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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早戀 違法了??? [打印本页]

作者: 忘了    时间: 2009-8-28 11:54     标题: 早戀 違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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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早恋立法

如今,大街上穿着校服卿卿我我的少男少女似乎多了起来。有人在百度“90后吧”中发帖说:“‘90后’是早恋的一代。”在感叹今非昔比的同时,人们也不免担忧:面对俨然越来越早的“早恋”,我们能若无其事吗?黑龙江就看不下去了。8月20日,黑龙江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黑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其中明文规定,父母或者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早恋行为要进行批评、教育、制止和矫正。(摘自中国青年报)


  早恋在我们的生活中早已是司空见惯,不少人也是见怪不怪了,但此次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这项关于制止早恋的法律条例,确实又一次唤起了我们对这个问题的热议与深思。早恋的利弊关系究竟几何,真的已经上升到需要靠法律来制止的局面呢吗?黑龙江此次出台的条例究竟是何目的,有哗众取宠之嫌吗?


  虽然有不少网友力挺早恋,认为:爱慕、爱恋是人之常情,对异性的朦胧好感和对异性身体的好奇,是一个人必经的阶段,是不可能制止的。我倒认为,从塑造一个人完善的情感角度来说,早恋不是什么坏事。特别是在这样一个物欲横流的复杂社会中,真正纯粹的爱情特别的稀缺,对比之,早恋者们的感情更加单纯,没有被功利心所渗透,就算早恋失败了也就当为爱情交个学费,何乐而不为。


  诚然,像上述网友所言,早恋也有其优点与好处,但我们应该看到,作为青少年,其主要任务是学好知识,而不是用学习的时间在校园了过早地练习爱情。在这样一个应试教育的大背景下,学习任务本就十分繁重,全身心投入有时都可能力不从心,倘若再把一部分的经理和时间用在早恋上,要想合格地完成学习任务那必将是相当苦难,早恋弊大于利也是一种共识。


  笔者也是反对早恋的,但对黑龙江出台的条例亦颇有微词。该条例出台与最近的“门事件”也该有些许联系,“摸奶门”、“脱裤门”、“千秋门”,这一些列的“门事件”确实反映了在我们的青少一代中出现了很严重的问题。可是我们应该看到,这些事件不能与早恋划等号,也不是由于早恋造成的恶果。


  “门事件”反映的是青少年性教育的缺乏,我们该做的应该是如何去加强青少年的性教育,引导他们以科学的态度去认识、了解性,如果一味地掩藏、回避,只会让他们好奇心更加浓烈,从而通过类似“门事件”的不正当途径去了解,满足猎奇心理。


  可见早恋与性教育根本就是一回事,对异性渴望了解、倾慕是青春阶段的必然,这也是早恋的根本诱因。要想制止早恋就必须得通过非早恋途径来满足他们的这种渴望了解与倾慕,这就要求我们因循诱导,多与他们交流,让他们的内心得到倾诉,把早恋的倾向转移到学习和健康的课余活动中去。


  盲目的一刀切只会适得其反,不但不利于解决早恋问题,反而会激起其逆反心理,明知不可为,而偏要为之;另外,早恋并不是违法抑或犯罪,那出台法律法规来禁止之,其本身合法乎?



  何爲早戀??
作者: 陌上柔桑    时间: 2009-8-28 11:56

觉得立法的话就太过了...
作者: 蓝。    时间: 2009-8-28 11:59

这样的咩。 还立法了
作者: 286170978    时间: 2009-8-28 12:03     标题: 回复 楼主 FantasY。 的帖子

早恋是法律禁止不来的。。错对参半吧。。本人觉得早恋没错。。。虽然我想早恋。。但已经晚了。。

[发帖际遇]: 286170978获得医疗补助宝石1粒.

作者: ‘景子.。    时间: 2009-8-28 12:48     标题: 回复 地板 286170978 的帖子

你好可爱 哈哈哈哈。
作者: ‘景子.。    时间: 2009-8-28 12:49

就算立法了 也阻止不了吧。
作者: 魚魚魚、    时间: 2009-8-28 12:51


立法那麼嚴重。

[发帖际遇]: 魚魚魚、购买了一张同一首歌的门票,花去宝石1粒.

作者: 忘了    时间: 2009-8-28 13:03

其实...

早恋的含义是什么...

怎么才算是早恋呢?

作者: 185910908    时间: 2009-8-28 13:36




过了早恋的冲动的年纪。
作者: Vion。    时间: 2009-8-28 13:40

还立法 .. - -
作者: ‘景子.。    时间: 2009-8-28 13:44

原帖由 FantasY。 于 2009-8-28 13:03 发表
其实...

早恋的含义是什么...

怎么才算是早恋呢?  



早恋,指的是未成年或者生理、心智未成熟的男女建立恋爱关系或对异性感兴趣、痴情或暗恋,一般指18岁以下的青少年之间发生的爱情,特别是在校的中小学生为多。


  经过二十年在中国的调查表明,在中学阶段没有发生过感情的人很少。而大多数都是暗恋、单恋(单思)。只有相互有好感,才能发展成为早恋。


  早恋行为是青少年在性生理发育的基础上,也是心理转化为行为的实践。然而,一般人认为早恋会带来很多问题,如影响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和学业成绩等,尤其对女孩更为明显突出,但一般不会有太严重的影响。早恋常常以失败告终,很少出现早恋能够终身厮守的;亦有人认为早恋是青少年对男女关系的探索和学习,为将来的恋爱与婚姻作准备,不宜过份禁制或压抑。


百度一下 你就知道 哈哈哈哈哈。
作者: 囧、琳子﹏    时间: 2009-8-28 21:41

早恋而已。
有那么严重吗。还立法。
作者: 忘了    时间: 2009-8-29 01:28

原帖由 185910908 于 2009-8-28 13:36 发表



过了早恋的冲动的年纪。






没机会。
作者: 活潑di    时间: 2009-8-29 18:25

会不会太夸张了啊......

[发帖际遇]: 活潑di坐公车的时候被小贼偷了一部NOKIA手机, 损失宝石1粒.

作者: 丘翔    时间: 2009-8-29 20:34

既恋就不早了`
作者: ?]oヤ糰ζā    时间: 2009-8-31 10:51


立法部門立得好詳細啊 ....
作者: 混饭吃的D    时间: 2009-9-2 21:44





我只能说我无语了..
作者: ‘景子.。    时间: 2009-9-2 22:48     标题: 回复 17# 混饭吃的D 的帖子

你那麽爱表情啊。
作者: 爱罙蓝。    时间: 2009-10-1 12:52

他们那么猖狂的?弄到要立法。。
   不过这种风气确实不好 。立法还是可以 阻止一部分的人的。。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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