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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字路口要慢行

不知在什么时候婚前性行为成了一种心照不宣的事儿。


  象苦苓说的——那种女生躺在床上哭哭啼啼,男生背对她坐在床边说:“我会对你负责的。”——早成了笑话。


  可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回首已是百年身”的感慨仍然此起彼伏。

  许多男性表示,愿意对生命中的第一个女人负责,只要她坚持,哪怕分手后她再来找他:毕竟,国情对未婚失身的女性,还是不很宽容。


  对于这种“责任感”,真不知道该喜还是该忧呢?为了一时冲动,多少“好孩子”就此背上了沉重的十字架,选择继续无爱的关系。


  而成为爱人包袱的那一个,留人留不了心,岂不是更可悲?


  因而,有人羡慕曰本——在女性婚后,既往不咎,有“洗心革面”的机会。


  还有一种普遍现象:很多恋人随着感情升温到一定程度,无话可谈了。这时便借用性爱来升华情感了。


  而最令人困惑的是,从此仿佛踏上了一条不归路,成了例行公事,无言以对了就采取行动。也不管自己需不需要,对方需不需要,结果彼此都误解认为是对方需要。通常是男方主动的多(不否认有女方的暗示成分),所以常有女性抱怨那一位XXXX而男性觉得有那么点无辜。


  而现代人莫名其妙地一个个心浮气躁,情感不太稳定。所以别指望,对方因此就珍惜你们的感情了,献身并不是一个稳固关系的好办法。也要做个坏打算:没结婚就把结婚可干的事做了,还结婚干吗?有“责任感”的可能会因为“第一次”而认了。当然,希望大家运气都好,找到灵肉的统一。


  漫漫长路,难道今生就这样了?也许爱情,你根本就是不相信的,但就真的甘心为性所困吗?你不觉得人跟动物还是有差别的?你不觉得两个人之间还有很多事该去做的吗?


  请甜蜜、不甜蜜的爱人们,来到爱情的十字路口时,注意啦:


  黄灯,慢行!

⒏是狠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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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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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122499647 于 2007-7-5 19:39 发表
     婚前性行为也不会犯法.......还是情侣自己考虑咯,我是很open的

大哥。。。这个我也很OPEN啊~~除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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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妳好又不是,不好又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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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呀 / .
我一直都保持着这种清醒的想法啦 .
    那也是对爱的一种承诺和态度呀!!
我们是不是应该握手什么的 太久没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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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解長大暸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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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s .!!
当我能负起责任的理念时才会想这些问题吧 .
    因为我知道尊重对方是很重要的!!
我们是不是应该握手什么的 太久没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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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前性行为也不会犯法.......还是情侣自己考虑咯,我是很open的
是我想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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