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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鸦历史课(内容较长)

本帖最后由 crowye 于 2010-11-14 16:26 编辑

內容轉載自: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 ... 618/20041108094313/


一九七0年代紐約市有幾千個青少年在地下鐵的車廂上塗鴉。從簡單的塗寫自己的名字到整列車廂的彩色壁畫,成為紐約市的奇景之一。他們經常一到晚上,就以星月為燈,把車廂當作畫布,揮灑豔麗的色彩。政府每年花上千萬美元來清除這些塗鴉,然而清洗過的車廂等於提供塗鴉者新的畫布。看見自己的名字和藝術作品隨著地下鐵列車展現在千萬市民的眼前,是多麼令人興奮的事!

其實早在一九六0年代,紐約的青少年就不斷在其居住社區的牆上塗寫自己或所屬團體的名字。他們不寫真名,而用別名,以傳達新的自我認同。這些名字塗鴉有界定領域的功能,他給自己人看,也告訴敵人不要侵犯我們的領域。

二十世紀街頭廣告盛行,文字形成都市地景的一部份。在公共空間上書寫大家習以為常。紐約市更是公共空間充滿商業書寫的首都。一位塗鴉者說:他們可以把名字放在任何廣告看板、任何地方。蓋一個加油站,他們的名字就放在上面。Macy’s 百貨、席夢思床具…紐約市充滿了一夕成名的故事。各種電影、電視影集以及百老匯歌舞劇,歌頌平凡人到紐約求取名聲成名的經過。

JONNY OF 93在1960年代晚期就到處寫名字。這種寫法在一個人口眾多而密集的都市裡,比較容易辨識(數字指的是他居住的街道號碼)。JULIO 204把OF去掉。他是波多黎各裔的青少年,在曼哈坦自己的青少年幫派的範圍內塗鴉,是公認的名字塗鴉始祖(而TAKI 183則是第一個受到社會大眾注意的),不過在他之前,JONNY OF 93已經在做了。JULIO 204因為隸屬於幫派,所以在自己的地盤上寫。人們必須到他的鄰里才看得到。

TAKI 183等人的興趣比較不是在宣示領域,而是希望名字讓人看到。他們在都市各地的共享公共空間中寫名字,都市空間於是變成一個沒有範圍的廣告看板,因而發展出新的名聲的經濟學(the new prestige economy of writing)。名聲經濟學牽涉地位如何生產、促進、傳播、累積與失去。塗鴉者不能依賴社區的熟悉性,因為處在一個匿名的都市裡。對於一般名人,如明星、政治人物、運動明星等,他們的身體/臉孔/人格與人名是連在一起的,但是塗鴉者卻創造雙重的公共自明性,一個很有名的名字和一個沒有人認識的臉孔。TAKI 183很少告訴人他是TAKI,他很喜歡看人家對於他的名字塗鴉的反應。

塗鴉者通常會使用有別於本名的另外的名字。CAY 161說:名字是塗鴉的信仰(the name is the faith of graffiti)。TAKI等人於1969年開始塗鴉,先在比較熟悉而不危險的地方,像是建築物、巴士、地下鐵、車站或冰淇淋車。利用逃學的時間,他們跑到都市的其他區域來增加曝光的機會,也增加冒險的樂趣。TAKI成為其中最為大眾所知的人。做為送信員,他在沿路塗鴉,他的塗鴉區域集中在上東城與商業中心區,容易為小說家、記者、媒體工作者等看見。1971年夏天紐約時報關於TAKI的報導激發了愈來愈多的青少年塗鴉。他成為傳奇人物。

商業廣告已經利用公共空間做為廣播媒介有一世紀之久,塗鴉者也借用公共空間來宣傳他們的名字。此外,商業大眾媒體,如攝影、報章雜誌、電視與電影也成為幫塗鴉宣傳的媒介。就如紐約時報之於TAKI一般,你不需要接受電視主持人的訪問,只要被拍到、出現在電視電影的一個景,主景或只是讓鏡頭掃到,都能夠出名。塗鴉者也會盡量找那些容易被拍到的地方來塗鴉。即使只是背景的一角,都值得炫耀讓人羨慕。一個反煙廣告就拍到在自由女神階梯上TAKI的名字。還有很多的電視電影出現塗鴉的畫面。塗鴉者將塗鴉文化與商業大眾媒體接枝。利用他們來獲取名聲。不必與攝影機後面的人合作,就能夠傳播他們的名字。一般明星透過制度性的運作,然而塗鴉的名聲並不能透過接近權力而獲得。財富也不能,因為塗鴉者必須偷畫筆與顏料。如果你沒有偷的能力,就會讓人瞧不起。塗鴉者應該與系統對抗,而不是與它合作。如果買顏料就違反了塗鴉規則。当然,现在都是自己买颜料的。


顺便寻找涂鸦者~~QQ303751632  MSN:crow31zry@live.cn(我在学校住宿两个星期回一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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