着重大压力的学生来说,是件几乎无法接受的事情,所以,在医学院自杀也不是什么新鲜事了。
  这两个人也是如此,紧张的学习几乎让他们喘不过气来,其中一个读骨伤科的同学非常聪明,而另外那个则相对更刻苦些。不过骨伤科的男生成绩要略好一些。我们姑且称呼读骨伤科的男生为A君,另外一个叫B吧。
  A君有段时间要经常出外实习,每次回来都看见室友拿着一本厚厚的《解剖学》端着用功看,他也不好打搅,只好默默地各做各事,这样的日子慢慢的进行着,知道有一天A君在书桌上发现了朋友的字条。
  上面写着一句话;‘你可以借点东西给我么?’他看后笑了笑,随即他也写了张纸条,说当然可以,然后便出去了,第二天回来朋友不在,结果桌子上却又多了张纸条。
  ‘很重要的东西,我怕你不肯。’他觉得有趣,又回了张,说没关系,大家是朋友,无所谓借。
  可是那个同学始终不说要借什么,这事也逐渐在A君心中淡忘了。
  直到一个夏天的周末,A君看书累趴在桌子上睡觉,忽然朦胧中被人拉了起来,读骨科的男生睁眼一看,发现自己的寝室好友乱糟糟的头发,口吐着白沫瞪着眼睛,手里拿着一把崭新发亮的手术刀把自己拎了起来。
  ‘读,读,读不完的书啊,怎么办,怎么办?’那人断断续续地说,
  A君吓坏了,连忙问室友怎么了。
  ‘可不可以借你的脑子给我?这样我就不用这么累了。’那人忽然神情严肃地问。
  A君终于明白了,室友一直想借的是他的脑子,他看得出朋友不是开玩笑,于是开始大力的挣扎。可是还没等少许反抗,手术刀已经把他脖子割开了,鲜血一下就喷洒出来。
  拿着手术刀的医科生满意地看着倒在自己脚下的同窗好友,看着他无助的捂着自己的喉咙。
  ‘这下有脑子记东西了。’他拖着朋友的双腿,往外走去,只是可怜那个人,到死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被杀,当时他又没死,可喉咙被割开又喊不出来,只能任由着自己的身体被慢慢拖进黑暗的走廊尽头,看着自己身下拖出一道长长的血迹。
  据说后来那血迹怎么洗也洗不掉呢,所以被用来告诫我们,读书千万被太强迫自己了,凡事量力而行。不过我猜想估计是假的吧。”华月风讲完故事,接着摸了摸自己脑袋,眯起眼睛笑了笑。
  我也笑了笑,不过忽然发现身边的纪颜却没有笑。
  “那不是传闻,是真的,可是和你说的却又略有不同。”纪颜望着华月风。后者则微笑着做了个请的动作,示意纪颜说下去。
  “我也曾经是这个学校的学生,你说的那件事其实正好发生在我大一刚刚入校的时候。”三人找了个凉亭坐下,纪颜开始徐徐道来。
  “大家都来自祖国的四面八方,大多数人都还是第一次离开家乡,来到完全陌生的城市里,开始的时候还略有生涩,不过由于都是男孩子,很快变熟悉了,寝室是四个人的,和我同寝室的三人却各有各的特点。
   和我都是本地的瘦高个小华,长相帅气,性格开朗。另一个是家境富裕来自北京的刘哥,最后一个则是一直到开学的时候才转入寝室的雁楠。




   四个人中数雁楠最不苟言笑,不过也并非冷冷冰冰,只是犹如算盘竹子,别人拨一下,他就动一下,你问一句他则答一句,绝不多说,然后就又去拼命看书。
  “我是靠着乡亲们从嘴巴里省出来的粮食才来上学的,我只能拼命读下去。”每当我们劝他稍微休息下的时候,雁楠总是抬起头,扶了扶鼻梁上的眼睛,张着薄薄的嘴唇认真地说,所以大部分时间若是去外面玩耍或者吃饭,雁楠总是不去的,虽然每次回来我们都为他带了些,可他也推辞不受。别说酒肉朋友,可人大部分时候靠的却还是吃饭喝酒联络感情,长期这样,雁楠和大家多少有了些隔膜。
  “他,大概是不想欠我们的情罢了。”小华叼着烟,抱着吉它坐在阳台上,寝室里只有我和他两人,雁楠去自习,而刘哥则去满学校找漂亮女生了。据说他很是厉害,早在高中的时候女朋友就论打来计算了,而我们也从未看过那个女孩子在他身边呆的超过两个星期。不过奇怪的是这家伙成绩非常好,每次考试作业都不错,实在让我等羡慕不已。
   我很喜欢和小华相处,一来都是本地的,二来他会弹吉它,歌也唱得不错,只是略带苍凉。
  日子慢慢过去,可是奇怪的事情却开始浮出水面。
  首先是我们的宿舍,那是一栋民国时期的建筑,不明白校方却一直不肯拆除,虽然内部翻新了下,可是还是让人觉得住的很不舒服,很大的原因是里面总有一股子发霉的味道,一如潮湿的置放在箱子里过久的衣物一样,而且我们是宿舍楼层的最末一个寝室,墙壁正好靠在最外面,所以每到下雨,墙上总是湿湿的一片,让人很难入睡。
  靠最外面的,就是小华和雁楠。
  但是奇怪的是挨着小华的那面墙却干燥如常,雁楠则叫苦不迭,他来自少雨地区,这样湿润的雨季让他很难入睡,我见他总是晚上在床上翻来覆去,于是提出和他换床睡,雁楠起初不同意,可是长期的睡眠没有质量使他学习成绩也略有下降,最后他同意了。
  “麻烦你了,真是不好意思,雨季一过我们就立即换回来吧。”雁楠抢着帮我收拾东西,我则摆手说不用了。
  “不,一定要换回来!’雁楠的眼睛睁的很大”把我的床单拽的死死的。我只好连声说好的,他才恢复过来。雁楠出去后,躺在床上发短信的刘哥忽然伸了个头出来冷笑道。
  “瞧丫那操性,还以为自己是什么玩意,纪颜你白做好人了,这种人压根不会把你对他的好记在心里。”刘哥不屑一顾地说道。
  “没什么,反正我也喜欢和小华一起啊。”我则笑了笑。
  “算了,懒得搭理他,我晚上去戏果,这里的妞盘亮的多了去了,要不等下我看有多余的打电话叫你和小华一块去吧,反正你们也无聊。”说着他手机响了,对这电话嚷嚷了几句,马上跳下床,拿好钥匙。
  “哥们我今晚上不回来了,甭给我留门了。”说完便一溜烟走了,出去的时候正好撞见雁楠拿着脸盆走进来,两人站在原地互相对视了一下,然后各走各路了。
  天南地北的人聚在一起,多少有些隔膜,我当时也只是这么认为的。
  可是那段时间小华的脸色却非常不好。我问他怎么了他始终不说,最后逼急了,他才张嘴说出来。
  “每天你们睡着以后,靠着我的那面墙就在蠕动。”他低着脑袋沉着声说道。
  “这怎么可能?”我开始听了也觉得有些荒谬,“你大概最近学习太累了吧?”
  “不是的,要不这样,今天晚上你就拿着笔和纸睡在我床上试试,反正我不敢睡了,晚上我回家睡觉去。”说着,他抄起书包,就出门了,我见他脸色不是很好,本想拦住,无奈他一下就跑了。
  晚上雁楠早早地就出去了,寝室里只剩下我一个人了。
  我躺在小华的床上,却没有发现任何异动,于是沉沉的睡过去了,没过多久,外面开始下大雨了,墙壁开始渐渐出现黑色的水渍,可是我这边还是白白的一片。
  忽然在雨声和雷声中我听见了另外一种声音。
  那是一种拍打墙壁的声音,很有节奏感。
  以前我睡在自己床上,经常听见这声音,因为隔壁寝室的同学喜欢躺在床上听歌,竖起的大腿敲打在墙壁上,或者有事没事拍拍墙玩。
  可是现在这墙的另外一面什么也没有。
  我将自己的耳朵贴在墙壁上,果然,那声音更加清楚了,而且我几乎可以分辨的出那是脑壳磕在墙壁上的咚咚声音。
  这个时候,贴在墙面的脸上感觉墙体真的在蠕动,虽然只是轻微的一下,可我清晰的感应到了。我立即缩了回去。
  没错,在宿舍的日光灯下,那墙体的确如揉搓的面团一样一下一下凹凸着,最后停下来了,我用手摸了摸,非常有纹理感。
  从床上跳下来的我赶紧从抽屉里拿出一张大的白纸和铅笔,白纸本来是拿来画人体骨骼的,我想起了小时候经常把纸垫在硬币上画图的事情。
  同样,我用白纸平铺在墙面上,然后用铅笔大范围的涂抹着。
  随着铅笔芯渐渐的磨平,纸上出现了一幅黑色背景,白色线条的人脸。
    那是一张女性的脸,虽然不是很清除,但是看得出五官脸型都很不错,是个美丽的女孩子,但眉宇间却略带忧愁,她眼睛紧紧闭着,嘴角略微上翘,仿佛在笑,但那笑容却充满绝望。
  我想都没想,立即把那纸撕碎了扔进垃圾箱。
  幻觉吧,我再次用手抚摸墙壁,却只能感觉光滑如镜,先前的凹凸不平感却没有了,那奇怪的撞击声也没有了。我只能单方面的认为事情结束了,而且仿佛的确如此,第二天小华回来了,如没事人一样,依旧笑嘻嘻和我聊天,说回去吃了如何如何多的好吃的,我则用拳头锤了锤他。
  接着,刘哥也回来了,心情似乎很好,上课的时候这家伙坐我旁边,满身的酒气,而且隐约之中还有股淡淡的脂粉香气。
   “今天要交上星期布置的血管分布图你小子画了没啊?小心最后考试不过就搞笑了。”收作业的正是雁楠,我知道他可是不留情面的,而这次的作业是和最后考试挂钩的,我自然不免有些担心。
   “你丫少给我拔塞子,压根不必担心我,我在点背也不会挂科,忘记和你说了,昨天晚上哥们我可爽了,居然还是雏,真难得,不过就是有点死赖着不走,虽然是靓,可是我不可能对一个女的两星期以上啊,要不你都会笑话我了是吧?”说着他用大手搂了搂我肩膀,我拍开他的手。
  “你就作吧,小心有报应,倒是没一个女的会嫁给你,真正孤家寡人一个。”刚说完,他就呼呼睡去了,我也只好继续听课。
  很奇怪,没看见他画图,也没看见他交,可是老师并没有指出来,后来翻了翻成绩,他居然比我分还高,和雁楠是同分。
  期末考试前,即便是刘哥也有些紧张了,他也开始绷紧面孔,复习课本,他很聪明,看的也快得多,问的问题也很到位,而且一旦专心做事就把手机关闭,不过我依旧看见一些人来寝室找他,有男有女,大都被他骂跑了。因为累积学分不过,是会被立即离校的,那可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每年为这个从主楼跳下来自杀也不是一个两个了。所以哪怕是雁楠,也比平日多了些谨慎和烦躁,学习的压力和炎热的天气,恐怕都是原因所在。
  只是有一个漂亮女孩却总是哭着过来,无论刘哥如何赶她就是不走,骂也骂了,好话也说了,从女孩的口音听来,居然好像也是本地人。她老是侧着脸站在门口,长相有些面熟,却老想不起来。
  最后刘哥实在受不了,和女孩出去了一趟,过了老半天,我还以为他又要在外留宿,谁知道他居然跑了回来,一脸沮丧,原本白净的脸庞上居然多了个纤细精致的红色的手掌印。
  “我怎么知道肚子里的孩子是不是我的种,真是的,还死赖着我不放了,纪颜你们这里的女孩子是不是都这样啊。”他向来口不择言,我倒也习惯了,不过还没等反击他,小华忽然一反常态的跳了起来朝他扑了过去,刘哥没防备,脸上马上挨了几下。小华什么也不说,只是往刘哥身上招呼,还好我把他们拉开了,雁楠则站在边上,面无表情地看着。
  “马上要考试了,要打架死远点打。”雁楠坐在椅子上说了一句,接着拿着书又去自习教室了。
  小华也出去了,我总觉得他最近有些奇怪,临走前只对着刘哥说了句“以后再乱来迟早废了你。”刘哥气得跳了起来,可是被我按住了。
   “我这是看你面子,否则我拆了他!”我安慰了他几句,也觉得心烦,于是出去走了走。寝室里只剩下刘哥一人在看书。
  我来到了寝室楼下,看着最外的那侧墙,始终想不通那天到底怎么回事。
  而那时候我忽然接到电话,说医院的父亲病情有些恶化,我只往寝室打了个电话给刘哥想让他帮我请假,但始终无人接听,事情紧急,我只好先赶往医院了。




  父亲是高三毕业病重的,始终不见好,还好那次不是太严重,不过我还是在医院守了一夜。
  我是第二天凌晨赶回学校的,天忽然开始下雨了,而且又急又大,我没带雨具,只好连忙往宿舍赶,这个时候估计连喜欢大清早去草地背单词的雁楠都得呆在房间里了。
  当我来到宿舍楼下,却没再上去了,因为我看见一个白乎乎的东西吊在宿舍楼外的墙壁上,位置看上去就是在我们寝室。
  犹如一个雨天娃娃,我看清楚了,好像是个女孩,穿着一身白色连衣裙,黑色的头发和裙子被雨水打湿了,紧紧的粘在身体上,她是背对着我,脸朝着那墙壁。一条长长的绳子勒在她的脖子里。
  开始刮风了,她纤细瘦弱的身体就像纸做的一样被吹起,然后又重重的敲打在墙壁上,发出咚咚的声音。
  我立即打了电话给学校管理处,很快,他们把女孩的尸体放了下来。
  那女孩的脸和我上次从墙壁上临摹下来的一模一样。
  而且很熟悉,我后来想起来,这好像就是那个经常来找刘哥的女生。由于天才刚蒙蒙亮,校方不想造成不必要的骚动,连忙封锁了消息,把女孩尸体抬走了,知道这事的人并不多,我也被告知不要随便乱说话。
  宿舍楼的灯似乎坏了,我踩着木制的地板,脚底下咯吱咯吱的响着,回到寝室,却刘哥不见了,小华也不见了,只有雁楠躺在床上。
  我以为他还在睡觉,所以没去叫他,可是又忽然看见他的手上有些血迹。
  虽然只是一丁点,但我确定那是血迹,因为它有血液特有的凝固后的痂痕。
  我转身出去,不料雁楠却说话了。
  “很感谢长久以来你对我的照顾,我不喜欢欠人家的情,因为我暂时还没有能力去还,你一直奇怪那小子的作业吧,其实都是我帮他做的,考试的时候我也帮着他作弊,不过他也的确很聪明,他有颗非常优秀的脑袋,有着非常优秀的脑子,一些我需要花很多时间记的资料他一下就记熟了,实在不明白老天爷为什么如此不公平。不过无所谓了,我不会再为了赚他那几个遭钱而受罪,看他的脸色了。”雁楠说完,在床上翻了个身。我没听明白他的话,只是知道了原来是他一直暗中帮着刘哥写作业。
  当我走出寝室的时候,却看见门外一条狭长的血迹,开始进来的时候有些急,居然没有注意。
  我顺着血迹走下去,那血迹一直到了楼层的另外一端。
  那里是厕所,那时候每层楼就一个厕所,而不是像现在每个寝室都有。
  我小心的走进厕所,里面只有水滴的哒哒声。
  刘哥歪着脑袋靠着墙躺着,大大的眼睛圆睁着,仿佛很不相信似的,血迹是从他脖子处留下来的,他的喉咙被割开了,开伤口应该是非常锋利的刀具。
  接连出现两个死去的学生,校方有些乱了,他们将刘哥的尸体抬走了。抬起尸体我才发现,原来刘哥的脑子也被人取走了。头后面一个巨大黑糊糊的洞。
  失踪的小华也成为了警察的首选目标,因为据说有人看见小华从手术室带走了把手术刀。而且死去的女孩居然是小华的高中同学,小华喜欢她很久了。
  我打电话给小华家里,接电话的是个小男孩,男孩叫来了小华的妈妈。
  “小华?他很久没回家了。”小华的母亲奇怪地说,我非常诧异,前几天他不是还回去了么,第二天还说吃了很多母亲煮的菜。
  “没有,那天他是打电话说要回来吃饭,可做好饭后却一直没来,我还正想骂他几句。”小华的母亲开始絮叨起来,我安慰了她几句,放下了电话。
  小华就这样失踪了,我们这间寝室一死一失踪,没有别人再敢搬进来,也好,我和雁楠喜欢清静。雁楠怕潮,所以他就睡在了小华那张床上。我一直对雁楠那天手上的血迹奇怪,他推说是不小心做实验的时候割伤的,虽然我不相信,可是尸检报告说了,刘哥死亡的时间雁楠一直坐在自习教室里面,有上百号人为他作证。
  “你该不是怀疑我杀了人吧?”雁楠冷笑着说,我自然是摇头。
  我和他之间很少说话,日子也就慢慢的过着,直到刘哥死了整整一年后,又是一个夏季的大雨天。
  我那天睡的很迷糊,雁楠去了自习教室通宵看书,我半夜迷迷糊糊的起床却看见床上躺着一个人,原以为是雁楠又回来了,可是当从厕所回来,却发现雁楠的拖鞋还在,如果他回来了,必定会换上拖鞋的,这是他雷打不动的习惯。
  而且那床下没有鞋。
  我没有拉灯,因为躺在床上那人的背影像极了小华。
  “是你么?小华?”我大声问道,可是没有回音,等我走过去的时候,床上的人慢慢爬了起来,不过他没有朝我过来,而是将身体贴在墙壁上,那人的身子如同沉下水的石头,融进了墙里面。我马上拉开灯,床上空无一人,可是我却在墙壁上看到了一个人形的白色印记。
  那以后我也没有再看见过小华了,谁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后来雁楠也不肯睡在那里了,他说每天睡着以后都感觉身体背面,后劲脖子处都能听到呼吸声,甚至还能感觉到有凉气打在脖子上,直打冷颤。
  几年后我们毕业了,搬离了宿舍,雁楠先走了一步,他回了老家去做了一名医生,他说大学中最值得高兴的是交了我这样一个朋友。
  我则苦笑着说,“如果是三个多好。”雁楠沉默着不说话。
  后来雁楠走了,我在收拾东西的时候,却发现他的平日里经常上锁的衣橱里发现了一个铁盒子。
  非常轻,我摇晃了下,却不知道是什么。本来想去追他,可是到楼下才发现他已经坐车去火车站了。
  我打开了盒子。里面是一个干枯的发白的脑干。灰白色的,如同钙化了一般,又像铺了一层石灰的大核桃仁。盒子里面好大一股子防腐剂的味道。
   里面还有张字条,是雁楠的笔记。
  上面写着几个字。
  “一直以来,我都想看看真正从头颅里取出的人脑,当我发现了那家伙的尸体,于是拿起地上的手术刀,我把他的脑子取了出来,我想知道他这样的人的脑子究竟和其他人有什么不同呢?”纸条的末尾有着重重的几个问号和感叹号。
  我将那盒子以及纸条都烧掉了。
  “只是不知道,他们三人心中的墙是否能烧得掉。”纪颜说完了,脸上更加忧郁,手指夹着的香烟留下好长一段烟灰。
  华月风也没有说话,只是忽然问了一句。
   “原来是这样啊,那我安心多了,我现在睡的正好是你说的那个宿舍呢,而且我的床铺就是靠着最外面的那张,不过我并没有在墙壁上看见人形的痕迹,还是让我带你们在学校四处看看吧。”说着,他站了起来,背过身,我看见他的手在额头处动了一下,似乎在擦汗。 等我转到他面前,他用手遮挡住自己的眼睛。
  “太阳还真热啊,估计又要下大暴雨了。我们还是抓紧时间去转转吧。”说着,他大步走在了前面。
  “他长的,很像小华。”纪颜把烟头掐灭扔进了路边的果皮箱。
  “哦?不过你后来有没有知道那面墙到底有什么问题?”我问纪颜。
  “不知道,只是通过父亲的笔记晓得有些建筑物是有灵性的,你听过盐透么,浓度高的东西会中和浓度低的东西。如果小华真的被那面墙吸进去的话,墙自然有了生命,它可以提前感应到几天后女孩出事也就不足为奇了,不过我相信墙壁不会再出现问题了。”纪颜笑了笑,看着前面华月风的背影。
  “哦?为什么?”我问他。
  “因为他的现任主人的心里没有墙壁。”纪颜终于畅快地笑了起来,拍了拍我肩膀,大步赶上了华月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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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六夜 戏魂


   旧时侯,或者说在现在一些远离都市喧嚣的充满着浓郁村土气息的村庄里,大家还是把看戏作为一件类似于过节性质的全民庆祝活动,没有特别重要的事情断然是不会去请戏班的,要不是一年一度的庙会,或者是村子里比较富裕或者地位尊贵人家的红白喜事。
   大部分戏班都是流动的,他们风餐露宿,有生意的时候卖力演出,无事则忙着赶路,套用一句话就是,不再戏台上,就是在将要去戏台的路上。
  其实戏业,包括一切说唱艺术,并不是按照现在分的如此详细,而其起源也来自于上古时代巫师们为祈祷上天而跳的一种舞蹈,当神话里的神逐渐变得人格化,历史化,本来只能出现在严肃高雅的祈神活动中的戏剧也慢慢深入进寻常百姓,成为了电影电视出现以前人们的主要娱乐休闲手段。
   不过很不幸,唱戏的演员俗称戏子,他们的地位之地下,恐怕是现在这些受人尊敬,被万千少女少男风靡爱戴的明星所体会不到的。旧时戏业被称为贱业,是专门侍奉人的“玩意儿”,何谓贱业,像奴隶,妓女,理发师都被归之为一类。《元史•选举志》云:“倡优之家及患废疾,若犯十恶奸盗之人,不需应试。”由此可见,戏剧演员所受之歧视。
  民间更是如此,视戏业之人为“下九流”,认为一人从戏,满族皆辱,艺人死后是不允许埋进祖坟的,俗话说“王八戏子吹鼓手,好汉不再台上走。”可是反过来,老百姓对戏剧艺术又非常喜爱,这就造成了一种看似非常可笑而矛盾的现象——“台上人人爱,台下遭人厌”。
  说了这么多,只是想引出下面这个关于唱戏的故事罢了。
  前面说过,纪颜的家乡是一个较之规模很大的村庄,虽然纪家在其中最有地位,不过这村庄并不叫纪家庄,我也记不得了,姑且称之为周庄吧。
  周庄的百姓大都忙于农活,据说这件事还是纪颜父亲少年时候发生的,并且将它详细的记录了下来。
  “那段时间正是夏季双抢之后,由于村里年景不错,加上我们家老太爷——爷爷的生日。村里人决定请一个戏班来唱一出河南梆子戏,老年人都爱听穆桂英挂帅,唱腔回肠有力,听得很是带劲。
  可是去哪里请呢,这个任务交给了村子里腿脚最快也口舌最为灵巧的周六去作了,这个人尖嘴猴腮,颧骨高耸,头发稀疏,身材矮小,总是弓着腰,双手互相拢着放于胸前——不要误会,他不是虔诚的基督教徒,只不过向来在村子里喜欢小偷小摸,总是受人白眼,不过他也有他的优点,无论三教九流的人,他总能和人家搭上话,而且讨价还价甚是本事,这种活,当然交给他干比较好,不是有那么一句么,即便是张用过废卫生纸,也会有他发挥作用的一天,何况是个大活人。
  据说周六背着一口青灰麻布口袋,带着预付的订金迈出村口的时候,天色是灰暗的。
   “等我好消息吧,戏班一定会如期赶来的。”周六对着大家招了招手。
  几天后的一个夜晚,雷雨刚过,空气弥漫着土地清晰而浓郁的味道,村头还有几颗大数被雷从中间劈开,所以仔细的吸吸鼻子,还能嗅见一些木头烧焦的味道。而最早看到戏班进来的正是我。
  一行人排着单队,整整齐齐,犹如根竹筷子一样直直的从村口插了进来。
  大概几十人左右,最前面一人梳着大背头,皮肤白皙,一手弯曲放于胸前,另外只手别在后面,穿着青色长衣马褂,脚踏一双镶底千层黑布鞋,走路非常讲究,大概四十多岁左右,不过面白唇红,一双眼睛顾若流星。看见人就将折起的袖口放下来,双拳施礼。看来他就是班主了。
  “今天带着戏班应邀来到贵宝地,如有礼数不到,还望各位相亲父老多多见谅。”说着,深鞠了一躬,接着挥挥手,身后一个跑腿的灵活少年,穿着无袖白衣马褂下身穿着到脚踝处的宽大青裤,提着一箱东西走上来。
  这里要说明一下,戏班讲究除外跑江湖,唱戏之人常常生活于舞台上的虚幻和现实中的歧视之中,多少有些心结,加上戏剧这门艺术本来源自于古代祈祷神灵的巫术舞蹈之中,所以他们非常讲究规矩。
  所谓的规矩,自然在他们认为可以保他们顺顺当当。他们身为当时社会的底层弱势群体,只好寄希望与鬼神的保佑。那少年拿上来的正是戏班供奉的“五仙爷”。因为戏班讲究的是身体健康,嗓音圆润透亮,喉咙是他们赖以生存的吃饭家伙什,所以对待食物非常谨慎,唱戏之人有不食牛,马,犬,骡,雁,鸽,鸠,的习俗。据说这样可以不长恶性疮疖,而所谓五仙爷,即刺猬,狐狸,蛇,黄鼠狼,老鼠五种动物。平日里禁忌直呼这五种动物名称,一般也不敢拿正眼看。,可见戏业众人对其之敬畏。
  “有请白二爷入堂!保吾辈穿堂入室,诸事皆宜。”为首的那个大褂男人高声叫到,声音极为清脆悦耳,看来也是一个齐活之人。这里说的白二爷就是指的是刺猬。
  果然,少年打开箱子,里面有铁笼装了只刺猬,戏班众人在班主带领下,一齐跪倒在它面前,上好香,口中念念有词。礼毕,这才算完。
  村长走过去和班主聊天,可是众人之中却唯独不见前去找他们的周六。可能这小子贪了余钱,又去闹市上瞎逛了,大家无暇顾及他,只道是戏班既然来了,他的任务也算完成了。
  “明天就是纪老爷子的生日了,趁赶着晚上把戏台子搭起来吧。”村长催促大家道。
  “不急不急。”班主微笑着摆摆手,“我们还要准备‘破台’。”
  所谓“破台”指的是新建的戏楼,戏院,会馆,庙台等戏剧表演的舞台,在这里首场演出的戏班举行的祭礼。这个戏班规模不小,周庄在附近也算是大庄,这样的讨个吉利的仪式还是不可少的。
  戏业人称台口朝南,朝东的戏台为“阳台”,朝北的为“阴台”,朝西的为“白虎台”,俗话说,“要想发大财,最忌白虎台。”,所以,凡是台口朝西的“白虎台”也必须“破台”,然后才能演出,否则会无端找来祸事口角纷争。
  破台形式各有不同,有的比较简单那仅仅在后台墙壁上挂一红胡须,意为代表判官,以此辟邪去灾。复杂些的,要由一名旦角扮演“女鬼”、把“女鬼”赶跑,杀一只公鸡,把鸡血散在戏台四周,然后鞭炮齐鸣,就算破台了。破台的时候演员不可说话,嘴里都叼一个朱砂包,据说可以避免引鬼上身。
  不过这个戏班的破台方式颇为与众不同。




  除了戏班班主和那个少年之外,似乎所有人都不苟言笑,无论是身体健硕的武生,还是面貌秀丽的花旦,他们都很顺从地站在班主身后。班主叫过来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女,身材修长,可是面孔苍白,眼神黯淡,手指上有点点红斑——可能是有些皮肤病吧,长期接触油彩,多少有些过敏。
  “玉,你和国民去准备一下破台。”班主的话虽然轻柔,却充满了命令和威严感,这个女孩机械的点点头,然后签着另外一个身材高大年轻男子的手,两人跟着村长去了准备搭戏台的地方。而其他人,则跟随着班主去了早已经为他们准备好的住宿之处。
  而我则好奇的跟着那两个前去准备破台的二人。临行前,我发现爷爷的目光有些古怪,始终盯着那班主看,班主似乎也略有察觉,总是低头装作不见,实在躲避不了,则勉强地对着笑了笑,然后立即转头和他人说话去了。
  戏台搭起来是很快的,村子里壮劳力很多,不消两个时辰,台子已经初见规模——不同表演的戏台规格也是有要求的。我们这里自然比不上大都会梨园的正规大舞台,但也不能让外人迷了眼睛,小瞧了大家。所以戏台稍微比平日里大了些许。
  长五丈有余,宽四丈,高三丈,后台有帆布遮盖,演员换服上妆不会被瞧见,台子是竹子搭造的,后山竹林好竹子许多,大家前几日已经伐了一些来了。
  我紧紧跟在那二人身后,他们对搭台的村民说要准备“破台”,这个过程外人必须回避,否则轻则惹闹鬼神,重则容易招鬼。因为戏剧大多有部分关于生死鬼神之间的戏,那时候的人迷信饰演这样的戏剧过多会招惹它们上身,所以投胎化妆鬼神的时候都要进香叩头,庞杂人等不得在场。大家知道规矩,就一哄而散了。我混在在后台的底布旁边,因为布的颜色较深,我又穿了件黑色缎衣,天色已经暗了下来,所以看来没有被发现。
   他们问村民要了只公鸡,说是辟邪用。
  可是等大家散去,我却看见他们把公鸡宰杀后不是将血泼洒在后台或者地上,而是到提了起来,居然把嘴巴对着鸡脖子出,大口喝起鸡血来。
  我从未看见过人喝生鸡血。喝完后,两人又撩起袖子,割开自己的手腕,把他们自己的血洒在地上,两人的血很稠,如同调制的肉酱一样。做完这些事情以后,他们收拾停当,返回了戏班。
  我站在后台过了好久,一直等他们走远后才敢跑出来,接着一口气跑回家,因为我觉得还是把这件事告诉爷爷比较好。
  可是回到家中,却发现爷爷已经不再家了,说是大家都已经随大家去了戏台处准备了,我也被堂弟拉了过去。
  夜色很快沉了下来,戏班子也开始化妆,家伙什像锣鼓之类的已经拿出来了,只是那几个人脸色黑乎乎的,面无表情。
  下面已经聚了很多人了,老老少少,宛如过节一般,也到是,这里一年到头也没有什么娱乐节目,老婆孩子热炕头常年如此,可以听听戏算是非常奢侈的精神食量的享受了。
  第一出就是当时常香玉的名段——选红,我对豫剧研究不多,现在也是个半调子,何况那时候,不过听起来声声入耳,清脆好听,唱戏的人似乎颇得了几分神韵,下面的无论听懂的没听懂的都喊个好,听戏么,不就图个热闹。那些孩子们稍大些的如我这样就蹲在离开戏台不远的土废墙上,年纪小的只好骑在男人们的脖子上,大家都聚精会神地听这戏,而我却没有心思。
  我好几次向坐在中间八仙桌旁边笑嘻嘻听着戏的爷爷谈及那件怪事,可是爷爷似乎并没有太大的兴趣,总是用话打断。我只好自己一个人溜了出人群,往戏台后面走去。
  后面甚是热闹,似乎刚才的戏要接近尾声了,班主和那个少年在大声吆喝那些演员抓紧时间换服卸妆,演员们有条不紊地进出大有帐篷的后台换装,只是走路动作颇为奇怪,仿佛双腿灌了铅一样,奇怪地是他们在台上的时候却腿脚灵便动作灵活。
  那少年似乎有些困了,用手捂着嘴巴,转头对班主说了句话。
  “爹,我牙疼。”话音未落,嘴巴上就挨了一巴掌。
  “我教了你多少次了,不许说那个字,要说柴调子!”班主和白天的样子判若两人,非常急躁,旁边昏黄的灯光照射在他本来白净的脸上,蜡黄蜡黄的,加上面庞消瘦,仿佛的了肝炎的人一样。少年挨了一巴掌,不敢还嘴,只是捂着,低着头走进帐篷,班主看了看他,叹了口气。
  (后来我才知道,戏班子里是不允许说和聋,哑同音的字的,一般要用别的词语代替,如龙叫海条子,牙叫柴调子,而且小人书也是不许看的,说是不能和那些画里的“哑人”打交道)。
  我见班主一直站在门口,也没的机会进去瞧瞧,只好回到前台,现在演的是穆桂英挂帅了。
  台下的人已经有些亢奋了,有几个人开始学者台上人的腔调唱了起来,开始只是低沉着自己哼哼,后来声音却越来越大,有的还加上了动作,场面开始骚乱起来。好几个人都模仿着台上角色的唱腔行动,而且分的很均匀,男的模仿男的,女的模仿女的,还有模仿着台上拉二胡打点鼓的,动作惟妙惟肖,仿佛台上一出戏,台下也是一出戏一般,爷爷的眉头皱了皱,抬头看了看天色。
  上面的月亮很圆。今天似乎是十五,因为我依稀记得爷爷是初一的生日。
  旁边的人样子似乎开始有些异常了,他们一个个睁着凸出的眼球,张着流淌着口水的嘴巴,双手在半空胡乱舞动,仿佛中邪得了癔症一样。爷爷把桌子一拍,喊了句不好,然后往后台疾步跑去。我和父亲以及几位叔叔也跟了过去。
  台上的戏还在继续,他们仿佛根本不受台下观众的影响,但是他们唱戏的声音越来越空灵,越来越飘渺。
  后台处班主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看见爷爷跑了过来,正奇怪着。
  “到底是怎么回事,那些人有问题,明明是在找替身么!”爷爷一下冲过去,抓起班主的领子。
  “我不知道,我只是班主,仅仅希望把每出戏都唱好而已。”班主的脸色冷的让人发抖。
  爷爷从未生过这么大气。
  “我纪某人的生辰触点霉头没关系,半只脚进棺材的人了,怕这些个作甚,可是你不能把无辜的乡亲们卷进来,我和你并不相识,若是你与我早有旧怨,对我一人,对我纪家来就是了,何必连累无辜!”爷爷放开她,忍着激动的情绪吼道,几位叔叔和父亲一听也往前逼近班主一步,也将爷爷护了起来。
  “我压根不认识您,我说了,是一个小子请我们来的,戏班子来这里就是唱戏,何况我们唱的也不错,何错之有。”班主依然是那副调调,听到很让人有些生气。
  “那周六呢?你们来了一天了,他哪里去了?”父亲问了一句。话音未落,班主冷笑了句。
  “一字谓之贪罢了,他拿着订金去赌牌,结果输了大半,回来怕你们责骂,于是花了低价请我们来这里,钱多有钱多的唱法,钱少么,自然有钱少的唱法。”班主又继续说着。
  “你戏班子里那些根本就不是活人!”爷爷忽然来了一句,几位叔叔和父亲都惊讶地回头望着爷爷。
  “是与不是都不重要,我们的戏唱的不是很好么,他们生前也喜欢唱戏,死后我能满足他们心愿,顺便赚点小钱而已。”班主说地很轻松。
  “胡扯!你自己去前台看看!”爷爷把他拉了过去。班主来到前台看见这种光景也吓了一跳。
  “怎,怎么会这样。”他马上走到台下,高声喊道“都停下,别唱了!”可是台上的人似乎完全不把他放在眼了,依旧继续唱着,点鼓打着,而且节奏越来越快,台下的人也越来越疯狂。




  “这出戏一结束,他们也就找好替身了。”爷爷叹气道。
  我当时也从后面走过来,指着班主说:“爷爷我看见他叫那两人去破台,可是却是喝了公鸡血,又把自己的血撒在地上。”
  “我也没有办法,他们的血早已经僵固,喝下公鸡血可以催动血脉流动,否则就身体僵硬,动不了了,把血洒在后台,是怕他们一下会失控。”班主无奈地说。
  “可是他们已经失控了,这出戏不能停,一旦唱完,这些人就都会失心疯了。没了魂魄,比死更难受。”爷爷非常痛心地说。
  班主则低头不语。
  “我并非想要害人,实在有说不出的苦衷。”他似乎很是懊恼,居然抱着头坐在地上哭起来,那个少年忽然走了出来,走过来拉了拉他的衣袖,班主将少年一把抱住,放声痛苦。
  “现在还有个办法,只要把他们困住,还能抱住大家。”爷爷的声音坚定了许多,立即开始吩咐人手。
  他叫几位叔叔去了村口赶紧看下一些尚未被大雨浇湿而又被雷电劈开的树,而父亲则被吩咐让在场所有未满一轮的小孩全部抱走。
  “幼童寿不到十二,易被游魂附体。”这是后来父亲告诉我的,不过当时我已经刚过了十二,所以被父亲赶到一边。
  没过多久,几位叔叔抱来了一大捆木头,各种形状的都有。我好奇地问爷爷这有什么用。
  “这个唤作雷击木,上天雷电所劈开,鬼魂深惧之。”爷爷一边收拢木头,将后台整个围成一圈,总共八个角,按照八卦图形,把木头摆放好。
  台上的戏已经进入高潮了,扮演穆桂英的演员声音高亢,眼看着就要结束了。
  爷爷排开众人,肚子走到台下,对着台上的唱戏人大吼一句。
  “人也好,鬼也罢,不可贻害世间无辜之人,听老头一句劝,都散了吧。”不过上面的戏还在唱着,而且很快要结束了。爷爷等了片刻,依旧没有任何反应。
  他长叹一口气,接着居然掏出一把匕首,割开自己左手手腕一个口子,鲜血立即流了出来,几位叔叔和父亲见后大惊,想去阻止,但却被爷爷挥手拦住。
  “我已是行将就木的人了,不过我的话你们还是要听的。”说完背对着大家,将匕首抛下,从后台走上前去,居然站在了戏人之中。
  这帮人依旧没有理会,还是在那里自顾自的唱着,爷爷,大步走上前去,血随着他的步伐在戏台上滴落开来。他一把抓住扮演穆桂英演员的手,两人居然对唱了起来。可惜我对戏剧天生没有兴趣,具体唱些什么,我也没有听清楚,只知道到后来爷爷的血越流越多,叔叔们和父亲的脸色也越来越难看,不过奇怪的是本来应该快结束的戏居然一直唱了下来。
  最后爷爷从台上下来了。非常的虚弱,脸色惨白,但台下原本跟着一起唱啊跳的人居然回复了平静,只不过都昏过去了。爷爷说了句照顾好他们,接着也不省人事了。大家立即帮爷爷止住血,然后七手八脚抬回家去了。
  那一夜发生的事情太多了,我只记得后来那台戏一直唱着,台上的演员显的非常兴奋,仿佛不知道疲倦一般,他们的声音越唱越高昂,戏文越唱月快。最后我受不了了,眼睛开始犯困,大家都散了,临走前,看见班主泪流满面,跪在台前痛哭。
  他们唱戏地声音响彻动天,一直延续到第二天的第一声鸡叫才结束。




  早上起来,只剩下空荡荡的戏台,他们都不见了,似乎从未来过一样,村民们也将昨晚的事情忘的一干二净。
  不过有一个人回来了,他就是周六。
  周六一脸的恐惧之色,如同受了很大刺激一样,跌跌撞撞的跑进我家里,口中高喊着:“纪老太爷救我,纪老太爷救我。”
  当时爷爷已经稍微好些了,不过依然只能躺在床上,进食少量的红糖水鸡蛋,叔叔们看见周六来了,气不打一处来,纷纷要上前揍他。
  “你到底请了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回来?”父亲一把揪住他的衣领,周六哭丧着脸,抡起自己的胳膊往自己脸颊上拼命的扇起来,直扇的双脸红肿高耸,仿佛两边各贴了块猪膘肉,带着红红的半透明色。
  爷爷终于说了句算了,他才停下手来。
  “我是真不知道,那天我拿了钱去了集市,一下没管住自己的爪子,居然将定金输了大半,正在烦恼时,本来想回来认错,结果在村口几十里的荒外处地方遇见了那个戏班。
  当时我就觉得非常奇怪,因为天气热的很,而他们除了那个班主和少年,全身裹的紧紧的,脸头上都带着斗笠和黑色面纱,特别是走起路来,小腿挺直挺直的,灌了铅一样。而且走起来非常整齐,跟着前面的班主。
  不过我看见他们背着箱子,还有一些唱戏的家伙,于是上前问了问,没想到那班主一听可以唱戏,居然说分文不收,并邀好一起上路,让我带他们回村子。
  我一听有这等好事,就没有用我的狗脑子多想想有什么不妥,就一口答应,并且带着他们往村口走。
  走到黄昏的时候,天忽然开始下起大雨,雷电交加,那班主好像非常畏惧,连忙说让找个地方避雨,等雨停再走,于是我带着他们去了离村口不远的破庙。
  进破庙的时候雨已经下了起来,我跟在最后面,本来要进去,正好一阵闪电,接着是一个大雷,震的我耳朵都快聋了,可是等我转头,忽然其中一个人扯下斗笠,居然朝我扑了过来。
  我借着外面闪电的光,看见那人的脸干瘪如同腌制的腌菜一样,土黄色的,而且面目狰狞,眼睛直直的凸了出来。伸出细长的双手朝我脖子处掐过来,我吓坏了,没命地跑,后面班主一直在喊我:“莫要跑,不打紧,不打紧。”
  那晚上我怕他们追上我,一直沿着山路乱跑,直到雨停日头出来了,才敢停下来,接着倒在地上一下就累地睡着了,这不我一醒过来就回村子了,那个戏班在这里没出什么事吧?”周六畏惧地小心试探问道,结果自然得到的是众人的唾骂。
  “那个班主,不是普通的班主,其实是个赶尸人罢了,我最近听说有个戏班在赶戏的时候需要渡河,但却因为被众人看不起租不到大船,那些人,向来不与戏子同船同车,以为是折了自己身份,污了船客的名节。所以班主只好带着他们坐了条破旧小船,几十个人拥挤在船上,那还了得,果然到河心,遇见天气变坏,掌船的马上弃船跑了,剩下的人全部活活淹死在河里,只有班主水性不错,可是拼了性命,也只是救起了他儿子。
  据说后来那河每到晚上过去就能听见河下鼓锣齐鸣,戏声大作,以至于没人敢过河了,班主雇了人,将所有的尸体和家伙都捞了上来,说是要把众人带回各自家乡好好埋葬。”爷爷说到这里,开始气喘,休息了下,接着说道“我认为班主是怕众人魂魄不散,想唱完最后一出戏才肯罢休,所以才会出此下策吧,至于事情演变到那个地步,也不是他想看见的,所幸最后没有出事,否则,我这个生辰过的可就罪过大了。”
  这件事就这样结束了,不过由于爷爷失血过多,本来硬朗的身体一年不如一年,没过多久就去世了,至于那班主是如何赶尸的,爷爷却只字未曾提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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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夜 婴牙


  被丢弃的,就是垃圾。听上去倒是个极为简单易懂的道理。
  虽然然每一个垃圾也曾经是一个有用处的东西,不过当失去作用时当然要扔进垃圾箱。
  在我的旁边就是一个垃圾箱,准确的说应该是个果皮箱,很破旧了,绿色的油漆外科几乎脱落光了,“爱护卫生”四个字也只能看见后面三个了,那个爱字完全磨光了。
  垃圾箱的入口出还粘着一块香蕉皮,还有些干涸发黄的痰迹,稍微靠近一些你几乎可以嗅到阵阵带着浓重刺鼻的酸梅味,和腐烂的水果味道。不知道这个城市创卫是如何拿到的,这种垃圾箱,也难怪路人在扔的时候喜欢表演投篮技巧,毕竟如果扔东西的时候手如果碰到的话,会恶心很久。
  至于做报纸一不小心忙到入夜,早已经是家常便饭了,看看手表早已经快八点了,早已经厌倦了回家吃方便面的我决定买几个蛋糕随便打发下自己。城市开始远离白天的喧嚣,犹如一个少女,换下了布满灰尘的外套,穿上了黑色的丝绸睡衣,安静地睡着了。
  路边就有一家叫金冠蛋糕的小店,里面的售货员打着哈欠的百无聊赖的看着电视,新闻里似乎在报道最近越来越多的弃婴事件。我则走过去问她要了几个蛋糕。
  咬着蛋糕,我走在回家的路上,不知道是在是太难吃还是不习惯吃这个,我把剩下的半个蛋糕扔进了路边的一个垃圾桶。谁知道高中那点投篮技巧忘光了,手生的厉害,蛋糕落在了垃圾箱外面。路边有很多还未打烊的小店。大人们都顾着生意,正好一个小姑娘睁着圆圆的大眼睛站在店门外,估计是老板的女儿或者是她的父母正在里面购物,小女孩手里拿着跟棒棒糖,好奇地望着我。我心想老自己大一个人了,总要为下一代起个表率作用,对着她尴尬地笑了笑,然后走过去捡起蛋糕扔进去,动作做的极为夸张,就像是表演情景哑剧一样。
  靠着旁边的路灯,垃圾桶闪着绿光,黑洞洞的扔口像一张大嘴一样。
  刚想转身离开,却发觉自己的衣服好像被人拉了一下。
  回头一看,一个人也没有。我看了看路边的那个小女孩,她的眼睛里也充满了不解,歪着脑袋望着我。
  “大概是错觉吧,可能衣服勾住了什么东西。”我暗自嘀咕了一下,手在衣角摸了摸,可是没有什么所谓的线头之类的。我刚想转身,但这次确确实实感觉到了,我的衣服被拉扯了一下。
  我没有转头。
  因为我看见旁边的小女孩惊恐的用手指着我,她的嘴巴开始慢慢变成个O形,接着哇的哭了出来。
  “妈妈!垃圾桶长出手来了!”小女孩已经把棒棒糖扔掉了,两只胖乎乎的小手揉着眼睛,朝店里走去。
  我回头一看,根本没有什么所谓的手。蹲下身子,忍着垃圾桶撒发的臭味,我望里面晃了一眼。
  黑乎乎的,什么也没看看见啊。
  可是我听见一阵咀嚼声,速度很快。我小的时候养过蚕。听大人们说,当夜深人静的时候,把蚕和桑叶放进小纸盒,就是那种以前用来装打针需要的药品的小盒子,将耳朵贴在盒面上,你可以听见蚕咬食桑叶的声音,有点像锯子在木头上来回拉,又有点像咬着蚕豆,很脆,很急。
  现在听到的声音,就是如此。直觉告诉我,垃圾桶里面有东西。我拿出手机,打开灯,把垃圾桶盖子缓缓地打开,当手机的灯光即将照进去的时候,一个看上去体型比狗稍微大一点的东西呼的一声从里面窜出来,吓了我一跳。它用四肢在地面快速地奔跑着,迅速穿过了马路,消失在夜色里面。
  我想去追,不了却被小女孩的母亲拉住了,她硬要说我抢她女儿的棒棒糖吃。可是小女孩却一再强调垃圾桶里伸出了一只手。一下子乱成一团,好说歹说,我又帮她买了新的棒棒糖小女孩才破涕为笑,和她的母亲离开了。
  第二天午休,当我把这件事情告知纪颜的时候,他也非常奇怪。
  “从垃圾桶伸出来的手?”他无比诧异的重复着我说过的话,看来这件事连他也未曾听过,的确是非常古怪的事情。
  “不过我也没有亲眼看到,只是那个小女孩是这样喊的。”我实话实说。
  “孩子的眼睛往往比大人更敏锐,更真实。”纪颜很相信地说了句,无可否认,人的年纪越大,看东西往往越虚假。话虽不错,不过这件事却解决不了,全市的像昨天那样的果皮箱和垃圾桶最少有上千个,总不可能一个一个去查吧。我原以为事情会不了了之,可是很快,居然陆续有人反应在夜晚被垃圾桶内伸出的手吓到的事情。
  纪颜饶有兴致的把所有出事的地点标记到市区地图上,然后高兴地拿给我看。
  我看着满地图的红叉,不知道他想告诉我什么。
  “没注意么,这个家伙只出现在饮食街或者餐馆附近。因为那里丢弃的食物很多。”果然,经他这么一说,倒是的确如此。难道说只是一只被遗弃的饥肠辘辘的小动物罢了?可是问题是那个女孩明明看见伸出来的是只手。
  不过就算知道这个家伙的目的,我们也不可能老是蹲守在那里等吧,何况我们也没有这个义务,毕竟不是每个人都像纪颜这家伙一样总是有空闲的时间来研究这个。
  当然,这句话我从来没对他说过。




  天空上压下来的云如同刚刚抹过脏桌子的黑抹布,断断絮絮的,而且还没有拧干。混合着汽油的水渍在冰冷的阳光下折射着绚丽扭曲着的而让人发腻的彩光。街道上的行人拿紧了自己手中的黑色皮包,低着头,默默地急行在还没完全风干的地砖上,如同忙着准备过冬食物的蚂蚁。若不是从步行街两边堆满着虚假伪善笑容的商家们招呼着带着孩子的家长进去消费的话,我还真没发现今天是六一儿童节。
  孩子的节日么?或许已经离我太远了,几乎是记忆深处的东西了,我儿时的六一留给我的只有是那狭窄潮湿闷热的低矮土房,和频繁的搬家换房,或者抱着廉价的已经破旧的泛白玩具呆在一大堆吐着霉味的家具面前无聊地看着父母与刻薄的房东对几块钱差价的房租争吵不休。
  我向来认为这种节日还是多一些的好,国人们喜欢用节日约束自己,例如学雷锋日就应该做好事,植树节就应该多栽树,母亲父亲节就回家吃躺饭,当然,平日里本该作为陪双亲吃饭的奖励所得的钱就不要了,儿女们会爽快地当作孝顺之用,不知道又有没有吃饭日,是否干脆就在那天才吃饭,其余的日子都喝粥,这样省下来的钱能干多少事啊,国民生产总值肯定翻番,不过苦了种粮食的农民伯伯,不过也没什么,大力推广种榴莲啊,种仙人掌啊,管他土地适合不适合,人家明星都种了,你种不得?
   为了写部分关于儿童节的报道,我和纪颜漫无目的地走着。他说顺便看看,说不定可以遇见那个喜欢躲在垃圾箱的家伙。
   我看见许多的年轻父母,搂着抱着牵着那些兴高采烈的孩子们,整个街道充满了童趣,我仿佛来到了童话世界里的小儿国,不过这些孩子在若干年以后也会长大,没有那个人可以不长大,问题是长大以后的他们心底里是否还残留着孩提时代的一点童真。
  接近黄昏的时候,忽然下起了暴雨,在这个城市生活了几十年的我早已经习惯了,连忙拉着纪颜跑进了附近商家的塑料棚下避雨。
  “需要买什么东西么?”老板手里提着一把伞笑容可掬地问我。
  “不了,借贵宝地躲下雨。”我罢了摆手,老板马上转身,进店里去了,把伞立在了里面墙角。
  外面的行人少了很多,可是我却看见一位身材瘦削,披着蓝色外套里面裹着长裙的女人居然抱着一个襁褓在暴雨里行走,她的头发和衣服紧紧地贴在身上,从远处看去就像一根熄灭的火柴。每每路过果皮箱,她都非常在乎地朝里面望望。她木纳地一步步走在街道上,不在乎路人奇怪的眼神,一边走,一边嚎哭着,在空旷响彻着雨水击打地面的声音里显的非常揪心。
  “哪里有这样的母亲呢?她怀里抱着的该不是她的孩子吧?”纪颜皱着眉头说了句,而且一边说一边冲进店里。
  “老板,伞借我用下。”说完,便抄起墙角的伞冲了出去。
  “你这人怎么这样,这是新伞,没过水,坏了你要赔钱!”老板气急败坏地从里面冲出来,我笑着拦住了他。
  “借用一下,如果你实在觉得亏了就当我们买下了,反正回去也要用,这雨又不知道什么时候下完。”
  一听买下来,他不再说话,哼了一声,接着从我这里拿过钱,嘟嘟囔囔地走进去了。
  在看纪颜,他已经把那个女人拉过来了。
  走到近处看,她大概三十岁左右的样子,虽然面黄肌瘦,脸颊的肉仿佛被刀剔除过一样,但五官还算清秀,只是眼睛里看不到多少光芒,几乎没有多少黑色。
  是失去希望的人么,眼睛无光的只有两种人,瞎子和绝望者。
  她似乎对我们没有什么反应,只是死死地抱着那襁褓。
  “松开手吧,里面是你的孩子?这样还不把孩子淋坏了?”我走过去,想去结果来。可是她仿佛受了很大刺激一样,抱的更加紧了。我和纪颜没有办法,否则人家还以为我们两个以为不再光天化日之下就可以强抢良家婴儿。不过那女人忽然眼睛一翻,晕了过去。
  她的身体很弱,大概经不住这样的暴雨吹打。纪颜连忙搂住她,在为她掐住人中。我则拿起了她始终抱着的襁褓。
  是婴儿?可是我没有听到一声啼哭啊。
  好奇地打开襁褓一看,里面居然是一个塑料娃娃而已,难怪呢,的确没有那个正常的母亲会抱着孩子在暴雨中行走。
  纪颜也略有惊讶,不过那女人醒了之后却又换了副脸孔。
  “看来我又发病了。实在对不起。”她显的有些冷瑟,不过却很有礼貌,举止也和刚才不一样了,看来应该受过很好的教育。
  由于雨水把她全身打湿了,为了避免着了风寒,纪颜建议赶快送她回家。
  “你的家在哪里?”我问她。
  “家?那个地方姑且称之为家吧。”她很失望地抱着身体,低垂着头说。
  天色不早,我决定和纪颜先送她回家。
  出乎我们的意料,这个女人的家居然如此的奢华,在位于市中心的黄金地段能有这么大的房子应该花了不少钱。
  “每次犯病,我都会抱着这个娃娃四处乱走,给你添麻烦了,真不好意思。”进入屋子,里面的装修更加华丽,全大理石铺设,只是几乎所有的家具都是铁制的,包括椅子和桌子,还有茶杯,看来这女人不喜欢木头么?女人在一个佣人的搀扶下进去洗澡换衣,而让我和纪颜在客厅里等待,一刻钟后,她出来了,换上了一套镶嵌着金丝花纹的灰色绸缎睡衣,原本乱糟糟的头发也整齐地梳理在脑后,而经过热水的冲洗,脸上也恢复了几丝红润,和在雨中根本是判若两人。
  “既然您没事了,我想我们也该走了。”我准备起身,而纪颜却没有动,他直直地望着那个女人。
  “可以告诉我们为什么你会抱着那个塑料娃娃么?如果方便的话。”纪颜缓缓地说,女人没有任何表情,薄而苍白如纸张般的嘴唇动了动。
  “因为我思念我的孩子。”我坐了下来,心想可能她的孩子丢失了吧,在这种节日看见别人都带着孩子享受天伦之乐,的确容易产生心病。
  “不,与其说是我弄丢了我的孩子,倒不如说是我抛弃了他更为恰当。”女人始终没有太大的情绪波动,冷酷的如同冰雕一样,在她那高雅尊贵的脸庞上看不到本来该有的温柔。听完她的话,我和纪颜都有些吃惊。
  “你们也该看到了吧,这房子,这富足的生活,以及我现在社会的地位,其实得到这些都是有代价的。
  十年前,我还只是个刚刚毕业参加工作没多久的大学生,我原以为自己是优秀的,出众的,我不知道运气是什么,因为我自己就是好运的代名词,从小到大,伴随我长大的是赞扬和羡慕。可是当我真正融入这个现实的时候,发现我原来的想法是如此的幼稚可笑,比我厉害,比我能力强的人比比皆是,巨大的落差让我产生了强烈的自卑感。
  而那个时候我遇见我现在的先生,一位大我十六岁的台湾男人。或许你们会看不起我,这也没什么,我也不会自欺欺人的到处说我和他是因为互相爱慕而结合在一起,根本不是为了钱。从小父母的教育让我非常直爽,的确,我嫁给他就是因为他富有,这有错么?人生活在世界上总该有个目的,我只想过的舒适些,因为我已经过于习惯生活在别人羡慕或者说嫉妒的眼光里,我无法忍受自己受轻视。
  当然,我也不是完全看重他的财产,总的来说他还是十分爱我的,婚姻就是这样,要不找一个你爱的人,要不找一个爱你的人。结果我发现这个世上没有我爱的人,那我只好找一个全心全意爱我的人了。
  可是我错了,我丈夫的母亲是一位相当注意禁忌的人。而我的孩子,则犯了他们家族所谓的大忌。”女人十分平静地叙述着,如同在讲他人的故事,可是说到这里,语速居然变快了,鼻孔也因为呼吸的加快而张大。
  “禁忌?”纪颜奇怪地说了句。
  “是的,而且是很严厉,无法妥协的。那孩子生下来,嘴里就长满了牙齿。”女人痛苦地闭上了严谨,紧紧地咬住自己的下嘴唇,好半天没有在说话,反倒是纪颜说了起来。
  “婴孩若诞之怀牙,必勀父母?”纪颜说。女人点了点头。
  “这不过是诧言罢了,怎么还会有人当真?”纪颜无奈地说。
  “可是,那孩子的牙齿,犹如锯齿一般,长满了整个嘴巴,你见过正常的人会长那种牙齿么?”女人睁开眼睛,反问我们。




  “我丈夫祖籍江浙一代,虽然公公去了台湾,但家中风俗一直不变,新生儿是在周天前是不可以喝母亲的奶水的,而是要向他人或者邻居‘乞奶’,又叫‘开喉奶’,生的是男孩,就像生女孩的人家讨奶,反过来也一样,意喻为孩子讨个好姻缘。
  可是这个孩子,生下来就长满牙齿,谁敢为他喂奶?孩子饿的大哭,我忍着疼为他哺乳,结果被婆婆发现,她高喊着说这孩子是妖孽,并警告我,如果不把孩子处理掉,就要丈夫同我离婚,当然,那孩子他们也不会管。而且我也别想要走一分钱。
  而这个决定,我的丈夫也默认了。
  于是我面临着一个选择,要么我孤身一人养大这个孩子,要么我就抛弃他,继续我一如往前的富足生活。”外面的暴风雨下的更加剧烈了,女人再次停了下来,望着窗外的暴雨出神。
  “那天也是六一,也是这么大的暴雨,我做出了个至今悔恨的决定,我将那孩子扔进了路边的垃圾箱。让我吃惊的是,他没有哭泣,也没有嚎叫,而是瞪着眼睛看着我,拳头握的紧紧的。我感到了一丝恐惧,倒退着离开了那里,那以后我就落下了病根,每次出现暴雨,我就会陷入疯癫的状态,我的丈夫也开始厌倦我了,为我在这里置办了一处房子,就不再理会我了。”她的神情很漠然,我无法评价或者指责她的选择,更不能去说她是自私的,因为我没有经历过这个,我不知道自己是否同他一样,所以我没有资格以卫道士的口语去说她。
  “你很自私。”纪颜说了四个字。那女人听后却自嘲地笑了笑。
  “的确,你说的没错,但是我也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了,到头来我失去了丈夫,也没了儿子,一个人空守在这大屋里。”
   “但是,我经常有种预感那孩子还活着,所以我最近时常会去找他,希望可以补偿我对他的过错。”女人说到这里,终于忍不住了,那冷酷和高贵在对孩子的思念面前软弱的不堪一击,她捂着脸痛苦的哭泣起来。
  “夫人,请不用难过,我们一定会把他找回来的。”纪颜忽然开口说道。
  我吃惊地望着纪颜,这么大的城市,到哪里去找啊。可是纪颜的样子不是开玩笑,他也从不开玩笑。
  “那,那正是太感谢你们了,如果你们帮我找到他,无论付多少钱我都愿意。”那女人放下手,一脸喜悦地望着我们。
  “不用了,你还是多留着些和你孩子生活吧。”纪颜谢绝了,并且和我一起离开了那里。
  路上雨已经停了,我忍不住问他,是否真的能找到。
  “你难道也认为一个婴儿在垃圾堆里真的可以生存下来?”纪颜反问我。
  “难道你只是安慰那个女人一下么?”我问道。
  “不,我觉得现在应该去找那个垃圾箱里的怪物。另外你去查查那个女人的背景啊。”我还以为他是一时激动就答应了。
   我和纪颜分开了,他去准备陷阱来抓那个喜欢呆在垃圾箱的怪物,而我则去查了查那个贵妇人的背景。
  结果和她告诉我们的差不多,她的丈夫的确是个台湾富商,不过据说最近正在重病着,而且情况很不乐观,大概是怕丈夫走后自己孤独终老吧,所以想把自己孩子找回来。
  而纪颜那边已经准备好了一切,只等着那只怪物落网了。
  等待的时间总是觉得漫长,纪颜说他在各个怪物曾经出现的垃圾桶里都投放了沾有他血液的食物。
  “只要他吃下去,我就可以找到他。他不去碰的食物十二小时后就会没有效力,而如果吞下肚子,血液的力量可以维持的更长一些。”纪颜自信地说,接下来则是耐心地等待十二小时。




  果然,纪颜感觉到了。
  我跟着纪颜来到了一家小饮食店的后门,那里堆放着大量还未刷洗的碗筷,我打赌任何人看过之后都会对这里的食物失去信心了。而且很快,我们在附近找到了一个垃圾桶。
  一个长方形的,顶盖则是弧形可以掀顶的铁质垃圾桶。
  “就在里面。”纪颜肯定地说,“不过听你说他跑地很快,我带来丝网,这是乡下用来捕狼的,应该用得着。”我听从了他的话,两人将丝网盖住了垃圾桶的上面,接着掀开了垃圾桶。
  一个黑影很迅速的跳了出来,不过这次他则撞在了丝网上。
  捉到了。
  纪颜赶紧把网束紧,将怪物带回了家中。
  我们好不容易把他拖了回来——一路上他都在拼命挣扎着,打开灯,我才看见他的全貌。
  和普通的小男孩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只是身体很脏,而且手臂很细,但大腿却非常发达,这恐怕也是他用四肢高速奔跑的原因。
  他的眼睛很漂亮,但却带着不解恐惧和愤怒,就像是被打扰了好梦的孩子一样。我忍不住伸手去摸了摸他的脑袋。
  如果不是有丝网,恐怕我的手就没有了。
  几乎是一刹那,我看见他的嘴巴猛的张开朝我手咬过去,我下意识的避开了,牙齿咬在丝网上,断了好几根绳索。
  “狼都无法咬断的网居然被轻易拉开了。”纪颜叹了口气,只好找来一个铁笼子暂时把它关起来,笼子里的他显的非常安静,只是盯着我们。
  “他到底是如何生存下来的啊。”我不解地问。
  “不,大部分婴儿恐怕都会在丢弃不久后死去——如果没有好心人人样的话,可是他不一样。带着婴牙出生的人,他们的生命力和适应能力完全超过了普通人,怎么说呢,或许某些恶劣的环境一个物种需要很多年才能进化到去适应,而他只需要几年,甚至几个月就可以了。他犹如蟑螂一般的生命力居然靠着吃垃圾箱里的食物活了下来,而且养成了动物的本能。
  这种东西叫竜,旧时侯,一些部落对婴儿的降生有很多规矩,比如六指的婴儿,甚至双胞胎或者多胞胎都被视为不吉利不详,生出这些孩子的家庭会被视为贱民,孩子会被处死,如果是双胞胎则由孩子的父母选择一位留下来,另外一个就抛弃到荒野喂狼,而且整个部落都要‘竜’多日,可能是一种祭祀,后来泛指不详的婴儿叫竜。”纪颜望着那孩子,慢慢地说着。
  “我曾经也是竜。”我以为自己听错了,回过头却发现笼子里的那个孩子正趴在地上与纪颜对视着。
  “你说什么?”我问纪颜,他则摇头,不再说话了,我清楚纪颜的个性,如果第一遍问不出来的事情,再问下去也是多余。
  “早点睡吧,明天我们把他交给那个女人,应该可以没事了。”纪颜打着哈欠,走进了卧房,我见外面天色很晚,于是干脆也住在这里一宿。
  只不过夜里总是睡不着。
  因为我听见了一宿的磨牙的声音,和金属的撞击声,我觉得好笑,任凭你牙齿在厉害,那笼子可是铁做的。
  果然,早上醒来,那家伙很疲倦地躺在里面,嘴角还趟着鲜血。
  我们来到了那栋豪宅,接待我们的是先前看过的佣人,我将笼子递给她,她看了看,小心地避开了那孩子的嘴,把笼子帮我们提到了客厅,而且我们再次见到了那位妇人。
  和几天前不同,她的气色似乎更好了,听说我们为她找回了儿子,非常高兴,可是等她看见笼子,又吓了一跳。
  “这是我儿子?”她往后退着,指着笼子说。
  “那当然,难道您认为能在垃圾桶里生活了十年多的人还会是衣冠楚楚,懂礼识节的人么。”我又些不满地说。
  “不,我的意思是,我要看看他的嘴巴。”那妇人说。纪颜蹲下去,找来一块面包,扔进了笼子。
  那孩子张开嘴巴大口的吞吃起来,他的牙齿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啊,只是略脏一些。
  “这不是我儿子。”妇人失望地说,“他的牙齿是那种类似鲨鱼一样的连着的锯齿,不是这种人的牙齿。不过还是很感谢你们,虽然他不是我儿子,我还是会好好照顾他,让他能重新变成人。”说完,他朝我们鞠了一躬。
  我和纪颜向她告辞,走出了那房子。
  “我总觉得那有些不对。”纪颜低声说。我则反问他哪里不对了。
  “如果这孩子在垃圾堆里生活了十年,为什么我们现在才发现他啊,不可能十年中他从来没被人发现过,你在这里生活了这么久,有听说过么。”
  我当然摇头。
  “还有,那佣人从你手中接过笼子,却没有任何一点的惊讶表情,另外房间里的那些铁制的家具,太古怪了。”纪颜说的的确很有道理,不过我实在不明白是为什么。
  “对了,那个台湾富商还有别的子女么?”纪颜忽然问道。
  “没有,他只剩下一个八十多岁的老母亲,而且似乎他如果死了,所有的钱都回归他母亲,如果老太太再去世,那遗产都会归为政付和慈善机构。”我如实说。
   纪颜皱了皱眉头。
  “我觉得我们可能被利用了。”纪颜叹气道,他望了望那栋豪华的房子。
  “算了,这些家事也不是我们管的了的。走吧。”纪颜拍了拍我肩膀。




  一个月后,我接到了一则消息,因为我始终注意着那个妇人和她重病的丈夫,而现在,她丈夫已经去世,而遗产的绝大多数落到了老太太手里,后来据说这位妇人带着一个孩子去了台湾,并告知说这是她丈夫仅存的儿子,老太太自然很高兴,在做过了检查后,证明了的确是她儿子的骨血,所以把那孩子留在了身边,并且再次承认了这个儿媳妇的身份,原来以前的矛盾来自于这个女人好赌成性,而且遗失了自己的孩子,而并非是因为什么生下来带有婴牙的不祥之子。
  可是没过多久,老人被发现死在了家中,喉咙都被咬断了,仿佛是什么野兽干的,那唯一的孙子也不见了。所有的钱,全部变成了那妇人的财产。
  我把这事告诉了纪颜,他嗯了一声。
  “其实我觉得那妇人可能早就找回了自己曾经丢失的孩子,再养育了段时间后发现无法把他变成正常人,所以又再度抛弃了吧,那孩子也就逐渐养成了在垃圾箱里寻找食物的习惯,大概最近她发现被她抛弃的儿子又有了利用的价值,才在那天演了出戏,想让我们再次把他找回来。
  具备野性的孩子果然如她所愿将那老人咬死了,所以自然所有的钱都归她了。至于如何使那孩子咬死自己的奶奶,或许早就是那女人的训练课程之一吧,即便是狮豹一类的野兽,也是会被人类轻易的埋下暗示而产生条件反射的。”
  原来如此。
  不过我觉得很不舒服,被人利用自然不是什么让人值得骄傲的事情,我决定再去她家一次,和那女人好好说道一下,纪颜没有阻止我。
  来到她家的时候已经是傍晚,我忽然看见一道影子飞快的跳进了客厅开着的窗户,我叫来了佣人,她认得我,并开了门,说太太在客厅。
  我信步走进去,没到客厅却闻见好大一股血腥味。
  打开门,却看见那个孩子伏在地上,死死的咬住那女人的喉咙,看样子似乎没救了,眼睛已经泛白,手脚无力的耷拉下来。
  那孩子,不,还是叫他竜吧,似乎知道我来了,朝我大张着沾满了鲜血的嘴巴,发出了呜呜的悲鸣。
  那一刻,我借着不多的外面透过来的最后一丝光线,清楚地看见,在他那如普通人牙齿的后面还长着一层牙齿。
  密密麻麻,如锯齿一样的婴牙,闪着银色的光。
  当外面完全接近黑暗,他敏捷地跳了出去,马上消失在夜色之中。
  或许有一天,我还能在垃圾箱边遇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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