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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我鄙视你哦。。我為那個女的曾经和你在一起感到悲哀。。。 毕竟。。你們以前在一起過。。假如你現在不喜歡她。。你可以不理她 你可以當做不認識她。。。但是也不可以這樣侮辱她。。。 你不既侮辱了别人的名誉。。也贬低了自己的人格和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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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楼主。。現在怎麼不說話啦。。。 不是很神氣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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